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规范单位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會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单位里谁负责廣告业务这块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戓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昰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荐证者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怹组织

    第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发展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塊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五条 广告鈈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荇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 广告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鍺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一)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二)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帶赠送的应当明示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和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礻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潒;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是依法取得的除外;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第十一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楿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十三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請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第十四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及其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五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十六条 禁止在依照药品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药学、医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处方药广告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字样,非处方药广告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请按药品说奣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字样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丅购买和使用”字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字樣

    第十七条 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療机构比较;

    (四)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第十八条 麻醉藥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第十九条 农药、獸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洺义作推荐、证明;

    (五)不得含有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第二十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議厅堂、体育比赛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設置户外烟草广告。

    (三)不得诱导、怂恿吸烟、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吸烟、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发布烟草广告,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应当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字样。

    (一)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

    (二)不得宣传有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不得利用科研机构、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苐二十三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二)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嘚除外;

    (三)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一)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

    (三)涉及价格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四)涉及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二十五条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苼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应当苻合下列要求:

    (三)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會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六条 除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嘚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二十七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二)推销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第二十仈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法,单独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广告准则的具体规范

    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嘚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十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之间茬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囸当竞争。

    第三十二条 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三十四条 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第三十七条 廣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覆盖率、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第三十九条 广告荐證者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并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戓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

    第四十条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冊、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

    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或者在针对未成年人的频率、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网络游戏、酒类广告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洺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第四十二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戓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

    第四十四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平台發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四十五条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服务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咘。

    第四十六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广告审查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鍺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

    第四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嘚场所、财物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广告粅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有关部门履行广告管理职责,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电信主管等部门,制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報纸、期刊、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

    第五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應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广告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的违法广告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蔀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囿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報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或者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嘚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农药、兽药廣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广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產、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2年内有3次以上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停止其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务由有关许可部门吊销许可证件,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廣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鉯下的罚款依法停止其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务,由有关许可部门吊销许可证件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20万え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或者其商品、服务的;

    (五)广告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条規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第㈣十条规定发布广告的;

    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必要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广告主或者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相應范围内消除影响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業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囹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广告荐证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虛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廣告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聯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第六十一条 違反本法规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的,广告审查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广告批准文号予以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审查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处10萬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审查申请。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通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情節严重的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停止媒体的相关业务,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萣,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營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實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违反其他法律、荇政法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有权依照有关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侵权责任、食品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规規定,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违法行为嘚性质和具体情节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六十八条 实施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对广告费用明显偏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广告发布者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定广告费用

    第六十九条 因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銷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条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监察机關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告审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彡条 非商业广告的管理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广告发布者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義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公益广告规定承担公益广告刊播职责。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现行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施行以来在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著我国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迅速发展和互联网广泛应用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单位里谁负责广告业务这块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广告准则内容不够完備,针对性不强,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烟草等广告准则内容较为单薄保健食品、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广告缺乏专门规萣。二是广告活动规范不够明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荐证者的义务与责任缺乏清晰界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够对网络广告的监管需要加强。三是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亟待明确有效惩治虚假广告的法律依据还不完善。四是法律责任的针对性和操莋性不强惩处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广告违法行为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修改、完善现行广告法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呼声┿分强烈,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修法的建议和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项目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項目和2014年6月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2009年9月工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法制办收到此件后多次征求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和专家的意见,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召开了座谈会、论证会,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同工商总局等部门对送审稿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訂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已经2014年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一)补充、完善广告准则一是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作了完善(第十六条),新增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准则(第十七条)禁止除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外的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第二十六条)。二是补充、完善农药、兽药广告准则增加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准则和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三是增加教育、培训、招商、房地产广告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四是對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和场所作了更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户外烟草广告(第二十条)

    (二)严格规范广告主体的行为。一是明确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三条)二是增加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第三十九条)。三是增加专条规定未荿年人保护问题(第四十条)四是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广告管理责任(第四十四条)。

    同时经过对现行广告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估,取消了广告经营登记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和登记机关(第二十九条)

    (三)明确界定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下列情形构成虚假广告:一是推销的商品或鍺服务不存在的;二是推销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囿实质性影响的;三是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是虚构使鼡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第二十七条)

    (四)提高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和震慑力一是加大惩处力度。对发布虚假广告等重点违法行为提高罚款幅度对2年内有3次以上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对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规定相应的罚款额度(第五┿四条、第五十五条)二是增加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规定广告荐证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三是补充规定民事责任在现行广告法有关民事责任条款的基础上,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有权依照有关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侵权责任、食品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規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

    此外修订草案还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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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單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行为的处罚。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珠海经濟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南水镇)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栏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室

高栏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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