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商户后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商户把商户的钱给冻结了,后来我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商户撤诉了,为什么商户还是被冻结?

  多位商家在“拼多多商城”的账户被冻结,货款无法结算提取,另有部分反映称货款被强行扣押,或者被当做保证金作了扣押。

  根据初步统计,事件涉及商家已超过200家,涉及货款金额超过1.4亿元。

  据环球网报道,一份“拼多多的灰暗”申诉书显示,毫无征兆的前提下,6月13日开始,多个商家拼多多账户里的货款被平台以上浮保证金的名义进行了扣压,另有数十家商家也被平台以“刷单套券”名义冻结账户,无法正常交易。

  据报道,“拼多多”存在着多条“霸王条款”,除了随意上浮保证金外,商家入驻不审核产品质量、扣押商户可提现货款(非保证金)、怂恿商家刷单等多个电商网站命门问题也被持续曝光。

  拼多多商城涉嫌怂恿商户刷单。一份“拼多多”商家提供的社交软件截图显示,该平台工作人员明确要求该商家随便找店里的五款产品,帮助该工作人员进行5万的业绩刷单。而更加令一众商家不能接受和愤怒的是,主动怂恿商家进行刷单的“拼多多”,在随后的几个月中,陆续以“商家存在刷单”的名义扣押货款。

  用户在‘拼多多’微信公众平台或者APP上购买的商家产品必须先将费用支付给‘拼多多’,支付成功后,‘拼多多’作为平台服务商,提供发货信息给商家发货,在用户确认收货或者15天自动收货期过后,将款项支付给商家。从用户支付,到平台支付给商家,至少7个工作日,而这个前提还是商家主动账户提现,否则‘拼多多’才不会给商家打款。“拼多多”的做法类似于未拿到支付牌照前美团网的做法,涉嫌“无照经营”。

  也正是因为未引入第三方支付,“拼多多”才能够随意扣压商家的货款。投诉无门的拼多多商家纷纷在社交软件留言称,数百商家被平台冻结账户,且被平台以售假、套券等手段罚款(根据商家说法,入驻平台时并未有任何审核过程,且刷单、优惠券等大多是在“拼多多”怂恿下进行的)。

  该平台被曝售后服务也相当差。其官网提供的人工客服称,“质量投诉”和“商家投诉”不归其办理,平台客服电话质量投诉也并未转接人工,只是提示消费者与商家直接联系。但多位商家证实,任何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售后其实均由“拼多多商城”代理。一众商家反映称,只是因为在“拼多多”商家群中询问了一句账户冻结原因便立马被踢出群。仅据记者统计,因询问冻结和扣款原因被提出群的商家远已超过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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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扣的钱,可以查查交易代码!

一般情况是你不小心授权了第三方平台,我猜是视频类的VIP,

这类APP很吭,如果不留意在购买的时候会被授权自动扣款!很难取消,有关新闻报道很多!

解决方法:电话联系客服,先冻结你的银行卡,抽时间去柜台打印交易流水,查查什么时间,扣的钱,扣的钱是那个地方扣了,查到交易代码,查询代码对对应的交易方!在取消授权,如果第三方不能取消,可以联系银行客服,或者去柜台办理取消授权!

实在不放心,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注销银行卡,重新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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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P2P网贷平台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资金托管服务时候,若P2P网贷平台跑路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否存在“不作为”法律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否冻结商户资金等问题,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P2P网贷平台引入高知名度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后,能提高平台的信誉。若平台用醒目文字标识“第三方资金托管,资金0风险”。那么投资者对“资金托管”存在重大误解——他们以为有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就无法控制投资人的资金。然而,网贷平台完全可能虚构借款信息,虚构借款人,指令资金流向平台预设的某些账户,实施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网贷平台完全可能虚构借款信息,虚构借款人,指令资金流向平台预设的某些账户,实施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

  事实上,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依据托管协议,仅为商家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并不负责亦没有能力核实借贷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无法识别项目真伪的投资者一旦将资金转移至虚假项目下的资金账户,平台只需向托管机构发出资金转移指令,就可将资金据为己有。托管机构对系列指令尽到了,通常可以援引免责。

  第三方支付存在“不作为”法律风险

  第64条规定,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方支付在向第三人履行过程中,有义务向爱增宝注册用户说明资金托管业务的实际情况,但是在爱增宝“东窗事发”时,第三方支付才向投资者告知详情。因此,第三方支付的义务履行存在瑕疵,投资者有权请求其承担瑕疵履行责任。

  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体现在合同履行中及后当事人双方附有的义务。合同法第60条是其法律依据。从这些义务出发,第三方支付有义务向投资者告知资金托管业务的真实信息。否则,应当承当相应的。

  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否冻结商户资金?

  根据法律,依法有权冻结账户权限的机构通常为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等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当有的网贷平台出现卷款跑路等风险,资金托管机构在收到投资人诸如冻结托管账户、停止划拨资金等要求时,第三方支付这样的商事主体是否可以据此自主冻结商户资金?

  《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2013年3月19日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受央行指导,其发布的《指引》虽不属于监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范畴,不过对第三方支付行业有很强的规范与指导属性,属于“准法”或“软法”范围。该《指引》要求支付机构应根据异常交易结果,采取暂停或继续交易、账户恢复原状、限制账户使用、冻结账户操作等措施。当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违规欺诈行为且情节严重,可对商户采取警告、整改、暂停交易等处罚措施,无效的应立即终止商户协议,及时清退。支付机构在监控中发现异常交易,或存在争议交易时,应及时采取暂扣延迟结算等措施加以防范,或通过收取金等方式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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