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筑房屋间距各省份差异很大均有各自不同规定。
农村新建房屋根据浙江省《村镇规划标准》有关技术规定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为:
(1)、南北朝向时,南面的建筑物地面至檐口高度与间距之比老区不小于1:1,新区不小于1:1.1
(2)、东西朝向时东面建筑物高度與间距之比不小于1:0.8拆旧建新日照间距不足的要征求四邻意见。四邻同意的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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