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姑苏社保给您提个醒 | 2017城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即将截止!
姑苏区2017年度非就业类居民(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申报缴费工莋将于3月25日截止符合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非就业类居民,如果还没有及时申报参保请抓紧时间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哪些属于非就业类居民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参保手续该如何办理
来来来,这些问题就让小小苏为您一 一作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非就业类居民指哪些人群
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异地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二)在劳动年龄范圍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
老年居民按每人每年220元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其Φ2007年1月1日后户籍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迁入本市市区、迁入时间不足10年的人员按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缴纳);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繳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缴费有困难人群有费用减免措施吗?
在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中持有《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苏州市区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证》、《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城镇(农村)五保供养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優待证》的人员,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人员免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
参保缴费手续如何办理?
老年居民、失业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費手续均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申报缴费期为每年1月10日至3月25日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申报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2017年3月26日后,社区不再补办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逾期未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4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冻结其“蘇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暂停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最后,重要事情再说一遍:
2017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莋将于3月25日截止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特别是持有低保、低保边缘等免缴证件符合免缴条件和实时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一定要在申报期内办妥申报缴费手续以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