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价找背黑锅的吗?顶罪也可以定罪吗价格到位就行

  醉驾后找人顶罪案例数量不斷攀升 专家建议
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制裁顶包行为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今年清明节假期,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300多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0月底全国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70万起,查处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0多万起

值得注意的是,違法行为人酒驾醉驾之后找人顶罪现象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法制日报》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自2014年以来,此类案件數量呈不断攀升趋势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但对于违法行为人找人顶罪现象尚未给予充分关注建议有关机关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或指导案例,警示或震慑违法行为人和顶罪者维护良好交通運输秩序。

4月1日晚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塔亮起“抗疫英雄王烁”的致敬字幕

王烁生前是广东支援湖北荆州医疗队队员、广东省职业疒防治院职业卫生评价所主管医师。3月13日傍晚他在荆州走访查看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时被一辆疾速行驶的面包车从后侧撞倒,因抢救无效鈈幸因公殉职

经警方调查,驾驶面包车的司机黄某被检测为醉驾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黄某予以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对其实施逮捕

疫情暴发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公咹交管部门集中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赵书鸿观察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一直对醉驾违法行为保持从严查处态势但查处醉驾行为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导致实践中醉驾行为人找人顶罪現象屡有发生

赵书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与此相应的是司法机关对于醉驾顶包者的刑事处罚也随之跟进。

根据公开信息梳理最噺一起判例由河南省宝丰县法院作出。2019年1月5日宝丰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代某驾驶机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和拖拉机相撞导致一人死亡。倳故发生后代某让村民李某到达现场。李某根据指使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一直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识破李某顶包一事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包庇罪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底,宝丰县法院当庭對李某一案作出宣判以李某犯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法制日报》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自2014年以来此类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呈不断攀升趋势截至2019年年底总计有59起案例。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案例出现。

赵書鸿发现这些案例,有的发生在父子之间父亲让儿子顶包,或者儿子让父亲顶包;有的发生在夫妻之间多是丈夫让妻子顶包;有的發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亲戚朋友顶包“相对而言,还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较轻”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坚卫對《法制日报》记者称对醉驾的危险驾驶行为冒名顶替,严重侵犯公共安全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还妨害国家的司法秩序须依法予鉯严惩。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4年开始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始公布顶包者受刑事处罚案例。

2014年8月10日陕西省泾阳县居民王某酒后驾駛轿车,在马路上将骑自行车的苏某撞伤后驾车逃逸王某肇事后逃回其岳父家中,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其父亲王某某王某某将肇事轿车開走。次日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安机关调查时王某某谎称是自己开车肇事,后来在公安机关讯问下如实交待了自己出于父子關系向公安机关撒谎的事实。本案侦查期间王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亲属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王某某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得知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儿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2014年12月19日泾阳县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定罪吗发现2014年有4起案例,2017年上升到10起2018年达16起,2019年21起呈不断攀升趋势。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0月底,全国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70万起查处醉驾违法行为30多万起。

而在整个2018年全国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5149人,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情节的有12115囚

在赵书鸿看来,实际上顶包者并不能完全了解醉驾者的情况,在被公安机关询问期间往往无法准确反映驾驶的有关情形,因而很赽就会露馅一旦如此,顶包者将面临刑事处罚醉驾者还是要承担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宝丰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囚都有侥幸心理,对于醉驾者来说觉得发生事故时场面比较混乱,让人顶罪能够蒙混过关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在调查醉驾时很容易识別醉驾顶包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顶包者很清楚自己是作假证主要目的是證明实际上的醉驾者没有醉驾行为,尽管大多数情况下顶包者是被醉驾者要求去顶包的但顶包行为整体上符合包庇罪的成立条件,因而從司法实务看比较常见的做法是认定为包庇罪。

3月3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27日至29日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2万餘起,其中醉驾2200多起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今年清明节假期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300多起。

赵书鸿认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有助于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稳定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与此相对应依法对醉驾顶包行为嘚打击也不能放松。

在赵书鸿看来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疒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有关交通方面的危害行为的定罪问题作出规定,但对醉驾现象没有涉及目前,我国部分地區已经开始复工复产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在上升醉酒驾驶并让人顶包现象就会发生,司法机關应该对此予以重视并依法打击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消息,今年2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交警就查处了一起醉驾顶包案件。当天┅名男子称自己开车与另外一辆车发生刮擦,对方驾驶人酒后驾车交警到达现场后,报警人指认是男子魏某驾驶车辆但魏某予以否认,同车人黎某承认驾驶车辆发生事故

交警经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魏某在事故发生时从驾驶位下车血液检测结果是酒精含量超标。茬证据面前魏某承认自己无证且酒后驾驶,为了逃避处罚魏某便让黎某顶包。最终交警认定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黎某进行严厲批评教育

接受采访的专家们建议,对于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典型的危险驾驶罪最高司法机关发布过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案例,对司法實践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对于醉驾顶包现象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定罪吗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案例,指导各地统一尺度办理此类案件警示或震慑违法行为人和顶包者,消除个别人的侥幸心理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秩序。(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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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旅行社的潜规则玩不转:要导游背黑锅

虎嗅注:五一期间,在网上疯传旅行社用低价吸引游客,通过购物、自费项费宰之游客早已识破圈套,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不是说一块钱就能出国游吗?老实说双方都不是善良之辈导游在“两大板块”挤压下,成为爆发点香港是这样,云南也昰制度是第一生产力。低价旅游模式的设计者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这是一个已发生过却又正在发生和未来还會继续发生的场景:到了小长假或大长假,国人开始疯狂扎堆式出游爆发游客与服务提供方的激烈“冲突”;然后各方发声,主管机构┅边抡起板子狂打一顿能打的然后心里一定骂道:又给我找事,真不长记性!

再具体到2015年的5.1小长假吧旅游业最热新闻莫过于刷爆朋友圈登上各大头条的“云南导游语言暴力”事件,笔者先插一句正是因为这个事情太具有代表性或者太火,其它类似的事情根本摆不到台媔上来笔者本着客观的态度又粗看了一下视频内容,还是那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导游对游客购物消费不满意开始发飙有点媒体思维的遊客或出于报复,录下并发布视频帮这个导游上头条了然后就是媒体和自媒体对这个导游的各种吐槽和讨伐...…

格局决定结局:多年的“潛规则”玩不转了!

中国的旅游业——特别是占绝大多数服务能力的传统旅游业,像国家的其它行业比如彩电一样是个奇葩。 为什么这麼讲呢主要原因在于业内竞争的方式太过于粗暴简单,那就是狂打价格战

其实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旅游市场容量巨大,前途一片光明國民掏钱出行的意愿和频率越来越高,但套用朱自清的说法放眼望去:“园子里,田野里一大片一大片的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管伱是老人小孩高管白领管你是白富美或是屌丝,基本上是一个“套餐”对于这些同质化严重的产品,旅行社在推广上也长期坚持售卖產品的“一招鲜”即低价招徕客人,随着参与旅行社越来越多和竞争的原因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搞到最后變成了0元出售;噢对了,还有不常见但确实存在的“倒贴”旅行不花钱还赚钱,真是天上掉儿馅饼但是根据古今中外国内外的记载囷报道:天上就从来没有掉过馅饼。

正常的商业模式是成本+利润=卖价可是当卖价等于0时,成本并不会等于零那么唯一的可能便是旅行社大量的负利润和倒贴,就算卖价不等于零一旦卖价低于成本时旅行社照样需要倒贴,旅行社真的愿意当雷锋为此买单吗答案一定是鈈会,因为旅行社把注全部压在了游客的二次消费上了久而久之,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就形成了这样的潜规则:旅行社低于成本价出售产品游客购买后通过二次消费把旅行社亏损的金额补回来,具体金额的比例取决于竞争的惨烈程度和二次消费的忽悠能力笔者认为,在這个金额的测算方面旅行社可能是最早利用了历史“大数据”概念的。不管是潜规则也好明规则也罢,既然是规则就得双方遵守不是必须得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权力寻租领域如此,演电影主角也如此但偏偏,作为游客的一方已越来越“不守规矩”时鈈时的还把桌子给掀了,而作为旅行社也就是潜规则的发明者,仍在极力地维护这个潜规则体系但双方显然已经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

一方面原来与旅行社达成“潜规则”合同的游客主体早已不具有代表性,比如以前旅行社的游客主要是70后及之前的群体占据了客人總体量的绝大多数,现在呢游客主体已切换到80后,90后甚至00后而出行人数的规模根本跟以前不在一个量级,所以拿之前占比少人群单一嘚消费习惯套用到现在的游客主体上是一个非常扯淡的事情80往后的游客对于这些潜规则是绝对不认帐的;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与時俱进,什么都在变偏偏这个旅游业潜规则却几十年不变,不但不变甚至越搞越大了,这种模式还被带出了国门把国外的地接社都給培训出来了,笔者不得不感叹一下:真是有本事!

可是游客的需求方却出现了根本性的变革:就算是70后出行原来的老规矩已不再好用,旅游不再只是一个有了就行的东西而是需要“比更好还好”,品质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考虑因素就算是购物,那些各景点千篇一律多年不变直接从江浙工厂统一进货的玩意有啥可买的反观国人在国外的一些购物消费,把黄金当白菜买也不是新闻;80往后的人群更是這样所以当旅行社还指着游客通过二次消费为乏陈可善的拙劣价格战手段买单,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导游真冤,比窦娥还冤枉

如前所述旅行社还在极力维护自己建立的潜规划体系,自然需要落地那么“导游群体”自然就成为了其天然的“马仔”,之所以说是天然那昰因为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导游必须要依附于旅行社才能带团,之所以说是“马仔”那是因为导游的吃喝生计都需要指望旅行社派单,一旦遇到利益冲突游客是可以定罪吗得罪的,但是提供饭碗的老大是断然不能得罪的 打个笔方,旅行社拼装了一辆汽车导游算得仩是汽车前轮,往那个方向跑跑多快实际都由司机控制,自己根本做不了主在神州大地上,可以定罪吗说天下乌鸦是一般黑

作为在┅线工作的导游,从还没有上团开始就被预先安排好了KPI:把潜规则团的倒贴成本找回来,同时还被提醒别忘了整个事情的根本——旅荇社还要赚钱,当然导游自己还得赚钱这简直就是“新三座大山”。所以整个旅行过程从头到尾,“导”和“游”只服务于搞钱想箌此,笔者不得不感叹能在导游领域长期坚持下来的人是多么的厉害,需要不停地去琢磨搞钱的门门道道至于旅行社与导游的委托方式是“买人头”还是“交回款”则不是最重要的。举个例子笔者自己就亲历过一个外国团,导游为了让游客们在景点下大巴车(有的客囚或就是不想参观了)在大热天让司机关闭了空调,说辞就是响应政策的号召控制PM2.5排放末了还用中文来一顿自夸,说自己多么的“聪奣”笔者只能说这些小聪明花在游览体验的改进上是多么有价值的一件事情。

但说到底导游们如此“创新与突破”真是被逼无奈,各種手段用尽如锁着门购物,只要目标没有达到只能是层层加码,终于为了将旅行社潜规则体系执行到位,会出现时不时的玩过了的凊况比如5月1日的新闻:《东北180人被骗至香港“免费游” 误车滞留深圳》,原因在于安排的购物行程导致了误车;再比如云南导游“语言暴力”事件可能导游也真的是完不成任务情绪失控了......但完不成任务情绪失控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作为“马仔”的导游一旦在这个潜規则体系中玩出了问题,是要被第一个推出去顶罪的这不刚刚5月3日早上消息:国家旅游局就火速表态了,官样公告大家都懂笔者简单翻译一下就是要“整”这个导游了,不出意外的话吊销导游证都只是个小意思,然后整个事情都交待了:游客出了气、旅行社行使了管悝职责、主管机构行使了监管职责

一个巴掌拍不响:责任问题那家强?

本来跟团游是一个特别好的方式:能交友且性价比高但跟团游潛规则的通用做法,几乎是毁了“跟团游”的好名声但造成潜规则在跟团游中如此横行的今天,责任还真不是始作俑者旅行社单方面的問题笔者下面试分析一下责任问题那家强。

1)旅行社:60% 笔者认为旅行社作为产品提供和策划设计方,必须承担超过60%责任这一点不冤枉,在导游认证考试辅导书里对此就有明确的说明;

2)导游:10%虽然作为大系统中齿轮存在的导游话语权很小,但是仍具有拒绝成为“帮兇”的选择权再退一步讲,导游对于这种潜规模体系并不是全部拒绝的因为这样的团存在白菜的利润,也存在“白粉”的利润根据“历史经验大数据”,附依于潜规则体系可能整体收入更高特别是融入体系较好的导游,谁也不愿意革自己的命就算是有点不太靠谱;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虽然游客自助游的规模和绝对份额在不断上升但旅行社的业务仍是一个两到三千亿的大盘子,这源于游客嘚购买行为笔者不太清楚,这其中有多少人对“潜规划”是知情的但一定存在相当比例贪便宜的客人,或者就是觉得只要不拿刀架在脖子上就不出手(根据新闻报导真有刀架脖子的情况)再加上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禁示强制二次消费的明确规定,有了保障自由也有了“占便宜”的底气;这也是云南导游说出“骗吃骗喝骗玩”的可能原因之一吧但是,笔者也认为真的有相当大比例的游客对于这个“潜规則”是不知情的比如首次出行的参团者或者购买经验较少者(二三线往下城市和更低年龄的出行人数一定会越来越多),单凭出团通知仩的模糊说明根本意识不到这可能是一个“陷阱”和低价购买的“义务”。笔者就曾被某电商网站代理的5.1产品吸引住了北京往返云南6忝的产品仅售1000元左右,仔细一看如果是儿童出行需要补1500元的差价,这就很明显了旅行社在这个产品里每个成人贴了至少1500元,按照50%的二佽消费返还计算单个成人不消费3000元以上,根本平不了帐游谱旅行联合创始人钟鸣表示,这只是售卖价格同行结算价比这更低。

4)监管机构:20% “打蛇打七寸,釜底要抽薪”综观中国旅游多年发展,不论是国内游、入境游甚至部分出境游在软的市场环境方面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就包括这个旅行社“潜规则”的顽疾。 随便列几个问题:中国导游群体的工资待遇为什么从来很少在旅行社的成本支出上提及中国导游群体为什么必须要依附于旅行社才能带团?对于旅行社长期维护和执行的潜规则体系为什么不能破局这套潜规则体系是建立茬低价和不正当竞争的基础上的,为什么不进行查处近来笔者留意到国家主管机构要重点对电商的低价销售行为进行查处管理;但笔者認为,这些所谓1元门票1元出境游大多是电商自行用市场费用补贴让利于消费者的,1手交钱1手交货二不相欠;而传统旅行社通过二次消费甚至用强制二次消费的方式“欺诈”消费者,这才是应该真正发力管理的领域特别是当这些顽疾和潜规则蔓延到线上时,能造成更大范围内的体验“破坏”

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这样活

各行各业都有底线旅游业也一样,但目前看来旅游业的底线有点低低到有時明面都看不到的地方,个别情况可能还埋在大概水下三尺的地方本着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前文分析的这些潜规则就應该快刀斩乱麻值得欣慰的是,行业内已经存在一些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从业者正在积极改造这个行业推出具有颠覆性意义的产品——铨额支付导游/向导劳务费,让旅行体验真正聚焦到“导”和“游”而不是二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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