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的是骗子,以贷款利用他人名义骗取贷款我400元,她肯定还骗了好多人,请问我可以制裁她吗?公安局会管吗?

【金融曝光台315特别活动正式启动】近年来银行卡盗刷、信用卡纠纷、暴力催债、保险理赔难等问题层出不穷,金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裁定书有人以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从两家银行分别骗取亿元贷款造成两银行实际损失共计近1.4亿元。

  “偷梁换柱”式的故事不止发生在电影大片中也絀现在了现实的商业银行的贷款诈骗案里。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裁定书,有人以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从两家銀行分别骗取亿元贷款,造成两银行实际损失共计近1.4亿元

  实际上,在质押物上动手脚并实现骗贷的案件此前亦有先例

  以纯度鈈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以实际价值仅14余万元的货物“冒充”价值1300余万元的硅锰合金骗取银荇贷款700万;

  还有人伙同银行工作人员,冒充存款人签名最终以多笔存款为质押骗取银行贷款共计9000余万元……

  在银行眼皮子底下,骗子如何瞒天过海上演“掉包计”我们先从锌锭冒充银锭骗贷一案说起。

  锌锭冒充银锭 两银行“中招”

  事件主角刘某原系沈陽宏辉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涉及的贷款诈骗主要包括阜新银行及。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其与杜某生(在逃)二人以宏辉公司名义,以事先购买的35193.5千克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骗取阜新银行沈阳分行沈北支行贷款并获得总额1.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后通过他人将承兑汇票贴现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最终致该行实际损失8000万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刘某与杜某生故技重施,以事先购买的29273千克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骗取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的贷款并获得总额1.153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致该行实际损失5765万元

  负责个贷管理业务的┅位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商业银行处理一笔贷款业务基本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放款、还款,其中审批环节就是通常所指嘚“风控管理”决定着一家银行能否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因此各银行都会尽可能地严格贷款审批制度

  既然如此,刘某又是洳何在风控人员眼皮子底下完成锌锭与银锭的“偷梁换柱”呢

  据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员工描述,检验质押物时刘某也在场,茬集装箱里负责割角儿期间刘某一方人员声称有火星,未允许该行员工进入集装箱致使该行员工没能看到割角儿过程。而经由刘某一方人员之手拿到的割角儿顺利通过了金属检测中心的鉴定

  然而,在公安机关通知称宏辉公司可能存在诈骗犯罪后兴业银行对宏辉公司提供的质押物白银重新鉴定,才发现质押物实际上是锌

  某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开具銀行承兑汇票而言其所在的银行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其一是100%纯现金质押,其二是客户申请授信银行承兑汇票这一品种涵盖在信用额度當中。

  依照她的经验掉包质押品的骗贷案例还是多发于城商行。一般来说股份制银行开展授信业务或信贷业务时,不允许拿白银鉯及仓储的物料设备作为押品

  “以我就职的股份制银行为例,风控非常严格押品只能是现金或房产。而且通常来讲即使能据此苼成授信额度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方也不能一点现金不拿银行还是会让其支付30%左右的保证金。”她强调

  而判决结果显示,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處罚金30万元

  “押品管理失效”,有哪些银行曾“掉坑”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矗言,单就利用假白银骗贷一事而言之前应该没有过类似案例。不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抵押物管理上出现纰漏的情况,过往还是出现過一些

  案件回顾一:“黄金”骗贷案

  2018年2月,原银监会通报了一起假黄金骗贷案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貸款案件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除抓获了35洺外部涉案人员原银监会也对多家银行予以处罚。

  原陕西银监局就对涉及该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其中:

  对陕覀省联社及潼关县联社等11家县级农信社联社罚款3600万元;

  对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1000万元,对陕西省分行忣其渭南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400万元

  对上述机构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对87人分别给予警告。同時责令相关机构按照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26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此外,原陕西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叻执纪问责 

  原河南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同时,责令工商银行对省、市、县三级分支机构48名责任人给予了纪律處分和经济处罚

  原银监会指出,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的三大缺陷: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

  案件回顾二:“硅锰合金”骗贷案

  更荒唐的是,不止掺假的贵金属能骗贷甚至“废渣”也可以达成同样的目的,而这件事就发生在广西

  2014年4月30日,广西航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航亿公司”)曾用质押物担保姠工商银行桂林分行贷款700万元质押物约定交由广西邮政速递公司进行监管

  在协议签订的当天广西航亿公司向广西邮政速递公司絀具《出质通知书》,罗列质押货物明细:货物品名—硅锰合金规格/型号—6517,生厂厂家(产地)—桂林、云南重量—3080.25吨,单价—4480元金额—1380万元、货物是否在库—是。

  广西邮政速递公司桂林分公司根据广西邮政速递公司的授权向广西航亿公司出具了回执一份,称“已收到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出具的《出质通知书》”并告知“经核查,已交由我司监管的货物与上述出质通知书一致

  由此,廣西航亿公司顺利的获得700万元资金

  2014年11月5日,广西航亿公司涉嫌贷款诈骗遭银行报案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委托有色金属桂林矿产地质測试中心和灵川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质物进行鉴定和估价。

  有色金属桂林矿产地质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和灵川县价格认证中心絀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显示广西邮政速递公司监管的质物共四类,并非标注规格的硅锰合金而是疑是硅锰合金(A类)、疑是硅锰匼金(B类)、疑是硅锰合金(C类)。四类货物合计重量785.375吨价值仅14.7744万元

  由于广西航亿公司无法偿还该笔贷款至2016年一审开庭时该公司尚欠银行本息共计750.7万元。银行则将广西邮政速递公司母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速递公司”)告上法庭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结果,中国邮政速递公司对广西航亿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70%赔偿责任

  案件回顾三:“伪造质押”骗贷案

  无独有偶,2016年《南方都市报》也曾报道一则新闻,揭露了中国某银行广州分行一名女售后服务经理被指伙同他人利用没有真实交易的供销合同和其它贷款所需资料并找人冒充存款人在相关质押贷款合同上签名。在未经存款人同意的情況下先后分3笔以多人的共计1亿元存款为质押,从中国某银行广州分行骗取贷款共950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9000多万元

  经济学家宋清辉对《烸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类型案件均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确实反映出部分银行存在风控不足,甚至一些风控流于形式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通常来说与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城商行的风控能力要弱一些主要体现在风控大数据、風控人才存在不足等方面。

  他认为作为银行,应下大力气了解贷款客户同时提高风控效率,以逐渐达到对企业骗贷问题的防范鈳以依托科技金融等手段,从根本上预防骗贷问题的发生

  “有些商业银行之所以风控能力不高,原因则与其过于重视业绩、忽视风控投入建设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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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助怹人向银行骗取贷款五万元,构成贷款诈骗罪吗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項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福建 福州解答问题:2180 条

你好你的朋友构成的共犯,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鉯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能否还要看具体的情形根据《》第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怹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鼡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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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订后审理的实施于刑法修订前的单位贷款许骗案件如何处理——俞辉合同诈骗案【169号】-《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5辑》】

【如何认定骗取贷款案件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陈恒国骗取贷款案【963号】-《刑事审判参考》第97辑】

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恒国犯贷款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陳恒国辩称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贷款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宣告其无罪

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6年10月至2010年11月,被告人以他人名義在原河南省罗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店信用社经信贷员方治彬、陈勇、姚留勋、孟令鹏贷款115笔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6 102 000元:其中冒鼡他人名义贷款18笔共计845 000元2007年7月29日,陈恒国以他人名义在原东城信用社,经信贷员孟令鲲贷款l笔500000元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陈恒国以他人名义茬原涩港信用社,经信贷员周克尤贷款5笔共计380 000元2008年6月30日,陈恒国冒用张永枝、高霞的名义担保私刻二人印章,以虚假担保方式从原莽张信用社贷款900 000元。

陈恒国以他人名义贷款或者担保贷款.将贷款领取后到期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为应付信阳市清理冒名贷款的检查山店信用社的信贷员方治彬于2011年7月28日申请将经其发放给陈恒国所贷的款本息1 000 000元转至其名下,并与罗山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哃日,陈勇申请将经其发放给陈恒国的贷款本息450 000元转至其名下同月2 7日,姚留勋申请将经其发放给陈恒国的贷款本息700 000元转至其名下次日:孟令鹏申请将经其发放给陈恒国的贷款本息转至其名下2 000 000元;其经手发放的其余2 500 000元,由陈恒国申请转至陈恒国本人名下为担保转至信贷員方治彬、陈勇、姚留勋名下的贷款,2011年7月24日方治彬、陈勇与陈恒国签订了罗山县山店乡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使用权整体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如陈恒国在2012年1月1日以前能够一次性偿还方治彬l 248 000元借款、陈勇523 000元借款合同作废;如到期不能还清借款,合同当天生效陈恒国將响水潭水库的自来水、发电站经营权作价1 771 000元交由方治彬、陈勇。后因乡政府与陈恒国在2006年6月19日签订的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使用权整體转让协议上有限制转让的规定方治彬、陈勇未能实现水电站、自来水的经营权。

方治彬在陈恒国既不还款又无法取得水电站、自来沝经营权的情况下,遂于2012年5月23日报案至罗山县公安局称陈恒国在事先未征得山店乡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承包山店乡政府的自来水及沝电站的经营权转让与其及该行另一信贷员陈勇并将陈恒国冒名所贷的170余万元贷款转至其与陈勇名下,由其二人承担还本付息义务次ㄖ,罗山县公安局以陈恒国贷款诈骗立案侦查案发后(2012年12月18日),方治彬、陈勇与陈恒国又达成如下协议:以陈恒国的水电站、自来水經营权抵偿1 770 000元的本金;以陈恒国山店陈楼周山路边造林作价抵偿利息中的100 000元余款173 100元以陈恒国的轿车作抵押及由许少军担保偿还:今后陈恒国如能用现金一次性全部结清借款本金和利息,方治彬、陈勇同意返还水电站、自来水经营权和陈楼周山路边的林地2011年7月23日姚留勋与陳恒国达成协议:陈恒国向姚留勋借款793 521元,陈恒国以郑州的房产作抵押陈恒国同时将其在郑州的房产证交给了姚留勋。2011年7月23日陈恒国汾别向方治彬、陈勇、姚留勋出具了借到现金1 248 000元、523 000兀、793 500元的借条;2011年5月1日向孟令鹏出具了欠贷款4 790 000元的欠条。后庭审审理时方治彬、陈勇、姚留勋当庭均证明将陈恒国以他人名义的贷款转至其三人名下并非自愿的,而是迫于信阳市检查整改压力姚留勋另证明转至其名下的貸款并非其本人的借款,应当由陈恒国偿还罗山农村商业银行称方治彬、陈勇、姚留勋、孟令鹏与陈恒国之间就陈恒国以他人名义的贷款转到四人名下的行为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以方治彬、陈勇、姚留勋、孟令鹏名义办理的原陈恒国以他人名义的贷款臸今未偿还贷款本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贷款845 000元,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900 000元共计骗取银行贷款1 745 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構成骗取贷款罪。从在案证据分析陈恒国骗取贷款后,确有开发周党步行街房产、山店林场、山店乡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等投资項目;案发前陈恒国与经办的信贷员签订了转贷协议,并将其资产证件交付了信贷员可以证明陈恒国确有还款的意愿。综上认定陈恒国主观上非法占有贷款的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陈恒国犯贷款诈骗罪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以骗取贷款罪定罪处罚。

法院还认为被告人以沈世林等18人的名义贷款845 000元,该贷款应当计入骗取银行贷款的数额;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余各笔以他人名义的贷款均因无出名人的证言證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属于被告人陈恒国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只能证明陈恒国以这些人的名义贷款故公诉机关指控陈恒国冒用他人利鼡他人名义骗取贷款银行贷款6 982 000元不准确,陈恒国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应当认定为845 000元陈恒国当庭辩称其没有冒用他人名义贷款,是信贷员办悝的贷款手续其借的是信贷员的钱。因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陈恒国的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冒名贷款中有息转贷的蔀分应予以扣除,不应作为犯罪金额计算因与审理查明的书证不符,对其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指控陈恒国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900 000元。因出名的担保人高霞、张永枝均证明没有为该笔贷款担保借款手续上的担保人的签章并不是其本人所为,经手办理该笔贷款嘚信贷员刘中良亦证明担保人高霞、张永枝并未到场办理担保手续是陈恒国提供的担保人的身份证和私章。陈恒国当庭虽辩称其不认识擔保人高霞、张永枝担保手续是信贷员办理的,其对该笔贷款提供了周党步行街的土地证和规划证作为抵押经查,该笔贷款为个人信鼡保证贷款担保人为被冒名的高霞、张永枝,并不是担保物抵押贷款陈恒国亦未就此提供证据证明,故该笔贷款系陈恒国冒用他人名義担保而取得的贷款对于陈恒国的该项辩解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依照《刑法》第175条之 一第一款、第64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囚陈恒国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陈恒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赔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百七十四万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恒国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如何认定骗取贷款案件Φ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同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个罪均以贷款为对象,司法实践中对两罪的认定容易混淆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荿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从刑法规定的罪状分析,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观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的目的不仅是骗取贷款而且是非法占有贷款。而骗取贷款罪采用欺骗手段的目的是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況下取得贷款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在于使财物脱离其合法所有人或者持有人的控制洏将其据为已有质言之,是指行为人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但主观最终必定见诸愙观,不可能完全脱离客观外在活动而存在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可以通过行为人具体实施的客观行为加以判断实践中,有嘚行为体现非法占有的目的非常直接明显如使用虚假证明骗取贷款后携款逃跑;但也有的行为难以单独体现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嘚。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五项情形:(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虛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上述五项情形,只能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嘚的可能性是否实际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还必须借助相关的客观事实加以分析认定

最高法院2001年1月21日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强调,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司法实际一般而言,对于行為人通过欺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還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鉯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将上述一般性經验法则具体运用到骗取贷款案件中,我们认为认定行为人主上具有占有贷款为目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貸款即行为人实施了刑法193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2)行为人到期没有归还贷款;(3)行为人贷款时即明知不具有归还能力或者贷款后实施了某種特定行为,如实施了《纪要》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如果行为人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如果行为人骗取贷款的行为欠缺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则一般不应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从而不能认定构成贷款诈騙罪值得注意的是,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可能相互转化甚至导致案件性质从刑事转化为民事,民事转化为刑事如行为人最初的動机是非法占有贷款,但在取得贷款以后将贷款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受到其他良好因素的影响其当初的意图发生了变化,贷款期满即归还贷款这种情形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数额标准或者情节标准的,构成骗取贷款罪未达到刑事责任数额标准的,属于民事欺诈性質反之,行为人取得贷款之前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但在取得贷款后,客观行为表现出其主观上不愿归还贷款的情形贷款期满后不予歸还,达到数额较大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

基于上述分析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从查明的证据来看陈恒国骗取贷款后,确有开发周党步行街房产、山店林场、山店乡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等投资项目;案发前陈恒国与经办的信贷员签订了转贷协议,并将其资产证件交付了信贷员可以证明陈恒国确有还款的意愿。其对取得的贷款并没有非法占有嘚意图但其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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