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名义老板以居民点名义修的房子没给政府交配套费,政府不让装水,电,气,该怎么办

骗!骗!骗!黑!黑!黑!在海南购房为何总是陷阱环生?!
  非典使海南省房地产名声鹊起,许多购房者为能在那样优美健康的环境里买房子而感到自豪,然而诸多的 “售房陷阱“却让购房者开心不起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开发商那些五花八门的售房陷阱主要有:夸大其词的宣传,虚假的广告,变相超限价销售,大玩“五证“猫腻等。 海南现在造的房子很多都是十几年前留下的半拉子工程,质量怎么样很难说。而且在海南省的乙肝,甲肝等传染病在人群中所站的比例是全国最高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岛
      据了解,2003年上半年,海口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房地产投诉为22宗,从数量上看似乎并不多,但这22宗房地产投诉涉及海口22个高、中、低档的小区,海口稍有名气的小区几乎无一幸免,每一宗投诉涉及几十套甚至上百套商品房纠纷。
      2003年上半年,海口市消协就受理了上千套住房方面的纠纷。在今年3月15日海口“3?15“投诉现场,投诉的最大热点就是房子问题,八成以上的现场咨询和投诉都涉及房产消费。
      开发商欺诈行为是如何得逞的呢?请看详细报道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经营者向记者细数了房屋销售中的一些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夸大其词的宣传,虚假的广告。为了卖掉房子,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会在售楼广告中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容积率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实际情况与这些相差太多,有些则完全是在说假话。对于这些宣传与广告中承诺的,开发商一般不写进合同里。所以,当购房者购房后发现规划变更等情况,得到的答复往往是开发商以规划变更已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来推卸责任。
      来自北京的庄爱珍女士,在谈到自己在购房时掉入了开发商设置的陷阱时哽咽不止。她说:“2001年,我的丈夫竺肇华教授受海南省政府的邀请,出任海南省竹藤协会会长。为了减少遭奔波之苦,2001年7月20日,我与海口市海甸五东路’’宝阳花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海景房,并一次性预付了95%的房款/news///news///bbs/ 发布时间:   “拥风得水”、“升值潜力巨大”,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海南兴达置业有限公司不惜做出违规宣传承诺。昨日,该公司违规行为被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查处。
    11月14日,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在府城中山南路检查时,发现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发布的印刷品广告内容有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之嫌疑,于是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今年11月初,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将自己印刷的一批“××公寓”宣传单在海府路附近广泛散发,其内容包括“一片拥风得水的华宝福地”、“琼台福地,风生水起”、“升值潜力巨大”等禁止使用字样。
    兴达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面对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时解释称,“拥风得水”意思是说该房产建在美舍河旁边,出门即可看见河,环境怡人。而“升值潜力巨大”是一句套话,也并非该公司的承诺。马某表示他并不了解《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相关条例。
    但工商部门认为,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印刷品广告内容与《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相悖。因此,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于昨日进行了罚款处罚。

  再爆海南房地产黑商
  房款到位大厦却全面停工 海口上百业主要求退房
  ??时间: 17:42:14 ??来源:海口晚报
    12月8日上午,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位于海口西站对面的某大厦业主们聚在一起要求退房,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他们一个说法。记者接到投诉后随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开发商保证在3个月内解决存在的问题。
    精装修变成粗装修
    记者来到该大厦,一百多业主情绪显得都很激动。一位姓陈的业主告诉记者:“按照合同,这个房子2003年10月份就应该交付使用。去年我们在银行办按揭付房款,没想到交了钱以后开发商却迟迟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房,逾期三个月时,我们忍了,过了半年我们仍然继续忍着,这一忍竟逾期一年多时间,现在是忍无可忍了。”
    很多业主还表示对房子的质量和装修不满,业主邓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交付使用的房子未能如期兑现,所以部分办了按揭手续的业主不得不先搬进来入住。但住进来的业主发现这里的墙体渗水,家里的家具都发霉了,散发出霉味。楼内不但缺少消防措施,而且也没有备用电源,楼道内十分阴暗,地面墙面严重开裂,饮用水源也有污染。”一位姓罗的业主表示,业主购房时合同上的承诺是精装修,但是入住后,他们发现开发商只进行了简单的装修。
    楼道仍堆着装修材料
    据了解,这个大厦原来是属于半拉子工程,由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成为商品房,共21层,400多套房。记者在现场发现大楼的楼道里仍堆着许多装修用的地板砖和木材,罗先生居住的18楼门口有个没有铺地板砖的坑,坑里尚有渗水,而且水坑里还有一些电线。“这是十分危险的,每天进出家门都提心吊胆。”罗先生说。
    3个月内解决问题
    在场的业主有的提出疑问:既然大厦的业主们去年年初就已经办了银行按揭,购房款已经全部打到开发商的账上了,可是,为什么在楼房都已经售完、房款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大厦的建设却在一年前就因为没钱而全面停工了呢?该大厦的开发商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马小姐告诉记者,由于公司经营中的一些宏观决策带来了大厦扫尾工作暂时的困难,影响了业主们的正常使用,对此她代表公司表示歉意。同时她向业主代表保证在3个月内解决大厦实际存在的问题,并且近日将组织施工队对出现的建筑问题进行处理。
    市积压房地产处置办公室城管建科的工作人员接报后来到大厦了解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城管建科的戴科长表示希望业主们就住房发现的问题写一份详细的报告,处置办公室会根据大厦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郑文强 欧阳建军)

  长信海景花园的问题(转自南国都市报)
  海口市长信海景花园小区(以下简称“长信”)座落于海口市风光绮丽的西海岸公园观海平台南侧,因其踞有诱人的地理位置,自1997年6月动工兴建以来,短短的几年就吸引了200多户业主前往购房置业。可是红红火火的房屋入伙交易之后,发展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与业主之间就因房产证、购房面积、物业管理等等一系列问题打起了连环官司。
  遥遥无期 四年已过仍未领到房产证
    2003年6月11日,海口长信房地产公司因为逾期交房等问题被一段姓业主告上法庭。业主段先生在诉状书中称,2001年2月14日,他与海口长信房地产公司签订《长信海景商品房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他购买长信公司长信海景花园雅景居公寓6层A号房,面积191平方米,价格/cgi-bin/bbs/bbs_/bbs//cgi-bin/bbs/bbs_/bbs//php/////new/Publicforum////cgi-bin/news//??时间: 8:53:12 ??来源:证券导报
    一面是有证的无房,一面是有房的无证,法院的多次查封,财务的极度混乱……一栋楼却办了两个房产证,咄咄怪事发生在富骅大厦。海南的烂尾楼确实有市场的原因,更多的却是“人祸”。
    1月18日,下午7点左右,黄先生一如往日回到自己的家——位于南宝路32—2号的富骅大厦B座(本文所提富骅大厦,均指B座)八层。整个大厦在这时非常热闹,电梯上上下下接送着下班回家的人们。
    家对于一个都市人来说是多么可贵和温馨。可是黄先生以及住在这幢楼的人家从法律角度并没有拥有自己掏钱买来的“家”,因为他们没有房产证。原因有的是房产证没有发,有的是房产证为一家名叫“海南金石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公司)的所有。黄先生属于后种情况。
    富骅大厦的一位业主告诉《证券导报》记者,为了拿到房产证,部分楼层的业主们曾多次向各部门反映过,但均无功而返。海口市房管局陈局长告诉《证券导报》记者,由于这幢楼部分楼层存在产权纠纷,所以房管局停止给业主办理小证,而大证已经办理到富骅公司名下,唯有第八层办给了金石公司,金石公司之所以能拿到房产证是因为执行法院的判决。陈局长表示,房管局是2004年8月给金石公司办的房产证,而此时富骅大厦第八层已经售罄,金石公司尽管拿到证却拿不到房,于是有证无房的金石公司,有房无证的业主都来找房管局,谁都有理,让房管局很为难。
    金石公司理何在?此前,记者曾到过金石公司办公所在地——海口市南宝路明都大厦。其办公室面积约30平方米,办公设备明显陈旧。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证券导报》记者,公司只为官司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近年一直举债度日。为了得到富骅大厦原本属于公司的产权,从1994年到2004年打了10年的官司,公司最后终于争取到了富骅大厦第八层的房产证,但却得不到房产的使用权,可能官司还得打下去。
    提到富骅大厦,这位财务部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事复杂的很,不是你调查几个星期就清楚的。”
    3750万搏回6900万
    随着调查的深入,其中的内情不仅是复杂而是繁乱,除了金石公司以外,另有10余家单位还与富骅大厦的前身深琼大厦存有债权债务关系。
    据《证券导报》记者多方得到资料显示,富骅大厦原名为“深琼大厦”,是由138工程(13层,即现在的富骅大厦A座)和198工程(16层,即现在的富骅大厦B座)组成,1992年由深琼公司报建开工,1994年主体完工后停工。1992年底转让给中基公司,几经谈判,约定转让价格为5587万元,中基公司付款3750万元,但仍欠深琼公司1572万元。在没有确权前,深琼公司同中基公司都以深琼大厦为抵押对外举债或对外合作,繁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产生。
    金石公司是较早维权的债权单位。1992年,金石公司就同深琼公司合作开发深琼大厦,借款给深琼公司700多万元,期限为一年,但至今未得到偿还。与深琼公司发生债务关系的还有海南瑞琪典当拍卖公司,后来其对深琼公司的债权转移给了广发证券,1998年法院确权时该债权本息为840万。
    而同中基公司发生债务关系的公司更多。1992年中基公司将深琼大厦以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河南金博大房地产公司,后金博大只付款5000多万元,该转让一直未有了结;1992年底,周口物资租赁借款1400万元给中基公司……
    另外还有诸如海南雷飓实业公司、中国有色工业公司、金楚公司,西安杨森等数家公司于1992年—2002年十年间与深琼公司和中基公司有债权债务纠纷,并在2002年对深琼大厦进行清算中提出自己的债权。到2002年中基公司清算组对中基公司清算时查明其负债竟多达6900万元,而其资产只有深琼大厦一项。
    据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告诉《证券导报》记者,2002年中基公司清算委员会成立时,债权单位申报的债权远不止6900万元,而是1.6亿。另有某债权单位负责人认为,中基公司和深琼公司举债如此多的资金,早该把深琼大厦建好,不知道这些钱他们是怎么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多次对该大厦确权,1994年海南省中院就将该大厦第一、第八层抵给金石公司,1998年,海南省高院再次确权,其中11层——13层的产权登记于广发证券名下。而这些楼层就是所谓的存有纠纷的楼层。
    重复查封无效?
    金石公司负责人范益民向记者介绍,深琼大厦被多家法院查封,不仅仅是这两家。
    然而这些查封在2002年对深琼大厦进行清算中都被清算组认为是无效查封,清算组组长陈曙光曾说,该大厦的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在96年时已被西安新城区法院因为西安杨森同中基公司的债务纠纷而查封,后来的查封系重复查封,均无效。也正是这条理由让清算能够完成,让深琼大厦能够变更成富骅大厦,使各种矛盾凸显。
    2001年,中基公司被注销,2002年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曙光组织中基公司清算委员会,开始对深琼大厦进行清算。
    2002年6月26日,位于海口DC商城四楼的商品房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牌上有一则竞标公告,这就是深琼大厦清算的竞标公告,持续公布三天。6月28日,在海口黄金大酒店812房陈曙光办公室,有四家公司对深琼大厦参与竞标。最终,富骅实业以500元/平方米的价格竞得该大厦,随后改名为富骅大厦。
    据另一债权人广发证券不良资产业务部崔经理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广发证券一直关注中基清算工作的发展,但不予参与,甚至都没有出席债权人会议,因为广发证券认为法院查封的产权不允许拍卖,此前中基清算委员会曾想拍卖此楼,但因该楼被多家法院查封而被海口中院制止。所以中基清算组才在DC商城挂起竞标公告,以此方法将此楼卖掉。为什么法院制止拍卖,该楼还能竞标出去?该楼的清算组组长陈曙光解释说,西安新城区法院已经对该地产解封,而其他法院查封均是无效查封,不具备法律效力。
    《证券导报》记者咨询了一位律师,他说,对同一标的物是不能重复查封,如果存在重复查封是因为各法院之间不买帐,但并不是说该查封不具备法律效力。若要处理需要海南高院并案处理。
    让人更加疑惑的还不是竞标合不合理,而是竞标得来的款项竟如此分配。据富骅实业一位姓郑的经理对《证券导报》记者说,为了取得深琼大厦,该公司付出了1200多万元的资金。海南省处置办的副主任林克昌告诉记者:“按照一般的处置原则,一个停缓建项目交由第三方代为处置后,应将处置所得用来给债权人进行合理分配。”但中基公司的债权人大多都没有得到任何分配,比如金博大、广发证券、金石公司等等,而1200多万所得大部分留到了广东二建的吴雄手里,(详见资金流程图)广东二建是深琼大厦的施工单位,因中基公司无力偿付工程款,广东二建成为债权人。
    此清算的分配引起其他债权人强烈不满。金石公司得知深琼大厦被转让后,即向海南省中院申请自己权益。2004年1月该院要求海口市房管局给金石公司办理富骅大厦第八层房权证,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始那一幕。
    一物两证的怪事
    富骅实业在竞标得到深琼大厦后将其改名为富骅大厦,然后以“富骅大厦”的名义前往海口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等单位办理变更和产权证,这个过程中,从来没有因为该建筑部分楼层被法院查封而遇到任何阻碍。《证券导报》记者向海口国土局询问“被法院查封的建筑物能不能办理变更土地使用许可证?”所有办证窗口的工作人员皆告诉记者决不可能。海口市房管局陈局长说之所以给富骅大厦办房产证是因为,富骅实业持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按照程序房管局应该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
    让人不解的还有,在海口市房管局给富骅实业办了富骅大厦的房屋产权证之后,给原深琼公司所办理的深琼大厦产权证并未注销,于是造成了一楼两证的怪现象。海口市房管局认为给深琼公司所办的并不是房屋产权证而是“半拉子完工证”,但是按照常规程序,在办理房产证后就要将“完工证”注销。据陈局长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没有注销是因为该局发现在深琼大厦清算中有欺诈嫌疑。
    广发证券对此解释并不满意,他们认为海口市房管局没有严格审核就给富骅实业办房屋产权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已在2004年8月16日向海口美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另外,据知情者透露富骅实业因不服海南中院判决给金石公司第八层房产证已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目前,富骅大厦400多套房产早已售罄,省建行也发放了贷款3000万。所有的已木已成舟,数百户业主是否能拿到房产证,数家债权公司的权益能否得到保证?至今都成了未知数。(完)(曹元)
    “欠我们那么多钱,我们都没有钱回家过年,老板又找不到,我们只好把我们的劳动成果封闭”,原来在金都大厦当建筑工的刘朝安告诉记者。25日上午10点多,十几名民工为讨工钱把位于海口南航天桥旁边的金都大厦的楼门锁上,并把水闸关掉。最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大门才被打开。
    记者在金都大厦楼门口还贴着民工们写的告示,上面写着“为了讨要工钱实在没有办法要把楼门锁上,请楼上的住户谅解”。做泥工的李健国告诉记者,他和另外一百多名民工是2003年11月被一个叫罗文操的老板招来做建筑活的,2004年5月就全部完工了,但是到现在这一百多人都没拿到工钱,共计有200多万元。现在罗文操搬家了,人也找不到,他们是没有办法才这样做的。一位叫冯伟的民工拿出了当时与罗文操签的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也并未显示甲方的公司名称,落款只有双方的签字,甲方没有盖章,也没有手印,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04年2月6日。
    随后,记者根据民工们提供的电话联系了罗文操的老板,罗文操说自己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是好朋友,所以当时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欠他300多万工程款,因此没钱给工人。直到记者结束采访时金都大厦的住户还在要求民工们打开水闸。
    目前,省劳动监察大队已受理此次纠纷。(记者姜晓晓/海南经济报)

  以前看不懂阿三的这些东西,总觉得骇人听闻,如今跟昌茂清华园的开发商一接触,全明白了!一句话,不是恶棍,不为开发商啊!

  新闻报道说卫省长每天上半小时网,不知他看了以后做何感想
  我已经告诉内地的朋友,不要在海南买房了,再便宜也不买,他们也告诉他们的朋友了......

  哈哈,看来海南就是流氓的开发商!!!
  在内地也有不良地产开发商,但从来没有象海南这么嚣张的,流氓的
  所以还是相关政府机关的问题,

  作者:小pe 回复日期: 16:46:03 
    以前看不懂阿三的这些东西,总觉得骇人听闻,如今跟昌茂清华园的开发商一接触,全明白了!一句话,不是恶棍,不为开发商啊!
  能详细点说吗?我好想了解昌茂清华园的事情,近日本人也在看此楼盘.

  阿三,海口还有房子可以买吗?您能否推荐一个?

  海南主要的问题还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不建,官商勾结严重,黑商多。
    房地产有很多问题都是隐藏得很深的,只有黑商自己知道,就算业内人士也未必了解。你现在买,房地产商肯定会说得什么都好,可你没看见海南很多业主都是住了一两年才发现问题上当了。到时你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理了。
    再说了君不见海南三天两夜就被爆光一个黑商吗?

  你说的很对,您举的例子也不胜其枚。
  不过您能否回答我的问题先吗?
  现在的情况是,本人目前在海口工作,海南是生我养我的故乡,所以本人也将在海南走完自己的人生。
  请您告诉我,我怎么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找个住宿呢?

  先租吧,也不贵,或者买宅基地自己盖
  要是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就随便买一套有房产证的现房,大不了以后不要了
  看不久以后是你抛弃海南,还是海南抛弃你
  对政府都失望了,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十大费心劳神事"调查:五大焦点问题难倒买房人
  记者从省工商、消协、市房管局预警预报网等有关部门查看了2004年消费者投诉情况,商品房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市消协仅去年上半年就接到各类商品房投诉22件,几乎涉及海口所有知名楼盘。据省消委的统计表明,去年下半年商品房投诉36起,而市房管局预警预报网局长信箱开通后收到各类投诉95起。
    海口晚报开通“十大费心劳神事”投诉热线以来,商品房投诉也占了4成以上。
    投诉热点一:物管混乱
    家住保税区一公寓楼的张女士向本报投诉,她去年9月准备搬进刚买的房子住时,却发现屋子里积存着10多厘米高的污水。张女士找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求赔偿时,对方却以当时正在办理物业移交为由一直没有赔偿。记者3月9日下午找到消协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物业管理部门才答应进行赔偿。
    投诉热点二:合同违约
    凤翔路一大厦的60多名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去年12月入住新房后才发现天花板墙皮脱落,但开发商一直不予赔偿。记者到现场进行调查,开发商解释说,这栋楼是半拉子楼改造的,原来内墙体确实和承诺的不一样,那是因为房子是海南房产开发热时建的,至于赔偿因为涉及面广,待公司高层决定后再答复。
    投诉热点三:定金难退
    去年9月15日,林女士欲购买坡博公寓的一套房,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双方约定:如因卖方原因造成买卖双方不能按时签订买卖合同,公司退还现金。几天后,林女士到房产中心签订买卖合同时,却发现房产中心未能提供合法转让手续。林女士于是投诉到消协,但消协几经协调未果。林女士不得不通过法院申诉。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房定金1万元有理,应予以支持。
    投诉热点四:变更设计
    何先生2003年12月25日花了33万元,购买了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国贸大道开发的一套166.63平方米的商住楼期房,但交付时他才发现自己要的大房子竟被开发商变成了两套小面积的住房,其中规划的老人房变成两个洗手间,卫生间则变成厨房,开发商对此一直没有给予客户合理解释。于是何先生来到本报投诉,记者找到开发商后,他解释说,因为此套楼房是由半拉子楼改造的,该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设计,没有被设计院认可,因此成了目前的样子,但何先生对此解释显然不能接受。
    投诉热点五:延期办证
    东北的吴先生退休后来到海口坡博村的一处置大厦买房。2003年3月吴先生在交了房款后高兴地住下了。但不久吴先生发现,4个月后开发商还没有将房产证交到他手中,一问整个小区的业主都没有拿到房产证。去年5月,吴先生和其他入住近两年还没拿到房产证的业主一起到消协投诉,消协经协查才得知,只有消防等设施通过验收后房管部门才能给业主办证。而开发商因为盘活处置项目,早已没有钱再投入消防,眼看小区业主的房产证如今看来仍然遥遥无期。
    专家支招:买房时找懂行朋友“助阵”
    市消协陈秘书长:由于商品房投诉金额大,涉及面广,而且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开发商实力雄厚,比消费者具备专业上的优势,因此解决纠纷的难度很大。他建议大家买房的时候可找几个懂行的朋友或者是律师来“助阵”,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房管局何科长:在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的同时,消费者本身也要加强自身的法律防范意识,尽量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开发商,并实地查看房屋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丈量和计算房屋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和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
    省消委会郑秘书长:消费者在遇到商品房纠纷时一定要冷静对待,不能用自己的违约行为去对抗开发商的违约。而海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在市场中长久地生存,就应该学会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建立一套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符合诚信原则的经营理念。(记者 光明)

  17万买房住不了退不掉,海口张小姐犯愁了
    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17日消息:
    2003年4月,张小姐在海口国贸诚田国际商务大厦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缴付了17万多元房款,约定2003年12月底交房,但至今房子仍没交付。张小姐昨日向工商部门投诉了此事。
    诚田公司无法按约交房
    海南特区报(记者黄祖标)报道:张小姐称,2003年4月,她与海南诚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诚田国际商务大厦B栋的一套商品房,并于当月缴付了合同约定97%的房款,合同约定2003年12月底交房。可到了约定时间,诚田公司却无法按约交房。
    开发商与消费者玩捉迷藏
    2004年9月,张小姐拨通了诚田公司王总的小灵通询问交房事宜。可王总却说自己在江苏出差,可海南小灵通根本无法漫游。2004年11月,王总接电话时声称自己在广州出差,却被张小姐堵在海口公司门口,他只得口头承诺尽快解决,但第二天又无法联系上了。
    开发商办公室不见了
    张小姐越想心里越不踏实,于是按合同条款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并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了正式通知送达,可开发商不理不睬,继续采取拖延策略。
    今年1月中旬,张小姐再次来到诚田花园,不料售楼部已取消,由物业管理处负责通知交房的具体时间,其他纠纷目前无人负责。之后再到诚田时,张小姐发现开发商设在一楼的办公区竟不见了。负责物业管理的凌女士声称全不知情。
    开发商:可物色买家转手
    昨日,诚田公司王总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因为承建方的过失造成楼盘无法按期交付,该公司损失也很大,甚至将几十套房子低价转让给海南燃气股份公司,现在该公司几乎已停顿了,目前主要是协助海南燃气股份公司做好交付前的工作。记者提到张小姐要求按合约规定逾期不交房做退房处理时,王总说,该公司可物色买家转手。至于退房一事,王总只字未提。

  交了多年物业费 至今不见管理公司
    昨天,位于海口市西沙路16号的佳宝大厦业主吴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交了7年的物业管理费,但到现在仍不知道物业管理公司在哪里,拒交管理费又被人掐断了电线。
     而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昨日介入调查时发现,该小区以前所有的管理和收费都是违规的。
    交了多年物业费不见物业公司
    吴女士说,她是1998年住进佳宝大厦的,每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都是由几个保安收,而且从来没有发票,只有收据,但这么多年都不清楚负责大厦物业管理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拒交物业费电线被掐断
    吴女士称,虽然交了物业管理费,但小区的住户一点安全感都不没有,摩托车和自行车经常被盗,找保安时,他们却说没看见有人从门口弄出去,可能是从围墙边用绳子吊走的,但跟他们没有关系。业主们气愤不已,纷纷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谁知昨天水电工掐断了电线。
    工商调查不见营业执照
    采访中,一姓刘的业主说,大厦内目前有65户住户,大家一直就找不到物业管理公司,办公、收费都是在门口的一间约6平方米的小亭子里,“主持业务”的除4名保安外,就只有一个水电工和一名清洁工。
     刘先生告诉记者,前天下午大英工商所来调查时,小亭子里的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
    谁收物业费竟成一道谜
    大厦一名保安告诉记者,他们收的物业费都交给了一个姓许的老板,其他的实在不清楚。姓许的水电工对记者说,他是1996年由一个叫许峰的老板请来负责大楼水电维修的,其他的不很清楚。
    通过许姓水电工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许峰的电话,但他称他并不是佳宝大厦的物业负责人,对收取物业管理费一事也不清楚。
    房管部门调查发现不具资质
    昨天下午,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接到记者的反映后,立即赶到佳宝大厦调查。该科副科长吴河向记者透露,物业公司必须持有房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才能对小区进行管理,但据他们初步调查,佳宝大厦目前的物业管理方没有以上证件,据此可以认定该小区以前的管理和收费都是违规的,相关部门都可以进行查处。
    针对佳宝大厦住户关心的问题,吴河说,在有关部门对违规管理和收费进行查处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住户们可以通过协商选举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择新“管家”。
    (海南特区报/陈颖)

  霸占酒店,非法经营,至今无人过问
  位于三亚市金鸡岭路的银海大酒店,是一座产权式酒店。原开发商三亚东方实业于93年注册银海大酒店从事经营管理,注册资金3000万元,但资本金子虚乌有。后来,出资人杳无音讯,法定代表人刘中农不知去向,营业执照从97年至2001年一直没有年检。
  近几年来,现个体户陈勇,利用该银海大酒店产权人分散不易集中的特点,雇请打手,霸占酒店无照经营。奇怪的是,无照经营的银海大酒店竟于二00二年上半年获得了三星级的挂牌。之后,陈勇又买通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副局长,蒙骗三亚市工商局,使巳经死亡了几年的银海大酒店营业执照奇迹般地“起死回生”!
  现在的“银海大酒店”是一典型的三无企业法人,即无股东、无资产、无法定代表人。所谓“无”,也就是根本找不到。陈勇现在实际掌控整个酒店获取相当可观的非法利益,然而他既不是出资人、也不是出资人聘请的经营者、更不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者。他只享受这个酒店的收益,而无须负任何责任。这一特点,使得陈勇打着“银海大酒店”合法的招牌,实际从事非法经营的勾当。他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大肆损害业主和消费者的利益,变相侵占国有资产(注:该酒店大部分房产为国家金融机构所有)。而由于该酒店上述的“三无”现状, 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受害人根本找不到被告主体,陈勇可以悠然消遥法外。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敬请上级尽快查处“银海大酒店”现经营者陈勇严重违法经营及有关工商管理人员营私舞弊助纣为虐的事件。追查线索非常简单:1)从营业执照入手;2)登报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

  『海南发展』唉--华亭佳园又犯事了!(转载)
   作者:沙漠-风暴 提交日期: 23:52:00
       贺女士于2002年1月花近20万元在海口市金贸区文华路购买的一套房子,因拖了2年没办房产证,所有权还挂在发展商“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下。华亭嘉园最近在外惹下官司,贺女士买的房子却被当作华亭嘉园的财产被法院查封。
        贺女士今天上午拿了购买房子的材料向记者介绍情况:2002年1月11日,她与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购买海口文华路13号“华亭嘉园”7C商品房,总房款为197000多元。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02年11月20日前,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房屋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然而贺女士如期拿到新房后,发展商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一直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给贺女士办理房产证。贺女士对记者说:“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我按合同付完了95%的房款后(剩余5%待办好房产证后付清),房子一直还不是我的,房子的业主还是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由此导致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在外面惹了官司,而法院却查封了我的房子。”
        贺女士于今年3月14日到海口市房管局调查自己的房产证办理情况,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她向华亭嘉园购买的房子已于2005年1月20日被龙华区法院查封了。因为华亭嘉园在外面惹了官司,对方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对此进行了批准。由于贺女士的房产还挂在华亭嘉园的名下,因此法院把它查封了。
        贺女士气愤地说:“我花钱买的房子,为何替发展商当成了抵押物呢?”
        贺女士近日已向华亭嘉园提出要求:一、发展商要赶紧办理好法院对贺女士房子解封事宜;二、赔偿给贺女士相关损失26000多元。否则,贺女士将向法院起诉华亭嘉园。
        记者随后与华亭嘉园法律顾问皮律师进行了采访,皮律师称:贺女士要求2万多元的赔偿太多了,按合同要求(不按时办理房产证)只能赔偿900元左右。(作者:聂元剑 林露)

  位于南沙路26号南源大厦(金龙新村对面)也不守信用
    [购房者说]严重质疑海南太阳、椰城两家房地产商
    ??由发展商海南太阳房地产(香港)有限公司承建、海南椰城房地产交易公司代为出售的位于南沙路26号南源大厦(金龙新村对面)2003年9月即交付,承诺一年内办好房产证,但是迄今为止,房产证仍然无法办理,半年前问椰城公司,答复已经交件到房产局,现在再问,其又答复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好,继而又推委让住户找太阳房地产公司,找到太阳房地产,回答竟然如出一辙:不知道!
      作为开发商、销售商,理应负责为住户办理房产证,可最后却变成了相互踢皮球,置消费者的权益于不顾,此等地产商,对海南的地产经济乃至海南的整体形象都是一大瑕疵!试想,地产商都如此的话,谁还敢买海口的房子?再怎么卖力向全国推荐又怎么样?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房屋产权问题高度重视,否则在这帮奸商的破坏下,难保海南地产泡沫再次出现!

  作者:斑点狗111 回复日期: 15:56:25 
    佳佳经典逾期交房又不肯退房
      各位,我于去年购买了洋浦佳佳置业公司开发的佳佳经典楼盘,该楼盘一再停工,现已过了交房日期,到了合同规定的退房日期,可是开发商一再耍赖,拒绝退房,声称绝不会给我退房。春季海南房地产交易展览会刚刚顺利结束,居然还有这么无耻的开发商,让百姓如何放心购房?

  海南房产交易风波:宋女士买房却被开发商转手
    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31日消息:
    宋女士5年前从海南新友公司手中,购得3套期房,不料交了大半的房款后,对方不仅没有如约交房,竟然未经她同意已将房子转卖他人;好不容易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将官司打赢,眼看原本就属自己的房产已经触手可及,却又发现三套房产中的一套也早已被再次转手。近日,经法庭再次调查听证后,宋女士不得不再一次等待与新冒出的“房主”决一输赢。
    开发商称,缘于逾期付款
     2000年3月,海南新友公司与宋萍签了合同,将海口市国贸路某大厦的3套房产预售给宋萍。合同规定,宋萍应按工程进度,分四期交清40余万元的房屋总款。合同还约定,该公司应于同年11月30日交房。
    此后,宋萍便分次支付第一期、第二期购房款,共约30万元。但这两期房款,宋萍均有一部分是逾期交付的。所幸的是,新友公司收到房款后并未提出任何异议。期间,双方还签定了补充协议,约定合同继续有效。
    但此后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宋萍想像的那样顺。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新友公司却未能按时交房,理由之一是,由于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即遭受台风、连绵的阴雨天气以及工地停水停电等,工期被迫延误;理由之二是,原来约定由该公司向市房管局办理的预售登记手续,尚未办理。
    宋萍觉得,新友公司不仅不能如约交房,而且未能按合同办理预售房屋备案登记,如果自己再继续交付房款,就存在不能对等给付的风险。于是,宋萍自此停止付款。
     2001年3月,新友公司再次承诺,办完预售登记手续,并于月底交房。该公司同时要求宋萍到期补齐房款。但宋萍到施工现场发现,该公司开发的大厦依然在停工,因此,她拒绝继续付款。
    让宋萍意外的是,新友公司没经她同意,在3月底将她的3套房子给一个叫程明的人办理了预售备案登记。同年11月15日,新友公司与程明签定了房屋预售合同。
    更令宋萍吃惊的是,2002年,她反被新友公司告上了法庭。对方要求解除与她的这起房产买卖合同,理由是:宋萍多次拖延支付房款,并且没有将购房总款按期付完,该公司要将该房另行处理。新友公司同时提出,由宋萍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她已付购房款中的10万元冲抵违约金。
    购房者称,因对方迟延交房
    宋萍随即提出反诉。她认为,她在第一期、第二期迟延交付房款,对方并未提出异议,而且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合同继续有效。她之所以不再支付余款,是由于新友公司没有按时交付房屋,连法定的预售登记都没如约完成,甚至擅自将这3套房子转售给他人,因此,新友公司有“严重违约”在先。宋萍特别强调,她没有继续支付购房款,是她出于她自我保护的需要。
    反诉成立,开发商败诉
    到底是宋萍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在先?新友公司单方想撕毁合同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萍在第一期、第二期交付房款时,确有部分房款是逾期交付的,但开发商没有提出异议,且双方为此又有补充协议,规定合同继续有效。一审由此认为,新友公司逾期交付房款的情形,不能作为新友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
    新友公司时至开庭仍未交房。对该公司提出的“不可抗力”理由,一审法院认为,除了5天的台风影响,停水停电等其他原因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不应成为新友公司免责的理由。
    与此同时,在新友公司未如约办理预售房屋备案登记、逾期未交房、工程停工的状态下,宋萍如果先履行义务,就存在不能对等给付的现实危险。所以,宋萍中止偿付剩余房款,是行使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有理有据。
    一审法院因而认为,新友公司将三套房产转售给他人,属于“一房二卖”,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严重的违约行为。
    一审由此认定,新友公司和宋萍在合同履行中,都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03年3月,一审法院最终判决,这起房产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新友公司应在10日后向宋萍交房,宋萍应在10日内向新友公司交付尾款;并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新友公司应向宋萍偿付违约金26万余元;宋萍向新友公司偿付违约金近6万元;双方违约金互相冲抵后,新友公司应向宋萍偿付违约金20余万元。
    又有人称,我是“房主”
    一审判决后,新友公司不服并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2003年9月22日,新友公司的上诉被驳回,法庭维持原判。
    然而,让宋萍无奈的是,终审判决似乎仍未能给她的房产风波划上句号。去年5月,有一个名叫许青的人,自称是三套房产中其中一套的房主。许青向二审法院书面提出申诉,并称她已于2002年2月向新友公司购买了该套房产,新友公司向她交房后,她在2002年10月装修后,已使用至今,直到法院执行时她才知道房子已陷入纠纷并判给他人。
    许青认为,新友公司在明知她已购买、装修并入住该房的情况下,没有向一审、二审法院披露实情,导致二审法院作出了对她不利的判决。为此,许青要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重审此案。
    据悉,法院受理了许青的申诉后,已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果尚在等待中。(文中人物及公司均为化名)
    来源:海南日报 3/31 岳嵬

  我今天在天涯的“房产观澜”发表了一篇名为“上海大逃亡”的帖子。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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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公司将把我调动到上海,心里一片阴霾。
  不过也许不是坏消息,因为公司会给我报销两年的房租,两年后,在疯狂的房价也会崩溃吧?如果仍不崩溃,我再离开上海不迟。
  上海的房价太BT,在上海买房子的人太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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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过了10分钟被叫慧云的板猪删了,并且给了我一个删帖通知曰删帖原因是“不符合本栏目宗旨”!
  我真的是出离地诧异!原来“房产观澜”的宗旨就是仅仅允许人说房价涨不许人说房价跌吗?!那么这个栏目也不过是助纣为虐罢了。
  更离奇的事在后面。
  我气愤之下,把板猪的通知存成图片上载到我的电子相册里,然后在西陆的论坛上把这件事发了一个帖子。结果半个小时过去后再看,板猪那个回复的图片竟然被人从电子相册里删掉了!!!
  什么人竟然有如此神通!!!
  可见,既然你删掉了你的回复,就说明你也知道你删我帖子这事实在是见不得人的,如果说有些人有些团体是造成老百姓住不起房子的罪魁祸首,那么你就是他们的打手帮凶!
  你无耻!!!!!!!!!
  不让我发帖,只好发这里了。楼主请原谅!

  "阳光假日"也不是好东西
  延期交房质量问题多 "阳光假日"业主屡遭"愚弄"
    近年来,洋节东侵,原本西方世界流行的愚人节,也在中国风行起来。2005年的4月1日,不知有多少捉弄人的把戏在上演,也不知道有多少被捉弄的无辜人在叫苦。这一天人人惟恐受骗,庆幸的是大家都知道这只是玩笑。
    但有一部分人,自从购买了海口 “阳光假日”楼盘后,就再不敢庆幸,因为“阳光假日”的愚人把戏常常上演,而且都是来真的。
    “愚人”把戏第一招:
    2004年年初,浙江丽水的王女士从当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处了解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30号的“阳光假日”开始销售。她来过海南,觉得在海南过冬不错,于是有了购买的打算。王女士看到阳光假日的宣传资料这么介绍:该楼将于当年6月30日交房。正是因为交房时间如此快速,王女士决定买房。她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6月30日交房就意味着当年的春节就能来海南过,享受这里的气候和温暖。但没有料到,6月底她接到“阳光假日”售楼部的通知:“该批房屋不能按时交付,要到11月份才能交付。”此时的王女士对记者说她已经有怨言了,但“阳光假日”开出的条件王女士还能接受,毕竟春节还能来海南过。
    遗憾的是“阳光假日”最后的实际行动没有让王女士看到阳光,也没有能来海南享受假日。2004年11月初,王女士向“阳光假日”售楼处了解工程进展情况,被告之可以领房屋钥匙了。王女士事后了解当时“阳光假日”的装修根本就没有完成。直到2004年12月底,“阳光假日”装修工作才完成。拖到12月底交房,王女士春节的海南阳光梦就此破灭了。王女士对《证券导报》记者说:“房屋自己二次装修要半个月时间,为了避免装修物质对身体的危害装修完仍不能立刻入住,需再空置一个月,因此过年来海南的打算就此取消。
    和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浙江丽水市的其他45位业主。不可否认,“阳光假日”在销售上非常成功。曾经销售该楼的售楼员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阳光假日”去年1月开盘,两个月就全部售罄。在营销策略上,该楼盘将目标客户定位在浙江,仅和丽水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就有46户业主购置了53套住房,王女士便是其中一户。而对延期交房意见较大的也正是浙江丽水的这46户业主。去年11月,丽水市的业主就将“阳光假日”延期交房事件投诉到海口市美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年3月份,他们再次投诉“阳光假日”的发展商,理由是没有支付延期交付使用违约金。据某投诉人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购房合同约定:“‘阳光假日’2004年6月30日交付使用,如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房屋总价款千分之0.1赔偿给业主。”但到目前该楼盘的发展商没有赔偿给业主一分钱。
    据记者调查,开发“阳光假日”的公司是海南骏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投资),该公司还开发了位于蓝天路7号的华江大厦项目。骏成投资办公室主任李女士认为,公司延期交房是有原因的,公司怕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花时间去选择建筑材料和质量检查,因此耽误了工期。至于对延期的违约赔偿,李女士4月1日电话告诉记者,该公司售楼部经理目前正和业主商量赔偿事宜。
    “愚人”把戏第二招:
    质量第一的谎言
    如果骏成投资真像李女士所说的那样严把质量关,“阳光假日”本不应该出现如此众多、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
    3月30日,《证券导报》记者前往“阳光假日”一楼南侧的前售楼处。由于该楼房屋已经卖完,售楼处已经没有销售人员,骏成公司只派一名姓吴的工程师留守,负责遗留问题。而这遗留问题最主要的就是质量问题。记者在吴工桌子上看到两张材料,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多家业主向海口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关于“阳光假日”的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的内容繁多:门锁生锈,门框裂缝、墙面不平、墙体漏水、地板裂开等。随后记者上楼,随便前往一户业主家,该户业主将衣柜移开,记者看到墙体大面积渗水,乳胶漆刷的墙面也已经破落,暴露出粗糙的水泥;为证实是否具有普遍的质量问题,记者再前往另一户业主家,该房屋墙体同样大面积漏水,并看到部分墙面竟然不直。一位购置多套住房的女士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她在“阳光假日”所购置的房屋大多存在质量问题,有生锈的,有地板砖裂开的等。一位正在给某业主做装修的工头说:“我是专业做装修的,我建议业主还是自己把墙面全部都铲除,自己重新粉刷。”
    对于这些质量问题,骏成投资的吴工拒绝回答记者,只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女士承认阳光假日存在些小的质量问题,但她认为这点问题都不是什么大毛病,目前公司正努力整改。
    除却质量问题,“阳光假日”在安全上也在愚弄业主。骏成投资售楼员介绍“阳光假日”实际交房是在2004年11至12月,记者3月30日来到“阳光假日”却发现该楼盘竟连消防栓都没有装,一楼玻璃窗贴了张通知:3月30日装配消防设备。从交房到3月底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阳光假日”的业主就生活在无消防装置的“危险”建筑里面,若期间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海口市规划局专门负责停缓建项目的吴处长介绍,消防设备必须在交房之前装备完成并经过消防验收,他也不清楚“阳光假日”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愚人”把戏第三招:
    正当业主们为如此多的质量问题伤脑筋的时候,更头痛的事情在“阳光假日”出现了。几天前,居住在五楼的张先生看到一些建筑工在三楼顶部的平台上敲敲打打,当时他也没有在意,以为开始修建买房时承诺的“空中花园”。但过了两天,他发现不对劲,钢筋高高地竖起,砖头也越垒越高,还把平台分割成一块一块,这分明是在盖房屋嘛。“每天晚上施工声音吵得我睡不着觉不说,平台上的房子盖了起来,我家的通风采光肯定要受影响。”张先生抱怨道。他说,质量问题我还能够忍受,但加盖建筑我忍无可忍。
    《证券导报》记者找到骏成投资的吴工问:“三楼顶部加盖与原设计不符的建筑有没有去规划局报建?”他回答不知道。他说,下面四层商铺已经卖给别人,盖房子也是别人的事情,与骏成投资无关。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女士也认为房子卖给了别人,加盖建筑与公司无关。
    是否无关,记者向其主管部门海口市美兰区规划局该局进行了解。该局办公室李主任向《证券导报》记者介绍,由于“阳光假日”加盖建筑在三层楼顶,从外表看不出来,因此疏忽了此事。3月30日,他们就接到“阳光假日”业主的投诉,当天下午即派人前往现场,骏成投资方面同样说该建筑是四楼业主行为,与自己无关。为调查清楚,该局并通知施工单位3月31日来该局协助调查加盖建筑的主体单位是谁,但到了4月1日,施工单位仍未前来。据“阳光假日”业主向《证券导报》记者反映,规划局走后,施工目前仍照常进行。
    对于该楼加盖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美兰区规划局李主任说这要等到海口市规划局的断定,看其有没有经过报建。记者前往海口市规划局,主管海甸岛房屋报建审批的工作人员说没有听说过“阳光假日”。主管停缓建项目处置的吴处长认为,业主私自占用三楼顶楼建筑项目肯定通过不了报建,应该就是违章建筑。
    尽管海口市规划局的官方意见还未出台,但无论该建筑是否违章,发展商总是把业主愚弄了一把。因为在买房时向业主承诺的“空中花园”消失了。业主张先生说,“阳光假日”是单体建筑,业主的公共活动地方三楼楼顶的花园,现在连花园都被侵占,唯有呆在家里。
    在采访中,不断有业主向《证券导报》记者反映,去年2月份,一位业主因为房屋面积跟购房时承诺不一致,遭到骏成投资的母公司老板庄某雇人毒打。由于记者无法联系到被打业主,因此无法确定此事是否属实。
    房地产业内人士称,海南目前有不少的房地产发展商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屡屡做出侵害消费者的事情,尤其伤害了海南房产业赖以生存的岛外消费者。海南房地产外销渠道的开辟本不容易,这样下去必自毁长城。(记者

  海南证券导报,有篇文章说许多外地大型的房产销售经营公司纷纷终止了与海口世贸一些楼盘(悠生海华、阳光经典、海岸一号、御缘、丽晶海景......等)的销售合作。
    这些楼盘可都是“赫赫有名”的楼盘啊!为什么说不干就不干了,接二连三地退出。
    具体原因是什么?价格太高了?买家太少了?房子卖得不理想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国贸,“城市精英”,楼板一钻就穿孔 新房偷工减料户主心惊胆战!
    按规定应有10厘米厚的楼板,实际只有4厘米多,装修时轻轻一钻,楼板上下竟被打通。
      19日上午,海口的黎先生来到新买不久的房屋,看工人们的装修进度,没想到工人们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情况:他们在顶部楼板(即天花板)固定电线盒,准备铺电线装吊灯时,没想到电钻钻到约三四厘米时,上方出现了一个小洞,原来钻头竟然“跑”到楼上那户人家去了。
      黎先生购买的新房是位于国贸大道的“城市精英”B栋1201室。在新房里,黎先生指着天花板上两个线盒告诉记者,天花板太薄了,固定个电线盒就能打通整个楼板,而楼上的1301室,也能在地板上明显看到刚被打穿的洞。
      记者随黎先生来到13层的1301室,在其中一块地板上,记者看到了黎先生所说的那个洞,从洞口能清晰地看到楼下1201室的情形。黎先生用尺子量了一下,楼层只有4厘米。
      黎先生说,除了这个洞外,客厅上方的楼板在准备装吊灯时,也发现了类似情况,现在都不敢再进行装修了,害怕楼板塌下来。黎先生还担心,一旦13楼1301房住人,这么薄的楼板怎能放得了家具等重物?楼板突然断裂,掉下来咋办?
      物业表示马上重修
      在现场,“城市精英”物管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接到住户反映,非常重视,马上派人来查看,并随即通知工程部两名技术人员过来。目前,物业已和工程部紧急协商,制定出了补救处理方案:把黎先生家上层楼板加钢筋和水泥后,再重新做过。他说,下午就把该方案送设计院进行备案。该负责人说,黎先生上层楼板较薄的地方,以前是空的,后来才补上去的,可能工人在补的时候少了一道工序。
      楼板厚度标准应为10厘米
      下午,记者和黎先生来到海口市规划局设计部门,向专业设计师咨询得知,按照规定,楼板的厚度(含批挡层)应在10厘米左右。对此,黎先生更加忧心,他说,自家顶部楼板一些部位还不到规定的一半厚度,谁还敢住呀!
    谋财也就罢了,可不能害人命啊!

  省消委发出消费警示
  “认购协议”不要轻易签
  作者:李灏 胡蓉 2005年4月23日 来源: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22日讯(记者李灏 实习生胡蓉)据介绍,温女士遇到的情况,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省消委会特别发出消费警示,提醒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认购协议”。
    省消委指出,在买房之前签订《认购协议》是目前商品房(二手房)销售的一种惯例,消费者在未认真阅读和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常常被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签订“认购书”、“订购书”、“订购协议”或“意向书”之类的“认购协议”,然后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意向金、预付款、订金等),开发商则为消费者保留一定时间,同时约定,如购房着约定时间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将不予退还。
    从法律角度来看,签订《房屋认购书》(即协议)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因而消费者可以选择不签。对于具有预付款性质的“定金”,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的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如果双方签订了商品房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抵作房款;如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有些开发商(或中介)就利用这个条款,认为一旦有了“认购协议”这个额外的“约定”之后,就可以将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偷梁换柱为债权担保的“定金”,从而克扣消费者的定金。
    为此,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决定购买房屋后,最好直接与开发商(或中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如果确定需要签订认购协议的,消费者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合同条款,对于那些不明白的项目要问清楚,不要轻易交纳“定金”;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协议》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开发商(或中介)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还。

  顶,除了海南,其他地方房地产业都没有黑幕。
  再顶,除了房地产业,其他行业都没有黑幕。

  报料中心』 [报料投诉]白龙大厦150户业主维权遭遇生死劫(转载)
     作者:飞歌 提交日期: 11:44:00
    ??白龙大厦150户业主维权遭遇生死劫
         尽管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从中阻挠,白龙大厦业主委员会还是在110警察出动、数家新闻媒体记者监督的情况下由多数的业主推举产生了。
         "业主委员会几经波折产生了,但维权之路仍然很艰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05年5月21日上午,新当选白龙大厦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游海先生,对业主维权之路仍感到十分担忧。
         游海的担忧不无道理,因为矛盾太深,白龙大厦正在经历着业主维权的生死劫。
         恶意欺诈,业主陷入开发商设置的购房陷阱
         白龙大厦是省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是国有企业海南省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一明。尽管是经济适用房,但楼里面180家住户中的许多人,为了买房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据业主反映,以林一明为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海南泷坛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业管理公司,而按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属国家工作人员,是不能在自己的国有企业所开发的楼盘自营物业的。
         正是因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使白龙大厦的业主们从买房的那一天起,就在维权之路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一份早期的开发商促销宣传资料上,记者看到公摊为19.8%。而业主们反映,当他们办理房产证时,公摊面积就令人费解地提高到22.5%,而大厦裙楼的公摊却不合理地低于住宅。为此,业主们要多付元才能领取房产证。按照180户计算,增加的公摊,住户为此要多付近80万元。而这笔巨款,是否真的进入了开发商的正规账户,业主们不得而知。
         据业主反映,有些住户找到林一明交涉后,最后开发商同意以报销办公费、差旅费、餐费等形式退了这笔多收的公摊款。而大部分住户却没有得到退款。
         入住白龙大厦两年多来,土地证的问题让住户的担忧与日俱增。因为种种原因,虽然住户们领到了房产证,但是土地证却迟迟没有办下来。开发商对前去质疑的业主谎称政府主管部门不给办理。而咨询后得到的结果是,海南省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本没有申报!根据法律,两证不全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的。
         业主们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还有物业公司擅自将业主按月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改为"日常设施养护费",这笔依《物业管理条例》属业主共有、应专款专用的公共维修基金,两年多来已累积有三十几万,目前却去向不明,业主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均遭蛮横拒绝。
        业主们从白龙大厦测绘报告中还发现,空调机房2-3楼中筒走道等约有500多平方米本应由商业用户独家分摊的公用面积也让住宅业主参分摊,类似情况还有不少......
         业主们感到自己被骗了!而矛盾还在加深。
         救命的消防井,被悄悄地改造为冒火的烟道
"消防管井已经被楼下XX酒家的烟道所挤占",在现场,业主X先生指着被挤占的消防管井,道出了他内心的担忧。"烟道里一旦着起火来,从一楼到十八楼紧挨着烟道的木门将首当其冲,旁边的住户很难幸免。"尽管烟道每一层的木门被白色的涂料封住,但难闻的气味仍然从烟道里散发出来。随我们观看的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也只是摇头叹息。他担心长时间的油烟侵蚀墙壁,会毁了整栋楼,而且消防管井被一层层打通,也大大降低了整栋大楼的抗震性和稳固性。
         楼下酒家的生意很火,酒家烧的每一盘菜,缕缕炊烟都会在白龙大厦住户的内心留下阴霾。而这颗不满的种子,在泷坛物业公司擅自做主同意酒家将消防管井改为烟道时,就种下了。
         救命的消防管井,现在成了通火冒烟的通道!这真是绝妙的讽刺。
        在施工的时候,物业公司也只是说进行维修,最终烟道修好并被使用的时候,闻着烟道里散发出的怪味,业主们才恍然大悟,他们全都被物业公司蒙骗了。2004年8月,经业主反映,海口市消防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但时至今日,酒家的烟火仍在消防管井里炙烤着业主们焦灼的心。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还绝不止这些。
         在白龙大厦的东南侧的泔水井周围一大片黑草好像火烧过一样。业主说,那是被酒家的泔水污染了。在大厦东北侧,地沟里流淌着明晃晃的潲水,漂着厚厚的一层油污,周围的的地面也明显地看到油污的痕迹,而每次集中处理各处的油污时,小区内臭味四溢。
        让业主们更为担心的是他们的安全。有业主反映,为了配合酒家的经营,外面的出租车可以随便出入白龙大厦,在值班的地方,保安不在岗也是常有的事情。白龙大厦住着许多老人和孩子,安全问题使业主们忧心忡忡。
         慷他人之慨,变"商场"为"酒家",敢问维权路在何方?
         当初,白龙大厦业主们购买房屋的时候,"白龙大厦"的几个大字清晰地竖在裙楼上,也印在业主们的心里。时至今日,裙楼上白龙大厦的招牌已经不见了。从白龙大厦很远的地方,"XX酒家"的广告牌就清晰可见。
         当年,开发商在售楼书中曾载明:1-3层裙楼作为商场对外招商,许多业主正是考虑了这一因素才在白龙大厦购房安家,可如今,"商场"却成了"酒家",没有多少业主会知道,这其中发生过了怎样的交易,开发商、物业公司与酒家,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更甚的是物业公司还擅自将广大中小业主的权益出卖给酒家。物业公司允许酒家将小区绿化带改为停车场,还将保安岗亭出租给别人作为小卖部。而处置这些公共物业所得的收入,从来没有公示过。
         将公共的物业随意处置,已经成为物业公司的拿手好戏。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甚至将小区内的电接到小区外供他人使用,以赚取高额差价。
         此外,小区总面积35356.55平方米(已扣除地下室等无产权的面积),而至2005年4月止,整个小区参与各项费用公摊的面积不到24000平方米,扣除掉未入住业主的因素,业主们肯定:开发商用于经营的物业与开发商有特殊利益关系的个别业主一直未参与公摊各项费用。
         由于大量侵权的行为存在,业主们维权之路十分艰难。
为了维权,经业主们努力,2004年10月,海口市房管局批准成立了白龙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可是,当筹备组将有关文件在小区内张贴时,物业公司却每次都将文件撕毁;筹备组成员到业主家串门,物业公司也派几名保安跟踪并阴挠。2004年11月,70多岁住户潘老先生看不过去,与物业公司理论,却遭遇围攻。2005年5月15日,为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一位姓李的业主维权时,与物业负责人发生争执,遭殴致伤。
         屡屡发生的事件,让业住们感到十分气愤。他们将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迟迟未能得到答复。
         今天,产生业主委员会仅仅是业主在维权之路上艰难走出的第一步,把持着白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的泷坛物业管理公司是否会与业主委员会合作,我们不得而知。
         白龙大厦业主们维权之路还很长!如何解开维权生死劫,敢问路在何方?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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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城市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城市最初是一种具有防御和(商品交换)功能的人类定居点。 2、城市的集聚性包含了诸多要素,主要包括人口的集聚和(经济活动)的集聚。 3、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大城市逐渐增多,迅速膨胀的城市人口甚至使城市无法满足城市人口对城市功能的需要,出现了所谓(城市病)的问题。 4、(工业化)导致的城市化发展,使市政的概念逐渐突出并独立出来。 5、古代城市的市政与“乡政”并没有严格的区别,是一种(城乡合治)的体制。 6、一般认为,市政管理的主体是(城市政府),也包含一定的城市公共团体、组织和市民,这是由市政公共管理的性质所决定的。 7、(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城市政权的领导者。 8、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形式。 9、城市(政治民主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要素,也是市政管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10、将个人利益表达纳入(规范化)渠道,避免非正式关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创新市民利益表达方式的重要方面。 11、市政体制的本质是处理城市中(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12、西方国家城市权力的中心,既不在城市的议会、政府或法院,也不在城市的政党组织,而在城市的(商会)。 13、(副省级市)是20世纪90年代在原有建制市的行政等级中新增加的一个层次,虽然在宪法第30条规定的中国行政区划中并没有这一层次,但在我国市级行政区划中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 14、我国城市行政管理,实行(“两级政权三级管理”)体制。 15、市政管理手段要从过去单纯的计划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特别是重视(公共政策)的使用。 16、城市的(战略愿景)即城市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最终将要达到的总体目标。 17、就是因为城市(基本职能)的存在和强化,导致城市的形成、发展和迅速生长,这是城市存在和成长的根本动力。 18、(供给型)的城市发展战略观主要形成和发展于20世纪初叶至20世纪中叶的阶段,强调不断提升城市的生产能力,包括工业产品、有形服务等多方面,从而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实力。 19、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开始初步形成了(营销导向)的地方发展战略观。 20、(人文GDP)就是为了保障人的健康和全面发展而投入财富的增长指标,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 21、现代城市规划的创始者本质上是一群社会改革家,虽然他们当时关注的是物质空间环境问题,但其思想的核心却是(社会公正)。 22、每个城市由于客观条件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制约城市发展的因素,妥善解决城市发展的主要矛盾是搞好(城市规划)的关键。 23、土地(用途管制)的最根本的核心任务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用途管制。 24、美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政府主导的主要是(道路)及污水处理。 25、城市成长管理是主要针对城市(空间规模)扩展的控制和管理。 26、城市经济与乡村经济相比,一个显著区别在于城市经济是一种(集聚性)、综合性的经济。 27、城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方法主要是通过经济杠杆和(经济责任制)的运用,调整城市经济活动中有关各方面的经济利益,以达到控制、协调经济活动的目的。 28、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在评价政府在与市场相互协作过程中的作用认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各国政府应该向社会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物品。 29、城市财政管理的具有公共性和(地方性)的性质。 30、(税收)是城市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 31、在人口学理论分析中,通常用城市(人口结构)来描述城市人口的一些基本特征。 32、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是指由于人口迁移而引起的城市人口增长,它一般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并与城市自身的功能和吸引力大小有关。 33、(户籍管理)的实质是一个国家政府对其所辖人力资源所进行的控制和规划。 34、提高城市公共住宅的管理质量,必须从分析城市公共住宅的(供求关系)入手。 35、(法定社区)尤其是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两级辖区。 36、城市环境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市的自然环境;二是城市的(人工环境)。 37、(以人为本)是城市环境的根本宗旨。 38、(煤烟型)细微颗粒物PM10(即可吸入颗粒物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杀手”。 39、(排污权交易)是当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市场运作方式,即在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企业买卖排污指标,以经济杠杆促使企业主动削减排污量。 40、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作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 41、纵观世界历史,一个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也是逐步实现(城市化)的过程。 42、我国城市化2004年已经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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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是决不可能降的!因为政府不想让他降!地方政府不想它降,因为房地产是他们捞钱的工具,房产降温他们怎么捞钱!中央其实也不想让他降!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要让房价高,你们只能按揭买房,就是要让你们供房供得辛苦,让你们以后二、三十年都套在房子上,有了房子这个紧棝咒,一辈子的生活目标就是把这套房子供完,做什么事都得小心,就不敢东想西想,这样社会就稳定团结了,没有人敢造反了,GCD的政权就更稳定牢固了!所以房价是不会跌的!
  还有,在现在这个转型时期,就是要把没有钱的人赶到城外去,不准在城市里影响市容,以前是农民,现在在城市里挣到钱的可以买房留下,城里的下岗工,对不起,请滚出去,把你以前住的烂房子拆了让你搬到郊外去,让你成为新农民,是的,房价就要起到这个作用!中国是城市、农村二元制,现在虽然也是但又发生了一些新变化,那就是城市新贫民。新贫民你们可以自动把自己划到广大穷苦农民这个阶层。现在这社会就是有钱就是爷,没钱就是孙子,您还别不信!这就是当权者利用房价所达到的目的,没钱的就别赖在城市里了,穷人影响我们的市容,让我们这些国际化大城市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房价上涨有太多理由了,还有一个就是因为我还没买,只要我没买它肯定涨,就如同股票一样,我买了就跌,不买就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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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典使海南省房地产名声鹊起,许多购房者为能在那样优美健康的环境里买房子而感到自豪,然而诸多的 “售房陷阱“却让购房者开心不起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开发商那些五花八门的售房陷阱主要有:夸大其词的宣传,虚假的广告,变相超限价销售,大玩“五证“猫腻等。 海南现在造的房子很多都是十几年前留下的半拉子工程,质量怎么样很难说。而且在海南省的乙肝,甲肝等传染病在人群中所站的比例是全国最高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岛
    据了解,2003年上半年,海口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房地产投诉为22宗,从数量上看似乎并不多,但这22宗房地产投诉涉及海口22个高、中、低档的小区,海口稍有名气的小区几乎无一幸免,每一宗投诉涉及几十套甚至上百套商品房纠纷。
    2003年上半年,海口市消协就受理了上千套住房方面的纠纷。在今年3月15日海口“3?15“投诉现场,投诉的最大热点就是房子问题,八成以上的现场咨询和投诉都涉及房产消费。
    开发商欺诈行为是如何得逞的呢?请看详细报道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经营者向记者细数了房屋销售中的一些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夸大其词的宣传,虚假的广告。为了卖掉房子,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会在售楼广告中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容积率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实际情况与这些相差太多,有些则完全是在说假话。对于这些宣传与广告中承诺的,开发商一般不写进合同里。所以,当购房者购房后发现规划变更等情况,得到的答复往往是开发商以规划变更已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来推卸责任。
    来自北京的庄爱珍女士,在谈到自己在购房时掉入了开发商设置的陷阱时哽咽不止。她说:“2001年,我的丈夫竺肇华教授受海南省政府的邀请,出任海南省竹藤协会会长。为了减少遭奔波之苦,2001年7月20日,我与海口市海甸五东路’’宝阳花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海景房,并一次性预付了95%的房款25.5万元。签订合同2个月之后入住,但没想到我们受骗了。“
    庄爱珍女士说:“当初我们买房时,’’宝阳花园’’的宣传画册说得很清楚,售楼小姐在介绍房子时也说得很明白,这是一套海景房,而且公摊面积只有15平方米。但我们购房后才发现,实际公摊面积却达27平方米,而且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为此我们多次询问,但始终没有结果。2002年10月16日,海南宝阳房地产公司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告知在北京的我,称我原来与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不了房产证,要求与我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当我翻看新的合同时发现,新的房产合同后附了一张平面规划图,图上明确标注,我们所在的住房前要盖一栋18层的大楼。不但绿地没有了,连大海也不可能看到,而且公摊面积由当初购房时的15平方米涨水到27平方米。我当时觉得被欺骗了,遂不同意重签合同,并提出了退房要求,但未得到答复。我们当初买这套房子就是冲着海景来的,如今海景就要没有了,你说这合同我能签吗?“
    承诺得很好但很多都不兑现。位于海口市文华路的华亭嘉园小区有许多外来购房者,2003年春节过后,这个小区前面的工地开始施工,这让业主们一阵心喜,因为工地的施工意味着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三层会所就要拥有了。“三层“会所盖好后,让小区业主们纳闷的是“会所“还在继续“长高“,业主们给开发商去函询问原由,开发商没有消息,一问施工的工人,业主们方才知晓:这里正在施工的不是三层会所,而是26层的“摩天大楼“。小区业主找华亭嘉园理论时,开发商置之不理,反而加班加点昼夜施工。
    用定金的办法让你入套,再逼你签合同。购房者只要看中了房子,很多都会掉入这一陷阱。一般来说,购房者看中房子后多少会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购房者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其实这完全是假话。抓住了购房者的心理,售楼人员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购房者入套。如果购房者说没有带够定金,售楼人员就会表示先交几百或几千都可以,要不然明天这房可能就被别人买走了,先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购房者次日交齐所有的预定款。随着第二天购房者补齐所有预定款,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购房者套住的任务。许多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所以,有许多购房者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为了避免定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大玩“五证“猫腻。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便会即刻变脸。
    数字游戏让购房者大上其当。购房过程中,房产商往往在面积计量及交房日期等数字上“动脑筋“。虽规定出售时按使用面积计价,但实际上均以建筑面积计价。其实测面积常常与合同暂定面积有一个误差,一般这误差不得大于3%,否则消费者有权投诉房地产商。但是有的房地产商利用消费者对相关知识的欠缺而钻误差空子。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的也司空见惯,他们经常在预售合同上做足文章,玩尽游戏,采用“竣工日期“或“小区配套完成后““质量验收后“等模糊语言搪塞。
    今年72岁的杨异鸣是几年前专门从武汉到海口买房养老,房子买了三四年了,开发商却没有按承诺在半年内办理房产证。今年3月7日,杨异鸣和邻居收到开发商的通知书,被告知购房合同中的房屋面积与房产局最终核定的产权面积少了好几个平方,要补交房款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变相超限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海南省对经济适用房享受的优惠做出过“免收或减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缴市政配套费、免征营业税等规定。由积压房转化而来的经济适用房,则享受每平方米200元-400元不等的政府补贴及一系列税费优惠。
    但对某些开发商来说,得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发权,在享受优惠的同时,又以普通商品房的名义或变相超限价销售,部分销售商在房产销售中大玩“迷魂阵“,欺骗消费者。
    1999年,12位购房户买了海口市较有规模的小区--昌茂花园12幢的房产。2000年,他们发现自己的房子在海口市房地产评估管理所的记录中竟为“经济适用房“,且房价与实价不符,此外房产档案中的“房地产买卖契约“系伪造。其中一住户房子有92.45平方米,购买时2198元/平方米,假契约中却变成1298元/平方米,价格相差8万多元!
    为什么开发商能在全国各地的房产领域内进行欺诈,而且能得逞呢
    海南省建设厅一位负责人说,最明显的原因应该是房管部门对房产监督管理“失控“。一些部门漠视消费者的权利,对房地产开发商疏于管理。消费者在购房时遇到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面积问题;二是合同文本的规范问题;三是虚假广告问题。由于房屋的面积测量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所以在面积上做手脚已成为不法房地产商欺诈的一个主要方式。
    据海口市房改办主任介绍,1997年前后,海口市为了推动低迷的房市,同时也希望争取到国家安居工程贷款,将市内比较有规模的小区几乎全部都划定为经济适用房,给予了开发商一些政策优惠。而由于贷款没有争取到,一些小区就没有完全享受到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因此有些开发商便自行以商品房标准开发了房产。
    “我们也没有手段来制约开发商。“海口市房改办主任说,制约开发商的就是房产证,房产证是由房产局办理的,因此房改办没有有力手段监管开发商。而实际上,房产是否为经济适用房性质在房产证里并无体现,即使开发商以普通商品房名义出售经济适用房,房产局也不得而知 。
    另: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过:
          晚上海南海口华亭嘉园的业主们因为小区物业禁止小区部分业主车辆进入聚集在楼下解决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两个身穿黑衣的东北大汉抡起事先准备好的长棒挥向人群,被打的有妇女,有手无寸铁的青年,小区里的地上流淌着鲜红的鲜血,所有最长的女人们哭声一片,恐怖刹那降临在这些可怜的人身上。
       也许现在的人们已开始淡忘!这是血的见证!
       一家房地产公司站起来,无数的老百姓栽进去!
    位于海口市金贸西路B2区诚田花园的开发商是一个十足的大骗子:本小区的房子本应于03年1月底交付使用,但至今该房还没有完工,更别说交房了,整个工程断断续续,根本没有要完工的迹象。更可恨的是,开发商让业主们在没有交房的情况下搬入了该小区,目前已经有20多家业主装修使用了。搬入后经常断电断水,整个小区的电线裸露在外,极不安全。有一次开发决跟工程队产生矛盾,工程队扯断了电梯电览线,住户们爬楼梯爬了两个星期之久啊。还有,该开发商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动不动就将业主的断给断掉了,现在入住的绝大部分是公司企业,所以断电之后公司基本上无法办法,真是可气可恨,唉,同志们,睁大眼睛看清楚吧,千万不要来买诚田花园的二期工程,骗子啊……
    海南的开发商真的是太霸道过分了,我们诚田花园的业主也正处在这种状况中,诚田花园的开发商自称是坐过牢的人什么都不怕,业主们敢怒而不敢言啊,该躲的就躲,不惹到自身上来,可苦了一些公司了,有些公司已经断电近四个星期了,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影响工作,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好好整治一下海南房地产的开发商,要不然,谁还敢来海南购房啊,简直是无法无天,业主们也要联合起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要不然,下一个可能就是轮到你罗!
    1吨水3.97元
          华发大厦水电价格高得吓人
           本报海口8月22日讯(记者 胥昕 李兴民 见习记者 陈满意)今天上午,海口华发大厦业主遭遇入住以来第一次收取水电费用。3.97元/吨的水费、1.74元/度的电费把许多住户搞糊涂了。有位住户住了近1个月却要交电费1000多元。
          记者在陈先生所住的单间房屋里看到,除了一台电视机、一台电脑外并没有其他大功率的家用电器。陈先生称:他是今年7月10日才住到这里的,平时经常出差在外,实际在家里住的时间只有20天左右,现在却要交1010.94元的电费,对物业管理部门的做法很不理解。陈先生7月份使用了581度电,每使用1度电要交1.3元,公摊为0.44元/度。“水费单价是2.3元/吨,排污费0.6元/吨,还有1.07元/吨的公摊,价格高得难以接受,住宾馆也没有这么贵!”一位姓刘的女住户不满地说。
          华发大厦物业管理处的周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华发大厦原来是一个酒店式半拉子,复工时只是按照原有的酒店格局改了房间布局。目前,海南楼盘的公摊面积一般在12%―25%/平方米,而华发大厦的公摊面积达40%/平方米。公摊较大的原因是,大厦共有2万平方米,而住户却不多,每天却有8台电机要运转。
          物业管理处一位杨姓工作人员介绍,大厦目前居住比较混杂,有公司也有居民,公司的前期准备不充分,没有分清商业用房与居民用房,所以收费时都是以工业用电与工业用水的价格下发的通知。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借机对商业用房与居民用房进行区分。他们将对不同用户进行审核,确定是居民用房的将按照物价局统一规定的价格收费。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海口水电价格是由物价部门统一规定的。市区的居民点都是按居民用水用电的价格收费的(均为1.3元),商业用房的水电价格也存在。由于华发大厦的住户是最近才入住的,这么高的价格估计是按工业用水用电的价格收取的。对于华发大厦的水电收费,他们将根据实地调查之后作出调整。
    海南省海口市华亭嘉园以处理半拉子工程而出名,但信誉却是0,以我的一个朋友买的海口西站为例,本来说6月份交房,直到现在人死光了,房子都不见影子,狗屁!希望所有的户主联合起来,让开发商我们一个说法,
    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过:
            晚上华亭嘉园的业主们因为小区物业禁止小区部分业主车辆进入聚集在楼下解决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两个身穿黑衣的东北大汉抡起事先准备好的长棒挥向人群,被打的有妇女,有手无寸铁的青年,小区里的地上流淌着鲜红的鲜血,所有最长的女人们哭声一片,恐怖刹那降临在这些可怜的人身上。
         也许现在的人们已开始淡忘!这是血的见证!
         一家房地产公司站起来,无数的老百姓栽进去!
    我们是海南省海口市万恒城市花园的业主,现向社会发出救助信。
          小区因为出现房屋质量、电梯安全、楼间距违规等一系列问题,而开发商不肯解决,导致矛盾升级。春节前后,业主在小区挂起横幅,抗议开发商行为。3月23日,开发商强行拆除横幅,到业主阻挠,当天下午就发生小区保安打人事件,一名受伤业主被送到急救,并停掉两名业主代表家的电。第二天,几十名业主集体到海口市政府上访,当天下午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发商、业主面对面讨论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法,基本达成共识:房屋质量由省高院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检测,电梯由质量监督部门介入检测,楼间距由规划部门深入调查,两天内恢复两位业主家的电。。。。。。
          但是,小区的灾难由此拉开了。今天中午,业主代表老张刚回到自家楼下,十几位保安冲上来把老张扔进车里,准备拉走。一些业主听见老张的叫喊冲出来阻拦车子,保安才说要把老张拉到派出所。业主们又赶到派出所,喊了来把老张送到医院检查,医院的结论是老张肺部出数血。许多业主敢怒不敢言,更不敢在小区里住下。今晚,已有少部分业主悄悄搬离小区,害怕受到开发商暴力报复。
          我们小区大部分业主都是外地人,就图海南气候好、环境好才买的房子,没想到买回一身灾难。更让我们不明白的是,今天中午出事后我们打了十几次110报警电话,110都没有来。难道一切早有预谋?
          我们现向社会发出求助信号,谁来帮帮万恒小区的业主,难道房地产商就该这么嚣张,难道海口市政府就不管我们的死活了吗?
          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30日专讯(史亮摄影报道):
          昨日(29日)今年以来纷争不断的海口万恒城市花园又一次风波再起。中午1点半左右,E3501业主张森福,在居住小区内被十几名保安和不明身份的人劫持到一小车内进行殴打。
          昨日下午15:30分记者在海甸岛的市人民医院里见到了躺在担架床上的业主张森福。张森福刚刚苏醒过来,有气没力地给记者叙述着事情的经过。张森福说,中午他就象往常一样回家,快到家门口时突然间围上十来个保安对他连踢带打,并一边架着他朝小区大门口外拖去。一直拖了200多米,把他的鞋子也拖掉了,最后把他劫持到了一辆农夫车中继续殴打。整个过程,他情急中大声呼救,希望引起其他小区住户的注意,能得到救助。
          张森福称,他在车上大约遭受了20分钟的殴打,昏迷了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他说他是多次纷争的业主方“牵头人”,所以一直受到打击和报复,家里已经停水停电7-8天了,物业方拒绝收他的水电费,借故欠费进行报复。这次遭受劫持和殴打完全是对方打击报复行为。张森福现在情况是,头晕、胸闷透不过气以致整个脸憋得通红,腿部红肿。
          记者还在医院现场采访到了万恒业主陈先生和王先生。他们说,听到了张森福的呼救声都跑出来看,有多位业主目睹了劫持到车里的过程,但在车里的情况就无法看到。最后是农夫车把张森福拉到了红岛派出所,接着送到了市人民医院,他们也跟过来了。
          万恒城市花园纷争不断,业主与开放商之间的矛盾一直无法解决。业主们不断反映万恒城市花园的房屋质量、电梯、楼间距、保安打人等方面问题,业主们还称居住在这里毫无安全感。而发展商海南大平四方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又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矛盾升级,以致发生了多起业主被殴纷争事件。
    前几天海南天涯在线才凳出了上半年海口消费投诉最多的就是商品房。可就没有一件解决的。够黑的吧,这是官商勾结的结果。所以大家最好不要来海南买房。不要上黑商的当,来的都被骗啊!
  海南华亭嘉园实业公司为何如此没有信用!
    政府相关部门在华亭嘉园这样的开发商面前显得很无能:买期房就像是一种赌博,我们是赌徒,华亭嘉园是庄家。我们的赌资是:毕生的血汗钱。华亭嘉园的赌资是:银行的贷款。
      结果应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十个赌徒九个空、只益庄家一家人”
    金海大厦(海秀路),港澳大厦(金贸区),皇家花园(龙昆南路)在当初卖的时候都搞得热火朝天,到现在差不多处于停工状态,交付日期无限制地拖着,短的几个月,长的半年,要赔偿不给,要退房推诿,问何时交付扯东扯西,广大客户苦不堪言。还有就是所有客户都要被迫签署一份委托该公司属下的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平等协议,难怪这家物业公司这么牛,居然作出不打小偷打业主的事来!!这相信大家都看过报道!这合情?合理?合法?妈的,花几百元去酒楼是上帝,花一二十万血汗钱买他们的房却象孙子!可笑的是这样一家毫无信誉可言的公司一面在找各种歪理搪塞客户肆意违约,一面还大言不惭地在媒体上叫嚷他们的狗屁企业理念,骗取更多的人去上当受骗。看看吧,原先的屁股还没有擦干净,又要搞什么北京大厦,是不是用前面客户的钱来搞的?相信等钱骗得差不多了,北京大厦也是同样下场,命长的慢慢等吧!空手道十段,高!!!高不明白象这样的痞子公司为什么能拿到这么多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半拉子项目,是政府病急乱投医还是职能部门有些人得到好处后放任不管?
      真的假不了,假的藏不了,政府可以去查一查,去问问所有的客户,去看看这些工地就明白了。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在该公司原有项目没有做好之前坚决不要在批新项目给他们!!谨防他们在中饱私囊后一走了之,在半拉子问题上旧伤添新痛!!
      广大客户,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团结起来揭露他们!
      人民政府,为了你们的诚信建设,就拿他们开刀!!!
  位于新埠岛的海口新世界花园,当初以其优美的社区环境,吸引我们购房者放弃闹市区的选择,安家于这个在海口人看来相当偏僻的小区,可以说,当初吸引我的因素除了小区环境之外,还有开发商的名气,我们天真的认为新世界---一个大名鼎鼎的开发商,总不至于像那些无赖开发商一样做出乱七八糟的事情。
         可是,现在我们要说的是:新世界公司,完全背弃了一个负责任开发商的诚信和道义,露出了其丑陋的嘴脸。
         我们是绿悠轩七座和八座的业主,从看房到买房到入住,7、8座门前一直是一个别致的一层建筑(小卖部和诊所)和郁郁葱葱的绿地,很是赏心悦目。新世界也一直强调其环境的优美,并且将环境价值体现到了房价中(根据每一栋不同的位置和其楼下的环境,房价都不一样),也就是说我们为楼周围的环境买了单。
         可是,好景不长,进入到9月份,开发商在未征求业主的情况下,以一纸通知告诉我们要把小卖部及诊所和周围的绿地拆除,兴建一座可停50余部汽车的露天停车场。
         我们喜欢的、曾经是吸引我们购房的优美环境将不复存在,以后我们将面对一个嘈杂的大型停车场,接受天不亮就开始到深夜还不能结束的噪音污染,接受几十台车的尾气污染,结束满目金属壳的视觉污染,曾经为老人和孩子喜爱的路段,将成为一个车辆进进出出的“繁华”路段,他们因此不得不保持小心翼翼,以免被碰到。
         面对7、8座业主的强烈反对,开发商及其附属的物业公司不予理睬,我行我素。更令人气愤地是,他们还采取收买个别业主的做法(赠送车位等手段),以期瓦解业主们的统一行动,这种下三滥的手腕,完全不是一个规范的、负责任公司的所为,我们鄙视这样行为!开发商的这种小动作是对我们业主正义感的侮辱、是对我们业主人格的严重侮辱,理所当然的遭到相关业主的严词拒绝。
         在此,我们呼吁开发商正视问题,停止小动作,归还我们的绿地,恢复小区原貌,以免事态进一步升级恶化!
      诚田的开发商无诚信
      我是2003年5月来海南旅游,海南的风光吸引了我,所以决定在海南卖房。看了很多家最后在世贸的诚田花园卖了房。
        看到售楼员和老板说的那麽好所以就相信了他们,说是2003年的12月31日交房,谁想到,到了现在都没有一点眉目。每次去找开发商都用种种借口欺骗我们,我的许多朋友要上海南卖房听到我的遭遇都没有信心了,不敢来卖房和投资这对海南的形象是个损坏,希望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次事能为我们业主讨回公道,不要让这些奸商损坏海南的形象。

  跟着政策走~个个赚到手~逆着政策走~人人成瘪三~~~

  粮食价格稳中有升,来!!!大家鼓掌啊!!!
  (楼上说的很搞笑啊!!)

  1,1999《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目前股市的上涨是恢复性行情。
  2,北京市长在03年会见外宾的时候说,北京没有大规模的疫情流行,在北京旅游是很安全的。
  3,01年财政部长说,国有股减持是股市的特大利好消息。
  4,陕西体育彩票中心主任对记者说:“我敢以脑袋担保,那张中宝马的彩票是假的!”
  以上语录仅供参考,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1999《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目前股市的上涨是恢复性行情。
    2,北京市长在03年会见外宾的时候说,北京没有大规模的疫情流行,在北京旅游是很安全的。
    3,01年财政部长说,国有股减持是股市的特大利好消息。
    4,陕西体育彩票中心主任对记者说:“我敢以脑袋担保,那张中宝马的彩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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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说了,“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不让人讲话,天就会塌下来。”“我们要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着改之,无则加勉”
  其实就是个“阳谋”。

  l楼主的明明是反话

  明年政策出来了,买房要交税,一般是50万为界限,上下2个税金额度的差别满大的,根据香港的经验,这样可以防止有些人故意买房不住,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有房买不到,买了又不住的现象,香港出的这样的措施效果很好,制止了香港的经济泡沫,不知道对上海是不是也同样可行

  1,1999《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目前股市的上涨是恢复性行情。
      2,北京市长在03年会见外宾的时候说,北京没有大规模的疫情流行,在北京旅游是很安全的。
      3,01年财政部长说,国有股减持是股市的特大利好消息。
      4,陕西体育彩票中心主任对记者说:“我敢以脑袋担保,那张中宝马的彩票是假的!”

   坚持一下吧/ 过了2008年房价会大副下跌

  楼上不要乱说,共产党从来没有这种腐败。共产党可是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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