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A股上市发布公告称,其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证监会许可

[公告]光大证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股票代码:.cn)。
  二、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7年5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2017】81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含19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
  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不超过100亿元。自证监会
  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7年7
  月5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为45亿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17年
  10月16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为57亿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8年4
  月18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为60亿元。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90亿元(含190亿元),采用
  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8亿元
  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
  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期限:2018年9月25日为发行首日,至2018年9月26日止,发行期
  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9月26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2019年至2021年每年9月26日之前的
  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2019年至
  2023年每年9月26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计息期限: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计息期限自2018年9月26日至2021年9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计息期限自2018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止。
  付息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是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是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6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1年9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2023年9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
  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品种一利率区
  间为.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
  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三、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的同业拆借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
  民银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上限为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382F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1995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5]214号文《关于筹建光
  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在整顿其原有证券
  营业(业务)部的基础上筹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3月8日,中国
  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6]81号文《关于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同意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公司章程。1996年4月23日,光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中,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出资15,700万元(其中美元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2.8%,中国光大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出资9,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7.2%。
  (二)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997年4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文《关于光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批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2.5
  亿元增至5亿元,注册地由北京迁至上海,新增资本金全部由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投入,增资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81.4%,中国光大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8.6%。
  1999年6月,经证监会证监发字[号《关于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
  公司收购光大证券有限公司49%股权的批复》、财政部财管字[号《关于
  同意转让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将其持有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2000年8月,中国光大(集团)总
  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将所持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6%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2002年1月21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29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
  公司持有的49%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受让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持有的18.6%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中
  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2002年4月8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0文《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
  民币增加至26亿元人民币,其中,98,466万元由公司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转增,其余部分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
  出资。增资扩股完成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商务部2004年4月29日商
  资一批[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变更为外商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2005年3月14日商资批(2005)366号《关于同
  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少出资、更名和退出的批复》、证监会2005年5
  月10日证监机构字(2005)54号《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及核减注册
  资本的批复》批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光大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00万元作为出资,
  三家新股东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鑫鼎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出资,
  在此基础上,将净资产244,5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244,500万股,设立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26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4,500万元。
  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表4-1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股本份额(万股)持股比例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10,0004.09%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41%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41%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2007年增资扩股
  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2007年3月19日证监会证监
  机构字(2007)70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2007年4
  月16日商务部商资批[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
  批复》批准,公司向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3家发起人和嘉峪关宏丰
  等8家新增机构发行股份总计4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75元,出资方式为
  现金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00万元增加至289,8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表4-2 公司2007年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表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2009年8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84号《关于核准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1.08元的
  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了52,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096,160.00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4.18亿元。公司股票于2009
  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
  股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号),本次发行A股52,000万股,
  国有股东光大集团应将所持的26,293,817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国有股东上海兖矿投资应将所持443,497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应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
  合计26,737,314股,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14%,均于A股发行前顺利完成划
  转过户。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全部股份均登记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4-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权结构表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9月20日,国家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开发行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60,000万股A股股票的方案。2015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
  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意见书》(机
  构部函[号),对光大证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因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事项。2015年7月1日,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7月30日,中国
  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新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号)核准,2015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特定投
  资者现金认股的证券变更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以每股人民币16.37元的发行价
  格向七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488,698,839股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8,538,346.5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发行前的
  4、2016年,公司在联交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547号),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2016年8月18日,公
  司发行704,088,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4-4 公司股本结构表
  股本结构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610,787,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表4-5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昊青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昊青价值稳健1号投资基金
  北京昊青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昊青价值稳健10号投资基金
  注: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
  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1、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4-6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情况表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
  (1)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400,0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设立直投基金,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资本总资产57.58亿元,净资产47.46亿元,
  净利润19,250万元。
  (2)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8日,注册资本15亿元,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
  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期货总资产107.42亿元,净资产19.54亿元,
  净利润8,939万元。
  (3)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27.65亿港元。
  业务性质为投资控股和金融服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证金控总资产(折合人民币)281.65亿元,净资
  产5.87亿元,净利润58,70万元。
  (4)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6亿
  元,由公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持有55%股权。经营范围
  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保德信基金总资产11.86亿元,净资产9.41亿
  元,净利润9,196万元。
  (5)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1日,注册资本2亿
  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证资管总资产17.65亿元,净资产13.87亿元,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净利润11,959万元。
  (6)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
  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富尊总资产32.52亿元,净资产21.15亿元,
  净利润4,951万元。
  (7)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2日,注册资本5亿元,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发展总资产10.69亿元,净资产5.19亿元,净
  利润1,493万元。
  3、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4-7 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表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20,00025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
  2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
  上海20,00040金融数据处理与分析
  3光大易创网络科技股份有
  上海10,00040金融数据处理与分析
  注1:于北京文资光大文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超过50%,然而,由于章程细
  则及其他公司治理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按安排,该企业被本公司与其他相关企业共同控制。
  4、发行人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
  持有25%股权,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截至2018年6月30日,大成基金总资产31.41亿元,净资产22.80亿元,
  净利润13,959万元。
  (2)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
  持有40%股权。经营范围为:金融数据处理与分析、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云付总资产26.60亿元,净资产2.08亿元,净
  利润-797万元。
  (3)光大易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易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6日,注册资本1亿
  元,公司持有40%股权。经营范围为:金融数据处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易创总资产1.23亿元,净资产1亿元,净利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其前身是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
  了创立大会,并于同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
  成立日期:1990年11月12日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
  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光大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
  表4-8 光大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以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
  3、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1,159,456,183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15%,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国务院通过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
  接共持有发行人2,271,275,083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9.26%,是发行人
  (三)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证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情况见下表:
  表4-9 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薛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光证金控董事长,新鸿基金融集团董事会主席,
  光大新鸿基董事会主席,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大
  连开发区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大连银监局办公
  室主任、副局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湖北省荆门市副市长,
  本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光大富尊董事长,光大云付董事长,光大易创
  居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中国光大实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亦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曾任财政部条法
  司企业财务资产会计法规处和综合处副处长、条法司二处处长,中央人民政府驻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调研处副处长(正处长级)、经济部调研处处
  长、经济部助理巡视员,财政部条法司助理巡视员、教科文司副巡视员、社会保
  闫峻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
  公室常务副主任、深改专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总行营
  业部流通贸易信贷处副处长、工行总行营业部公司业务三处副处长、处长、工行
  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工行江西省分
  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工行总行专项融资部(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经济
  宋炳方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开发部干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场与产业分析局干部,中国
  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期间,挂职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战略规划部处长、
  总经理助理,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殷连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
  市的公司,股份代码:165)首席投资官及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执行董事、执
  行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818,香港联交
  所股份代码:6818)监事。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总经理、企划
  及传讯部总经理等职务,美国穆迪KMV中国区首席代表,北京扬德投资有限公
  司副总裁,光大集团办公厅综合处处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及管
  陈明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
  市的公司,股份代码:165)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曾
  任公司监事。陈先生为香港律师,亦为特许秘书公司及行政人员公会及香港特许
  秘书公会资深会士。
  薛克庆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曾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建会
  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徐经长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股份代码:601608)独立董事,中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500)独立董事、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221)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融会
  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等职。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
  熊焰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旋极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300324)
  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并购公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曾任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
  总裁、董事长,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中国技术交易所董事长,北京金融资产
  交易所董事长、总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公司,股份代码:002462)独立董事。
  李哲平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当代金融家》杂志社主编,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统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
  长,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
  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99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998)独立董事。
  区胜勤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其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汇
  丰银行(香港)区域经理、信贷部经理、分行行长、汇丰银行(中国)营运总监、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行长以及汇丰银行(澳门)行政总裁,深圳外资金融机构同业
  公会理事长及澳门银行公会副主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0548,香
  港联交所股份代码:548)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长1名,外部监事1名。监事会包括股东
  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情况见下表:
  表4-10 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
  刘济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长。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
  曾任光大集团董事、审计部副主任、主任,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长,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家审计署投资
  审计司副处长、处长。
  张敬才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张先生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818,
  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6818)总行信贷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行营业部信管部
  总经理,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分行副行长,北部地区信贷审
  批中心主任,总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
  汪红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
  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165)副首席财务官,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汪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和合伙人。
  朱武祥现任公司外部监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925)独立
  董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码:600340)独立董事,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一家分别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代码:000063,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763)独立董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1359)独立董事,紫光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为:000938)监事。
  曾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0938)
  监事会主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
  代码:601198)独立董事,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2123)独立董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家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583)独立董事。
  王文艺女士,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专职工会副主席。曾任公司乌鲁木齐营业
  部总经理、北京月坛北街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黄琴女士,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光大期货监事,光大富
  尊董事。曾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李显志先生,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稽核部总经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公司(现
  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
  理、创新办公室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见下表:
  表4-1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任职日期
  1周健男男执行总裁2017年12月5日起
  2熊国兵男副总裁2007年9月14日起
  3王翠婷女副总裁2005年5月30日起
  4王忠男副总裁2015年3月12日起
  5梅键男副总裁2017年1月12日起
  6陈岚女合规总监2008年12月29日起
  7王勇男首席风险官2014年8月5日起
  8李炳涛男业务总监2017年2月13日起
  9潘剑云男业务总监2017年2月8日起
  10朱勤女董事会秘书2017年2月6日起
  11董捷女业务总监2017年7月22日起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健男先生,现任公司执行总裁、光大易创董事长。曾任中国证监会机构部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
  室主任、国际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熊国兵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光大资本董事长、光证资管董事长、光大发
  展董事长。曾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光大资本董事等职。
  王翠婷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光证租赁董事长。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
  理,光证资管董事,光大资本董事,光大富尊董事等职。
  王忠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光大富尊董事长。曾任公司债券部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光大金控资管助理总裁、副总裁等职,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211)业务董事。
  梅键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光大期货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公司办公室主任、经纪业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等职。
  陈岚女士,现任公司合规总监、光大资本监事。曾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
  行政处罚委员会处长,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
  王勇先生,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光证资管董事、光大资本董事。曾任加拿
  大皇家银行副总裁及风险定量分析部董事总经理等职。
  李炳涛先生,现任公司业务总监,光证金控董事、总经理,光大新鸿基执行
  董事兼行政总裁、光大资本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
  机构监管部副处级干部,光大集团办公厅高级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
  潘剑云先生,现任公司业务总监,投行管理总部总经理。曾任宁波北仑律师
  事务所律师,天一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法务室主任、投行总部总
  经理,公司投行浙江部总经理、投行上海三部总经理等职。
  朱勤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光大新鸿基董事。曾任公
  司投行四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
  董捷女士,现任公司业务总监、光大易创董事。曾任交通银行大连分行预算
  财务部高级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等职。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1、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4-12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首席投资官及管理决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执行委员
  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
  书、投资决策委员会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注:高云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18年4月4日辞去了我公司董事职务。葛海蛟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
  2018年6月21日辞去我司董事职务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4-13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
  中化国际(控股)股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
  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立其国际投资顾问有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
  北京建设(控股)有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金地(集团)股份有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
  注:高云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18年4月4日辞去了我公司董事职务。葛海蛟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
  2018年6月21日辞去我司董事职务张立民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2018年6月22日辞去我司监事职务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投资控
  股的全国性综合类大型证券公司。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
  功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光大证券”,股票代码“601788”),于2016年8
  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光大证券”,股票代码
  公司是全国三家首批创新试点类券商之一,拥有齐备的证券业务牌照和资质。公
  司成立以来积极投身于国内资本市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不仅在证券承销、证
  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商
  品期货等传统业务领域领先,亦在直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QDII、资产
  证券化等创新业务领域位居行业第一梯队。
  公司是国内首批创新试点3家证券公司之一,首批获得主承销资格和首批保
  荐机构,首批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5家券商之一,首批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
  格,首批获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7家券商之一,首批具有股票质押融资资格
  的券商,首批具有网上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首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券商,
  率先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率先获得直接投资业
  务、股指期货IB业务资格,公司还是社保基金综合服务商,代办股份转让主办
  券商,中金所15家全面结算会员之一,银行间国债承销团资格、国家开发银行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金融债券承销团资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资格、交易所国债承销
  团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截至2017年12月末,公司拥有222家证券营业部,13家境内分公司。
  公司自设立以来,积极致力于国内资本市场证券业务的开拓,经过多年的发
  展,各项业务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每年公布的证券
  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2017年,公司各项指标均在业内居于行业前列。
  表4-14公司2017年主要经营指标及排名
  经营指标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亿元)1,601.39
  净资产(亿元)495.84
  经营指标2017年度
  营业收入(亿元)98.38
  净利润(亿元)28.95
  注:“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三项数据根据协会统计的专项合并为口径,专项合并指指证券
  公司及其证券类子公司数据口径,此三项数据统计口径为光大证券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营业收入”
  一项统计口径为合并口径。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在多重驱动因素下正进入高速发展期。根据中国证券业
  协会的数据,截至2018年6月末,全行业131家证券公司主要从事经纪、融资
  融券、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交易、资产及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和管理及另类
  投资等业务,行业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6.38万亿元及人民币1.86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业务、投资管理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综合经营,稳健发展,在行业收入利润普遍
  下滑的背景下取得较为稳定业绩,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7.35%;实现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1.64%。稳健的发展步伐和稳定的经营业
  绩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市场声誉,公司连续三年蝉联《金融时报》和中国社科院共
  同评选的“年度最佳证券公司”,连续三年跻身“亚洲品牌500强”“中国品牌
  500强”,再次荣登香港权威杂志《亚洲周刊》“全球华商1000排行榜”并获历
  史最好排名,荣膺“最受投资者信赖的上市券商”第一名,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
  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服务、投资
  管理和海外业务。营业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构成如下表:
  表4-15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情况表
  行营业营业毛利营业营业毛利营业营业毛利营业营业毛利
  率(%)业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
  (1)经纪和财富管理
  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包含证券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及期货经纪业务。公
  司向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代客户持有现金赚取
  利息收入、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该板块2015
  年实现收入76.37亿元,同比增长134%;2016年度实现收入30.94亿元,同比
  下降59%。2017年度实现收入25亿元,同比减少19%。2018年1-6月实现收入
  11亿元,同比下降11%。2015年-2018年半度,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66%、53%、39%和29%,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毛利率不断下滑,主要是
  由于佣金费率下降的同时,经纪业务规模的下降所致。
  2017年,公司面对市场竞争压力,立足线下线上两个平台,着力夯实基础
  业务;继续深化分支机构改革,强化客户服务体系,全力铺设零售网点;依托线
  下联动优势,以营业部为服务平台,重点开发银行等机构渠道,全力引进新客户、
  引流新资产。截至2017年末,分公司数量达到13家;新设营业部19家,营业
  部数量达到222家;2017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为2.36%,
  同比上升0.02个百分点,市场排名上升1位,位列行业第13位;代销金融产品
  销售额同比上涨52%;新增开户数同比上涨168%;股票及基金交易量市场份额
  为2.37%,市场排名第13位;股票交易市场份额为2.45%,市场排名第11位。
  2016年度,在证券经纪业务方面,公司以分支机构改革和客户服务体系改
  革为依托,一方面确立了分支机构矩阵式管理体系,全力铺设零售网点;另一方
  面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规划调整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客户分类分级管理。
  截至2016年末,公司拥有境内分公司13家、营业部203家,弥补了重点区域网
  点空白。在改革推动下,分支机构业务拓展更为积极、差异化发展更为主动、业
  务结构更为优化。2016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6.8万亿元,市场份额2.45%。
  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公司以高净值客户为重点突破口,借助CRM系统,完善
  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增量客户引流和存量客户维护相结合的方式,
  新增高净值客户近3,000户。同时,公司不断探索财富管理创新模式,组建了服
  务高净值客户的投资咨询高端智库。2016年,公司荣获证券时报评选的“2016年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称号。在期货经纪业务方面,在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
  品种交易受限的背景下,积极扩大跨境合作,探索业务创新。客户保证金规模仍
  维持较高水平,日均137亿元,同比增长29%。2016年,光大期货在行业分类
  评级中连续第三年获得AA最高评级,综合排名连续两年位居第6,再次荣获行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业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期货公司”称号,同时当选《第一财经》媒体“金融
  价值榜”年度期货公司。
  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及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从融资融券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式购回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赚取利
  息收入,并从光大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中赚取收入。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收入
  年度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9亿元,同比增加2%。2018年上半年,该板块实现
  收入8亿元,同比增加8%。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
  公司信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1%、89%、87%和73%,增减幅度不大。
  2018年上半年,融资融券方面,公司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举措,聚焦
  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两融业务稳健发展。截至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上升0.04个百分点,较2017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市场排名第11位。截至
  6月末,公司融券余额4.67亿元,市场份额7.21%。
  2017年,公司在保证业务质量基础上努力维持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份额。
  加强业务协同,助力分支机构,聚焦高净值客户,公司两融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
  融券业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截至2017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300.82亿元,
  同比下降1.03%,市场份额为2.93%,市场排名第11位;融券余额为5.62亿元,
  市场份额12.48%,市场排名第3位。
  2017年,公司继续大力发展股票质押业务,聚焦优质上市公司大股东及控
  股股东,进一步优化股票质押业务结构,加大自有资金对接比例,业务规模和市
  场份额实现持续增长,市场排名连续上升。截至2017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
  为442.50亿元,同比增长44.32%;市场份额为2.72%,同比增长13.81%,行业
  排名第13位,较上年提升2位,连续三年实现排名上升。公司股票质押项目的
  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31.01%。
  2017年,面对市场需求下行和经营风险上升等诸多挑战,光证租赁主动应对,
  积极调整,在保持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坚持专业化经营,积极拓
  展创新业务,实践产融结合;融资渠道逐步丰富,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和产业投
  资顾问服务的“一体两翼”布局初步成型,形成通航领域先发优势。2017年,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光证租赁完成新增项目投放数量24个,全年融资租赁业务投放总计37亿元;完
  成累计项目投放金额89亿元,累计回收租金金额36.84亿元。
  公司坚持扩业务和控风险两手抓,两融业务稳定发展,股票质押业务迎头疾
  追,融资租赁多领域拓展。截至2016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304亿元,
  市场份额3.24%,行业排名继续保持前十;股票质押业务余额304亿元,较年初
  增长133%,行业排名第15,较2016年初提升3个位次;融资租赁业务方面,
  光大租赁坚持专业化经营,依托公司股东在金融、航空、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强大
  综合实力,以国际化的视野、市场化的机制,围绕传统、专业与对外合作三大业
  务平台,推动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和产业投资顾问服务“一体两翼”发展。2016
  年,光大租赁保持传统业务稳健增长,在通航产业、大医疗健康行业等领域突破
  创新,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41亿元。
  (3)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证券服务包含投资银行、销售交易、投资研究和证券自营业务。公司从
  向公司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承销、财务顾问、投资研究及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
  费及佣金,并从自营交易及做市服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公司2015年全
  年实现收入42.87亿元,同比增长282%;2016年度实现收入18.80亿元,同比
  下降56%。2017年度实现收入23亿元,同比增加20%。2018年1-6月,该板块
  实现收入4亿元,同比下降42%。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
  1-6月,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9%、38%、61%和8%,波动幅度
  较大。2015年度,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增长13%,主要是由
  于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收入挂钩的费用增
  长比例不及收入增长比例所致。2016年度,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较2015
  年下降41%,主要是由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大幅降低的同时,投资银行成本
  较2015年有所增长所致。2017年度,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较2016年
  上升23%。2018年1-6月,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49%,主要
  由于投行展业形式持续严峻、金融市场去杠杆等原因,导致机构证券业务展业形
  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中,股权方面,公司完成联合主承销优
  先股项目1家;完成交易所审核并购项目4家;在会审核的IPO家数11家,排
  名行业第8位;并购项目过会待发1家,在证监会及交易所审核4家;再融资项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过会待发3家,在会审核3家;债券方面,公司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165只,
  同比增长80只,承销只数实现翻倍增长;债券总承销金额829.55亿元,市场份
  额占比4.15%,市场排名第7位,其中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占比大幅提升,截至6
  月末,共计完成70只,承销规模322.85亿元,市场排名第6位;新三板方面,
  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261 家,总体推荐挂牌排名行业第14
  名;新增推荐挂牌6 家;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合计6.39 亿元。截至6月末,
  公司为86 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其中42 家公司进入创新层。
  2017年,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面对市场变化,投资银行业务主动适变应
  变,战略上坚持“投行+”改革不动摇,策略上及时调整业务重心,推动业务稳
  健发展,股债主承销规模排名较去年上升2位,位列行业第8位。公司投行系统
  以战略客户和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协同直投、基金、贷款等内外资源,提供全产
  业链资本运作,与战略客户合作深度持续扩大。
  股权方面,2017年公司完成股票承销家数18家,市场份额1.56%,市场排
  名第18位;股票承销金额152.36亿,市场份额0.93%,市场排名第25位;其中
  IPO承销家数6家,市场份额1.33%,市场排名第19位,行业排名较去年提升9
  位;并购重组家数4家,市场排名第13位。公司加大股权融资项目储备,截至
  2017年末,公司在审项目21个,其中IPO项目13个,IPO在审项目数量排名
  债权方面,面对债券承销市场的大幅下滑,公司主动调整业务重心,债券承
  销规模和排名实现逆势上升。2017年,公司主承销各类债券合计313只,主承销规
  模2,002.43亿元,同比上升16.49%,市场份额4.43%;债券承销金额排名行业
  第7位,承销家数排名行业第8位。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创新业务开发力度,完
  成资产证券化项目390.35亿元,行业排名第9位,较去年上升6位;完成国内
  首单新能源电价补贴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首批支持“一带一路”中票、公司首单
  主体新加坡上市绿色熊猫债、首单可交换债等,创新融资能力得到市场认可。公
  司获2017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秀承销商”和“优秀受托管理人”
  两项大奖,是同时获此殊荣的三家券商之一。
  新三板业务方面,公司重点围绕新三板基础业务和全产业链开发业务,强化
  新三板业务协同;同时高度重视项目的风控与合规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完善新
  三板风控制度和流程机制;积极配合分层及交易改革,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挂牌255家,总体推荐挂牌排
  名行业第14名;2017年新增推荐挂牌44家,新增挂牌家数排名行业第15名。
  2017年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32.66亿元,新增融资额排名行业第12名。截
  至2017年末,公司为139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其中83家公司进入创
  销售交易业务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机构客户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大客户战略。
  在客户分级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大中型客户的服务,更好、更快地提升公募分仓
  收入和市场份额。重视投研数据分析,建立异地服务联动机制,尝试推出个性化
  服务产品,推进国际业务发展。2018年上半年,公司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
  增长到3.34%。
  2017年,公司立足于服务公募基金、金融同业和国际客户三类主体,积极
  提升挖掘客户、服务客户的能力,扩大机构客户服务群体,公募基金内占率水平
  稳步提升;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与公司各业务条线的联动协同;综合利用各
  种服务和营销手段,拓宽服务面、延伸服务深度,积极进行创新业务探索。2017
  年,公司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从去年同期的3.32%增长到3.73%;机构业务
  交易量占比从去年同期的3.05%增长到3.18%。
  私募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从主经纪商客户中精选私募产品,
  为财富管理业务和大型机构客户输送优质资产;顺利完成PB系统功能升级,主
  经纪商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以大型商业银行为切入点,以“一站式综
  合服务”为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加大营销力度。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累
  计已合作私募机构共725家,同比增长56.93%;累计引入PB产品1,666只,同
  比增长50.63%;存续PB产品1,249只,同比增长46.60%;累计引入PB产品备
  2017年,公司完成了私募业务条线的组织架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搭建私募
  业务一站式服务体系,为私募管理人提供包括小微孵化、资本引介、业绩评价、
  投资研究、交易系统、募集代销、信用交易、产品设计、运营外包等服务。截至
  2017年末,公司累计引入PB产品1,424只,同比增长85.66%;累计引入PB产
  品备案规模2,036.63亿元,同比增长82.70%;年底存续PB产品1,105只,同比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投研方面,2018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客观、独立、专业的研究宗旨,共举
  办大型投资者会议2次,跨行业、跨区域举办联合调研、投资论坛、沙龙等多项
  投研服务,引入多个研究团队及专业人才,有力推进了行业全覆盖和研究品牌建
  设。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649家,海外上市公司97
  家,共746家,较2017年末增长28.4%。进一步完善了对公司各业务条线的研
  2017年公司坚持客观、独立、专业的宗旨,不断扩大研究覆盖领域,引进
  多个在市场中有影响力的团队及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的研究人员,积极推进研究品
  牌建设,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前瞻性、体系化的投研服务;加强对公司各业务条线
  的研究支持力度。2017年,公司蝉联新财富“最佳海外市场研究团队”第一名、
  荣获“纺织服装研究团队”第二名、“新财富15周年行业典范”奖项。
  证券自营方面,2018年上半年,在严控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固定收益
  类自营业务积极利用衍生品进行利差交易和无风险套利。权益类投资业务在深度
  研究的前提下,着眼中长期增配核心资产、优化持仓结构。公司作为50ETF期
  权主做市商,做市能力与盈利水平整体优秀,始终保持在全行业第一梯队。上半
  年,公司积极与机构签订SAC协议,开拓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场外期权
  2017年,公司在权益投资上秉持了一贯的“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原则,
  在医药、大消费、人工智能、保险等符合社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大方向的行业
  中精挑细选,坚持重仓持有具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个股;固定收益投资方面,在严
  控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择优配置中高等级的优质信用债;公司作为50ETF期权
  主做市商,做市能力与盈利水平整体优秀,日均成交量占比接近全市场的10%,
  获得年度AA评级;2017年是场外期权业务大发展的一年,公司自下半年正式
  开展场外个股期权业务以来,规模与收入迅速增长,完成了多笔SAC主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签约;收益凭证方面,公司创新推出挂钩白糖、豆粕等农产品期货合
  约的浮动型收益凭证,发行规模逾百亿元;贵金属市场方面,拓展黄金组合交易
  业务,取得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资格;大宗商品方面,重点发展场外期权业务,
  涉及贵金属、农产品、能源化工等品种。
  2016年度,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公司完成股权承销项目10个,主承销金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额150亿元,同比增长6%;公司抓住债券市场契机,加大业务开发力度,完成
  债券主承销项目146个,主承销金额1,653亿元,同比增长87%,公司债承销金
  额排名行业第5。债券承销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先后完成国内首单集合委托贷
  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首单央企绿色企业债券等创新项目;同时,公司不断提升投
  研能力和做市质量,努力使新三板成为优质项目的储备池,2016年全年完成新
  三板挂牌项目88个。在销售交易业务方面,公司以客户服务体系为改革突破口,
  立足公募基金、非公募业务及国际业务三个市场,创新营销方式,持续拓展战略
  客户,整合资源开展专项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基金交易分仓占比为3.61%,新
  增PB业务规模698亿。在投资研究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加强团队建设,围绕“提
  升市场影响力”的目标,积极推进研究行业全覆盖,优势行业重点突破。2016年
  度公司新设9个行业组,海外投研团队实力突出。2016年,公司获得新财富“最
  佳海外研究机构”第一名、“最佳海外销售服务团队”第三名、“纺织服装研究团队”
  第三名。在证券自营业务方面,公司不断提升自营业务能力,合理控制风险,积
  极丰富产品线,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2016年,公司发行多种收益凭证,进一
  步丰富完善产品体系,其中挂钩螺纹钢的光鑫系列为国内首创。公司作为上证
  50ETF期权主做市商,年度评级被评为A级。公司亦大力发展FICC业务,拓宽
  衍生品交易渠道,黄金租赁交易规模有所增长。
  发行人投资管理包含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
  费,并从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获得投资收入。2016年度实现收入17.60亿元,
  同比下降21%。2017年度实现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11%;2018年1-6月,实
  现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79%。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
  投资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8%、55%和57%。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光证资管继续深化投研体系改革、提
  升主动管理能力、深耕重点产品,同步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发展,并全面加强合规
  管理,实现管理规模平稳增长。截至2018年6月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资产总
  规模2,877亿元,较年初增长4.85%;主动管理规模1,267亿元,较年初增长
  10.08%,主动管理规模占比44.04%。作为管理人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6单,规
  模共计115.21亿元。
  截至2017年末,光证资管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2,744亿元,较2016年末
  增加人民币48亿元,增长1.78%。其中,集合理财产品规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规模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分别为人民币716亿元、1,956亿元和72亿元。
  截至2017年末,公司主动资产管理规模占比42%;2017年,作为管理人完成资
  产证券化项目4单,共计发行规模人民币58亿元。截至2016年末,光证资管资
  产管理规模2,696亿元,较年初增长15%,其中主动管理规模1,142亿元,是年
  初的2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排名券商第6;资产管理净收入排名券商第7。
  基金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投资业绩为本,不断加强投资与销售协同,
  持续优化客户和业务结构,各项业务有序发展,管理规模稳中有升。上半年,光
  大保德信在严守合规要求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管理规模不断提
  升。截至2018年6月末,光大保德信管理资产规模(公募、专户合计)为1,355.6
  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26%;其中公募基金规模为1,019.8 亿元,较2017年末
  增长36%;光大保德信剔除货币基金后的公募基金规模排名为行业第23位,较
  2017年末剔除货币基金后的排名上升7位。
  2017年,光大保德信通过不断完善投研建设,提升销售力度,强化风险控
  制,实现了公司利润、规模、排名的同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光大保德信管
  理资产规模(公募、专户合计)为1,078.40亿元,较年初增长37.59%,其中公
  募基金规模为747.42亿元,同比上升36.32%,市场份额占比0.65%,剔除货币
  基金后的排名为行业第30位,较2016年末剔除货币基金后的排名上升7位。截
  至2016年末,光大保德信管理资产规模1,268亿元,较年初增长42%,主动产
  品投资业绩名列全行业前三分之一。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方面,公司主动聚焦国家
  战略和新兴产业,在基金设立、项目投资与退出、市场影响力等方面进步显著,
  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规模持续扩大,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
  2017年,光大资本一方面按照监管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2017年末,
  整改方案已获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另一方面,稳妥安排项目退出、基金投后管理
  以及优质项目储备;积极布局产业并购基金,广泛与政府引导基金、大型上市公
  司、金融机构展开多方位合作。截至2017年末,光大资本下设基金管理子公司
  20家,管理基金产品41支。
  2016年度,光大资本累计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17家,基金34只,基金
  管理总规模287亿元,在持股权投资项目22个;完成的收购国际顶尖体育媒体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服务公司MP&Silva股权项目,实现了国内金融资本联合产业资本走向世界的重
  要突破,并荣获英国TMTFinance最佳传媒并购大奖。在“2016中国私募基金峰
  会”上发布的“2016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排行榜”中,光大资本荣登排行榜第
  17名,位列券商直投子公司第1名。
  海外业务方面,公司以光证金控为平台,在香港向客户提供包括经济与销售、
  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及研究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服务。2017年,香港子公司综合
  实力居中资券商前列。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海外业务板
  块实现收入分别为8亿、9亿和5亿,毛利率分别为-7%、-26%和12%。2017年
  海外业务收入毛利率较2016年下滑19%。
  2018年上半年,香港子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开拓进取,严格
  控制防范风险,积极争取业务机会,在香港证券市场逐步扩大影响力。
  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规模与利润稳步增长。截至2018年6月末,客户资产
  总值约1,406亿港元,客户总数超过13.5万名,同比增长5.37%,证券交易量市
  场占有率为0.3940%,保证金融资业务规模110.27亿港元;投行业务平稳布局、
  市场份额及排名稳步提升。保荐承销业务继续稳步增长,已完成保荐项目5个,
  居于中资券商第1位,完成承销发行项目5个,合规及财务顾问项目2个,美元
  债发行承销项目2个,项目储备丰富,项目涵盖金融、科技、房地产、零售和能
  源板块。投资管理板块始终坚持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稳步提升资产规模及投资收
  入。截至2018年6月末,已成功投资管理10个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21亿港
  元,投资行业分散于电子通信、新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等行业。
  资产管理业务旗下基金产品日趋多元化,紧跟资本市场的金融趋势,截至2018
  年6月末,旗下24个产品共管理基金规模近42亿港元。2018年上半年,光大
  新鸿基首获穆迪Baa3长期发行人评级及Prime-3短期发行人评级,为海外业务
  平台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夯实资本实力奠定重要基础。
  2017年,公司海外业务发挥内地与香港两地优势,扩大资源整合动能,坚
  持境内外一体化发展,围绕经纪与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四
  大业务领域,全力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传统经纪业务夯实客户基础,提升市
  场份额,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凭借优质服务,荣获香港最佳经纪商称号;截至
  2017年末,客户资产总值1,343亿港元,同比增长9%,日均成交额8.15亿港元;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客户总数13.2万户,同比增长4%;投行业务平稳布局,实现稳步发展,全年共
  完成IPO融资金额226亿港元;完成合规及财务顾问项目3个,美元债发行承销
  项目12个,配售项目6个,可转债项目1个;资产管理聚焦机构客户,客户结
  构进一步优化,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旗下23个产品共管理基金规模33.8亿港元;
  投资管理业务响应国家战略,跨境协同,设立“一带一路”基金,成功投资海容
  通信等重大境外项目,海外市场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启用“光
  大新鸿基”作为公司在港运营品牌;收购英国机构经纪及研究公司北方蓝橡
  (NSBO),正式登陆欧洲市场,为未来延伸海外布局、拓展国际销售和交易网
  络、扩大全球客户基础迈出重要一步。
  2016年度,公司成功收购光证(国际)49%的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进一步加快国际化布局。海外业务加速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全力打通境内外一
  体化,不断拓展北美、欧洲、中东等市场。2016年,香港子公司综合实力居中
  资券商前列。经纪业务稳步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有海外股票客户超过十万
  名;投行业务快速进步,累计完成11个IPO承销项目、7个新股配售项目、13
  个债券承销项目及13个财务顾问项目;衍生品交易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第三
  届全球衍生品实盘交易大赛中荣获“港交所优秀交易商奖”;资管业务顺利取得
  QFII业务资格,旗下资管规模约39亿港元。公司境内外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业务和PPP业务。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
  布局取得重大进展,对内夯实互联网证券基础功能,对外积极拓展合作资源、提
  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公司牵头设立光大云付互联网公司,承载“网上光大集团”的
  重要使命,与网易、海航旅游共同设立光大易创网络科技公司。
  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公司对“金阳光APP”不断优化迭
  代,用户体验和用户粘性均大幅提升。根据易观千帆数据,“金阳光APP”6月
  份活跃人数达153.8万。根据艾瑞咨询数据,6月份“金阳光APP”每台设备平
  均有效时长3.05小时,行业排名第2。在新浪网组织的证券公司APP评测中,“金
  阳光APP”获得了83.8的高分。公司互联网平台实现了策略组合、投资资讯、
  投资工具等一系列增值服务产品的线上全流程服务,提高了客户服务覆盖面和效
  率。公司实现了营销推送、客户筛选、服务实施、数据跟踪等的服务闭环,为各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业务开展提供了精准营销和精准服务的有力抓手,数据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优
  化,金融科技赋能初步显现。
  2017年,公司以用户为中心,以金融科技为抓手,以智能化、数据化运营
  为支撑,以构建平台化、场景化、社交化、生态化的综合互联网服务平台为目标,
  持续推动“金融+科技”产生聚合效益,构建适应未来的金融业务服务体系。公
  司智能理财系统“智投魔方”于9月初发布上线,利用大数据技术为零售客户提
  供个性化服务,产品上线用户使用规模快速上升。截至2017年末,金融社区用
  户数已经突破40万。2017年,光大易创旗下立马理财平台交易金额142.56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53%。平台累计完成金融产品交易金额243.35亿元。平台累计
  用户总数达352.27万人,较年初增长155%。
  PPP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光大发展密切跟踪最新监管政策,积极开
  展与同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依托光大集团其他子公司以及光大发展自身拓展与
  积累的客户与项目资源,在新的合规形势下积极探索与ABS、REITs等标准化业
  务相结合的业务创新模式。
  2017年6月12日,行业首家专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领域的专业公
  司——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致力于发展成为整合社会资本的平台、
  自有资金运营的平台和深耕区域经济发展的平台。在政策与市场进一步趋紧的大
  环境下,光大发展坚持“两条腿走路”,将政企合作板块与城市更新板块作为推
  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业务发展的有力抓手。
  2017年,公司发挥行业先发优势,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开发,光
  大红河水务基金、光大汕头比亚迪云轨投资基金顺利落地云南、广东,顺利推动
  完成陕西省铁路基金的落地及首期资金的投放,同时储备了一批城市更新项目,
  (三)发行人资质获取情况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
  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业务
  资质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约定购回式证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券交易;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业务试点资格;私
  募基金综合托管;股票质押回购式证券交易资格;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
  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做市商;报价转让;代办股份转让;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资质;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
  股票期权参与人;A股交易单元港股通业务交易资格;推荐挂牌、经纪、做市资
  格;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短期融资券承销;黄金自营和黄金租借;记账式
  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
  可证(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外币有价证券承销业务、}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09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申银万国”)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同花顺”,申购代码为“300033”,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8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336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年12月11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8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9.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92.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68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5,68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6.43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25,21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88,704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63,494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年12月8日在《浙江核新同花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初步披露,发行人还将通过相应决策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运用。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

6、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52.80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T日,周三)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033”。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T日,周三)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T日,周三)9:30至11:30、13:00至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0,000股。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指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 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3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股票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2)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初步询价中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指2009年12月16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009年12月9日至2009年12月11日为初步询价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09年12月11日下午15:00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由110家询价对象代理的226家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期间累计投标结果,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2.80元/股,具体分析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的统计分析

根据股票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及对应的累计申报倍数,统计如下:

对应2008年摊薄后市盈率(注1)

注1: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本按照6,720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52.80元/股对应的累积申购数量为25,680万股,对应的网下超额认购倍数76.43倍,对应2008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92.57倍。

发行人定价与股票配售对象报价加权平均数、中位数的比较分析如下: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54.22元、中位数为52.8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基金报价的中位数。

(二)按询价对象分类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情况明细表

10.00~80.00
35.80~72.00
36.40~65.00
37.00~67.20
65.00~65.00
50.00~50.00
10.00~80.00

按照询价对象分类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明细表中,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平均报价不低于本次定价。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资料来源:Wind资讯、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按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要量的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价格为52.80元/股,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704万元。

根据贵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704万元。根据公司《招股书意向书》的披露,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1)投资7,200万元于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项目;

(2)投资6,925万元于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3)投资2,555万元于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

(4)投资6,265万元于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

(5)投资2,265万元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总投资25,210万元。

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已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初步披露。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部分,发行人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制度,通过相应决策程序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优化用户体验,公司将在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投入,开发出更多系列、适应性和用户体验更强的金融资讯及数据产品;在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研发,提升机构版金融数据库的信息服务深度和广度,特别是在信息全面性、分析先进性和数据深度挖掘方面进行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增强用户的操作体验,提升为机构投资者个性化服务的能力。

(2)结合未来发展目标和规划,公司拟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研发中心建设、市场开拓等。

(3)公司业务的拓展将需要更多资金支持日常经营活动。公司计划将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中的剩余部分补充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发行人承诺: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需求的部分,发行人将通过相应决策程序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8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3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2.8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9.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92.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68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5,68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6.43倍。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网上路演公告》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海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北京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深圳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时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下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9:30时-15:00时);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时-11:30时,13:00时-15:00时),网上投资者申购缴款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36万股,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中止本次发行。

2、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不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36万股,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股票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股票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按下述方式处理。

3、零股的处理:按获配股数由高至低排列股票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500股时,零股以每5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5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500股零股的股票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股票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5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股票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1、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信息

本次发行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共226家,其中提供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52.80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共94家,对应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25,68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申购量参与申购,按照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股票配售对象,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1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T日,周三),参与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033”。

股票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资金于2009 年12月16日(T日,周三)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网下发行专户账户信息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81010083843802400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900989305970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

3、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9年12月16日(T日,周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股票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9年12月17日(T+1日,周四)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股票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09年12月17日(T+1日,周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09年12月18日(T+2日,周五)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2)2009 年12月18日(T+2日,周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股票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09年12月17日(T+1日,周四)对股票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上海市恒谊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9年1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1,344万股“同花顺”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52.8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12月15日(T-1,周二)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参加本次“同花顺”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参与本次“同花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12月16日(T日,周三,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2009年12月17日(T+1日,周四),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9年12月17日(T+1日,周四)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9年12月18日(T+2日,周五)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09年12月18日(T+2日,周五)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9年12月18日(T+2日,周五)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09年12月21日(T+3日,周一)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1、2009年12月17日(T+1日,周四)和2009年12月18日(T+2日,周五)(共二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9年12月18日(T+2日,周五)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9年12月21日(T+3日,周一),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23号华门商务中心8楼

电 话:0571-88852766

传 真:0571-8891181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电 话:(021)54034243

发行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4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4日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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