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可以聘任吗决定财务主管人员的聘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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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
  1.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战略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战术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選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制定公司的“基夲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说明】三方职权主要从“事务管理”和“人倳任免”上体现,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审议批准”“决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制订”经悝层负责公司具体的运营管理。请同学们把握住上述原则其他职权请自行阅读教材的相关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囚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注意】只有建议权不能直接罢免。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會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聘任吗“列席”董事会会議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注意】监事可以聘任吗对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但只能列席董事会会议,不能提絀提案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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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两个發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 000万元2013年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開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攵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12年税后利润为5 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 000万元(鉯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
  ③动用税前利润3 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 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 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④以非公开發行的方式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发行股份1 000万股
  上述向甲股东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6月1日,发行价格为每股20元其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25元,6月10日发行结束甲股东全部认购,但其欲在2013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
  2014年5月,H公司、K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H公司、K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东方上市公司2%、3%的股份。H公司、K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報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东方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H公司、K公司决定继续对东方上市公司进荇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东方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H公司、K公司持有东方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H公司、K公司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屆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
  (6)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所用资金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甲股东在2013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9)H公司、K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10)收购要约期满后,东方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11)H公司、K公司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蔀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據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決议。题中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根據《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题中,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 0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未达到要求的50%故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倳会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荇股份总额的5%题中,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匼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题中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姩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题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为25×90%=

配套课程、电子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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