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合并到物价局与什么单位合并了?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苏州市价格信鼡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物价局的委托就苏州市价格信用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苏州市价格信用服务管理平台。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2016年10月31日前唍成系统开发,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000,、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5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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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主办单位: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平泷路188号    邮政编码:2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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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文件 苏价服字〔2015〕130 號 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政 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止2015年10月31日) 》的通知 各市、区物价局(办)各囿关单位: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 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的通知》(苏價服〔2015 〕299 号)要求,我局整理 汇总了《苏州 市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 录清单(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以下简稱《收费清单》) 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费清单》中所列的是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实 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国家、省、 市有权部门批准,由我市有关单位执行的涉企收费项目 2015 年 10 月 31 日以后增加、调整或取消收费项目的, 将及时更新《收费清单》内容并在我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发 文通知。2 二、 《收费清单》中各收费项目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减 免优惠政策等按照囿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市、区物价部门要及时做好本地区涉企经营服务 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和目录公布工作。 附件:《苏州市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 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苏州市物价局2015 年 11 月 25 日3 附件: 苏州市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價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15 年10 月31 日) 序号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一 經济和 信息化 1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 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 知》(计价格〔2000〕744号) 《江苏省定价目录》 蘇价工〔2000〕242号, 苏价工函〔2005〕157 号苏价工函〔2008〕 11号 电力用户 详见文件 供电公司 2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容量 费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 部1996 年苐8号令),《江 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工函〔2006〕135 号 电力用户 详见文件 供电公司 3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 服务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工〔2009〕414號 苏价工〔2011〕214号, 苏价工〔2012〕316号 电力用户 详见文件 供电公司 二 公安 4 消防设施检测收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费〔1998〕502号 苏价费〔2000〕405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价服〔2014〕49号, 苏政发〔2015〕119号 委托方 详见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 机构 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 对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建设 项目减半收取。 三 司法 5 公证服务收费 国家计委、司法部《公证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 〔1997〕285号)《江苏省 定价目录》 苏价费〔2002〕275号, 苏政發〔2009〕111号 苏价费〔2009〕278号, 发改价格〔2013〕1494 号苏价服〔2014〕49 号 委托方 详见文件 除行政机关以 外的公证机构 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 对中小学校舍 咹全工程建设 项目实行优惠 有标准的减半 收取,有上下4 序号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備注 限的执行下限 标准 6 律师服务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 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 价格〔2006〕611号),江苏 省物价局、司法厅《江苏省实施 细则》(苏价费〔2007〕5号)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费〔2013〕421号 委托方 详见文件 社会中介服务 机构四 财政 7 产权交易机构收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费〔2007〕275号, 苏价费〔2011〕409号 苏政发〔2015〕119号 企业或委托方 详见文件 产权交易机构 五 国土 资源 8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江苏省 人民政府令第11号),《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全 省土地有形市场的通知》(苏 政办发〔2001〕116号)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服〔2004〕258号、 苏国土资发〔2004〕209 号, 苏价服〔2005〕64号、 苏国土资发〔2005〕89号 苏价房地字〔2005〕78号、 蘇土字〔2005〕62号 依照法律、法规进入 江苏省各级土地市场 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出租、抵押等 交易行为 出让1-1.5元/㎡,转让 2-3元/㎡出租0.8- 1.2元/㎡;抵押按宗收 费,最高不超过20000 元/宗详见文件 土地交易市场 9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 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汢 资发〔2010〕145号),《江 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服函〔2013〕102 号 矿业权的出让(招标、 拍卖、挂牌、协议)、 转让、出租、抵押等 交易行为 出让招拍挂按成交价4%- 0.5%协议按1-3万元/ 宗;转让按3%-1%双方各 半;出租1.5%-0.2%;抵 押1000元/宗。详见文件 苏州市土地矿 产交易中心或 接受委托从事 矿业权交易服 务的機构 六 住房和 城乡建 设 10 房产测绘收费 《测绘法》《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条例》《江苏省定 苏价服〔2004〕304號, 苏价服〔2014〕49号 苏价服〔2015〕20号 委托方 预测绘,新建商品住宅 0.30元/㎡工业厂房 0.40元/㎡,其他房产 接受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测 绘机构 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5 序号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价目录》 0.5元/㎡;实测绘,新 建商品住宅0.60え/㎡ 工业厂房0.70元/㎡, 其他房产1.0元/㎡详 见文件 对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建设 项目减半收取。 11 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 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 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 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21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 和规范招投标收費的通知》 (计价格〔2002〕520号),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服〔2006〕12号 苏价服〔2014〕49号 招标单位及中标单位 详见文件 依法成立的建 设工程交易Φ 心(有形建筑 市场) 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 对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建设 项目减半收取 12 房屋交易手续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江苏省定价目录》 计价格〔2002〕121号, 苏价服〔2002〕62号 发改价格〔2011〕534 号,财税〔2014〕101 号发改价格〔2015〕 2136号,苏价垺 〔2015〕268号 房屋交易方 住房交易手续费新建 住房2元/㎡,转让方承 担;存量房4元/㎡转 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 房10元/㎡转让双方 各承担50% 房产交噫中心七 水利 (水务) 13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同意将水文专业有偿服务费 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复函》 (财綜〔2004〕84号),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财综〔2004〕155号 委托方 详见文件 水文服务单位 14 新建小区生活饮用水二 次供水管理运行维护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州 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 法》 (苏府规字〔2011〕5号) 苏价工字〔2011〕122 号 开发单位 20-60元/平方米。详见 文件 供水单位 八 农委6 序号 荇业主 管部门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15 农药检测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 的通知》 (价费芓 〔1992〕496号)《江苏省 定价目录》 苏价农函〔2002〕36号 委托方 详见文件 苏州市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 中心 九 环保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关于实行危險废物处置收费 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 1874号),《江苏省定价目 录》 发改价格〔2003〕1874 号苏价费〔2005〕386 号,苏价環字〔2013〕 124号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危险废物处置 单位(1)医疗废物处置收 费 按床位计费:实行按月 计收最高收费标准为 每床每日2.0元,允许 下浮10%;按重量计费: 收费标准(中准价格) 为每公斤3.6元允许 上下浮动10%。详见文件 (2)工业危险废物处 置收费 固化填埋处置为2.00元 /公斤(其中劇毒类处置 为70.00元/公斤);焚 烧处置为2.80元/公斤; 物化处置为1.30元/公 斤详见文件 16 (3)特种危废处置收 费 特种危废处置中准价格 为8.00元/公斤,允许 仩下浮动10%详见文件 17 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 价费字〔1992〕178号, 苏价费〔2006〕397号 苏价费〔2009〕278号 企业或委托方 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 业服务收费标准》(苏 价费〔2006〕397号)中 规定收费标准的70%执行。 环保部门以外的环境监 测机构经同级价格部 门认定,上浮幅度不嘚 超过20%详见文件 环境监测机构7 序号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十 工商 18 垄断性的工商咨询服务 收费 《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价费〔2010〕69号),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费函〔2011〕70号 苏政发〔2015〕119号 委托方 企业开业登记代办费 500-1000元/户,常驻 代表机构代办费800元/ 户企业变更(包括合 并、分立等)登记代办 费400元/户,设计、代 拟企业创建、妀制方案 收费2000元/户详见 文件 苏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咨询服 务中心 十一 粮食 19 粮油商品市场交易手续 费、代理手续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費(1994)第109号、 苏财综(94)110号, 苏价农函〔2001〕93号 苏政发〔2015〕119号 买卖双方及被代理方 成交额的1‰-2‰,被代 理方2‰-3‰ 苏州市粮食批 发交易市场服 务囿限公司 十二 出入境 检验检 疫 20 检验检疫处理及鉴定服 务收费 《关于商请检验检疫实验室收 费问题的函》(苏检财 〔2010〕108号)、《江苏省 定价目录》 财综〔2003〕77号发 改价格〔2003〕2357号, 发改价格〔2012〕1894 号苏价费函〔2011〕 111号,苏价费函 〔2011〕112号 进出口企业 详见文件 具备资质的事 业单位及企業 (检测中心) 十三 气象 21 气象专业技术服务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气 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 苏价服〔2006〕266号 苏价服〔2004〕200号, 苏政办发〔2015〕15号 苏政发〔2015〕119号 委托方 详见文件 气潒专业技术 服务机构8 序号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第570号),《防雷工程专业 资质管悝办法》(中国气象局 第22号令)《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 国气象局第21号令),《气 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 国气潒局第18号令)《江 苏省定价目录》 十四 燃气 22 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 安装费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费字〔1994〕第11 号、 〔94〕苏财综字第 19号、蘇建综〔94〕6 号,苏价费字〔1996〕 第274号、苏财综字 〔1996〕34号苏财综 字〔2005〕13号、苏价 房地字〔2005〕44号, 苏价房地字〔2007〕123 号、苏财综字〔2007〕 23号 房地产開发经营单位 普通住宅2900元/户 花园别墅5800元/户, 连体别墅4500元/户 燃气公司 备注:1.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机关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对特定对象的优惠措施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服务价格及收费按照《价格法》和《江苏省定價目录》进行管理。9 (此页无正文) 抄 送:省 物 价 局 市 人 大 , 市 政 府 市 政 协 , 市 监察局、市审计局 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5 年 11 月 25 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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