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欠朋友的钱只还本金不还利息五万七年,本金已还了而且还了三万利息,他要我还他五万利息,我该不该还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經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務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ロ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哃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欠条有签字即有效电话录音内容若有提到欠款可以作为证据适用。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與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貸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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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是我借的 然后借给欠朋友嘚钱只还本金不还利息了 他现在只还本金 利息不还 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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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当初在一个普通欠朋友嘚钱只还本金不还利息的哀求下办理了一份2万2的贷款 每月还款1153元 总共分51期还完 因为我个人从未办理过贷款业务也没有任何经验 更不知道我嘚这份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是否合法 目前我已经还款两万一千九百八十多块钱 可放贷公司一直追打电话 让我在还完本金的基础上还要继续偿還三万多元的利息 我就不明白了借款只有2.2万元 还款却是连本带利要偿还五万多块钱 当时办理贷款的时候 业务员也没有如实告知 当我打电话疑问业务员的时候 他说他都不知道这三万多块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他们在培训的时候老师也没跟他们讲解过 他又怎么会给下面的客户讲解说奣呢 而我和业务员的聊天记录及通过录音我也一直保留着呢 现在我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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