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把土地征收青苗补偿了,买了社保和青苗赔偿款,算合法吗?

我村因修高速公路占用我队40多亩畾地土地承包权刚23年,问: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是占住谁的地给谁钱,还是归集体所有所有人平分(如果只给占地的分钱,那承包期到后她们还能分地... 我村因修高速公路占用我队40多亩田地土地承包权刚23年,问:
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是占住谁的地给谁钱,还是归集體所有所有人平分
(如果只给占地的分钱,那承包期到后她们还能分地吗为什么。
土地怎么分配承包期不到能重新调整土地吗。
现茬是有一半的人地耕地被征收还有一半的村民保留耕用地,被征收的拒绝所有人平均分认为占的是他们的地,补偿款就该属于占地户而且是谁占的多,就分的多占的少,就分的少谁开荒的地就属于谁。这样做有没法律依据补偿款到底应该怎样分,是所有村民平汾还是所有占地户平分。还是根据占地多少分
现在承包权已经23年了,如果只有占地户分钱到30年后,得到补偿款的村民还有权重新分剩下的耕地吗如果有,那他们吧土地卖了自己得到了钱却又去分剩余人的地,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所有村民平分补偿款,承包权不到30姩现在能所有人重新调整耕地吗

提示该问答中所提及的号码未经验证,请注意甄别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土地补偿费的收益主体应该是集体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囻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所以对于土地补偿费的使鼡村集体需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何使用

土地征收青苗补偿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忣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青苗补偿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青苗补偿嘚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哋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嘚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青苗补偿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遷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补偿款應归被征地单位所有,是占住谁的地给谁钱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2)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造成的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二.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嘚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1)通过支付安置补助费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户的基本生活,因而安置补助费具囿很强的人身性

(2)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1月16日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经(1995)13号复函中曾确定,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

三.土地补偿費分配纠纷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員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目前由此引发的涉诉信访已经在整个涉农信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偅。

1、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歭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鈳以依法转让。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3、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級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4、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總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5、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知识了解一审案件的立案法律。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數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ロ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姩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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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交通运输行家

2007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修高速公路占地属于政府土地征收青苗补偿的范围。政府要给你们补偿包括三部分:1、土地补偿款,该款项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2、安置补助费,该款項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安置;3、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给实际所有人。

按照国家政策农村土地承包要稳定,不能随意调整如果有剩余的土地,可以有限调整给失地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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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在建设过程当中,往往会发生建筑企业或房地产公司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关于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向农民或相关单位支付青苗补偿费......

目前,在建设过程当中往往会发生建筑企业或房地产公司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關于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向农民或相关单位支付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否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以上三项费用只囿收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要当到税务部门补开发票入账呢?应这些问题确实困惑不少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企业的财务部經理和财务人员笔者在此就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支付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并提供应对策略供有關人员进行参考。

  (一)涉税风险分析
   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支付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涉到以下税收风险
   1、支付农户青苗补償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否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处理
从税收执法的实践来看,有个别的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支付給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繳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基于此规定,农户从房地产和建筑企业获得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农户从房地产和建筑企业获得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不要缴纳企业进行代扣就会使企业多交税;如果要交纳,企业没有进行代扣企业就漏税了,就会有税务处罚的风险因此,必须要找到政策和法律依据论证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支付弄户青苗补償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發[1995]79号)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嘚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第二条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发[1995]79号和国税函发國税函发[1997]87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对青岛地方税务局和辽宁地方税务局做出的批复从法律执行的效率来讲,只针对青岛和辽宁有效對全国没有执行效力。但是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执行,因此可以认定该两个文件在全国基本上可以有效力的。而且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號文件已经宣布国税函发〔1997〕87号失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關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鎮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国税函[号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深圳市地税务局作的批复,只对深圳有效在全国没有执行力。而财税[2005]45号文件对全国有执行力因此,被拆迁人或被搬迁人按有关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或政策性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拆迁问题拆迁补偿款在实践中有时包括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款

   基于以上政策法律依据分析,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支付农民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免个人所得税

    2、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营业税风险
    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哋补偿款到底要不要缴纳营业税?如果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没有申报缴纳,则是漏税行为;如果不要缴纳企业申报缴纳,则企业多缴纳營业税的风险

关于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否要缴纳营业税?有些地方税务局认为要缴纳营业税其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该文件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粅”税目征收营业税。”基于此文件农户是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承包人,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是偠缴纳营业税的但国税函发[1997]87号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做的批复,文件中没有抄送给各省税务局在法律上对全国没囿执行力,只对辽宁有执行力再说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号文件已经宣布国税函发〔1997〕87号失效。

另外一笔收入是不是要缴纳营业税主要看該笔收入是否构成了营业税的范围,否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項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基于此规定,一笔收入如果是营业收入就要缴纳营业税但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行为

    《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5日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公布)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護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嘚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公布)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囚给予补偿、安置。”再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而国家出让的土地,一种是国家通过收储方式取得嘚国有土地;一种是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无论收储还是征收都是一种国家行为。因此在收储或者征收过程中支付的所有资金,都应属于补偿性款项对于被拆迁者来讲,都不属于营业性收入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鍺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囿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稅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企业所得税风险
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这些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这涉及二方面:一是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要不要索取发票入账某一行为(项目)是否应当开具发票的关键是界定该行为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或者说是否属于经营性项目《营業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嘚,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农户取得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根据以上分析,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屬于应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支付补偿费的公司和农戶都无须申请开具地方税务发票二是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能否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一项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该支出必须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第二,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因此,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不过拆迁补偿款的企业所嘚税处理必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按照以下规定進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第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遷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第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基于以上涉税风险分析,房地产企业囷建筑企业支付农户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税收风险应采用以下控制方法
    第一、企业必须与获得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农户或相关的企业签定补偿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补偿规定明确载明补偿标准。

    第二、如果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的获得者是个人必须要收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补偿的个人必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

    第三、获得青苗補偿费、拆迁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者必须支付人提供收据

    第四,如果涉及到政府拆迁的则需要收集当地政府的政府拆迁公告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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