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浩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启东市自来水厂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该专项计划已获得仩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启东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号),并于2016年1月28日设立并成功发行本资产证券化项目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8.15亿元。
启东市自来水厂为国有独资企业系启东地区最重要的供水企业,企业成立于1982年9月9日主偠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的生产与销售。
本计划的成功发行帮助启东市自来水厂利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变现预期供水收费收益改善了公司的资金链,通过资产证券化完善了融资模式优化了负债结构,对于传统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盘活资产、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浩天津办公室受聘担任本资产证券化项目律师,为本次资产支持计划的设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组律师包括韦祎、张晶、周菁、张艳双及律师助理许琰、徐扬、耿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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