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考上公务员前的14年一直在同一個乡(公社)干电话员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公务,但退休时不算工作年限(工龄)对你这种情况深感不平,想通过上访讨回公道的心情表示理解泹公务员退休对工龄的认定是很严肃的事情,要想增加工龄必须得有政策和事实依据否则谁也不敢给你改,上访再多也解决不了问题對此,我的建议是:
记得国家在2000年之前,多次出台政策先后解决了社办教师、赤脚医生、城市下乡知情、"农村10大员(记得好像是13类)"等人員的工龄连续计算问题。刚开始时凭证明信就能办,以后改为要么档案有原始记录要么有原始资料(如领工资记录、工作证、工作卡、補贴……),只要有的都可以认定为工龄。所以必须找政策和事实依据。一是你所从事的那14年工作有没有可认定工龄的政策依据(最好咨询县以上人事局80年代到2000年之间曾在公务员管理科工作过的同志,回忆查找政策依据)二是你档案有没有记录或当时从事工作的原始资料。三是有没有同类人员可攀比借鉴?如果不从根上找依据你的问题恐怕怎么上访(上访实际是很辛苦的事)也解决不了。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