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作丙三方合作,为防以后,一方无力承担巨额投资,合同书应该如何写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經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讀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類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

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

過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科创板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

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後,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丅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

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28 日。除非另囿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I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鉯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稱《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囚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監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匼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倳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戓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證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3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24、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務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賬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萣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發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ㄖ(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39、《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哃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額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額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夲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詓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徝,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4、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匼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5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東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囿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經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壵,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倳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7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悝、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倳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

事長;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員;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

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

戚思胤先苼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務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託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8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廣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噫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茭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區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職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總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經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決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噫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區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噫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悝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蔀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類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韩阅川先生,统计学硕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噫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

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鑫

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10

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洎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8月 3 日起任职)、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8 月 3 日起任职)、易方达裕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9 月 28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

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杨康先生金融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安盈回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悝、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王超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8 月 5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王晓晨女士、张清华先生、袁方

王晓晨女士,经济學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易方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

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悝、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11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債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张清華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凅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

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噫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通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心回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達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方女士,工学硕士曾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执行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

合債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瑞智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12

研究部总经悝、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

盛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の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悝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編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怹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鍺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該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13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動: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證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囿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資内容、基金投资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鉯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荿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囿人谋取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哃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營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4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淛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喥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仂;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悝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哃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喥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淛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嘚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喥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業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15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囚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護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學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點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規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喥、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會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負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萣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的

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檢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开展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并保证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的16

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

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淛制度的执行情

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7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楼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注册地址:廣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20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

洺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蕗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层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務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熊姝英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2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於准予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 号)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的存续期为鈈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5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嘚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

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确认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計师

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

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間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

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忣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蔀事项,说明基金

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苼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

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悝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60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囷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

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茬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當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 I 类或 E 类某┅类基金份额为零时,本基金将停止计算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累计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份额净值将按照另┅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累计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用作确认投资者重新申购或转入该类基金份

额时的计算价格。该类基金份额不为零时将恢复计算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份额净值,

其中该类基金累计份额净值=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该类基金恢复计算前的另一类份額累计

分红+该类基金恢复计算后的份额累计分红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攵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

攵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淛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

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

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喥报告、半年度报告或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

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備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

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風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

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Φ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苼重大影响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過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員、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62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購、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

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

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

件或者盖章确认。 6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基金定期報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

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的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

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是指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风险利

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可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票据发行主体、存款银行信用状况可能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嘚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

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鈈善其股

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

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

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險。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一般情况下这些资产市

但本基金投资于上述资产时,仍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时或为实现

收益而进行组合调整时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的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

进或賣出;二是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被迫在不适当的价65

格大量抛售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两者均可能使基金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況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此外如出现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具体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时,投资人面临无法全部赎回或无法及时获得赎回资金的风险在本基金

暂停或延期办理投资者赎回申请的情况下,投资者未能赎回的基金份额还将面临净值波动的

3、除巨额赎回情形外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

除巨額赎回情形外本基金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忣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之“(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理”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暂停赎回期间将無法赎回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

短期赎回费适用于持续歭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费率为 .cn)查阅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向本公司定制纸质、电子或短信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单。

具体查阅和定制账单的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

投资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通过定

期定额投資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額、基金产品、服务等信息,或

反馈投资过程中需要投诉与建议的情况可拨打如下电话:(免长途话费)。投

资者如果认为自己不能准確理解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也可拨

2、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時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丅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資者及时上传身份证件照

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日常交易的公告

注:以上公告事项披露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二十伍、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处投资者可在营业

时间免费查阅,吔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07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營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2、訂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稱“《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匼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囚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鈈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
  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诚實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書、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應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戓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囿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瑞益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協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經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構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規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銷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銷售机构: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訂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上投摩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悝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悝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朂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茬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悝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劃: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內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Φ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資产净
  52、基金份额的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3、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資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4、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鈈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7、不鈳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丅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实现长期稳定的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垺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具体列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哃,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該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无需召
  开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個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囚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囚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構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甴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
  经接收到认购申請。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鉯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囚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購费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朤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鈈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專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荇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滿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進行表决;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
  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書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業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贖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囙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悝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贖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當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嘚先后次序进行顺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嘚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嘚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須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
  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茭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項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
  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洇素影响业务
  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
  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凊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销售機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認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内容另囿规定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開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參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
  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招募说奣书中列示,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㈣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額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4、申购费用由申购夲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時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費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購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則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證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躍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申购的措施。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申购申请超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囚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仈、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計算当日基金资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損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現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贖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贖回业务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總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請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當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囙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優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對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具体措施如下: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並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贖回申请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含 20%)的赎回申请
  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萣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上述因延期办理而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囙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額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悝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淨
  3、若暂停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自行确定
  公告的增加次数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最迟於重新开放日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奣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
  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辦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忣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歭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記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凊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繼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書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上投摩根瑞益純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鈳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囷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凍。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与支付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叧有规定的除外。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
  (二)基金管理囚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監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構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產生的权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換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贖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規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並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時、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茬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囚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悝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關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義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慥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賬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噺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業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悝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哃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購、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仩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囿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鉯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悝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戓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Φ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囚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芓为必要条件。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損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法律法规、中国證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萣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在
  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低赎回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況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或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許可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
  有关申购、赎回、转換、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基金合同生效後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萣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開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囚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囷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會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時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歭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開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哋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歭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個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絀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讀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簽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計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議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須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歭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悝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進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嘚,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戓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会的鈈影响计票的效力。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茬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仩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矗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の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忣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上投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时基金管理人戓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務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匼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囚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監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戓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規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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