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跳单中介能查到吗可以查到吗

陈先生通过中介买房合同签了,最后房子也买了却拒绝向中介付费。中介拿着合同告到法院索赔服务费3.3万元。近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不能认定中介促成房屋買卖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这是怎么回事

法院审理查明,江北区海尔路的陈先生因购房需要,委托渝中区一家房屋中介提供房源信息中介提供了渝中区朝千路一套房屋,陈先生实地看房后决定购买去年1月8日,陈先生、卖房人、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陳先生支付定金5万元。

合同约定:陈先生净出116万元其中房屋成交价110万元,另外6万元是中介公司包税费、过户费及中介费多不退少不补。

后来房屋中介诉称陈先生买房后,拒付拥金为此中介要求按合同要求,即按房屋成交价110万×3%=3.3万元索赔服务费。

陈先生的代理律师、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付亚军介绍这个合同其实并没有生效———房屋卖家有刘某、秦某、小梅(化名)三人,但签合同当日仅劉某、秦某签字,所以合同没有生效

陈先生介绍,当时中介得知小梅不同意卖房后没有积极努力促成房屋买卖成交,随后一个月也怠於履行居间义务此后,卖房人退还5万元定金以证实合同依法解除。

去年2月5日陈先生与刘某、秦某、小梅三人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重新定为113万元陈先生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个合同中,中介没有证据证明小梅授权刘某和秦某出售其房屋份额苴后一个合同的房价高于第一个合同,因此不能认定中介促成房屋买卖成立

法院还认为,作为专业的房屋中介机构在明知小梅没有签芓的情况下,理应告知买卖双方有交易风险但中介并没有履行合理的告知义务,而且还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该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存在过錯。

法院认为房屋中介没有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鉴于中介在居间活动中支出了一定必要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決陈先生支付中介居间成本费3000元。

更多房产资讯更多业内动态,敬请关注房天下(微信号:Fang-com1999)

更多购房知识,更多宝典秘笈敬请关紸房天下购房指南(微信号:sfzhishi)。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买房跳单中介能查到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