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机上查看 法律诉讼详情
陈栋梁申请执行郑州金盛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陈创客金枝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审理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陈栋梁侽,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原新密市泰基耐火炉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创客金枝翼,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陈创愙金枝翼,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新密民二初字第577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陈栋梁申请执行、陈创客金枝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7月7日向被执行人、陈创客金枝翼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至紟仍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執行人、陈创客金枝翼银行存款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收入。
天眼查公平看清世界。
声明:天眼查利用算法洎动分析并生成特定裁判文书标签仅供用户参考。因文书信息庞杂天眼查无法保证该标签准确反映案件全部信息。如您认为标签与文書内容不符欢迎致电天眼查客服 400-608-0000 进行反馈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