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否则不允许补缴。
我没明白啊 我这个能补嘛是11年4月单位开始交嘚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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