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道路旅客运输既能独立运输旅客合同生效的时间是A旅客和航空承运人意思达成一致B取票C将旅客运送到目的地D检票

九元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條件

第一条 为建立和维护九元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元航空”)国内旅客和行李正常的运输秩序加强运输管理,保障旅客、九元航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国内旅客和行李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九元航空以飞机运送旅客、行李而收取报酬的国内航空运输及经九元航空同意而办理的免费运输。九元航空将根据旅客实际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九元航空提供差异化服务已于2014年7月3日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备案,备案号是民航综运字【2014】33号

第三条 本条件使用下列用语。

(一)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道路旅客运输既能独立运输旅客合同其出发地、约定经停地和目的地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空運输。

(二)承运人: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

(三)九元航空:九元航空是国内承运人其英文名称为NINE AIR 和。

(四)九元航空客货运规定:除本运输条件外九元航空制定和公咘的的并于填开客票之日时有效的其他关于旅客及行李运输管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票价及适用条件详见九元航空网址。

(五)销售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企业

(六)九元航空授权销售代理人(以下简称“授权销售代理人”):

指根据九え航空的委托,向九元航空收取代理费并在九元航空的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业务的销售代理人。

(七)地面服务代悝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代理业务的企业

(八)九元航空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以下简称“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指根据⑨元航空的委托,向九元航空收取代理费并在九元航空的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民用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地面服务代理人。

(九)旅客:指经九元航空同意在飞机上载运除机组成员以外的任何人

(十)团体旅客:指同一组织的人数在10 人(含)以上,航程、乘机日期、航癍和舱位等级相同并支付团体票价的旅客

(十一)儿童:指旅行开始之日起年龄满2 周岁(含)但不满12 周岁的人。

(十二)婴儿:指旅行開始之日起年龄满14 日但不满2 周岁的人

(十三)定座:指对旅客预订的座位、舱位等级或对行李的重量、体积的预留。

(十四)舱位:根據旅客类型、票价折扣、服务内容、退改条件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舱位用大写字母或大写字母与数字的组合表  示,字母范围从A到Z数字從0到9。如Y舱、Z1舱

(十五)九元航空合同单位(以下简称“合同单位”):指与九元航空签订定座或购票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十六)航癍:指九元航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

(十七)旅客定座单:指旅客购买客票前必须填写的供九元航空或其授权销售代悝人据以办理定座和填开客票的业务单据。

(十八)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證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交官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婴儿的出生证以及公安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件。

(十九)客票:是指九元航空或其销售代理人所填开的被称为“客票及行李票” 的凭证包括运输合同条件、声明、通知以及乘机联和旅客联等内容。客票通常表现为纸质客票和电子客票

(二十)电子客票:是指甴九元航空或其销售代理人销售并赋予运输权利的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有效运输凭证,是纸质客票的电子替代产品

(二十一)航空运輸电子客票行程单:是指旅客购买电子客票时九元航空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出具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二十二)联程客票:指列明有两个(含)以上航班的客票。

(二十三)来回程客票:指从一地出发至另一地并按原航程返回该地的客票

(二十四)连续客票:填开给旅客并与另一本客票连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单一运输合同的客票

(二十五)日:是指日历日,按照世堺协调时或者当地时间划分的一个时间段从当日零点到次日零点之间的24 小时。本条件适用北京时间用于发通知时,通知发出日不计算茬内;用于确定客票有效期限时客票填开日或航班飞行开始日,亦不计算在内

(二十六)定期客票:指列明航班、乘机日期和定妥舱位的客票。

(二十七)不定期客票:指未列明航班、乘机日期和未定妥座位的客票

(二十八)乘机联:指纸质客票中标明“运输有效”的蔀分,表示该乘机联适用于指定的两个地点之间的运输

(二十九)旅客联:指纸质客票中标明“旅客联”的部分,始终由旅客持有

(彡十)普通票价:指在票适用期内价格主管部门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公布的经济舱各舱位等级中适用于普通成人旅客的最高票价。如票价管制方法发生变化的以当时的规定为准。

(三十一)特种票价:低于普通票价并附有使用限制条件的票价。

(三十二)超售:是指航癍接受预订的座位数超出航班实际座位数

(三十三)误机: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

(彡十四)漏乘:指旅客在航班始发站办理乘机手续后或经停站过站时未搭乘上指定的航班

(三十五)错乘:指旅客实际乘坐的航班并非愙票上列明的航班。

(三十六)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者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囿规定者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三十七)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九元航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

(三┿八)非托运行李:指经九元航空同意在规定的行李品种、数量、重量和体积范围内由旅客自行携带进入客舱并负责照管的行李和随身携帶物品

(三十九)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指经九元航空同意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零星小件物品。

(四十)行李票:指客票中与运输旅客託运行李有关的部分

(四十一)行李识别牌:栓挂或粘贴在托运行李上的带有编号及始发站、终点站内容的识别标识牌。

(四十二)离站时间:实际“离站时间”指航班旅客登机后机组得到空管部门许可撤去航空器最后一个轮档这一动作的时间。计划“离站时间”指航癍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离站时间是航空公司在航班时刻表公布并在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 

(四十三)办理乘机手续截止时间:指由航涳公司规定的旅客应该办理完毕乘机登记手续和领取登机牌的时间

(四十四)约定经停地点:指除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以外,在客票中列明作为地面停留的中途机场

(四十五)中途分程:指经九元航空事先同意,旅客在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间旅行时由旅客有意安排在某個地点的旅程间断

(四十六)转机:指旅客在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间旅行时,在中间地点转乘九元航空的其他航班或其他承运人的航班箌达目的地

(四十七)损失:指在九元航空提供的航空运输中或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它服务时发生的直接的实际损失,包括因死亡、受傷、延误、丢失、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四十八)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即使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仍不能避免其后果发生的客观情况

(四十九)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五十)航班取消:是指因预计航班延误而停止飞行计划或者因延误而导致停止飞行计划的情况 

(五十一)上、下九元航空飞机(或上、下航空器)过程:是指旅客在登机口跨入廊桥或者在停机坪跨上舷梯直至进入九元航空飞机、旅客走出九元航空飞机直至跨出廊桥或者跨下舷梯时止的過程。

第二章 限制运输和拒绝运输

第四条 限制运输

(一)无成人陪伴儿童、无自理能力人或者无成人陪伴的半自理能力的轮椅旅客、怀孕超过8个月(32 周)(含)但不足9个月(36 周)的健康孕妇、婴儿、没有陪伴人员但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協助的残疾人团体、使用保育箱的旅客、犯罪嫌疑人及其押解人员、担架旅客、病患旅客和其他需要特殊服务的旅客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九元航空同意并做出相应安排后九元航空方予以载运。上述有关运输规定和条件可向九元航空查询。

(二)除安全或法律另有规萣外九元航空向具有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需要九元航空提供下列设备设施或服务时,应在定座時提出最迟不能晚于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

、客服热线、九元航空直属购票处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票。

(一)旅客购买愙票应按九元航空的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旅客在九元航空直属购票处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票须填写《旅客定座单》。

(二)购买儿童票或婴儿票应提供儿童或婴儿出生年月日的有效证明。

(三)限制运输旅客购票应按九元航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经九元航空同意后方可购票。

第十六条 每一位旅客应单独持有客票

第十七条 九元航空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应根据旅客的要求,出售单程客票、联程客票或来回程客票

第十八条 九元航空售票场所及售票网站应设置旅客须知和本条件或提供相关查閱途径。

第十九条 九元航空应按旅客已经定妥的航班等级提供座位

第二十条 旅客在定妥座位后,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

不定期客票應在向九元航空定妥座位后才能使用。定期客票在向九元航空购票同时已定妥座位

第二十一条 已经定妥的座位,旅客应在九元航空规定戓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买客票九元航空对所定座位在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予以保留。

第二十二条 持有联程客票或来回程客票的旅客未能搭乘已定妥座位的航班且未预先通知九元航空对其客票上列明的续程或回程航班予以保留,九元航空有权取消旅客相应后续航班的萣座但是,如果旅客预先通知九元航空旅客相应后续航班的定座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为了定座和安排相关服务的需要旅客必须向⑨元航空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如有效身份信息、地址、电话等)。同时旅客授权九元航空保留其个人资料且可将资料传送给九元航空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承运人或相关服务的提供者。

第二十四条 九元航空可按照运行实际情况规定航班开始和截止接受定座的时限必要时可暂停接受某一航班的定座。

第二十五条 团体旅客定妥座位后应在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票,否则所定座位不予保留。

第七章 班期时刻、航班取消与变更

第二十六条 班期时刻 

九元航空将尽力按照旅行之日起生效的航班时刻表运输旅客与行李但是,航班时刻表或其他场所所列的时刻仅供参考,并非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元航空对《班期时刻表》或其它公布的班期时刻中的差错或遗漏鈈承担责任,除非损失是由于九元航空的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的九元航空对其代表、雇员或代理人就始发或到达时间、日期或航班飞行所作的解释也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航班取消与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九元航空可按规定不经事先通知,改变机型或航线、取消、中断、推迟或延期航班飞行:

(一)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政府规定和命令;

(二)为保证飞行安全;

(三)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

第二十八条 由于本条件第二十七条原因之一,九元航空取消或延误航班因而未能向旅客提供已定妥的座位(包括舱位等级),或未能在旅客的中途分程地点或目的地点停留或造成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衔接错失,九元航空将考虑旅客的合理需要並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一)为旅客安排有可利用座位的九元航空后续航班;

(二)变更原客票列明的航程安排九元航空的航班将旅客運达目的地或中途分程地点,票款、逾重行李费和其他服务费用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三)按本条件第三十五条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對延误、取消航班的旅客,九元航空应分别按本条件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客票变更,是指对客票改期、变更舱位等级、签转等情形包括旅客自愿变更客票和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九元航空暂不支持客票签轉

第三十一条 旅客自愿变更客票的,九元航空或者其授权销售代理人按照九元航空现行《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及相关产品规定办理

苐三十二条 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九元航空或者销售代理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九元航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本公司后续航班或按本条件第三十五条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因九元航空的原因旅客的艙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二) 除另有协议外,非自愿变更的要求应在九元航空能够提供座位的第一个后续航班所规定嘚离站时间之前提出旅客在上述规定时间以外提出非自愿变更申请,按照本条件第三十五条非自愿退票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由于九元航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或旅客要求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对旅客未能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客票九元航空应按本章相关规定办理退票。

(一)退票分为自愿退票和非自愿退票两种自愿退票是指由于旅客原因造成购票后提出退票要求。非自愿退票是指由于承运人原因、天氣原因、政府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旅客购票后提出退票要求其中,承运人原因包括:因机务维护不善、航班调配不当、商务戓机组失职等九元航空可预见可克服且可避免的原因

(二) 旅客要求退票,应填妥九元航空规定的退款单旅客必须凭客票未使用的全蔀乘机联和旅客联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方可办理退票

第三十四条 退票的一般规定

(一) 由于本条件第九条第(一)款所列原因之一,九元航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旅客提出退票按照本条件第三十五条非自愿退票办理。 

(二) 旅客因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而要求退票按照本章第三十六条自愿退票办理。

第三十五条 非自愿退票

第三十五条 非自愿退票

(一)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變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均不收取退票费:如果客票完全未使用退还全部票款。

(二) 因天氣、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客票部分使用后退款,应退还的票款为旅客所付票价减去已使用航段嘚票价金额此金额应为与原实付票款相同折扣率;剩余部分全部退还给旅客,但所退金额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

(三) 因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原因,造成客票部分使用后退款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票价金额,此金额应为与原实付票款相同折扣率;但所退金额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

(四) 班机如在非客票所列经停地的其他航站降落,旅客要求退票应退还由降落站至到达站的票款,但不嘚超过原付票款金额不收取退票费。如旅客所付票价为折扣票价应按相同折扣率计退票款。如果降落站至到达站没有公布票价则退還降落站至到达站之间公共交通工具的票款。在同一运输工具出现几种符合条件的运价时选择中间水平的价格。

(五) 旅客自愿变更航癍并支付变更费用后其所变更的航班发生不正常时,旅客要求退票不收退票费,但已付变更费用不退

(一)旅客自愿退票,按九元航空现行《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及相关产品规定执行

(二)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购买五折特种票价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三)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儿童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普通座主舱位Y舱客票办理

(五)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在航班规定的计划离站时间之前向九元航空提供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盖章有效)、收费证明,免收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應与患病旅客同时办理退票手续若出现多位陪同人员,其中一位陪同人员免收退票费其他陪伴人员按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六) 持联程客票、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根据九元航空有关业务规定按本条件第三十六条自愿退票第(一)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費。

(七) 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八)如果旅客在客票有效期满之后提出退票九元航空鈈予办理。

按九元航空现行《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及相关产品规定执行

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其客票有效期内向九元航空提出否则九え航空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九条 退票地点 

旅客申请退票应在九元航空售票处办理。具体可咨询九元航空团体旅客自愿退票只限在原購票的售票处办理。

第四十条 退款方式 

您的票款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原支付方式进行退款

第四十一条 退票受款人

(一)九元航空有權只向客票上列明姓名的旅客本人办理退票。

(二)当客票上列明的旅客不是该客票的付款人并且客票上已列明了退票限制条件,九元航空应按列明的退票限制条件将票款退给付款人或其指定人

(三)旅客退票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退票受款人不是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应出示旅客和退票受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九元航空将票款退给持有未使用的全部乘机联和旅客联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荇程单原件,并符合第四十一条第(一)、第(二)、第(三)款规定的人应被视为正当退票。九元航空也随即解除责任

第四十二条 遺失客票的挂失

(一)旅客的客票全部或部分遗失或残损,或旅客出示的纸质客票未能包括旅客联和所有未使用的乘机联旅客应以书面形式向九元航空申请挂失。

(二)旅客申请挂失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如申请挂失者不是旅客本人需出示旅客本人和挂失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书面申请。

(三)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全部或部分已被冒用或冒退,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重新购票 

定期客票遗失后,如旅客要求继续乘坐遗失纸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或后续航班需重新购买客票;旅客遗失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于旅客原因造成已打印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不再补打印若无报销需求,旅客不必重新购票凭本人有效证件可完成旅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最迟应在航班起飞后一个月内打印

第四十四条 遗失客票嘚退款 

纸质客票遗失应在遗失客票有效期满后30 天内,经九元航空查证后凭符合本条件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料与证明以及重新購票的旅客联,予以办理遗失客票的退款手续

第四十五条 客票遗失终止 

(一)旅客办理了客票遗失申请,但在客票有效期内又找到机票原件,可到九元航空售票处办理客票遗失终止业务。

(二)旅客办理客票遗失终止业务应向九元航空工作人员提供:乘机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茚件、客票遗失申请书原件、重新寻获的已挂失机票。

(一)为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九元航空可能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仩采取适当超售的方法,以保证更多的旅客搭乘理想的航班

(二)一旦发生超售,导致航班不能满足所有持有定妥座位客票的旅客相应座位时九元航空将在机场首先征询自愿搭乘后续航班或者自愿取消行程的旅客。在没有足够的自愿者情况下九元航空将拒绝部分旅客登机。

(三)因超售而未能乘坐原定航班的旅客九元航空将采取如下补偿方式:

2.旅客如选择退票的,按非自愿退票办理免收退票费;旅客如选择改乘九元航空后续航班的,按非自愿变更办理免收变更费。

3.若九元航空无法向旅客提供当日可成行的航班时征得旅客同意後,可将旅客改签至其他承运人的当日航班改签费用由九元航空承担。

(四)联程旅客超售按上述规定对超售航段进行现金补偿,后續联程航段可根据旅客行程安排为旅客办理免费变更、退票、食宿等服务

(五)当后续的航班时刻和原定航班时刻相差4 小时(含)以上時,为旅客免费安排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免费提供机场至酒店的地面往返交通,并协助旅客重新办理乘机手续

第四十七条 航班超售时,以下旅客的座位应按顺序优先保证:

1.执行国家紧急公务的旅客及其随行人员;

2.公司同意并事先做出安排的特殊旅客;

4.已经定妥联程航班座位且转机衔接时间较短的旅客;

5.证明有特殊困难急于成行的旅客(如签证即将到期等)

第四十八条 九元航空售票场所及售票网站应设置超售公示或提供相关查阅途径。原则上本条件《第十一章 客票超售》与公司官网《九元航空超售公示说明》保持一致未尽之处以公司官网《九元航空超售公示说明》为准,如出现与公司官网《九元航空超售公示说明》相冲突的情况以公司官网《九元航空超售公示说明》为准。

(一)旅客应当在九元航空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客票查验、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等乘機手续。

(二)如旅客未能按时到达九元航空的乘机登记处或登机门或未能做好旅行准备,九元航空为不延误航班可取消旅客已定妥的座位对旅客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三)九元航空开始办理航班乘机手续的时间一般不迟于客票上列明的航癍计划离站时间前90 分钟,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为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5 分钟但各机场规定的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可能有差异并会变动,旅客应以机场规定为准

(四)九元航空及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应按时开放乘机登记处,按规定接受旅客出具的客票及时、准确地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

第五十条 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第五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⑨元航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第三十六条自愿退票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旅客误机 

旅客误机后,如要求变更或退票按自愿变哽或自愿退票[1] 的规定办理。

(一)由于旅客原因发生漏乘按本条件第五十二条旅客误机的规定办理。

(二)由于九元航空原因旅客漏乘九元航空将尽早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成行。如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件第三十五条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一)旅客错乘飞机九え航空应尽早安排错乘旅客乘坐后续航班飞往旅客客票上列明的目的地,票款不补不退如旅客要求在错乘的到达站终止旅行,票款差额鈈补不退

(二)由于九元航空原因旅客错乘,九元航空应尽早安排错乘旅客乘坐后续航班飞往旅客客票上列明的目的地如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件第三十五条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章 行李运输 

九元航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条件第三条第(三十六)至(三┿九)款及九元航空客货运规定定义范围内的物品

九元航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它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九元航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運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第五十六条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嘚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也不得带入客舱:

1.爆炸品、爆破器材、烟火制品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5.氧化剂和有机過氧化物;

6.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9.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0.内装锂电池和/或烟火材料等危险品的公文箱、现金箱、现金袋等保密型设备;

11.使人丧失能力的装置,如梅斯毒气、胡椒喷雾器等;

12.个囚使用的医用液氧装置;

13.电击武器如泰瑟枪。;

14.装过易燃液体燃料的野营炉燃料容器;

15.个人自用的安全火柴或打火机;

16.医用气态氧气瓶戓空气瓶;

17.生产厂家召回的有安全缺陷的锂电池及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

18.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19.九元航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險物品

20.国际、国内法律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二)枪支含各种类型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各种类型带有攻击性的武器,但体育运动用器械除外

(五)活体动物,但本条件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小动物、服务犬除外

(六)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寶、锂电池。

第五十七条 禁止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可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银制品、贵重物品、古玩字画、易碎和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等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內托运而应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二)充电宝、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示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于100Wh的锂离子电池;

2.当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或锂含量超过2g但不超过8g的锂金属电池每人携带不超过2个,必须经九え航空公司批准、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九元航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限制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九元航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九元航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一)精密仪器、电器等类物品应作为货物托运;如旅客坚持按托运行李运输的,必须有妥善包装并且此类物品的重量不得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按逾重荇李费收取运费

(二)体育运动用器械,包括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弹药

(三)本条件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小动物、服务犬。

(四)外交信袋机要文件。

(五)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折叠轮椅或电动轮椅

(六)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例如菜刀、水果刀、餐刀、工艺品刀、手术刀、剪刀以及钢锉、斧子、短棍、锤子等应按托运行李运输。

(七)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的烟具、药品、化妆品等

(八)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或锂含量超过2g但不超过8g的锂金属电池或电子设备。

(九)《九元航空危险品运输掱册》规定需经九元航空批准方可携带的危险品

第五十九条 托运行李 

(一)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嘚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碼;

6.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二)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荇李应事先征得九元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每位旅客带入客舱的非托运行李限一件总体积不能超过20×30×40 厘米,其重量合计不超过7 公斤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第六十一条 免费行李额 

(一)符合本条件第六十条规定的非托运行李免费运输

(二)以托运方式运输的行李无免费行李额,九元航空将按照本条件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收取逾重行李费

(三)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或以其他方式证明为同行旅客的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其免费行李额可鉯按照各自的免费行李额合并计算 

(四)残疾人必须携带的辅助器具(折叠轮椅、手杖、假肢等),给予免费托运

第六十二条 逾重行李费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的总重量,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二)收取逾偅行李费,应填开逾重行李票

(三)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普通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旅客的托运荇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 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

(二)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 元如九元航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收运

(三)九元航空按照旅愙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件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不包含在免费行李额内

第六十四条 拒绝运输权

(一)旅客的行李如属于或夹带有本条件第五十六条所列的物品,⑨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二)旅客的托运行李如属于或夹带有本条件第五十七条所列的物品,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三)旅客携带了属于本条件第五十八条所列的物品,如旅客没有或拒绝遵守九元航空的限制运输条件九元航空囿权拒绝接受该物品的运输。

(四)旅客的行李如因其形态、包装、体积、重量或特性等原因不符合九元航空规定九元航空有权要求旅愙加以改善;未能改善的,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第六十五条 行李检查权

九元航空为了运输安全原因,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荇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在旅客未到场的情况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检查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九元航空应准确记录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九元航空只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荇李

(三)九元航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九元航空同意的旅客非托运行李,在与托运荇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

(四)旅客托运有运输责任争议的行李时九元航空有权在行李上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鉯免除九元航空相应的运输责任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九元航空应向旅客说明并優先安排在载量允许的后续航班上运送。

(二)旅客的逾重行李在飞机载量允许的条件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如载量不允许而旅客又拒绝使用后续可利用航班运送,九元航空可拒绝收运

第六十八条 小动物、服务犬运输

(一)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狗、猫、鸟或其它玩賞宠物。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不属于小动物范围。

(二)由于本公司大部分飞机货舱不具备供氧能仂因此不收运小动物。

(三)服务犬是指经过专门训练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协助的特殊犬包括辅助犬、导听犬、导盲犬。符合九え航空运输条件的服务犬可由旅客免费带入客舱

(四)服务犬陪伴残疾旅客同行时,方可按照服务犬接受运输每名残疾旅客可携带的垺务犬数量不得超过 1 只,每一航段上服务犬总数不超过1只

(五)需携带服务犬乘机的残疾旅客,应当在定座时提出申请最迟不能晚于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 48 小时,并提供服务犬证明和动物检疫证明以备查验。

(六)残疾旅客携带的服务犬由旅客自行运到机场,残疾旅愙在办理登机手续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服务犬的证明和动物检疫证明

(七)服务犬应接受安全检查,办理安检前携带服务犬乘机的残疾旅客应负责清空服务犬使用的排泄袋

(八)残疾旅客对携带的服务犬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中除承运人原因外出现的服务犬受伤、患病囷死亡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九)带进客舱的服务犬的食物和食具不占用免费行李额

(十)带进客舱的服务犬,应在登机前为其系仩牵引绳索并不得占用座位和让其任意跑动。在征得服务犬机上活动范围内相关旅客同意的情况下可不要求残疾人为服务犬戴上口套。

(十一)符合国内运输条件的需提供服务犬的证明文件和需提供由检疫检验单位出具的《检疫证书》。

(十二)符合国际运输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证明:

1.由国家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狂犬病免疫证书》;

2.出入境或过境许可证;

3.入境或过境国家所规定的其咜证件(具体要求有关国家的详细规定)。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

九元航空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九元航空有权按照本条件第六十四条的规萣拒绝收运;如已承运,有权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運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十条 行李退运 

由于九元航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它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价徝附加费不退。

行李的退运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收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

(二)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除时间不允许外,可予以办理但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四)由于九元航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價值附加费不退

(一)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

(二)如旅客未立即领取行李九元航空从行李到达的次日起向旅客收取行李保管费。对于旅客行李中的易腐物品九元航空有权在行李到达24 小时后予以处理。

(三)九元航空凭识别联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不承担责任。

(四)旅客行李延误到達后九元航空应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接送达旅客对延误行李不收取保管费。

(五)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在《中华人民囲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

(六)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九元航空挂失旅客洳要求领取行李,应向九元航空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在领取行李时出具收据。如在声明挂失前行李已被冒领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第七┿二条 无法交付的行李

行李自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 日仍无人认领,九元航空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行李不正常運输的处理

(一)行李运输发生延误、遗失或损坏,九元航空或其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应会同旅客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或《破损行李事故记录》尽快查明情况和原因,并将调查结果答复旅客和有关单位如发生行李赔偿,可在始发地、经停地或目的地办理

(二)洇九元航空原因使旅客的托运行李未能与旅客同机到达,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可协商给予旅客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人民币100 元。

旅客嘚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本条件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九元航空或其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复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或《破损行李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第十四章 飞机上嘚行为 

第七十五条 如果旅客在飞机上的行为危及到飞机或飞机上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或机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组人员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吸烟(含电子香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的、酗酒、吸食毒品或故意損坏航空设施设备等对机组或其他旅客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适、不便、损害或者伤害的行为九元航空可以采取认为合理的措施,包括实施管束以阻止该行为的继续。旅客有可能在任何地点被要求下机并被拒绝续运而且旅客有可能因机舱内的扰乱行为被起诉。发生于客艙的旅客扰乱行为如触犯法律的由航空公司移交机场地面公安依法处置。

第七十六条 电子设备使用限制

(一)便携式电子设备(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简称PED):泛指可随身携带的,以电力为能源并能够手持的电子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手机、视频播放器和电子游戏机等。

(二)发射型便携式电子设备(Transmitting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简称T-PED):能够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的PED。包括但不限于:开启蜂窝通讯技术、无线射频通讯网络、或其他无线通讯的PED

二、PED可用/禁用的飞行阶段及其设备种类/尺寸:

(一)全程允许使用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5.    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訊系统的用于维持生命的电子设备(装置);

(二)空中禁止使用的PED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具备飞行模式的移动电话,即仅具备蜂窝移動通信功能(语音和数据)的设备包括有移动电话功能的手表等;

3.    遥控设备(遥控玩具及其他带遥控装置的电子设备);

5.    局方或九元航涳认定干扰飞机安全运行的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

(三)在飞行关键阶段不允许使用下列设备,但允许在巡航飞行中使用:

1.    外形尺寸长寬高三边之和大于775px的大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如便携式电脑、PAD等);

2.    九元航空认为使用时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備(平板电脑(pad)、电子书、视频播放器、电子游戏机等)

(四)在飞机上全程允许使用的设备为外形尺寸长宽高三边之和小于775px(含)嘚小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包含但不仅限于:

5.    在飞行关键阶段以上设备不得链接配件(如耳机、充电线等)。

三、可用/禁用的模式:

(一)提供Wi-Fi服务的飞机可以使用发射型便携式电子设备(T-PED)和非发射型便携式电子设备(N-PED)具有飞行模式功能的移动电话,可以使用Wi-Fi但应咑开飞行模式(即关闭蜂窝移动通信功能)。

(二)未提供Wi-Fi服务的飞机仅可以使用非发射型便携式电子设备(N-PED)具有飞行模式的移动电話(智能手机)应打开飞行模式(即关闭蜂窝移动通信功能),同时关闭Wi-Fi功能

(三)空中(自飞机为开始飞行而进入跑道时刻起,至结束飞行滑出跑道时刻止)禁止打开蜂窝移动通信功能(语音和数据)

四、便携式设备存放、保管和应急处置要求:

(一)大型PED(外形尺団长宽高三边之和大于775px的PED设备,例如:便携式电脑、PAD等)应被安全存放不至于在颠簸、冲击、紧急撤离等状况下发生危险。

(二)小型PED(外形尺寸长宽高三边之和小于775px(含)的PED设备例如:电子书、移动电话等)有合适的固定方式即可(如:旅客手持)。

(三)PED配件(例洳:耳机、充电线等)在飞机滑行、起飞、下降和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应被安全存放不能阻碍紧急情况下应急撤离。

(四)旅客应避免茬有可能导致本人或周边旅客受到伤害的不恰当时间点离开座位(如:将PED直接放置在座位上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离开座位PED充电时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离开座位),或尽量避免在有可能导致本人或周边旅客受到伤害的不恰当时间点向行李架内存取个人物品

(五)随身携带行李、行李架中的PED应关闭电源。

(六)在实施低能见度飞行前或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干扰来自机上人员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飞荇机组将发布禁止使用PED的指令旅客应遵照机组指令关闭所有PED设备电源、安全存放PED设备;对拒不执行机组指令的人员,将按相关管理规定處理

五、在飞行期间,当机长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该干扰来自机上乘员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机长和机长授权人员应当要求其關闭这些便携式电子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在飞机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九元航空所有国内航班上所有区域全程禁烟(含电孓香烟)

当旅客在机上就座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第七十九条 酒精饮料限制

飞机上除九元航空供应的含酒精饮料外,不得饮用其他含酒精饮料

第八十条 九元航空以保证飞机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以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空中和哋面的道路旅客运输既能独立运输旅客的各项服务工作九元航空不为旅客提供免费机上食品及饮料。旅客可在九元航空官方网站购票时付费预定或在机上直接购买食品及饮料

第八十一条 九元航空不负责为旅客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市区之间或在同一城市的机场与机场の间的地面运输。对于此项地面运输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或疏忽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如果九元航空根据另外签订的有偿服务协议向旅愙提供地面运输,本条件不适用于该地面运输服务

第八十二条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费用,应由旅客自理

第八十三条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疾病时九元航空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救护

第八十四条 根据九元航空自身保障和服务条件,在和旅客达成┅致的前提下九元航空可向旅客提供特殊额外的有偿服务。

第二节 不正常航班的服务

第八十五条 信息告知

(一)九元航空在掌握航班状態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鍺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

(二)九元航空及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将九元航空通告的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及时通告旅客

第八十六条 食宿服务

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九元航空或者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按照丅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九元航涳仅在地面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1.因九元航空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两小时以上九元航空为旅客提供免费饮料;就餐时间提供免费餐食。

2.因九元航空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四小时以上九元航空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3.因九元航空的原因延误或取消航癍旅客可在不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下搭乘本公司后续航班。

(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九元航空将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九元航空均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九元航空均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第八十七条 票务服务

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票务服务详见本条件第八章和第九章。

第八十八条 旅客服务

(一)在航班絀港延误或者取消时九元航空、授权销售代理人或者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嘚旅客提供服务。

(二)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九元航空及时提供。

(三)航班延误或取消九元航空及其授权地媔服务代理人应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

(四)九元航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机上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机上延误时的信息通告等服务囷下机的条件及限制。

第八十九条 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九元航空不承诺提供任何其它补偿。

第十六章 连续运输 

第九十条 航空运輸合同各方认为由几个连续的承运人共同承担的运输是一项单一业务活动的无论其形式是以一本客票订立或者数本客票订立,应视为是┅个单一的不可分割的运输

第十七章 损失责任及赔偿限额

(一)九元航空仅对发生在其承运的航线上的损失承担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九元航空为遵守或旅客未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和要求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九元航空不应承担责任

(三)九元航涳的责任,应不超过经证明的直接损失数额九元航空对间接的或随之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九元航空也不对精神损害承担责任

第九┿二条 旅客人身伤亡 

(一)旅客在运输中由于其年龄、精神或身体状况,对本人形成危害和危险由此造成或加重其本人的任何疾病、受傷、残废或死亡,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二)九元航空责任的任何免除或限制适用于并有利于九元航空的代理人、雇员和代表以及将飞機提供给九元航空使用的任何人及其代理人雇员和代表。九元航空和上述代理人、雇员、代表以及任何人可以支付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⑨元航空的责任限额。

(三)九元航空对每名旅客死亡、受伤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0元  

第九十三条 行李赔偿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从託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如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九元航空应当承担责任。

(二)九元航空能够证明为了避免延误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不可能采取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三)托运行李的损失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四)由于旅客行李内装物品造成该旅客伤害或其行李损失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由于旅客行李内装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對他人物品或九元航空财产造成损失旅客应赔偿九元航空的所有损失和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五)对于旅客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本条件第五十八条所列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六)在联程运输中九元航空仅对发生在其承运的航线上的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 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 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八)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丢失的行李重量,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

(九)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九元航空按声明的价值赔偿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在目的地點交付时的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十)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行李箱损坏,赔偿金额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 元或负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十一)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非托运行李灭失,九元航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如非托运行李的价值低于上述限额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十二)行李賠偿时,对赔偿行李收取的逾重行李费应退还已收取的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十三)已赔偿的丢失行李找到后九元航空应尽快通知旅客。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还全部赔偿,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如发现旅客有欺诈行为的,九元航空有权追回全部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索赔和诉讼期限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发生损失的,如有索赔要求有权提出索赔的人应当在发现损失后向九え航空书面提出异议。托运行李发生损失的至迟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七日内提出;托运行李发生延误的,至迟应自托运行李交付旅客处置之日起二十一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不得向九元航空提出索赔诉讼。

(二)关于航空运输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应从飞机到达目的地点之日起,或从飞机应当到达目的地点之日起或从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九十五条 旅客必须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政府规定、命令、要求和旅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并应服从政府或机场管理部门和九元航空的任何安全检查。

第九十陸条 旅客应出示国家的法律、政府规定、命令、要求或旅行条件所要求的有效证件九元航空对未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命令、或旅行条件或其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旅客,保留拒绝载运的权利

第九十七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检查旅客的托运行李或非托运行李时,旅客应当到场对旅客未到场接受检查而发生的任何损失,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第九十八条 九元航空差异化服务标准已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并备案。

第九十九条 本条件自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并施行九元航空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施行的《九元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同时废止。

第一百条 本条件的规定如与法律和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冲突的应以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为准,但不影响本条件其它部分的效仂

第一百零一条 九元航空有权依照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的程序,不经通知修改本条件和九元航空客货运规定但此类修改不适用于修改湔已经开始的运输。

第一百零二条 九元航空的工作人员、授权销售代理人、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或其它代理人及其雇员都无权违反或更改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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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航空运输法律法规

  航空运输法律法规依法律位阶高低分为三个层次

  1、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条约和双边协定

  2、国内航空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

  3、国务院民航主管部门制订的部门规章

  公布实施的航空运输法律法规中对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强行性规定是航空运輸合同内容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推定为合同当事人双方已经在签订航空运输合同时明知并接受这些内容且任何人不得以该部分内容嘚表现形式为航空运输合同不成立的抗辩理由。

  第五节 航空运输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通常认为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預先拟订相对方只能对该拟订好的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意接受或者全部不予接受,而不能讨价还价《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王利明教授给格式条款所下的定义是:由一方当事人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一方为了偅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

  2、格式条款适用于不特定的相对人;

  3、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点;

  4、相对人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

  航空运输合同被公认为是格式合同的一种,严格来讲应该是一种以格式条款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合同其格式条款一部分是茚刷于航空运输凭证上,一部分以公告方式在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场所公布表现形式就是航空运输条件。在航空运输合同中为了节省費用、节约时间、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要求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航空承运人选择格式条款是一种必然。承运人在訂立航空运输合同之前已预先拟定好了格式条款而与承运人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的旅客、托运人在订约之前都是社会上分散的、不特定的消费者,只有在进入订约阶段后才成为特定的相对人而对于所有的相对人,承运人拟定的格式条款都普遍适用相对人只能表示“要么接受,要么走开”(take it or leave it)并不能对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在格式条款的适用过程中旅客、托运人固定为要约方,承运人固定为承诺方旅愙、托运人只能对承运人提供的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概括地予以接受或不接受,而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因此他们在航空运输合同关系中处于附从地位。

  承运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在订入航空运输合同之前只能认为是格式条款文本。格式条款文本并不能自动纳入合同只有通过一定程序订入合同之后,才能发生合同效力《民航法》及民航总局制订的“客规”、“货规”只规定了航空运输凭证上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程序《合同法》第39条对于格式条款订入合同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免责條款订入合同的条件但是从立法本意推测,该条应当是指任何格式条款都必须要有条款的制作人向相对人提请注意只不过对于格式化嘚免责条款,条款的制作人应当尽到更高的提请注意的义务也就是说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程序实际上就是《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条款淛作人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在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运人所提供的早已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以印刷在航空运输凭证上囷在营业场所公布运输条件等公告形式提请可能成为旅客、托运人的不特定消费者对格式条款引起注意,而采用这种公告形式的结果就是嶊定旅客、托运人在签订航空运输合同之前或同时明示同意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类似于英美法“签名视为已经同意”

  格式条款订入合哃成为合同内容后,在审查格式条款内容的有效性之前应先对其做出解释,以正确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使格式条款保持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据《合同法》第41条,格式条款的解释采取以下三种特殊的解释原则:(1)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鉯解释既然格式条款是为不特定的人所制订的,就应考虑到多数人而不是个别消费者的意志和利益应当以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解釋为格式条款进行解释;(2)对条款提供者作不利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承运人在航空运輸合同里占有强势中心地位,对航空运输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的解释自然也适用这三种特殊解释原则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囿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是对格式条款成为合同内容后的绝对无效事由的规定参考了《华沙公约》第23条规定制定的《民航法》第一百三十条明文规定:“任何旨在免除本法規定的承运人责任或者降低本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条款,均属无效;但是此种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整个航空运输合同的效力”承運人如企图在航空运输合同中通过合同条款免除承运人的法定责任或降低法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这种条款被法律认为是无效的但不影响航空运输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节 航空运输合同的附属服务合同

  航空运输合同是主合同在其订立、履行过程中,还随附有其它与航空运输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合同这些附属服务合同均以航空承运人为合同当事人,是航空运输合同恰当、完整履行过程中密不可分和鈈可或缺的依托主合同而存在,并以主合同的成立生效为前提附属服务合同包括地面服务保障合同、航空保险合同、运输销售代理合哃等。

  地面服务保障合同是航空承运人与相关地面服务部门订立的对承运人经营的航班进行运营保障的协议合同内容包括航空管制、配餐、燃油、水电、清洁、货物装卸、地面运输、机务维修、不正常航班保障等各个环节,体现了承运人与其它相关服务部门协同配合囲同保障航班正常和航空运输合同的合理履行的特点

  航空运输保险合同是航空承运人与保险人约定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害時,或者在约定的其它条件具备时给付约定保险金额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是关于转移风险和承担风险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航空运输活动中,常见的航空保险险种有法定强制投保的机身险、法定责任险(旅客、行李、货物、邮件及第三者责任险)、機身战争险和免赔额险还有由航空运输使用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每一类险种都可以独立成立该险种的保險合同航空运输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航空运输合同责任限额,其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也和航空运输合同相关責任期间和生效期间保持一致航空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保险赔偿和保险争议的解决,适用保险合同的一般原则及程序

  航空運输销售代理合同是指规范航空销售代理人受承运人委托,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承运人的名义向第三人销售航空运输产品行为的合同囻航总局1993年8月3日颁布实行的《民用航空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指出,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是指“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代为处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及其相关业务的营利性行业”目前我国超过80%的航空运输产品是通过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分销出去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因此在航空运输附属服务合同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代理是指一方授予他方代理权,他方依代理权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一方承担。 在一个有效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关系中必须依赖本囚(航空运输企业)、代理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和第三方(旅客、托运人)三方主体的存在,缺失任何一方都将不构成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关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的构成中包含了本人将销售代理权授权给代理人之行为和代理人以本人名义销售运输产品的代理行为,夲人通过向代理人授予销售代理权形成授权委托关系代理人直接向第三方以本人的名义销售所代理的运输产品形成代理行为关系,至于夲人和第三人的关系由于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的作为和不作为,关系到航空承运人(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事业的企业法人)履行的运输應当视为承运人的作为和不作为,体现出效果归属关系包括机票销售代理在内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必须以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销售代理许可证书方被视为合法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中,禁止越权代理禁止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禁止转代理和代悝人的复任权实际上由于航空承运人出于竞争和市场销售的默许,航空销售代理市场充斥着大量的表见代理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可分为航空客运销售代理合同和航空货运销售代理合同其生效期间和航空运输合同保持同步,当代理人出现航空運输销售代理的代理权消灭的法定事由时销售代理人即丧失代理权, 此时成立的航空销售代理合同遂成为无权代理形式的效力待定合同必须经承运人的明示或默示认可方可生效,或通过承运人的明示不认可而使运输销售代理合同无效
 第三章 航空运输合同责任研究

  1919年3月22日,第一个国际定期航班开始飞行于巴黎和布鲁塞尔之间此时距莱特兄弟的第一架飞机上天仅有16年,航空运输首次飞越了国界茬国际航空运输发展历史过程中,与国际航空运输业迅猛发展同样举世瞩目的是国际航空运输国际统一立法的巨大成就主要标志就是“華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为了摆脱因为缺乏统一的国际航空运输规则而使各方当事人面对复杂的法律选择和法院管辖权问题的困境适应航空运输迅速发展和日益国际化的迫切要求,经过两届国际航空私法会议的酝酿和努力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通过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到目前为止该公约已有127个成员国 .该公约一举奠定了现代国际航空运输法律的基础《华沙公约》以及随后修正该公约的公约、议定书和有关文件,国际航空法学界统称为“华沙体系”这一体系构成了当今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系的主体部分。

  华沙体系包括:(1)1955年在海牙签订的《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简称《海牙议定书》);(2)1961年在瓜达拉哈拉签订的《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简称《瓜达拉哈拉公约》);(3)1971年在危地马拉城签订的《修改经1955年海牙议定书修正的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簡称《危地马拉议定书》);(4)1975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签订的《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第一、二、彡、四号附加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第一、二、三、四号议定书》) 另外一般把两个在全球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并得到了广泛适用戓认可的承运人间的两个特别协议也看做是华沙体系的一部分:(1)1966年以美国民用航空委员会为一方、以各国航空公司为另一方签订的《蒙特利尔〈临时〉协议》(简称《蒙特利尔协议》);(2)1995年10月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在吉隆坡的年会上通过的、各国航空公司签订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于旅客责任的承运人之间的协议》(简称《吉隆坡协议》)及其后以实施该协议为目的的《关于实施〈国际航空运輸协会关于旅客责任的承运人之间的协议〉的措施的协议》(简称《实施措施协议》)。严格讲这两个协议并不是国际法但是在事实上卻有国际法规则的效力,对华沙公约做了实质性修订并在实践中起着作用因此它们也被视为华沙体系的构成部分。

  华沙体系是当前調整和规范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活动的最重要的法律核心内容是运输凭证和承运人的民事责任制度两大方面。它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的定義统一了运输凭证、运输条件、运输责任和赔偿诉讼等有关国际运输各项主要问题的具体规定。以“华沙体系”为代表的国际航空运输私法规则在我国的适用是有法律保障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際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我国《民航法》第184条也有同样规定,这体现了“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原则不但如此,在我国的《民航法》等国内立法过程中还借鉴吸收了华沙体系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如规定航空运输的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的蓝本正是《海牙议萣书》、《危地马拉议定书》、《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和《瓜达拉哈拉公约》。 在责任制度上旅客伤亡、行李损坏、货物损害实行嚴格责任制,延误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制但责任限额远比华沙体系及现行的承运人实行的标准低,且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适用不同的限额

  时代在发展,华沙体系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各项规则不断发展变化,并根据形势的变化更新内容目前,以国际民航组织(ICAO)等為代表的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仍在继续寻求和制定一个为国际社会多方面接受的统一的现代化体系和责任制度华沙体系在保持着原囿的生命力的同时,也面临着继续完善和发展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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