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成都买房资格合适

你好,现在买房,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有购房资格,无购房资格一方必须要写个“放弃房屋所有权申明”而且还必须共同还贷银行才给办按揭,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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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区域实行限购,内容比较多,仔细查看具体规定:

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

在上述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

限购区域内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比如户籍在温江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金牛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比如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温江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

2016年10月1日后未购买商品住房(购买二手住房除外),且具有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2017年3月24日零时以后,可以在限购区域新购买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成都市此次住房限购政策以自然人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2016年10月1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房的,联名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载明人)均不能再新购买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联名(包括夫妻)拥有住房的,不能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再购买住房,但只要2016年10月1日后未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的,还可以在限购区域的其他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

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是指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购房人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法定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均可作为购房资格认定依据。“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为准。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在青羊区缴纳的购房人,可以在锦江区购房。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房资格上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由项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但其所购住房自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或自二手房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新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以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条件。

军人没有成都的社保,军人部队所在地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可由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据此认定购房资格。

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房屋,通过直系亲属赠与、继承等非买卖途径获取的住房以及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住房不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

户籍上在限购区域内集体户口的,可以购房。

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为体现职住平衡、满足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新政规定了未拥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只要在住房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即具备新购住房条件之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房资格上也不受户籍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限购政策的出台将引起房价的波动,市政府对于成都楼市宏观调控的一次新的尝试,成都楼市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以上便是由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成都限购再升级的具体细节以及官方答复,如有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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