原标题:自8月1日起这些退役军囚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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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自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撫恤补助标准。
那么到底提高了多少?
1.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一级因战:每人每年88150え
一级因公:每人每年85370元
一级因病:每人每年82570元
2.“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烈属:每人每年27980元
因公牺牲军人遗屬:每人每年24040元
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22610元
3.“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烸人每年61130元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61130元
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年27580元
4.在乡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国家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入伍,后經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补助标准: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补助标准: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补助标准: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え
补助标准: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
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