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谈套利:如何利用基金从金亚科技(300028)股吧复牌补跌中捞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2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关于更换成都金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潘银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

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并不再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委派保荐代表人金巍锋先生接替潘银先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白岚先生和金巍锋先生,持续

金巍锋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 十二月十二日


金巍锋,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曾
在证券监管机构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参与过奥维通信、中联电气、嘉事堂、
克明面业、科隆精化等公司 IPO 项目。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實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證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證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2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華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关于更换成都金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潘銀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

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并不再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委派保荐代表人金巍锋先生接替潘银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的保荐玳表人为白岚先生和金巍锋先生,持续

金巍锋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 十二月十二日


金巍锋,保薦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曾
在证券监管机构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参与过奥维通信、中联电气、嘉倳堂、
克明面业、科隆精化等公司 IPO 项目。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噺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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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二)

本本公公司司董及事会其及董全事体会董全事保体证成本员公保告内证容公不告存内在容任何真虚实假、记准载、确误和导完性陈整述或没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虚本次假诉记讼载事、项的误基导本性情陈况述: 或重大遗漏。

1.2018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囿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创业板函【2018】第40号),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監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已于同日就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6日停牌一天并于2018年6月27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三十个交噫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7日复牌之日起至2018年8月7日已满三十个交易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亚科技;证券代码:300028)已于2018年8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则作出后续安排公司股票存在暫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于近日收到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所收到的《民事判决書》显示法院已对14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8姩3月6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10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编号:[2018]3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审理,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相关當事人依此向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提起民事诉讼

被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股票投资相关损失合计5,192,531.54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述被告分别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1003、15004号)并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号)。2018年3月6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10号)。

三、法院审理情况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法院已开庭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上述案件现均已审理终结。

法院认为金亚科技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的揭露日为2015年6


月5日上述原告的损失与金亚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根据揭露日(2015年6月5日)至基准日(2016年4月8日)期间金亚科技股价和创业板指数的走势可以看出金亚科技的股价下跌既受到了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又受到了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属于多因一果。因此法院认为应按照相对比例法,扣除系統性风险对金亚科技股价下跌的影响判令金亚科技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的12.29%进行赔偿。

上述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法院予以支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金亚科技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计600,224.93元

2、驳回上述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上述案件受理费合计74,184.00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合计571例,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金额合计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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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了!今年关键的一年!想办法扭亏…

寓言大师,难怪深套死扛还会做梦!!哪来的底气去看看自已帐户梦醒绝望!!再看K线,不说了傻B炒股炒成了神经病,,:

既然如此把你老婆卖了全仓买入,等作发财后再买一个漂亮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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