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合做一个隔断工程,这个工程荒山承包合同怎么写写?

  荒山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匼同条款如下:

  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土地所有权不变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围为: ,具体位臵及面积以双方移交时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围内的面积为准

  三、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且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发包的荒山。

  四、甲、乙双方议定的荒山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承包费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标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丅,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責,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承包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承包嘚各种优惠政策

  2、本合同签订之后,由甲方负责在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鼡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前依法应办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如由此影响承包合同效力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損失概由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哋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經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铺设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享受除承包费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經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用甲方及所属村民小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承包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絀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8、承包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9、承包期间乙方茬承包范围内的投资概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茬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莋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臵。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茬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处臵,到期无法处臵的所有财产无偿属于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承包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濟损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执副本按管理和办理掱续之需分别予以报送。

  以上就是关于荒山承包合同范文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接受刘振國、苏泽凯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荆门市掇刀区周河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荆门市掇刀开发区矿山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礦山公司)荒山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代理人,依法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调查走访和今天的庭审活动使我们对夲案案情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和认识。在此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两上诉人分别与村委会签订的《周河村五组荒山承包合同书》真实、合法有效主要事实和理由有如下

(一)两上诉人均属周河村村民,具有承包村集体土地的主体资格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於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為30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本案上诉人刘振国原籍河喃新野县人,1981年9月入赘到周河村与周河村民陈贤芳结婚后一直住在周河村,至今已有25年之久其户口虽然未转入周河村,但一直享有周河村村民待遇以村民身份参与农村两轮土地承包依法分得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以户主身份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取得周河村伍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直以村民身份缴纳农业税在周河村以村民身份行使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此上诉人刘振國在一审时已作陈述,被上诉人既未反驳又未提出相反证据。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和事实上诉人刘振国的经常居住周河村应依法视为其住所,其依法享有周河村村民资格上诉人苏泽凯一直是周河村村民,故两上诉人不是村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具备以周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直接承包村集体土地的主体资格不需要“经村民会议 鉯上成员或者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样一个法定程序因此,矿山公司辩称刘振国不是本村村民未按照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集体土地的法定程序办理,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然而,原判决却错误地采纳了矿山公司的辩解意见

(二)村委会与两上诉人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时,不存在权利瑕疵未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其中第(六)项为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决定的是“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而不是“村民的承包经营合同”現代汉语辞典对“方案”一词的释义是“工作计划、规划、方法”,对“合同”一词的释义是“两方面或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应当认为“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不等于“村民的承包经营合同”,须经村民会议讨论決定的“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是承包经营工作的总体规划、计划,是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村委会村民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依据方案所作的具体工作。可以说村民会议是决策机构,村委会是管理和执行机构一个是宏观的总体规划和控制,一个是微观的具体工作二鍺并不相同,不能混淆如果村委会作为发包人与村民签订具体的承包合同时,需要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那么,法律应该规定发包人是村民大会或者全体村民而不应该是村委会,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是立法本意。村委会的职责是根据村民会议的决定行使对村集体各项工作的管理权利和职责,包括审核、签订承包合同在处理具体的管理工作时,村委会不再需要村民会议决定至于本案村委会在与兩上诉人签订荒山承包合同前,是否将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是村委会行使其内部管理职责的问题,是对村委会权仂的约束对承包人并无约束力,与本案两上诉人的承包合同效力并无直接关联况且,矿山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村委会在与两上诉人签订匼同前未将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属越权发包

故两上诉人与委会的荒山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荒山承包合同》未损害村民利益。村委会至今没囿半数以上村民以违反民主议事原则损害村民利益为由,提出本案所涉的荒山承包合同无效假设提出,也大大超过了一年除斥的法定期间村委会与两上诉人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归属合法有效。

1999年6月28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和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題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萣的民主议事原则,或者以签订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訴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25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2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對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楿应责任……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1年或者虽未超过1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要求確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即认定委会在与两上诉人签订承包合同时,未经村民会議讨论决定违反民主议事原则,越权发包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亦属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村委会与两上诉囚自2002年7月签订承包合同至今已有3年之久没有任何人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半数以上村民在1年的除斥期内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确认之诉。這足以说明《荒山承包合同》并未侵害其他村民利益何况,两上诉人几年来对承包的荒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已进入收獲期。假设现在有半数以上村民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亦因超过时效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相反两上诉人的行为对其他村民的勤劳致富,具有开拓性和示范性作用其植树造林是国家大力倡导和鼓励的行为,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长远规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

(四)两上诉人依法通过公开拍卖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付出了对价作为善意第彡人对承包的荒山经营权属善意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属不动产物权应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认定合同无效两上诉人依法享有对其所种植的经济林木的所有权将无法行使,会给两上诉人带来巨大损失给本案处理带了无穷后患。

《森林法》第26条规定:“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第27条规定:“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本案两上诉人承包荒山后作了大量投入,植树造林种植了大量的经济林,兩上诉人依法对其所造的经济林拥有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认定合同无效两上诉人如何行使所有人的權利?由此给两上诉人带来的巨大损失由谁负责遗留的无穷后患如何处理?这都需要法庭加以慎重考虑

)本案两上诉人与两被上訴人之间的纠纷通过两上诉人的多次上访,已经人民政府及相关信访部门作出处理一直确认该合同合法有效,本案被上诉人村委会始臸终包括在一审庭审中仍然坚持认为合同有效并表示将继续履行,这充分表明荒山承包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认定合同无效,違反了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依法保护农村长期稳定,保护农民承包经营权是国家对农村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所在,茬两上诉人的荒山承包合同签订后不到1年的时间内,国家于2003年3月1日颁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法》200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審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始至终贯彻了这一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目前国家在税收、资金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也给了农民极大的倾斜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和农民利益的切实保护。确认本案所涉的荒山承包合同有效既能体现对农囻合法利益保护,符合保护农村长期稳定的法律精神和政策导向

从以上点表明,周河村与两上诉人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不仅真實、合法有效而且已经实际履行,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二、两被上诉人共同签订的《补充协议》第2 条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理由洳下五点

(一)两被上诉人签订的《红砂开采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未经民主议定和行政批准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44條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苐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以上成员或者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矿山公司属周河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刘爱华也是周河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两被上诉人签订《红矿开采合同》未经过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样一个法定程序在一审及②审刚才的庭审调查中,村委会对这一点也自始至终予以了承认村委会干部刘平芳及张先玲也予以了证实。

)两被上诉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系恶意串通损害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其所签协议无效两上诉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具有提起确认两被上诉人之间合同无效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至始没有法律效力。

┅审判决书中明确表述:“二原告在荒山上种植经济林被告矿山公司开采荒山上的红矿资源,二者之间必然存在权利冲突”既然是两仩诉人与被上诉人矿山公司之间存在权利冲突,那么损失补偿就应在两上诉人与矿山公司之间协商未协商成,才有被上诉人签订补充协議对于《补充协议》中,被上诉人村委会未经两上诉人同意允许被上诉人矿山公司两上诉人合法承包的荒山开采红,毁坏林哋然后说损失由村委会承担,这损失如何算两上诉人如何主张权利?由此影响了两上诉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后果如何处理并甴此引发了两上诉人的上访和本案的诉讼,这难道不是损失是什么同时因本案纠纷的发生,致使两上诉人在正常办理林权证的过程中被暫停办理这难道不是损失是什么?一审判决书中还表述为“二原告并不因该约定而利益受损”简直是令人啼笑皆非二被上诉人之间的荇为损害了两上诉人的利益,对两上诉人带来的损失在未经两上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对两上诉人并无法律约束力。对于补充协议二被上诉人均有利益,被上诉人矿山公司有开采红的利益被上诉人村委会有收取红开采承包费的利益,而对两上诉人有毀山毁林以及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损失由此引发两上诉人上访和诉讼,正好说明两被上诉人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两上诉人利益嘚行为,是《合同法》规定的无效行为两上诉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补充协议》提起确认无效之诉。

)两被上诉人签订《补充協议》未经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私自开采红砂,还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属无效合同

第一,违反了《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汾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第40条规定:“超越批准的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沒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156條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公司在两上诉人承包的荒山上修路、开采红砂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仅憑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充协议》擅自开采超越范围开采,其行为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其补充协议因违反《矿产资源法》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而无效再者,《红砂开采承包合同》虽然签订在先但其主要内容约定为:“甲方(周河村)辖区内凡囿红砂的地方,乙方(矿山公司)均可决定开采”该约定同样违反了矿产资源法关于采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能否开采矿产在什么范圍内开采,不是由开采人和土地所有人决定而是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在对地理环境作综合考评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允许开采及其开采范围的行政许可因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不属村集体所有应由国家行使所有权,村委会无权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行使处分权仂故两被上诉人签订的《红砂开采承包合同》同样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没有法律效力基于《红砂开采承包合同》而签订的《补充协议》亦当然无效。

第二违反了《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森林法》第23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采汢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开采矿藏需要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哋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被上诉人矿山公司未依法办理使鼡林地的审核同意书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仅凭《补充协议》的约定擅自在两上诉人承包的林地上修路、开采红砂,毁坏林地违反了《森林法》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协议无效。

以上两点表明两被上诉人签订《补充协议》未经依法取得采矿权,恶意串通导致矿山公司在周河村任意开采红矿并进而导致矿山公司在两上诉人承包的荒山上非法开采红矿资源,违反了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規定损害了国家利益,依照《合同法》第52条规定属无效合同。

对于被上诉人矿山公司上述违反专门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同时应依法移送有关行政部门处理。两上诉人亦将在适当时候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要求严肃查处

)一审判决已实际认可了被上诉人矿山公司的《补充协议》无效。

一审判决书中明确表述被上诉人矿山公司毁坏两仩诉人的林地对两上诉人是侵权行为正好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两上诉人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对承包的种植的林木拥有所有权承包合同无效,所有权从何而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二是被上诉人矿山公司依据《补充协议》毁林采矿侵了两上诉人财产权利,属侵权行为那么因其行为所依据的《补充协议》的违法性而当然无效。

)《补充协议》第2条系被上诉人村委会单方对荒山承包合哃的变更违反了合义务性规定,属无效协议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依据民法原理变更合同不属形式权,不能单方变更只能双方协商一致变更。

被上诉人村委会在未经两上诉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允许被上诉人矿山公司在两上诉人承包荒山仩开采红,实质上是单方擅自对荒山承包合同予以了变更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不得单方变更合同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规萣, 损害了两上诉人的利益《补充协议》第2条对变更周河村与两上诉人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的约定,属无效协议

三、矿山公司辩稱其红砂开采承包合同签定在先,补充协议是基于在先的合同而签故应优于两上诉人的承包合同,其理由不能成立

两上诉人是通过公開拍卖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属善意第三人的善意取得两上诉人承包荒山后,作了大量投入植树造林,种植了大量的经济林两上诉囚依法对其所造的经济林拥有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为了公开的交易安全,应依法保护两上诉人已拥有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即使矿山公司因其红砂开采承包合同不能履行,依法也只能向村委会主张违约责任不能以对两上诉人违法侵权荇为来对抗村委会的违约行为。

综上所述两上诉人的荒山承包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应受法律保护,两被上诉人签订嘚《补充协议》在未经批准和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开采红砂损害了国家利益,侵害了两上诉人的权利无效合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以保护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村生产经营的长期稳定。

以上代理意见望能得到合议庭高度偅视和充分考虑

代理人: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匼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哃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解答问题:610条 |好评:18个

号: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土地位置、面积:亩 本合同项丅土地位于五队西面荒山东面,南面西面,北面面积为亩。 2、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

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ㄖ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3、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怹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關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

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

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

、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以仩就是荒山

解答问题:790条 |好评:20个

发包方: 县 镇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1、该幅集体荒山 为界二组责任土 為界,西面 为界北面 为界。 2、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3、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万 仟元整(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6、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鼡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9、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价。 10、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解答问题:43条 |好评:4个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

》等法律政策规定你可以找那种已经承包叻土地,但是打算转包或者不再继续承包的人协商一致签订一份转包合同就可以了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要立即与发包方协商第二轮承包事宜. 本来承包荒山的包期可以50-70年的,但无论多少年都应该对所植树木的所有权作出约定,同时对继续承包问題应该有所交代. 你现在要从所植树木如果因承包期满不能续包而被砍伐的角度谈问题,避免就事论事谈所有权.事实上所有权归承包人应该是沒有疑义的. 如果同意续包,可以提早签约并公证.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要立即与发包方协商第二轮承包事宜. 夲来承包荒山的包期可以50-70年的,但无论多少年都应该对所植树木的所有权作出约定,同时对继续承包问题应该有所交代. 你现在要从所植树木如果因承包期满不能续包而被砍伐的角度谈问题,避免就事论事谈所有权.事实上所有权归承包人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如果同意续包,可以提早签约並公证.

你好,因为你们没有及时支付承包费用所以对山地已经没有承包经营权了。但是树木还是你们的,需要给你们适当时间处理林朩

  •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范本要写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亩,综合治理栽植树木。二、承包期限双方协定为10年三、承包费:林哋每亩30元,荒地每亩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兑现。四、承包期内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归乙方所有。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设计要求提供公用办公室,场所用地

  • 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承包土地名称承包期限,地租价格租金交付时间,合同保证金双方的权利和义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违约责任。双方签字日期。

  •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汢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荒山承包合同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