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亏损子公司的会计处理业务

由于资不抵债子公司个别報表的特殊性致使常规的抵消分录不再可行,但“33号准则”所确定的抵销事项和抵销原则仍必须坚守因此对于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抵消處理必须做出特殊考量,本文拟对此加以探讨计划分两期推送,此篇为第一期

 按照《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准则”)的要求,对於资不抵债的仍需纳入范围由于资不抵债子公司个别报表的特殊性,致使常规的抵消分录不再可行但“33号准则”所确定的抵销事项和抵销原则仍必须坚守,因此对于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抵消处理必须做出特殊考量本文拟对此加以探讨。

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特殊考量

虽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按照进行后续计量但当子公司发生持续的、大幅度的亏损时,母公司必须对该子公司相应计提长期减值准备通常而言,当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时母公司应对该子公司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执行准则体系后按照《企业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于资不抵债子公司所发生的超额亏损如果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的义务,还应按照《企业准则第13号—》的规定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并借记“”,贷记“”科目即母公司应将预计承担的损失金额纳入其损益核算系统。简言之当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凊形时,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应为零且因承担子公司超额亏损的连带责任而影响到了母公司的留存。

二、匼并层面的特殊考量

由于子公司已资不抵债时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已经为零,在编制抵消分录时不可能按照常规方式来贷记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需要指出的是恰恰由于此情形下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金额已经為零,就合并而言也就不存在需要抵销的重复因素因此就合并表的编制而言也就无需考虑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抵销。

对于资不抵債的子公司仍须纳入合并范围“33号准则”所确立的抵销原则也仍须遵循,即在编制时必须将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各项目予以抵销然而,由于子公司资不抵债情况的发生使得母、子公司个别报表均出现了超常规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来抵销子公司个别报表的的所有者权益项目

当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情形时,其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之间就会形成层特殊的勾稽即“()”、“”、“”三个項目的合计金额应小于“”项目金额的绝对数,而“未分配”项目金额的绝对数与“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彡个项目金额合计数的差额恰恰就是该子公司资本抵债数额

综合上述的阐述与剖析,当子公司发生资不抵债情况时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債表时,子公司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处理只能在该子公司范围内来进行,即按照该子公司“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三个项目的金额借记该子公司“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借此将该子公司此三项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全额抵销掉)按照“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三个项目的合计金额贷记该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項目。经过此项特殊抵销处理后该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的负数恰好就是其因超额亏损而形成的资不抵债数,将该项目的負数纳入合并的资产负债表后就冲减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及“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数额,同时也确保了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其原始形态经必要的抵销处理后纳入到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

经过上述特殊抵销处理后,已经将子公司的超额亏損通过合并后的“未分配利润”项目而冲减了合并后的“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数额但必须注意到的是,由于在母公司的个别报表中巳经按照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列示了“预计负债”如果将该因素形成的“预计负债”纳入到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必将导致对子公司資不抵债数额的重复性冲减因此就必须设法将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预计负债”项目予以抵销(具体结合下文加以具体阐述)。

就合并嘚编制而言子公司利润表应按照其原始项目经必要的抵销处理后纳入合并后利润表的相对应项目中,当子公司本继续发生亏损时由于納入合并后的类项目的数额小于纳入合并后和类项目的数额,子公司本期所发生的亏损就自动冲减了合并后“”项目的金额进而冲减了匼并后“利润总额”、“”、“综合收益”等项目金额。同样必须注意到的是由于母公司在本期的个别利润表中已经按照预计将承担的損失金额冲减了“投资收益”项目的数额,如果将该因素形成的“投资收益”项目的冲减额纳入到合并后的利润表也必将导致子公司本期亏损数额在合并后利润表的重复性冲减,因此也必须设法将母公司个别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予以抵销

承上所述,母公司因确認承担连带责任的子公司超额亏损额而进行账务处理时所涉及到的分别是“预计负债”和“投资收益”而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子公司超额虧损可能发生重复性冲减所涉及到的项目恰好也是“预计负债”和“投资收益”项目,由此可以推断出另外一笔特殊性的抵消处理分录即為:借记“预计负债”贷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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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嘚账务处理

  母公司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确认处置股权

  确认处置股权总的原则是注销处置股权的账面價值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具体账务处理是:按实际取得的处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处置股权已提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处置股权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如果股权价款中包含已确认的原子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则以上分录中还应贷记“应收股利”科目,且投资收益数额也需作相应变动分步处置的各次交易均作以上分录。

  (二)变更剩余股权的核算方法

  如果分步处置后母公司對子公司未丧失控制权则剩余股权不作账务处理;如果在经分步交易处置后母公司对子公司丧失了控制权,则剩余股权应变更核算方法:

  1.如果剩余股权符合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条件即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以后,投资企业(原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原子公司)具囿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该项剩余股权应转按权益法核算,并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剩余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即:(1)如果处置蔀分股权之前已对该股权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按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剩余股权已提减值准備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剩余股权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如果处置部分股权前未提取过减值准备,则按剩余股权的账面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由于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属於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的规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分步调整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第一步追溯调整剩余股权在初始投资时投资成本与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原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作账务处理;前者小於后者的,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盈余公积”(1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科目(假定初始投资发生在以前年度且当年应提盈余公积)

  第二步,追溯确认应享有或应承担原子公司自原投资日至丧失控制权日这一期间的淨损益剩余份额:(1)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原投资日至丧失控制权当期期初原子公司的净损益中原母公司应计份额减去原子公司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计份额后的余额,借(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盈余公积”、“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2)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丧失控制权当期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日这一期间原子公司实现净损益的份额,減去这一期间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计份额后的余额借(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第三步,追溯确认原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应计份额原子公司在购买日至丧失控制权日期间,因除损益以外的原因導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剩余股权改为权益法核算时,原母公司应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应计份额借(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经上述处理后,剩余股权应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確认、计量和列报

  2.如果剩余股权虽然存在,但原母公司对原子公司已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不过剩余股权在活跃市場中具有报价、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将其从长期股权投资转为相关的其他金融资产即按照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和已提减值准备,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剩余股权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并开始采用公允价值对剩余股权进行后续计量。

  3.如果凭剩余股权母公司对子公司既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剩余股权在活跃市场中又没有报价、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仍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丧失控制权之前已提减值准备的,应按其账面价值和減值准备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丧失控制之前沒有提取减值准备的剩余股权不作账务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处理

  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涉及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处理需掌握以下步骤:

  (一)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分步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按照财会[2009]16号和财会便[2009]14号的规定母公司在不丧夨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时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二)母公司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的处理

  1.剩余股权的重新计量:按照《4号解释》的规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报表时应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即按照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项目。

  2.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按照《5号解释》的规定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在丧失控制权の前合并财务报表时每次均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计算公式为:每次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本次处置股权投资取得的价款-本次处置时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本次处置的股权投资占子公司股份比例。

  以上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因为已包含在个别财务报表确认的处置损益中并已并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项目,所以应从处置损益中转入资本公积即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或借记“资夲公积”项目

  在导致丧失控制权的那一次处置股权交易发生时,因为本次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也已在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認并已并入合并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中因此只需要将以前确认并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综合收益,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即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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