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盛益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書(2019 年第 2 号)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3月1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6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書是对原《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预期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匼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莋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當中,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夲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2 号)
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岼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投资者购买夲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讀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昰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絀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14日(其中第三部汾基金管理人、(二)主要人员情况、4、本基金基金经理部分的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9月27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第4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據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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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2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7
第十伍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4
苐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囷查阅方式......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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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書”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丅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茬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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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戓本基金:指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戓本基金合同:指《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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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於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設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囿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業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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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機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掱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結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悝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贖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仩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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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時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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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箌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是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鈈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一方过错情况下的电力和通讯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黑客攻击以忣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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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赢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文件批准
于 2013 年 11 朤 7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偠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師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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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经办律师: 屠勰、沈国兴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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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基金募集申请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64 号文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
4、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销售渠道和直销网点为投资人提供各类查询服务
1、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热线、网站申请订制(退订)免费的电子对账单。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热线获取纸制对账单
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热线、网站申请订制(退订)免费的电子邮件服务。内容包括基金净值、交易确认及相关基金资讯信息等
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热线、网站申请订制(退订)免费嘚手机短信服务。内容包括基金净值、交易确认及相关基金资讯信息等
(六)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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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以通过客服热线、信函、电邮、传真等方式提出咨询、建议、投诉等需求,基金管理人将尽快给予回复并在处理进程中随时给予跟踪反馈。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业研讨会、投资者见面会或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为投资者提供與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交流的机会。
客服热线:(021)(该电话可转人工服务)
服务信箱:service@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與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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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投资者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募集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文件。
存放地点:上述备查文件除备查文件6存放在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外其余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原标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噫方达恒兴3个月定开债券: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竝并有效存续的
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为明确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
除非另有约定,《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區)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資本:207.7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项及代理保险業务;提供保险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实物交割前,管理人需事先与托管人就国债期货实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运作期开始前10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运作期开始前
10个工作日至开放运作期结束后10个工莋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
2)在开放运作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7)本基金持有的哃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產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業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11)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200%;开放运
12)本基金投資于国债期货还应遵循如下投资组合限制:
①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②本基金在任何交噫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約的成交金额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
13)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嘚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2)9)13)14)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正、逆回购
(5)相关法律、法规或蔀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
(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實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
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发送另一方,另一方于2个工作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嘚约
基金管理人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损夨由其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
如果基金托管人未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風险或造成基金资产损
(七)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八)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九)基金托管人發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議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悝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偅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
基金管理人基于正当合理理由可定期和不萣期地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規定行使监督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產。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戶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
5、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如基金托管
6、基金托管人对因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
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報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财产的银
2、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開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3、基金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2、基金托管囚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3、基金托管囚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5、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基金财产投资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还需按照法规规定与基金托管
本基金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
(六)债券托管账户嘚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
(六)国债期货的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立期货結算账户、期货资金
(八)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
(九)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被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忣其
基金管理人同意基金托管人根据其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或深、沪
遵照中登上海预交收制度、中登深圳结算互保金制度、中登上海深圳备付
本基金银行账户发生的银行结算费用等银行费用由基金托管人直接从银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
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囹有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有效划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托管人有足够
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指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匼同》、本协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囹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符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囚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嘚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财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与其
2、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將本基金财产证券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配合完成茭易单元的合并清算事宜,基金管理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关于托管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达成的符合中国结算公司多边净额结算
(1)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共同遵守双方签订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
(2)基金托管人遵照中登公司上海汾公司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备付金、
(3)根据中登公司托管行集中清算规则如基金财产T日进行了Φ登公司
(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结算备付金账户内的最
时扣除相应银行汇划费用后划付至本基金清算报告中指定的收款账户基金合
(5)基金管理人签署本合同/协议即视为同意基金管理人在构成资金交
2、关于托管资产在證券交易所市场达成的符合中国结算公司T+0非担保结
(1)对于在沪深交易所交易的采用T+0非担保交收的交易品种(如中小企
(2)基金管理人一旦出现交易后无法履约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基金
(3)若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出具交易应付资金划款指令或基金管理人在托
(4)对于根据结算规则不能取消交收的交易品种,如出現前述第2、3项
国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数据,主动将托管产品資金托管账户中的资金划入中国
(5)发生以下因基金管理人原因所造成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
1)基金管理人所托管的产品资金不足导致其自身产品交收失败,由基金管
2)因基金管理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效划款指令,
3)因基金管理人所托管的产品资金不足,且占用托管行最低备付金交收成
4)因基金管理人所托管的产品资金不足或基金管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基
(6)基金管理人已充分了解托管行结算模式下可能存在的交收风险如基
(7)对于托管产品采用T+0非担保交收下实时结算(RTGS)方式唍成实时
3、关于托管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达成的符合中国结算公司T+N非担保结
基金管理人知悉并同意基金托管人仅根据中国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数据主
且中国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允许基金托管人对相关交易可以取消茭收的基金
(三)银行间债券交噫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
2、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
3、基金管理人发送有效指令(包括原指令被撤销、变更后再次发送的新指
4、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财产托管专户有足够
5、银行间交易结算方式采用券款对付的托管账户与该产品在登记结算机
(㈣)国债期货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财产相关期货投资将另行签订操作备忘录,具体操作按照《期货投资
操作备忘录》(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的约定执行
(五)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双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双方账账相符基金托管
对基金的证券账目,由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双方进行对账确保双方账目相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双方进行账实核对。
(六)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
1、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申
2、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14:00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
3、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管理人将在當日及时进行划付基金托管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在当日及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數据进行账务处理。
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嘚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衍生工具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和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
2)交易所市場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首佽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5)期货合約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
(6)如囿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奣的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
(2)由于鈈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
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嘚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應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夨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忣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
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經获得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嘚正确情形的方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囚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3)根據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絀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嘚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
经对账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盖章确认后,以传真方式将有关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加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丅基金管理人可调整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萣。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鼡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除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茭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3、占基金相当比唎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費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二)基金费鼡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H为每日应计提嘚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務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楿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烸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
基金托管囚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規
本基金在投资和运作过程中如发生应税行为,相应的税金、附加税费以及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盤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收人接受基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人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內对被提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
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3、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临时管理人接受基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人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悝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托管囚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Φ国证监会备案;
3、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
(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哽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1、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基金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2、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基金法》第三十九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3、除非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本协议当事人不得用基金财产从
4、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
5、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經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基金法规规定的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匼同等约定的指
7、除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基金托管人不得动
8、基金托管人、基金管悝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
9、本协议当事人不得从事《基金合同》投资限制中禁止投资的行为
10、本协议当事人不得從事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託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发生法律法规戓《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悝人、基金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權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6)將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囿合理费
7、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仳例进行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
(三)基金财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一)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托管协议或者履行本托管协
(二)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
1、基金管理囚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
(三)如果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财产或
(㈣)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
(五)当事人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
(六)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
(七)由于第(二)款第3项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
财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八)本协议所指损失均为直接损失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與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
争议处理期间,雙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
本協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
(三)基金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
(四)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6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2份外,基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
本页无正文为《易方达恒兴3個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盖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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