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信聊天记录和红包转賬信息可以作为证据否
微信聊天到底通过微信方式出借的款项,如何确定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法律关系如何审查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
需要注意主要有两个难点:一是借款人身份的确定;二是关于微信聊天证据如何审查认定的问题
首先,虽然微信的用户名称可以隨意更改但在案件中,需要确认借款人就是被告的证据是比较充分的:
1.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足的微信聊天记录,最好包含在对方自行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2.法院根据上述个人信息线索核实该被告户籍信息后依法向对方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材料亦已由对方合法签收;
3.虽对方拒不到庭,但对方在收到起诉状等应诉材料后并未向本院提出任何抗辩
第二,关于如何核实微信交易记录嘚问题但经法院核查,只要发生“微信红包好还是转账好”交易那么有三处信息可供比对:
1.按“登陆微信→钱包→微信红包好还是转賬好→发出的红包→选择年份→单击每项记录”方式可调出微信红包好还是转账好记录;
2.按“登陆微信→钱包→交易记录→单击每项记录”的方式可调出微信的全部交易记录;
3.如果“微信红包好还是转账好”是通过微信的快捷支付功能支出的,则还会有相应的银行交易记录
【律师寄语】在典型的通过网络支付方式形成的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而发生的债权虽然一旦得到证实也能够获嘚法律保护,但与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对当事人的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囻法院在对这类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但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质,纯粹的网络信息往往不足以单独成为定案依据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我们是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問题需要我们的帮助,欢迎咨询咨询QQ:。微信好友:jiekehaoyou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