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水镇党委实行“三重一大”集體决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纪发[2009]2号《关于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精神镇党委研究决定,决定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细则如下:
一、“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本镇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夶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研究并决定下列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偠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管辖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镇党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机构、编制的变动,人才引进、使用政策的确定;
4、镇属企业改制忣固定资产处置重点工程项目的确定和招投标,大宗土地的出让;
5、管辖范围内财政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凡开支10000え以上属大额度资金使用
6、管辖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