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土地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00:00:00 发布人: 区府办电子政务科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沝务局
关于土地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解决南海区土地登记发证有关问题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土地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印發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完成本农民集体全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核定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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