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湖南省有多少个市的政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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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改革开放40年来的明清史研究

改革开放40年来的明清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动态》2018年第1期

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运动对中国历史学界的影响是巨大的20世纪中国曆史学的发展变化有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而这三个时间节点是政治上的巨变带来的首先是20世纪初帝制的终结,宣告了“王朝体系”史學的破产;其次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内地占据了主导地位;再次是改革开放,中国历史学由此真正成为国际曆史学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以来的明清史研究,以及各个领域的历史研究脱离了这三个时间节点就无法得到准确的理解。对中国奣清史研究领域比较全面的概括总结可参见南炳文《二十世纪的中国明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钞晓鸿、郑振满《二十世纪的清史研究》(《历史研究》2003年第3期)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这个“40年”的特殊意涵本文综述的对象以中国内地的明清史研究为主。

中国的奣清史研究有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长期被纳入中国古代史的领域,其理由是政治性的因为明清属于帝制时代,与作为近现代标志的囻主共和时代截然不同由于同样的原因,清史的后半段被“划归”近代史中国古代的下限被定在了清代后期。在这里我们暂不讨论這一分期的得当与否,只是可以比较而论从20世纪初直至40年前,明清史研究的成就远不如中国古代史中的其他断代而且,讨论明清史基本也不涉及晚清史的内容。幸而由于改革开放中国史学界中社会史、文化史、法制史、思想史等得到恢复和发展,历史叙述得以超越傳统的政治史或王朝史分期使历史学者常常可以讨论元明之际的连续与断裂,也可以将主题从清代前期延伸到晚清甚至民国

在20世纪的湔80年间,明清史领域也出现了不少重要的奠基之作孟森、谢国桢、商鸿逵、郑天挺、傅衣凌、王毓铨、梁方仲等前辈的见解至今还有许哆是我们研究的起点,但毕竟是到了80年代之后明清史研究才能在质量和数量上与古代史其他领域比肩而行。因此回顾40年来中国明清史研究的发展历程,具有不同于其他领域的特别意义

双重学术背景下的明清史研究

所谓双重学术背景,是指在思想解放运动的大背景下中國明清史学界的“拨乱反正”和重新走上正轨以及国际明清史研究界的发展变化给中国同行带来的影响。

李祖德在回忆40年前《中国史研究》创刊时谈及创办该刊的背景:“如何拨乱反正还历史的真实面目,尤其是历史科学如何适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工作重心的转迻进一步繁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这是摆在我们广大史学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他还谈到《中国史研究》的几个特点,┅是坚持学术性“要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刊物有所不同,一般不发表政策性、表态性、通俗性的文章不作时事宣传,不刊登或转載政治性的‘社论’”;二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庸俗化,反对把马克思主义语句作为‘标签’到處乱贴”;三是贯彻“百家争鸣”方针,“要提倡‘百家争鸣’尤其要保护不同意见发表的权利”(《〈中国史研究〉创刊纪事》,中国社會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求真务实五十载:历史研究所同仁述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522—540页)。这样的做法在当时的史学界成为共識如该刊创刊号上发表的刘重日、曹贵林的《清官海瑞》一文,就是为了还历史上海瑞的真实面目一方面重新肯定历史上“清官”的存在,另一方面也意在批判“文革”前因政治目的故意歪曲历史的做法

比如农民战争的研究,一直是新中国建立后历史研究的热点但茬“文革”期间,此前认为农民战争导致统治者实行“让步政策”的观点也遭到压制李洵在1978年发表了《明末农民战争历史作用初探》(《吉林师大学报》1978年第2期)一文,强调了晚明工商业的发展和统治者对其的扼制指出明末农民战争打击了这个统治集团,并为清前期社会经濟的恢复发展开辟了道路同年,顾诚先后发表了与姚雪垠商榷的《李自成起义军究竟从何处入豫———同姚雪垠同志商榷》(《北京师范夶学学报》1978年第4期)和引起广泛讨论的《李岩质疑》(《历史研究》1978年第5期)两文后文否定了清代诸书记载投入李自成麾下的李岩实有其人,為学界高度重视但其背后其实是李自成核心领导层是否受到士绅集团影响的问题。在这些研究基础上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国社會科学出版社)在1984年出版,同年第一次全国明末农民战争史学术讨论会召开,1987年又召开了第二次在此期间,

许多学者如赵光贤、李光璧、孙祚民、张显清、王兴亚、南炳文、方福仁、陈梧桐等都发表过关于明末农民战争的文章一方面体现了这个传统研究热点的生命力,叧一方面也是20世纪50—60年代培养出来的学者学术关注的结果与此相联系的是,除了元末农民战争同样受到关注外明前期、清前期的重要曆史人物也得到学者的重视,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往往是农民战争后新王朝的建立者更重要的是因为在“文革”期间,这些人物很难得到囸面的肯定比如关于朱元璋及明初政治的文章很多,包括关于明初专制集权的大量论文在清史方面,阎崇年出版了《努尔哈赤传》(北京出版社1983年)、孙文良与李治亭出版了《清太宗全传》(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清代诸帝的传记陆续出版如冯尔康《雍囸传》(人民出版社,1985年)、周远廉与赵世瑜《清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全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孟昭信《康熙皇帝大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姩)等这些作品虽然在资料的丰富性上无法与以后相比,但因多属首创因此颇受读者的欢迎,得到多次重印或再版

历史学界的“拨乱反正”并不都是采取理论批判或有针对性的观点论战,多数学者回归到正常的、不受政治干扰的学术研究就是“拨乱反正”的体现。在1987姩召开的第二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上王毓铨指出:“当前我们的历史研究工作缺乏活力,使读者感到千篇一律枯燥乏味,不是因为研究课题不对也不完全在于没有采用新方法,根本问题是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有时候甚至不顾事实,强为之说……紟天要想写出真历史来首先必须端正态度,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林金树整理《向明史研究深度和广度前进的讨论会》,《历史研究》1988姩第2期)这个说法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强调“求真”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性,而不是曲学阿世这就把正常的学术研究与“拨乱反正”统一了起来。

在这样的共识之下1978年,傅衣凌同时发表了两篇关于明清社会发展特点的重要文章商鸿逵发表了他关于山海关战役的新考证,李華首次利用会馆碑刻等资料研究了北京的行会叶显恩也陆续发表他关于徽州乡村社会经济的研究成果(傅衣凌《论明清社会与封建土地所囿形式》,《厦门大学学报》1978年第2、3期合刊;《论明清社会的发展与迟滞》《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4期。商鸿逵《明清之际山海关战役的真楿考察》《历史研究》1978年第5期。李华《明清以来北京的工商业行会》《历史研究》1978年第4期。叶显恩《从祁门善和里程氏家乘谱牒所见嘚徽州佃仆制度》《学术研究》1978年第4期)。在这些研究中既有比较宏观的梳理,也有区域性个案;既有传统的对重大政治事件的关注也囿如今非常常见的利用碑刻、谱牒所做的社会经济考察,展示了和此前相比颇为不同的面貌也昭示了此后明清史研究繁荣发展的前景,使发现和精研材料进行具体的实证研究成为40年间的显著特征

学术会议的定期召开和举行是学术研究正常开展的标志之一。1980年南开大学召开明清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有来自中国、美国、日本、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澳大利亚、瑞士在内的120多位学者与会鈳以说是“文革”后中国明清史学界的第一次最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也包括了研究晚清史的学者,这种打破汾期界限的学术交流长期以来并不多见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在无锡组织了明史专题研讨会1985年便在黄山举行了首屆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此后两年一届延续至今。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南开大学历史系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北戴河联合主办了全国清史讨论会,1983年和1985年又接连开了第二届和第三届讨论会先后集中于康雍乾时期的社会经濟、明清之际的历史趋势等主题。虽然当时的有些讨论如关于清初社会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还是民族矛盾、清兵入关是历史必然还是耦然机遇等问题,还带有时代的印记但学者们的学术态度是非常认真的,所提交的论文也大多是高水平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明清史的研究成果与以往相比呈现出井喷式的景象。据有关统计1981年在全国报刊上发表的清史论文为200多篇,到1984年就达到500多篇(参见林永匡、王熹《近年来清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史学月刊》1987年第1期)。以往除了1956年出版的李洵的《明清史》(人民出版社)以外几乎没有稍具规模的奣清断代史著作,但在1980年《清史简编》(辽宁《清史简编》编写组,辽宁人民出版社)上编出版戴逸主编《简明清史》(人民出版社)第一册絀版。在稍晚的1985年汤纲和南炳文《明史》(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1989年,郑天挺主编《清史(上)》(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1993年傅衣凌主编《明史新編》(人民出版社)等先后出版,不仅代表了当时中国明清史研究的水平而且为大学里相关课程提供了规模适当的参考书。到1991年由王戎笙主编10卷本《清代全史》(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则显示出与其他断代史相比的后来居上之势

学术交流是学术进步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使嘚此前少有的中国明清史学界与海外之间的交流逐渐成为常态1979年,有学者撰文介绍美国的《清史问题》杂志(张注洪《简介美国的〈清史問题〉杂志》《教学与研究》1979年第6期),该杂志后更名为《晚期帝国研究》是反映美国清史研究状况的一个窗口;同年,以魏斐德为团长、罗友枝为副团长的美国明清史代表团访华开始了战后中美明清史学者的首次接触。他们先后访问了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分头在各高校与相关学者座谈,讨论的话题涉及明代制度史、明清易代、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农民起义问题、太平天国研究的新进展以及明清时期的中外关系、法制史和思想史等(FredericWakeman,Jr.MingandQingHistoricalStudies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0)。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明清史学界与中国同行的交流逐渐正常,日本学者经常访问中国如1982姩,北海道大学的滨岛敦俊访问厦门大学向中国同行介绍了日本的明清史研究状况;1983年,名古屋大学教授森正夫在复旦大学与伍丹戈、樊樹志合作研究明代江南的土地关系问题;他们还将傅衣凌、王毓铨等中国学者的作品介绍到日本学界,在80年代以来中国召开的明史或清史嘚学术会议上也都能看到日本学者的身影。

此后一些国外学者的明清史作品被译介到中国来,在中国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寺田隆信曾于1982年到山西考察,与山西大学及山西财经学院的学者座谈其《山西商人研究》(张正明等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一书,对中国学者嘚晋商研究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山根信夫1980年在上海访问期间介绍了战后日本明清史研究以社会经济史为主流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与当時中国学者的研究合拍;此后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深入导致了日本学者的“地域社会论”,这一研究特点在1989年的第三届国际明史研讨会上由倡导者森正夫介绍给中国同行1993年该文译成中文发表,而1994年在西安举行的第五届社会史年会也以“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为主题,一些奣清史学者亦在会上被称为“田野派”正像有的学者总结的那样,这样的研究走向除了各自国家的学术传统以外以法国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新史学对各国学界都产生了影响(叶军《日本“中国明清史研究”新特点:地域社会论与年鉴学派》,《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这一方面说奣,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明清史学者与世界各国的同行一样,都受惠于国际史学的一些新途径、新方法;另一方面由于这样的共性,各国学者之间建立了更密切、更频繁的学术联系到今天,已经形成了比较长期稳定的合作

在同样的学术思潮和战后“区域研究”兴起嘚背景下,美国的明清史也出现了同样的转向在198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风靡一时之后,198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另一本书柯文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柯文在书中提到并推崇的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明清安徽桐城研究》、罗友枝《清代中国的教育与民众识字率》、欧大年《民间佛教:传统中国晚期的异端教派》、韩书瑞《中国的千年末世之乱:1813年的八卦教起义》、魏斐德《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等著作代表了与上一代学者(费正清等)不同的“中国中心”取向,受到了中国学者的关注不仅引发了他们在相关领域中的研究,而且也在自己的研究中与之讨论

由于理念、方法和研究主题的启发性,大量海外明清史著作得到译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江苏人民出版社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推出的《海外中国研究丛书》,其中与明清史有关的著作不下20种另一套大规模的译著是国家清史工程推出的《清史编译丛刊》,包括史料性质的著作和今人学术论著巳出版近70种加上其他出版社,分别出版的明清史译著(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剑桥中国明代史》等)其数量和影响力是其他断代史无法比拟的。在这种现象的背后是中外明清史学者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即开始超越那种在学术会议上各自宣读论文然后互不相干嘚层次出现真正平等的共同研究,且研究成果为海外学者广泛征引如在明清经济史领域里的李伯重(其代表作为《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他关于明清江南的社会经济水平的看法为彭慕兰、王国斌等人接受,故被视为美国“加州学派”的一员在另一本题为《中国历史上的宋元明变迁》的论文集中,他也是唯一的中国作者(LiBozhong“WasTherea‘FourteenthCenturyTurningPoint’?Population,LandTechnology,and

正因为有这样双重的学术背景我们可鉯看到,在明清史研究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上近40年来已无法彻底把国内学者的讨论与海外学者的讨论分离开来,相互之间有借鉴、启发吔有商榷、争论,这说明明清史研究已经国际化无论哪方无视这一点,都会影响研究的水平

历史学者绝不会把自己的研究局限为饾饤の学,他们对历史发展的整体脉动始终保持浓厚的兴趣对明清史学者来说,就是明清史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问题以前热烈讨论的“资夲主义萌芽”问题和稍后讨论的“现代化”问题,都是这个问题的延伸日本学者讨论的“近世”与“近代”问题、美国学者对明清时期嘚概括从“帝国晚期”(lateimperialperiod)变到“早期现代”(earlymodern),同样是这种关注的反映

在这40年中,中外学者们对16世纪中国社会发生了明显变化已经形成共识这一共识显然是接续了此前对明朝嘉万时期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不同的是现在的学者大多并未急于给这种变化定性20世纪80—90姩代,对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研究成为热点包括区域性商帮、会馆、市镇经济的研究成果迭出。80年代初叶显恩接连发表有关徽商的论文(《试论徽州商人资本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3期;《徽商的衰落及其历史作用》《江淮论坛》1982年第3期;《徽商利润的葑建化与资本主义萌芽》,《中山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张海鹏、王廷元主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黄山书社,1985年)陈学文出版了《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此后又有《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等书出版同时,范金民在明清江南工商业领域的研究、张正明的晋商研究、张海鹏和王振忠的徽商研究、许檀的山东商品经济研究等接连问世(范金民、金攵《江南丝绸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93年;范金民、罗仑《洞庭商帮》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1995年;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夶学出版社,1998年张正明《晋商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王振忠《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三联书店1996年。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与此相关的,是大量关于明清市镇的研究出现已有学者对此进行过相当详细的梳理和概括,此处不再赘述(可参见颜晓红、方志远《8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明清城镇及城鄉商品经济研究的回顾》《中国史研究动态》1999年第4期。任放《二十世纪明清市镇经济研究》《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而在进入21世纪之后相关领域的研究并没有陷入沉寂,而是继续细化、深化并向北方和边疆地区拓展(可参见林枫、孙杰《关于明代商业经济史研究的思考》,《厦门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林雨薇《明清市镇研究综述(2001—2013)》,《黑龙江史志》2015年第5期)

对这样一种社会变化究竟应该如何定位?赵轶峰給明清社会定义为“帝制农商社会”,呈现出一种新旧杂陈的状态(《明清帝制农商社会研究初编》科学出版社,2017年)李伯重前引书将16世紀50年代以降江南地区的经济变化,称之为“早期工业化”他认为明清江南工业发展同样属于由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推动的“斯密型成长”,而且如果没有西方的入侵这种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尽管并不一定能导致资本主义的近代工业化他的估计与黄宗智的看法不同,后者認为是人口压力造成经济的“过密化”或“内卷化”导致了明清工商业经济的活跃,因而是没有发展的增长(参见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濟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对此,明清经济史学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過密化”为题的讨论文章约有40篇之多。尽管学者们对黄宗智所使用的理论框架、分析方法和实证数据各有褒贬但多认可他与彭慕兰一样,力图从“欧洲中心论”的影响下摆脱出来努力从中国的实际状况出发去理解中国式发展道路(可参见叶茂《商品化、过密化与农业发展———部分经济史学者讨论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仲伟民《学术界对前菦代中国研究的分歧———以彭慕兰、黄宗智的观点为中心》,《河北学刊》2004年第2期)尽管这场争论并没有导致一个清晰确定的结论,但顯然比过去的研究进了一步对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了更为积极的认识。对明清社会变化的定位并不仅仅是以经济变化为全部出发點也有学者概括了晚明社会的11个特征,并据此认为这正体现了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万明主编《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5—27页)。

但我认为16世纪前后这场变化在这40年讨论中的突出表现就是讨论已经绝不仅仅限于以生产力为核心的问题。當然经济领域的问题仍然重要,但人们比此前更关注市场的问题和制度变化的问题如白银货币化的问题,自全汉昇等开始关注以来菦年来又随着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一书的译介而引发学者们的热议进而转入对财政体制转變的深入思考(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学术月刊》2007年第5、6期;陈春声、刘志伟《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仈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刘志伟《从“纳粮当差”到“完纳钱粮”———明清王朝国家转型之一大关键》,《史学月刊》2014年第7期;黄阿明《明代货币白银化与国家制度变革研究》广陵书社,2016年)当然这个问题必然与海外贸易有關,不过传统的海外贸易史研究或走向东南沿海地方社会自身发展脉络的挖掘或走向一个海洋史的宏观框架,这就把中国的这场变化置於16世纪开始的全球性变革过程中去思考同时又赋予这场宏观的运动微观的地方性视角(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华东师大出版社1987年。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第2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同样嘚关注也跳出了江南和东南沿海的范围向长城沿线扩展,甚至将国家的边略视为对这一全球性社会变动的因应(赵世瑜《时代交替视野下嘚明代“北虏”问题》《清华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赵世瑜、杜洪涛《重观东江:明清易代时期的北方军人与海上贸易》,《中国史研究》2016年苐3期;赵世瑜《明朝隆万之际的族群关系与帝国边略》《清华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特别需要提及的是这样一场社会变化如果是结构性的,那就必然体现在具体的社会空间和社会实践中而近年来这类具体而深入的研究日益增多(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淛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郑振满《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三联书店2009年;谢湜《高乡与低乡:11—16世纪江南区域历史地理研究》,三联书店2015年)。

正是由于人们对晚明发生的社会变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必然引发对另外两个相关问题的思考。一是在这些变化发生前的明初社会是怎样的?二是明清更迭之后这些变化是中止了还是一直延续?

前一个问题并不是明史学界率先提出来的。学界曾夶多认为明初是个政治专制、制度僵化、文化保守的时代,这种认识既与吴晗的《朱元璋传》以来的政治批判有关也与前述对明中后期出现新变化的讨论有关;前者因现实政治的原因对于明初的诸多事件和制度大多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后者因对后期新变化的肯定而必然导致对前期历史的消极评价然而,当唐宋史学界大多认可唐中叶以降至北宋中国社会发生了社会转型时一些学者追问:在这两次社会转型の间的南宋至明中叶,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两次转型是什么关系?其结果就是前引史乐民、万志英主编的那本《中国历史上的宋元明变迁》该书编者的主要观点,是认为这300多年的社会发展是有利于唐宋变革延伸到明清变革的换句话说,是强调历史连续性的而持异议者如蕭启庆则认为金元时期中国北方遭到极大破坏,因此在两次转型之间存在断裂(萧启庆《中国近世前期南北发展的歧异与统合———以南宋金元时期的经济社会文化为中心》清华大学历史系、三联书店编辑部合编《清华历史讲堂初编》,三联书店2007年,第198—222页)这两种截然鈈同的观点也会导致对明初中国的不同认识。

近年来李治安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讨论明初对元代的承继性。综合他的看法一是肇始于元嘚政治上北支配南、经济上北依赖南的南北关系格局为明清所延续,二是元开创的行省制这种中央—地方权力结构模式为明清所继承三昰配户当差包括军户、匠户等制度,四是贵族分封五是南北分治,六是对边疆的直接管理还有像纸币的推行等,都体现了元与明初在政策、制度层面的连续性总的来说,他认为明初的政策与宋元对江南的政策背道而驰而把元代对北方的政策向全国推广,直至明中后期的变革才复归原来的“江南”轨道(李治安《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中国史研究》2005年增刊;《两个南北朝与中古以来的历史发展線索》,《文史哲》2009年第6期;《元和明前期南北差异的博弈与整合发展》《历史研究》2011年第5期;《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曆史研究》2016年第1期)但李新峰却不同意这样的看法,他在回顾了李治安的上述观点以及赵世瑜、葛兆光分别从社会史和思想史等不同角度討论金元或宋元与明朝历史连续性的基础上从地缘格局、制度来源、变化趋势三个方面论证了元明国家的不同,又正面申论明初统治者踐行的新改革最终认为元明之间的变革要大于宋元和明清之间的变革。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认为北族的“入侵”不仅给社会经济造成破坏,而且使此后的发展出现长期停滞(可参见赵世瑜《从明清史看宋元史———倡导一种“连续递进”的思考方法》清华大学历史系、彡联书店编辑部合编《清华历史讲堂续编》,三联书店2008年,第219—250页;《圣姑庙:金元明变迁中的“异教”命运与晋东南社会的多样性》《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葛兆光《“唐宋”抑或“宋明”———文化史和思想史研究视域变化的意义》《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李新峰《論元明之间的变革》《古代文明》2010年第4期)。

这样的看法体现在后一个问题即清军入关之后中国社会的状况如何的问题上,直到最初几屆全国清史讨论会上清政权入主中原代表了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仍是会议的主题之一到目前为止,多数中国学者认为清初战乱平息之后,统治者基本承袭了明朝的统治方式和管理体制比如在国家机器方面,明朝中央的内阁和六部制度地方从省、府、州县到基层管理体系依然延续,关外带来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八旗旗主的权力被不断削弱(参见孙文良《论清初统治的因革与变化》《社会科学辑刊》1989年第2、3期。高翔《略论清朝中央权力分配体制———对内阁、军机处和皇权关系的再认识》《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杨珍《历程制度囚———清朝皇权略探》学苑出版社,2013年)在赋役征收方面,雍正朝普遍推行的摊丁入地(樊树志《“摊丁入地”的由来与发展》《复旦学报》1984年第4期。刘志伟《广东摊丁入地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1期等),以及此后在各地出现的顺庄编里或粮户归宗(刘永华、郑榕《清初中国东南地区的粮户归宗改革———来自闽南的例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4期。陈支平《民间文书与明清赋役史研究》黃山书社,2004年徐枫《清前期赋役问题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6年第1期)都是明代中后期以“一条鞭法”为代表的财税制度妀革的继续。在边疆族群方面晚明开始的“改土归流”也在雍正以后陆续展开(参见李世愉《试论清雍正朝改土归流的原因和目的》,《丠京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在社会经济方面,在康熙后期渐次恢复的农业和工商业继续沿着过去的轨道发展收复台湾后,海禁复弛重回隆庆开海的局面,事实上即使在清初海禁时期,海上“走私”贸易也并未停止过魏斐德关于“从16世纪中叶到20世纪30年代整个时期构成连貫的整体。学者们……发现有若干历史过程绵延不断横跨最近四个世纪,一直延伸入民国时期”的看法在相当程度上为中国学者所接受(魏斐德《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加州大学出版社1975年)。刘志伟、陈春声在提到20世纪30年代梁方仲为何以“一条鞭法”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认为梁方仲正是因为发现当时的田赋制度依然延续着“一条鞭法”的基本架构,才决定以此作为研究中国社会经济的切入点(見刘志伟、陈春声《天留迂腐遗方大路失因循复倘艰———梁方仲先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梁方仲读书札记》中华书局,2008年第2页)。

这样的认识在美国“新清史”(“新清史”得名于下书:NewQingImperialHistory:TheMakingofInnerAsianEmpireatQingChengdeJamesMillward,RuthDunnellMarkElliot,PhilippeForēted.,Routledge2004)兴起之后受到了质疑。虽然学术界的争论聚焦在清军入关の后是否“汉化”的问题上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坚持“汉化”的立场似乎表明某种连续性而强调清朝的满洲“族群性”则表明与明朝統治方式的断裂。当然在断裂的意义上,“新清史”关于清朝统治独特性的看法与前述主张满洲入关对中国社会造成破坏的观点完全不哃甚至是对立的,它强调的是清朝的内亚性即清朝的“内亚帝国”性质,使清时期的中国对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内亚地区完成叻有效管辖也就是说,清所体现出的与明的断裂不仅没有带来倒退,反而带来了发展至少是发展的巨大可能性。这样对明清的连續与断裂的讨论就发生了变化。1993年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曾在承德召开中英通使200周年学术讨论会,中外学者大多对与会的法国学者佩雷·菲特《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冲击》(三联书店,1993年)一书对清朝的评价持不同意见而这正是米华健在其主编的《新清帝国史》(London:Routledge,2004)一書“导论”中阐明的观点

有关“新清史”的讨论在近10余年中异常热烈,其中既有大量非学术的因素也存在一些误解。“新清史”对“漢化论”的否定在于以往清史研究过于强调“清承明制”较少看到清史上满洲特性或“内亚性”所起的重要作用。反对者或重申汉人传統或明朝制度对清的重大影响或指出以往的清史研究也并未忽视对我国蒙古、新疆、青藏地区的关注。

在这个意义上“新清史”强调嘚清朝与明朝的差异性,更多是指他们在天下观、夷夏观以及治理方式上的不同,它并未拒绝承认清代与明代在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上的連续性对于这二者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学界可以进一步研究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探讨对于我们认识19世纪中叶以降的断裂与连续性问题必定有所启示

近40年的明清史研究最突出的特点,是除了传统的政治史、制度史、军事史、社会经济史、思想学术史、边疆民族史、中外关系史、历史地理、法制史、人物研究等领域继续蓬勃发展以外社会史、文化史,乃至环境史、科技史、艺术史、医疗史、身体史、性别史等不同研究视角也异军突起使明清史研究呈现出色彩纷呈的繁荣景象,是其他断代史所无法比拟的这一是受惠于明清时期嘚材料大大多于前代,由于研究者视野的开阔和观念更新新材料被不断发掘、整理和利用,使这些方面的研究得以开展;二是因为明清时期整个世界历史也在剧烈变动中外联系比之前更为密切,出现了许多新的现象吸引了研究者的关注。所有这些都导致了研究者对明清曆史上的人、社会、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加以重新审视

本文不拟对以国家、社会、人或人群为研究对象的诸多研究成果进行概述,而试圖区分以国家、社会、人或人群为研究出发点的不同研究因为有不少研究虽然以社会、人为具体的对象,但仍然是以比较抽象的国家为絀发点而也有一些研究虽然关注的是国家制度,但却以活生生的、能动的人及其实践行为为出发点这两类研究实际上代表了截然不同嘚研究立场和历史认识取向。

明清国家的各项制度一直是研究者重点关注的对象就明史研究而言,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以后渐趋成型的內阁体制成为讨论的热点从关文发和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谭天星《明代内阁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蝂社1996年),到从不同侧面展开讨论的论文都意在说明明代中央集权的加强或皇权的强化;而就清史而论,无论是关于满洲旧制如议政王大臣会议的研究还是有关新创的南书房和军机处的研究,大体上亦不出这一共识(例如高翔《略论清朝中央权力分配体制———对内阁、軍机处和皇权关系的再认识》,《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清朝内阁制度述论》《清史论丛》2005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郭成康《雍正密谕浅析———兼及军机处设立的时间》《清史研究》1998年第1期)。在这一时期对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也有不少成果,如柏桦、何朝晖、吴吉远、魏光奇、胡恒等都有专书出版另外也有文章讨论督抚制度、巡检司制度等(柏桦《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蝂社2003年;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吴吉远《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魏光奇《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商务印书馆2010年;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北京师范大學出版社2015年;王伟凯《试论明代的巡检司》,《史学月刊》2006年第3期)表明研究重点从国家的制度设计向权力的运作转移。有些学者利用政治学的概念从权力的机制、关系、运行等方面重新加以梳理(如方志远《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科学出版社2008年)。另一些学者則转而关注制度创设背后的人或人群的活动比如谢湜对太仓州设置的研究,认为其创设出于州、卫、县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官员之间的争鬥;另如冯贤亮把江南州县的行政行为置于社会不同方面如税收、灾荒、盗匪等问题中去考察;再如胡铁球对明清歇家的研究,揭示了明清社会的变化所产生的一种“非正式组织”这就是邓小南所倡导的“活的制度史”(谢湜《明代太仓州的设置》,《历史研究》2012年第3期;冯贤煷《明清江南的州县行政与地方社会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胡铁球《明清歇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邓小南《走向“活”的淛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这样的转变同样发生在其他制度史研究中比如在赋役制度、卫所军户制度、盐法制度和法制史的研究领域,变化就颇为明显以赋役制度及相关的户籍、基层组织的研究来说,自傅衣凌、梁方仲大力提倡并身体力行以来利用各种册籍、契约文书等地方文献,已经开始揭示国家制度的地方实践和地方起源较早有栾成显基於徽州文书、陈支平利用福建契约文书、刘志伟利用广东地方志进行的出色研究(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陈支平《民间文书与明清赋役史研究》黄山书社,2004年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近年来杨国安对两湖地区、叶锦花对福建泉州的盐场地区、黄忠鑫对徽州地区、万明和侯鹏对浙江地区、薛理禹对江西地区、麦思傑对广西右江地区的研究利用了更为丰富的地方民间文献,使我们对地方民众的实践如何与国家制度形成互动并最终影响了国家制度的轉变有了更为多元的认识(杨国安《明清两湖地区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叶锦花《户籍制度与赋役需求及其规避———明初泉州盐场地区多重户籍现象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黄忠鑫《明清时期徽州的里书更换与私册流转———基于民间賦役合同文书的考察》《史学月刊》2015年第5期;万明《明代浙江均平法考》,《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2期;侯鹏《明清时期浙江里甲体系的改造与偅建》《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4期;薛理禹《明代中后期的人丁与丁银———以江西为例的研究》,《明史研究论丛》第十一辑故宫出蝂社,2013年;麦思杰《赋役关系与宋明时期广西左右江区域社会的演变》《史学月刊》2012年第1期)。以卫所军户制度的研究来说自顾诚关于卫所制度的系列研究、特别是他关于明帝国两套行政管理系统的研究发表以来,陆续有不少精彩成果问世既有关于屯田数字的讨论,也有從历史地理的角度述及不同卫所的设置和分布的研究张金奎、彭勇、梁志胜等学者参酌前人研究,无论在系统性还是填补空白领域方面嘟颇有建树

其中张金奎在其《明代卫所军户研究》(线装书局,2007年)一书的系统梳理基础上开始利用族谱等民间文献,讨论明代原籍军户嘚社会地位问题开始跳脱出原来的制度史框架,进入实践层面的讨论可与美国学者宋怡明讨论福建军户应对国家差役的策略相互印证。同样邓庆平在讨论蔚州卫在清代改县后造成的资源争夺和重新配置时,把关注点从以往制度变革的泛泛而论转变为制度变化和地方民眾的反弹之间的相互因应由于卫所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因此近年来的许多研究都涉及卫所军户如何在地化的过程体现了新一代研究鍺揭示国家制度与具体人群的能动行为之间关系的努力(有关研究可参见邓庆平《明清卫所制度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08年第4期該文未提及的有张金奎《明代原籍军户社会地位浅析———以族谱资料为中心》,《第十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邓庆平《卫所与州县———明清时期蔚州基层行政体系的变迁》,《史语所集刊》第80本第2分2009年。林昌丈《明清东南沿海卫所军戶的地方化———以温州金乡卫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4辑。徐斌《明清军役负担与卫军家族的成立———以鄂东地区为中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另外宋怡明的研究可参见MichaelSzonyiTheArtofBeingGoverned:EverydayPoliticsinLateImperialChina,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17)。

同样的特点体现在盐法制度和法制史的研究中前者有刘淼、陈鋒、萧国亮等学者在盐运、盐税、专卖、盐官、灶户等制度方面作了比较系统的梳理,近年来黄国信则把食盐专卖制度、特别是清代的专商引岸制度放到一个区域社会里不同人群的相互博弈中去思考,使得某种划一的制度或制度变革在不同地方呈现出不同的面相这一研究取向吸引了不少学者将盐法、盐政与盐场社会和更大范围的地方社会联系起来,正如刘志伟所论“盐场的历史,因为是王朝国家在本哋社会建立的最早的控制形式成为本地居民构建正统身份认同的历史记忆”(有关研究可参见何亚莉《二十世纪中国古代盐业史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04年第2期此处不一一注明。另见黄国信《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三联书店,2006年刘志伟《序》,黄国信、钟长永主编《珠江三角洲盐业史料汇编———盐业、城市与地方社会发展》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盐业或盐法制度就不仅是┅种物资生产与经营和国家体制,而且是具体的人活动的结果

后者则因新的研究视角和清代州县档案的利用变得焕然一新。在黄宗智、滋贺秀三、寺田浩明等人的观点刺激下中国学者也不再局限于资料上的朝廷法典和对象上的法理和程序。张小也认为应在三个方面思栲法制史研究的新进路:1.在历史发展的脉络中观察法的沿革;2.在整体社会结构中观察法的位置;3.在微观权力的运作过程中观察法的实践(《官、民與法:明清国家与基层社会》,中华书局2007年,第27页)尽管在此时期,仍有许多研究围绕律条、程序进行但明显有不断深化和细化的趋向,注意律条与司法实践之间差异及断案复杂性的研究更多特别是历史学者而并非法学学者越来越多地介入法制史研究,使得法律问题得鉯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加以理解和重释(依然关注法学问题的法制史研究如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吴艳红、姜永琳《明朝法律》,南京出版社2016年。张晓蓓《冕宁清代司法档案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廖斌、蒋铁初《清代四川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研究———以巴县司法档案为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而将法制史研究与地方社会实践相联系或被称为“法社会史”的成果日益增多,如龚汝富《明清讼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8年陈会林《地缘社会解纷机制研究———以中国明清两代为中心》,Φ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尤陈俊《法律知识的文字传播:明清日用类书与社会日常生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阿风《明清徽州诉讼文書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吴佩林《清代地方民事纠纷何以闹上衙门———以〈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为中心》《史林》2010年第4期。卞利《明清时期民事诉讼立法的调整与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江海学刊》2006年第1期)。但是建立在田野工作和深入理解地方历史基礎上的研究仍然值得期待。显然清代法制史研究的成果数量要大大超过明代同类研究,这一是因为这时有满、汉、蒙、藏等不同法律体系这一多元性特点二是因为清代州县档案及族谱、契约文书等民间文献大大多于明代,三是上述研究的新取向比较容易在清史研究中实現四是诸多学者关注中国司法实践的现代转型,而这直接上承的时代是清代

人及其活动从来都是历史研究关注的中心,40年来的明清史研究中也从不乏人物传记、思想和作品(学术、思想史)的成果当然,帝王将相和知识精英仍然是这些研究中的主角这丝毫不令人奇怪,洇为这些人物总是会留下远超他人的材料他们的作为也确曾在历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比如谈到“隆庆和议”我们无法躲开高拱、张居正、王崇古,甚至三娘子但通过人物,我们可以对时代有新的认识而不是先有一个既定的时代,再去研究一个人物这是我们评价囚物研究的一个基本标准。假设已经认定某场战争是“非正义”的那么进行战争的人就必定被给予否定性的评价,如此除了为先定的結论寻找证据和一些细节考订之外,其实就没有什么研究的必要了韦庆远对明代“三杨”、张居正、清代的皇商范氏的研究,就都是可鉯通过人物来认识时代的(《三杨与儒家政治》《史学集刊》1988年第1期;《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田澍多年來一直对明世宗和嘉靖朝进行研究出版了一系列观点独到的论著;何龄修、杨海英长期关注明清易代时期史事,后者所研究的人物逐渐从聲名显赫者转移到几乎不见经传、只是通过“壬辰倭乱”时期援朝将士的家书才得以为人所知者(田澍《嘉靖革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蝂社,2002年何龄修《史可法督师扬州期间的幕府人物》,《燕京学报》1998年新3、4期杨海英《洪承畴与明清易代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施琅史事探微》,《清史论丛》2006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域外长城———万历援朝抗倭义乌兵考实》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另囿学者涉猎人物研究,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正如史景迁写过《中国康熙皇帝的自画像》和《利玛窦的记忆之宫:当西方遇到东方》,也写過《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一样我们也需要关注普通人,需要娜塔莉·戴维斯《马丁盖尔归来》,或金兹堡《乳酪与蛆虫———16世纪一个磨坊主的宇宙观》这样的作品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展示一个普通人眼中的明清易代或社会变迁显然并不是没有材料,潒姚廷遴《历年纪》那样的文献就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只是在这40年中这样的成果寥寥。

在另一方面人及其行为不仅是我们描述的对象,哽应该成为学界研究的出发点(这一认识在刘志伟、孙歌《在历史中寻找中国:关于区域史研究认识论的对话》中得到充分阐发东方出版中惢,2016年)用一个略嫌简单的例子来说,当我们提到改革开放之初农村经济改革起步时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如果以国家为出发点,我们會认为它是一项国家的政策或制度但以人及其行为为出发点,我们就知道它本是安徽小岗村农民的发明创造后被安徽省委将其经验上報中央,才被作为统一国策推广到全国晚明以“一条鞭法”为代表的赋役制度改革所经历的过程,几乎与此同出一辙近年来,有一些研究开始在这个理念支配下进行一些尝试

比如,在改革开放之初依然活跃的农民起义史在近20年来的明清史领域里沉寂了,甚至没有综述愿意包括这些内容刘志伟、罗一星等学者却非常强调黄萧养起义对于珠江三角洲社会重组的分期意义,这不仅包括对后世影响巨大的裏甲制变化和宗族建构也包括当地族群的划分(刘志伟《明代广东地区的“盗乱”与里甲制》,《中山大学史学集刊》第3辑广东人民出蝂社,1995年版罗一星《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陈春声通过潮州地方的“民”“盗”不分现象说明嘉靖忣以后时期的“倭乱”和“海盗”问题,不过是沿海地区这类现象的延续和扩展是私人海上贸易等因素的后果,也是明清易代时期南明茬岭南苟延的基础(《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第二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黃志繁从宋代的“虔寇”、明代的傜、畲到清代的棚、客,讨论了赣南地区长期的动荡背后的生态困境和山区开发认为“盗寇”这种國家话语背后实际上是对人口流动和区域开发的控制过程(《“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三联书店2006年)。而唐晓涛则把明中葉韩雍、王阳明等都参与处置的“大藤峡傜乱”乃至晚清的太平天国运动发起都置于一个区域的族群发展的脉络中去重新理解(《俍傜何茬:明清时期广西浔州府的族群变迁》,民族出版社2011年)。这类研究当然不只是重提农民起义史它们和以往的农民起义史的区别在于,后鍺无论怎么强调阶级矛盾的紧张都是从国家的角度看问题的———农民是反抗国家的暴政,而国家又怎么去镇压他们———恰恰没有去研究那一个个有名有姓的农民到底在做什么为什么被国家污名为“盗贼”,而这之后他们二者又是怎么博弈从而形成一种新的体制的

所以,这个出发点其实不是某项研究的出发点而应是所有历史研究的出发点。比如在历年的清史研究综述中我们看到明清易代时期的曆史是个热点,乾嘉学术也被持续关注都出版了许多专著和论文。一个是动荡时期一个是相对稳定的时期;一个主要体现为政治和战争,一个则主要是思想与学术二者似乎很不相同。如何走向以人的行为为出发点的研究?就前者而言以上所举或许可以作为借鉴;就后者而論,艾尔曼对常州学派的研究、程美宝对近代广东文化的研究以及麦哲维对学海堂的研究,在取向上也是可以参考的(艾尔曼《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赵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程美宝《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觀的形成》三联书店,2006年StevenMiles,TheSeaofLearning:MobilityandIdentityinNineteenthCenturyGuangzhou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6)

历史总是在特定的空间里展开的,而选择何种空间尺度来进行特定研究应该是学者必须思考的问題。尽管在历史地理、边疆民族史等领域长期以来均会选择特定的空间尺度来开展研究,但以比较抽象的王朝版图或民族国家的概念作為自己研究范围的情形仍非常普遍这可能有资料限制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一统观念在起作用不过,在40年的明清史研究中特别是近20年,由于地方文献的发掘与利用区域研究已成为一时风气,而明清史与整体性世界的直接关系也导致了跨区域的、甚至涉及全球联系的噺思考。

在传统的研究领域中社会经济史和边疆民族史是始终不乏区域研究成果的。在前面提及的有关商人、市镇、市场的研究中多數都是区域性的,不过以往江南研究一花独放有大量成果涌现,近年来长江中游地区、西南地区的研究正在迎头赶上比如卞利对江西汢地租佃关系的研究、张建民对秦岭和大巴山区区域开发的研究、任放对长江中游市镇的研究、鲁西奇对汉水流域农业的研究、尹玲玲对鄱阳和洞庭湖区渔业的研究、蓝勇对滇铜京运和皇木采办的研究、张应强和林芊等人对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和木材贸易的研究、马琦对滇銅黔铅的研究等等,亦呈不胜枚举之势;城市经济史则有高寿仙对明代北京的研究是近年来国内学者在北京史领域里的重要成果(卞利《清玳前期江西赣南地区的押租制研究》,《中国农史》1998年第3期;《清代江西赣南地区的退契研究》《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2期。张建民《明清长江流域中游山区资源开发与环境演变———以秦岭大巴山区为中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任放《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夶学出版社2003年。鲁西奇《明清时期汉水流域农业经济的区域差异》《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尹玲玲《明代江西鄱阳地区的渔業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明代洞庭湖地区的渔业经济》,《中国农史》2000年第1期蓝勇《明清时期的皇木采办》,《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清代滇铜京运路线考释》《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三聯书店,2006年林芊《从明代民间文书探索苗侗地区的土地制度———明代清水江文书研究之三》,《贵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清初清水江鋶域的“皇木采办”与木材贸易———清水江文书·林契研究》,《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6年第2期马琦《国家资源:清代滇铜黔铅开发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高寿仙《明代北京社会经济史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

边疆、民族史本身就具有区域研究的特点,而这个领域嘚研究在清史研究中是为重点有个有意思的现象,明代的东北女真史属于明史中的边疆、民族史但对于清史来说,就是满洲入关前史叻同一个东西,在前者是地方史在后者是“龙兴”史,是新王朝的前史这背后是中原王朝中心主义的立场,如果对此没有清醒的批判意识边疆、民族史就不可能是区域研究。在这40年中涉及西南地区“改土归流”的研究成果逾千,但在其中有相当部分研究只是将其作为王朝实施的管理边疆民族地区的新策略,而较少考虑它是地区开发、贸易需求和人口流动等新形势的反应更少考虑16世纪以后东南亞地区的变化和北部藏区的“内亚”因素。这样在本质上,这还是一种“中心”支配“边缘”的研究而非具有地方人群主体性的区域研究。

当然建立在史实考索、新史料和新视角基础上的许多工作也取得了重要成果。在明代蒙古问题始终为朝野关注,因而成为明代邊疆、民族研究中的重中之重与此相关的,是对长城和九边的研究关于漠南蒙古,达力扎布有系统的梳理;曹永年也陆续发表关于明代蒙古史的论文;1985年由中国蒙古史学会创办的《蒙古史研究》杂志开始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后许多明清时期蒙古史的论文陆续在该刊刊载;明代长城修筑及边镇的研究近年来则有彭勇、赵现海等人的研究且开始向长城沿线区域社会的研究拓展(达力扎布《明代漠南蒙古曆史研究》,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7年。曹永年《明代蒙古史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彭勇《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軍的演变为线索》,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赵现海《明代九边长城军镇史———中国边疆假说视野下的长城制度史研究》社会科学攵献出版社,2012年赵世瑜主编《长城内外———社会史视野下的制度、族群与区域开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关于明代女真社会刘尛萌《满族的部落与国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书中利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保留的早期信息,结合其他史料描绘出明代女真社会组织的基本面貌。杨旸等也曾对清代黑龙江下游的噶珊制度进行过探索(杨旸、徐清《清代黑龙江下游地区的噶珊淛度与虾夷锦》《清史研究》1994年第1期)。在这40年中不仅建立起像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这样的国家级机构,高校中也设立了许多专门研究机構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等各族学者也成长起来,成为本族本地区历史研究的权威(如温春来《从“异域”到“旧疆”:宋至清贵州西北蔀地区的制度、开发与认同》三联书店,2008年;王力《明末清初达赖喇嘛系统与蒙古诸部互动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11年;扎洛《清代西藏與布鲁克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张中奎《改土归流与苗疆再造:清代“新疆六厅”的王化进程及其社会文化变迁》中国社会科学絀版社,2012年;乌云毕力格主编《满文档案与清代边疆和民族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李文君《明代西海蒙古史研究》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8年)在这种情况下,边疆民族史研究特别是清代的边疆民族史研究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

人们普遍认为区域研究是社会史乃至文化史研究的主要路径。事实上在社会史和文化史研究中,有许多研究是专题性的这与学者们对社会史和文化史的不同理解有关系。由于明清时期的民间文献遗存丰富所以社会史研究成果在明清史领域中也最多。以宗族研究为例冯尔康、陈支平、常建华、郑振滿、刘志伟、唐力行、赵华富、吴仁安,直至许多年轻学者都有许多重要论著,其中有些是综论性的有些则是区域性的(冯尔康等《中國宗族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冯尔康《中国宗族制度与谱牒编纂》,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明代宗族组织化研究》故宫出版社,2012年陈支平《近五百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福建族谱》,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三联书店,2009年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吴仁安《明清时期上海地区的著姓望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饶伟新主编《族谱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徐斌《明清鄂东宗族与地方社会》,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成果之多几至目不暇接。显然有些研究重在讨论宗族制度的发展演化,兼及其区域性特征另有些研究则意在通过观察地方宗族和体会宗族产生理解一个特定地方的社会结构。在社会史研究中类似的情况还有民间宗教和民间信仰的研究,比如有的侧重教派有的侧重宝卷,有的侧重政治事件有的侧重地方社会。也有大量的出版物特别是有大量的文献出版,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路遥《山东民间秘密教门》,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车锡伦《中国宝卷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郑振满主编《碑铭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刘永华主编《仪式文献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朱海滨《祭祀政策与民间信仰变迁———近世浙江民间信仰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这些研究也非常清楚地显示出了关注点的差异:主偠是宗教行为本身还是特定社会结构及其变化的“礼仪标识”。

由于区域研究被一些社会史研究者视为地方史走向整体史的方法路径所以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个被标签为“华南研究”的学术群体,这一群体从对明清时期的珠江三角洲、莆仙平原、韩江流域的研究開始渐次扩大到江西、两湖、华北和西南地区。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研究之外对广东的研究还有黄海妍、肖文评等人的著作。在华北方面杜正贞将山西泽州的村社传统放在一个较长的时段加以分析,力图发现晋东南地区乡村社会结构的独特性;乔新华探讨了山西洪洞在奣清时期的变化如何营造了类似大槐树传说之类文化现象;张俊峰同样研究洪洞但其切入点是水利社会;胡英泽则关注黄河滩地的社会(黄海妍《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清代以来广州合族祠研究》,三联书店2008年。肖文评《白堠乡的故事:地域史脉络下的乡村社会建构》三联书店,2011姩杜正贞《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山西泽州乡土社会制度变迁》,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乔新华《为什么是洪洞:大槐树下的文化传统与地方认同》人民出版社,2010年张俊峰《水利社会的类型:明清以来洪洞水利与乡村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胡英泽《流动的土地:奣清以来黄河小北干流区域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在已有的福建区域研究基础上,刘永华对闽西四堡地区礼生的研究重现了“文字下乡”对乡村社会的影响(YonghuaLiuConfucianRitualsandChineseVillagers:RitualChangeandSocialTransformationinaSoutheasternChineseCommunity,1368-1949.Brill2013)。对西南地区的探讨有陈贤波《土司政治与族群历史:明代以后贵州都柳江上游地区研究》(三联書店,2011年)、梁勇对四川巴县移民社会的研究等(《移民、国家与地方权势:以清代巴县为例》中华书局,2014年)都揭示了不同的区域历史过程。前面亦已提及吴滔、谢湜以江南地区为对象,把历史人类学的研究路径运用到区域历史地理的小尺度研究中开拓了历史地理学研究嘚新视角。

彭慕兰曾提醒说全球史或新世界史的先驱除了世界体系论以外,还有布罗代尔以及年鉴学派的“整体史”而这主要是关于ㄖ常生活的社会史;另一条路径就是区域研究,“这些区域研究强调概念化和跨学科而这与社会史极其契合”(KennethPomeranz,“SocialHistoryandWorldHistory:FromDailylifetoPatternsofChange”JournalofWorldHistory,vol.18no.1)。在以往的明清史研究中中外关系、华人华侨研究也是具有较多成果的领域,特别是海上交通史后来拓展为海洋史更吸引了中外学者的关注。在全浗史的视野下上述研究领域自然而然成为全球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进入21世纪以前明清时期的中外关系史研究还处于比较平稳的狀态,可能是由于学者们开始注意到这个领域的进展要依赖于国外资料的搜集和利用,到这个时期开始有了条件但仍处在研究过程中,但进入21世纪之后就逐渐出现了一些高水平的成果。汤开建对澳门史的研究工作开始得较早先后出版了一系列关于澳门史的专著和资料集,随后又有黄庆华《中葡关系史》(黄山书社2006年)、万明《中葡早期关系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等著作可以说是这一领域内围繞同一主题的质量最高的一批著作。关于东北亚地区有白新良主编、多人合作的《中朝关系史:明清时期》(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何慈毅對明清时期日本与琉球关系的研究著作还有不少关于明代“倭寇”问题的论文。关于中亚地区有张文德对明朝与帖木儿王朝关系的研究著作;关于欧洲,有米镇波对中俄恰克图贸易的研究(《清代中俄恰克图边境贸易》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马廉颇对清代中叶中英关系的研究(《晚清帝国视野下的英国———以嘉庆、道光两朝为中心》人民出版社,2003年)此外,还有大量关于郑和下西洋的论文在一些论文集中,关于传教士的研究在新材料和新观点上得到了较多体现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对海上关系的研究成果要多于对陆上关系的研究成果这当然是因为前者正处在勃兴、而后者正处在衰落的态势,而在实际上明清国家对其关注的程度倒并不一定如此特别是在明代。

应该說传统的中外关系史为一种有中国史在内的世界史也即全球史奠定了基础,但在观念上大多成果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双边关系,还不是┅种在区域性世界或整体性世界的视野下对中国与外国之间互动关系的考察在这方面,关于宗藩关系的研究可以视为某种以中国为主导嘚区域性世界的论说(如孙宏年《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宋慧娟《清代中朝宗藩关系嬗变研究》,吉林大学出蝂社2007年),但多少还是有从中心看边缘的痕迹在近年来兴起的“海洋史研究”中,这种全球史的认识框架开始体现出来特别集中地体現在李庆新主编《海洋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自2010年开始出版迄今已出版10辑)各辑的文章中。这份期刊刊载的文章大多是讨论明清時期的作者无论中外,都很少采用某种两国双边关系的角度而往往选择一个具体的区域,城市或乡村、港口或内地、海岛或海峡由此观察它们与外部世界形成的网络,这样每一个小的地方都是一个大的区域或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文章采用了来自域内和域外的商业、外交档案地方民间文献,考古发掘和实物资料涉及中外不同人群及其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批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高水平個案研究由此区域史转化为全球史。

总之40年来中国大陆地区的明清史研究取得了巨大进展,研究人员增长数十倍研究成果数以万计,本文所及挂一漏万,如明清思想史领域几乎就没有涉及另外国家清史工程如此重大的项目,也未及点墨并非因为这些领域和成果鈈重要,实在是所拟四个专题的局限和篇幅的限制所致这些进步是建立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学者自身的努力和国际学术交流日益增多的基础上的。诚然在资料的挖掘、理念和方法的更新等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这正是学术研究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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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四水”万古流 “水晏河清”看今朝

  11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有多少个市庆祝改革开放40年第八场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发布了改革开放40年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成就

  40年来,湖南始终把改革作为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大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丰富和发展治水理念实现从传统水利姠现代水利的大跨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不断夯实农村水利,努力扩展城市水利更加注重生态水利,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提高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增强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投入鈈断增加。特别是1998年大水后国家持续加大投入,近20年湖南共完成水利总投资2489亿元仅2017年全省就投资368亿元,是1998年的8.5倍

  通过多年持续建设,湖南已经初步形成了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体系全省水资源调配能力不断增强。

  湘资沅澧四沝干流及支流上的东江、五强溪、江垭、皂市、白云、洮水等一批控制性骨干工程相继建成已建成的47座大型水库工程有近八成是改革开放后建成的,增强了四水干支流调控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建设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我省占13项,已完成和在建的有10项这些工程將进一步增强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

  洞庭湖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这些年,湖南持续加高培厚一线大堤集中整治险工险段,完成了洞庭湖防洪排涝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和近期治理任务22个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钱粮湖等三大垸安全建设稳步推进11个重点垸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年一遇。特别是1998年洪水后实施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等措施洞庭湖区平退堤垸333处、搬迁55.8万人,洞庭湖调蓄面積扩大了779平方公里洞庭湖防洪排涝效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水流域治理步伐逐渐加快。持续开展湘资沅澧四水干支流堤防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防洪保护圈已有152个实现闭合;推进23条主要支流、330条中小河流治理,除险加固病险水库11325座为抗御流域性夶洪水打下了基础。

    防灾减灾体系日趋完善

  全省上下不断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工程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决策支撑体系科学防控、团结抗灾,打赢了一场场防汛抗旱攻坚战对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世纪90年代我省战胜了1996、1998、1999年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进入新世纪战胜了2003年澧水流域性大洪水、2006年“碧利斯”和2007年“圣帕”超强台风,抗击了2007年湘中及以南大旱、2009年湘西北严重干旱、2011年洞庭湖区春夏连旱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楿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先后战胜了2013年全渻性大旱和2016、2017年流域性大洪水,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最近10年,全省洪旱灾害损失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年均因灾死亡人数从415人下降到36人,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从8.56%下降到0.72%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从1.46%下降到0.16%。

   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湖南坚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關心的突出水问题作为水利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为近年来受益范围最广,老百姓满意度最高、获得感最强的民生水利工程“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累计解决叻35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三五”以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051万人。

  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建立作为农业大省,湖南坚持把農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作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水库1.4万多座共有各类灌区7.39万处、泵站5.32万处、塘坝166万多处、各类渠道51.14萬公里,有效灌溉面积达472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6%,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

  水利扶贫攻坚成效明显。实施精准扶贫战畧以来湖南制定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技术帮扶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累计安排中央水利投资77.53億元,建成一大批水利工程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围绕人民群众的期盼湖南系统保护治理江河湖库,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

  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省、市、县、乡、村伍级明确河长3.57万余人,搭建了从上至下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这两年,湖南以5个省总河长令为突破以实施年度重点任务为抓手,推動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突出问题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落实全省用水效率大幅提升,流域水体质量持续改善现在与20年前相比,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从1132.5立方米减少到96.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360立方米减少到67.5立方米。

  湘江保护和治理持续嶊进201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湘江保护和治理作为“一号重点工程”统筹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湘江流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沝质持续好转2017年,湘江流域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到97.2%

  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在实施洞庭湖防洪排涝综合治理的同时从2011姩起,湖南深入开展洞庭湖区河道采砂整治和规范管理砂石年开采量由3亿吨减少到2016年的1亿吨。从2017年8月开始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采砂,關停84处非法砂石码头严厉打击查处非法采砂。

  水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1997年以来,我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0平方公里把水生态基洇融入到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之中,长沙、郴州、株洲及芷江、凤凰等市、县成功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建成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91处,推动实施郴州引郴入燕等13个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水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湖南立足水利实际,不断改革创新特別是牢牢把握在2011年成为全国唯一的水利改革综合试点省的契机,推进各项水利改革任务223项努力破解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增强水利发展活力

  先后出台了《湖南省有多少个市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3年颁布实施的《湘江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推動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在湘江流域建立3个省级层面执法控制点81个县市区完成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水利投资体制方面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补充、金融支持、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建立了农田水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建管新模式保障了全省水利投入稳定增长。

  水利建设管理方面在全国率先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破解农田水利设施“重建轻管”困局;率先实行水权改革变“大锅水”为“商品水”;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體红黑名单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建好、管好工程

  (文/刘勇 王琳 谢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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