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堆肥技术企业投产前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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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凤凰岭赵家黑墩村,村民赵世凯在村西凤凰大街路南私开步步紧生产基地(钢厂),村民赵世平在村西侧凤凰大街路北开设无名工厂,每天全天噪音扰民,废气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1、反映的赵某凯步步紧生产基地(钢厂)为临沂市凤顺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并非炼钢厂,主要生产建筑用五金工具。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1条生产线并投产。
   2、反映的赵某平无名工厂为临沂市河东区春兴五金工具厂,主要生产建筑用五金工具,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废气监测平台问题。
   2家企业生产过程中电机运转、冲压、锻压等工序产生噪音;燃气炉加热工序产生废气,已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及脱硝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均已停产。
1、对临沂市凤顺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25万元。
   2、对河东区春兴五金工具厂未设置废气监测平台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2万元。
河东区相公镇在东南汪一村,村民万贺忠在村委办公室向西1000米十字路口路北第四户家中养殖鸡,气味难闻,要求查处。 反映的养鸡户,为村民万某某在自家平房顶部放置鸡笼,养殖7只鸡,有养殖异味。 8月29日,相公街道要求该养殖户自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1、振才新兴建材有限公司为临沂市罗庄区振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临沂德兴建材有限公司为临沂德兴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尤某某;临沂诚德建材有限公司为临沂诚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文礼建材有限公司”为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以上4家公司为页岩砖生产企业。
 8月29日,该4家公司除尘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家公司窑炉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临沂市罗庄区振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20.7mg/m3、172mg/m3、183mg/m3;临沂德兴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26.2mg/m3、24mg/m3、26mg/m3;临沂诚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8.5mg/m3、10mg/m3、41mg/m3;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19.7mg/m3、127mg/m3、171mg/m3,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查阅该4家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记录,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线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无超标记录。
 2、临沂科成建材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项目均办理了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建设了双碱法脱硫、管束除尘、低温脱硝等污染物治理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均运行正常,未发现超标情况。县环保局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也未发现超标情况。但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道路洒水保洁不及时,物料未完全覆盖,存在粉尘污染  3、郯城启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港上镇姜庄村东,是一家页岩砖生产企业,环评批复、验收文号分别为郯环函〔2015〕133号、郯环验〔2015〕18号。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配套建有湿电除尘、双碱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破碎车间建设了密闭大棚,原料堆场进行覆盖。废气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查询近一个月以来自动监测数据,均达标。厂区地面清扫、洒水等降尘措施不到位,地面存有积尘。
1、兰陵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加强道路洒水保洁,并对物料未完全覆盖行为立案调查,罚款2万元。
   2、郯城县环保局责令郯城启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洒水抑尘。该企业已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抑尘工作并长期坚持。
兰山区枣园镇薛家村,村民杜前瑞在村北拆除废旧变压器作坊,排放废水,且在家中焚烧电线,气味难闻,要求查处。 反映的拆除变压器作坊为临沂市兰山区枣沟头镇电器维修部,主要从事废旧变压器的维修及销售。该企业无涉水工序,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电线情况,现场无明显异味。该企业于2018年2月建成投产,不符合规划、环评等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企业。 枣园镇对该企业按照“散乱污”的标准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现已清理完毕。
罗庄区高都街道小塘崖村,高都街道常王庄村村民王长安在村西首创污水处理厂南侧东调路路段的尚庄奶牛场东邻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该处土壤,要求并清理。 反映的区域约5000m2,原为石灰窑企业厂区,现已闲置,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现场随机挖掘7个样本坑,坑深度到达土层,长宽约50cm,发现存在用碎石碎砖等建筑垃圾回填现象,未发现生活垃圾,不存在污染土壤问题。 督促高都街道强化日常监管,防止倾倒生活垃圾。
郯城县港上镇姜庄村,村民姜庆贺在村东开办生物质颗粒厂,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查处。 反映的生物质颗粒厂为郯城合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投资人姜某某,成立于2017年11月7日,有6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台破碎机、6台生物质颗粒成型机。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无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港上镇于8月27日切断了该公司生产用电, 8月31日拆除了生产设备,9月10日前清理原料、产品,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兰陵县新兴镇新兴镇中学西邻粮所苑某某面粉厂,每天23:00-7:00加工生产,粉尘污染严重且噪音扰民,要求尽快查处。 该面粉厂有1台磨面破碎机,主要粗加工粗面粉出售,除尘设备简陋,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根据走访周边群众,该厂存在23:00-7:00加工生产行为,有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现象。 新兴镇已责令该面粉厂立即停产,自行拆除机器设备。目前已拆除完毕。
兰山区枣园镇海盟石化加油站向西100米振翔铝业,噪音扰民,排放未净化污水,要求查处。 1、反映的振翔铝业实为振翔铝材加工厂。2017年6月30日,该企业年产6000吨铝型材加工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主要以铝棒为原料,经加热、挤压成型、冷却矫直等工序,加工铝型材半成品。
   2、该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柳青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废水外排。经走访周边群众,未收到该企业噪音扰民的反馈。
责令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厂区卫生整洁,生产期间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严禁私设排污口外排环境。
河东区相公镇郭家团村,不明人员承包村西北角郭凤民场地加工作业,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1、反映的企业为临沂恒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彩印塑料包装袋,环保手续齐全。
   2、该公司印刷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河东环保分局于8月2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排放废气进行现场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河东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2万元。
  费县费城镇宗家庄村,该村村民宗广安在其村周围流动贩卖煤炭,车辆未进行覆盖,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尽快制止。   宗家庄村宗某某,从事大车运输,2018年8月10日,本村5家黄烟种植户联系宗某某运送煤炭,用于烘烤黄烟,属偶发行为,非固定经营行为。在分发卸煤时,存在粉尘污染。    8月29日,费城街道办事处与宗某某沟通协调,当事人已停止私运散煤行为。
郯城县李庄镇青山村,1、村东阳光船厂向西50米路南拆除废旧摩托车作坊,气味难闻,要求查处。2、村主任朱希伟在村东205国道向东100米路北开办屠宰场,废水外排,要求查处。3、朱希强在村东开办冶炼厂,废水外排,污染土壤,要求查处。 1、反映的废旧摩托车拆解作坊,业主朱某某,主要从事废旧摩托车的拆解和塑料部件破碎。现场存在大量废旧摩托车以及拆解后的零部件,拆解过程、塑料部件粉碎过程产生异味。该厂未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反映的屠宰场为郯城县泓元屠宰厂,2013年7月31日取得《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证》(批准号为鲁临屠准字052号),定点屠宰代码为B,年屠宰生猪8万头,建设了厌氧+好氧工艺的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50m3。郯城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水进行检测,其中COD为203mg/L、氨氮为60.73mg/L,超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朱某强冶炼厂租用郯城县鑫邦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利用废铁屑铸造泵类外壳。该厂前期已自行拆除,现场检查发现,有部分原料和设备,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该厂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1、李庄镇政府于9月10日前对朱某某废旧摩托车拆解作坊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县环保局对郯城县泓元屠宰厂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罚款10万元,并责令改正。
   3、李庄镇政府于9月1日对朱某强冶炼厂进行了拆除取缔,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
兰山区宏大路与水田路交汇处向北500米隆盛幸福里小区,该小区的南区三号楼东邻根本味饭店,油烟扰民严重,要求查处。 反映的根本味饭店,油烟净化设施不完善,存在油烟扰民现象。该饭店正在安装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设施。 该饭店已完成油烟管道、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沂水县马站镇书堂旺村,该村村民在村南开办养鸭厂和养猪厂污水外排,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马站镇书堂旺村南养鸡户,位于禁养区,已于2017年4月停养,养殖棚舍废置至今。现场检查无复养迹象。未发现养鸭场和养猪场。经走访调查,无反映气味难闻情况。
罗庄区褚墩镇临西一路南段金昌建陶,该厂噪音扰民,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反映的金昌建陶实为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主要生产内墙砖。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设备运作产生一定噪声,未发现难闻异味。
   8月29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其中,厂界北噪声76.1dB(A)、厂界东噪声61.0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罗庄环保分局对该企业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0.5万元。
   2、责令该企业对噪音超标问题立即整改,完善降噪措施,噪声源现已封闭完成,复测报告显示不超标。
经济开发区工业二路工业园医院向北100米左右福亿造纸厂和该厂北邻不明木业厂,均生产胶水,气味难闻,要求查处。 1、福亿造纸厂实为临沂福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三聚氰胺装饰纸生产加工。该公司于2018年7月经环保审批,目前正在开展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胶水迹象。
   2、福亿造纸厂北邻不明木业厂实为临沂宝丰木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经环保审批,2011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西南角未经环保审批私自建设制胶生产线,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未生产。
责令临沂宝丰木业有限公司立即拆除制胶生产线。目前,已拆除完毕。
郯城县港上镇刘桥村,村民刘友国在村南开办生物质颗粒厂,粉尘污染严重,要求拆除机器并进行查处。 刘某某锯末颗粒厂,以锯末、刨花为原料,生产生物质颗粒,于2018年1月份建成投产,有1台破碎机、1台生物质颗粒成型机。该厂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对周边环境有影响。该企业未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港上镇政府于8月27日切断了该厂生产性用电,8月29日拆除了生产设备、清理了产品,已完成原料清理,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沂水县道托镇西道托村,该村村民在村南开办养鸡厂、村北开办养鸭厂,污水外排,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经排查走访周边群众,该村南、北均未发现养鸡场和养鸭场,不存在污水外排、气味难闻问题。
沂水县北一环,该路段全天有大货车通行,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 1、北一环路是沂水县北部东西大通道,西至西二环,连接335省道和229省道,东至东二环及长深高速沂水出入口,是车辆过境227省道及长深高速必经道路。经沂博路与北一环路口卡口流量统计,8月27日、28日、29日三天大型货车通行流量分别为3519台、3427台、3066台。
   2、货车通行载重行驶及鸣笛产生噪音,对沿途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北一环路龙泽丽都北、北坛社区北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昼间70.2dB(A)、70.5dB(A),夜间63.1dB(A)、64.0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限值。
1、9月10日前在北一环路沿线设置6块夜间禁止鸣笛标志牌,尽量限制鸣笛噪音。
   2、国道克黄线沂水绕城段正在施工中,计划2018年12月底建成。克黄线通车后,南北过境大型货车可以部分分流至克黄线,一定程度上缓解北一环路车辆通行压力。
郯城县人民路万泰怡景小区,不明住户将货车停放在三号楼与四号楼之间,每天4:00-5:00启动车辆,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 反映的货车车主为万泰怡景小区住户,货车停放的位置是该住户个人车位,每天发车时间为6:00—7:00,返回时间大约为15:00。启动车辆时,产生噪音,有扰民现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货车车主进行了协调沟通,货车车主已同意货车另停他处,尽量避免打扰他人休息。
莒南县洙边镇王家野疃村,村民王某某在村东开办化工厂,外排废水,污染该村耕地,要求尽快查处。 反映的“化工厂”为莒南县金秋饲料有限公司,以碳酸钙、磷酸等原料生产磷肥,各工序不产生废水,已于2016年7月停产。该公司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17年4月,洙边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清理取缔。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复产迹象,勘察厂区周围土壤环境,未见异常。周围耕地内的庄稼、地面植被无异常。
兰山区枣园镇谭家庄村,村南有多家工厂,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村河道内,导致河流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治理河道。村北柳清河湿地,该处气味难闻,要求治理河道并查出污染源。 1、谭家庄村南共有5家企业,分别为临沂金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昆赫木业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广信塑料厂、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宇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均通过了环评审批,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措施,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问题。
   2、反映的柳青河湿地,主要是通过建设流量调节阀、生物滞留塘、表流湿地等方式对柳青河上游沿河村镇排放的分散性污水进行科学配置,在过水区域内种植芦苇等水生植物强化生态功能,有效提高湿地自净能力,达到深度净化的目的,有效净化柳青河水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责令以上5家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杜绝生活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兰山区朱保镇中纬路童星幼儿园向东50米路北,鼎丰木业废水外排,要求查处。 反映的鼎丰木业实为临沂市兰山区鼎丰木材加工厂,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大朱保村,主要从事胶合板的生产和销售,环保手续齐全。该厂无涉水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由于近期雨水较多,存在少量生活污水外溢现象。 要求该企业立即对外溢的少量生活污水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兰山区枣园镇谭家庄村,村东205国道洗沙厂,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该洗沙厂有1台洗沙设备,无环保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存在部分沙堆露天存放。 1、责令该沙场立即拆除机械设备。目前,已拆除完毕。
   2、责令其对沙堆进行全面覆盖,防止扬尘。目前,已覆盖完毕。
河东区半程镇德胜庄村,村南养鸡厂气味难闻,影响周边村民生活,要求查处。 反映地点实为河东区太平街道得胜庄村,反映的养鸡场位于禁养区,属于养殖专业户,现场有一定异味。 太平街道下达责令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于9月15日前清理完毕。
沂南县孙祖镇新庄子村,村民杨东德在村西开设石英砂厂,噪音扰民,扬尘严重,要求查处。 反映的石英砂厂为沂南县鑫光石英砂厂,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6月至今因业主身体原因间歇性生产,8月26日停产至今。
   1、该企业二破、分筛、装车区等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鄂破投料口半封闭生产,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生产时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2、该厂地面已进行了硬化;鄂破、二破工序粉尘经喷淋设施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分筛工序、装车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经走访周边群众,生产噪声及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现场检查发现,二破车间墙壁出现破损。
9月3日已对二破车间破损位置进行重新封闭。
河东区相公镇寨子村西南侧,与三官庙工业园交汇处,村民孙某(姓名不详)将剩菜剩饭倾倒此处,并私自炼制地沟油,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反映的地点为一养殖场所,由孙某某在此饲养46只鸡鸭,偶尔用剩菜剩饭喂养。现场未发现炼制地沟油迹象。 九曲街道要求其立即停止养殖并自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兰陵县大仲村镇栗园村,该村村民在村北开办塑料颗粒厂,气味难闻,污水外排,要求尽快查处。 反映的塑料颗粒厂实为兰陵县吉祥塑料制品厂,环保手续齐全。该厂加热融化、挤塑成型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水和冷却水进入沉淀池经净化设备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难闻气味,但存在固体废弃物露天存放未采取三防措施的违法行为。 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固体废弃物露天存放未采取三防措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罚款2万元。
兰山区义堂镇北屠苏村,村东南方向同盟塑业西侧道路向南100米左右无名家具厂、村西北角废品收购站北邻无名家具厂,喷漆时气味难闻,加工时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查处。 1、同盟塑业西侧道路向南100米左右区域为北屠苏村居民区,未发现家具厂。
   2、反映的无名家具厂实为龙艺家具厂,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生产和销售,未取得环评审批。2017年9月,兰山环保分局对该厂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该厂采用密闭喷漆,漆雾经水帘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后,进入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打磨工序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所有设备均进入密闭钢结构大棚,厂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居民区超过500米;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经走访周边居民,未有反映该企业噪音问题。
责令龙艺家具厂未经环保审批前不得擅自生产。
高新区马厂湖镇东叠庄村,该村村东民族幼儿园向东100米左右无名家具厂每天4:00-10:00加工作业,喷漆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反映的家具厂为临沂成轩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张某某,主要通过切割、砂光、拼版合成、喷漆等工序生产实木家具,产生气味和粉尘。该厂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 8月30日,马厂湖镇对该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清理完毕。
郯城县马头镇东村,该村村东池塘水体黑臭,气味难闻,要求查出污染源并清理池塘。 郯城县马头镇东村池塘,面积约3.6亩。早期有沟渠与该池塘上下游连接,近年因沟渠改道及道路硬化,上下游沟渠已封堵。池塘成了村庄汛期排涝、蓄水场所,池塘中的水主要来自汛期汇集的雨水,现场发现池塘周边有生活垃圾,水面有大量青苔及固体漂浮物,无明显异味,未排查出其他污染源。 马头镇政府组织对池塘周边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计划栽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附近居民向池塘倾倒垃圾。
河东区相公镇学田村,村民王金山在村南开办塑料颗粒厂和制绳厂,每天21:00-次日7:00加工作业,噪音扰民,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取缔。 1、反映的塑料颗粒厂和制绳厂同为河东区庆伦制绳厂,位于相公街道相一村,主要生产塑料绳,环保手续齐全。
   2、该公司塑料颗粒原料均为外购,非自产;生产中机械设备产生一定噪声,拉丝工艺产生有机气味。河东环保分局于2018年8月3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排放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现场发现该企业未建设人工监测平台,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河东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未建设人工监测平台,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2万元。
河东区八湖镇朱程旺村,村西南(原程旺小学)私开养鸡厂,气味刺鼻,要求拆除。 该养鸡场位于禁养区,属散养户,养殖过程中产生一定气味。 八湖镇政府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并清理现场,禁止复养。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
高新区罗西办事处前黄堰村,村民高振坤在村东开设模具生产厂,无手续,粉尘严重,要求查处。 该模具厂实为张某某匣钵厂,主要以生焦宝石、熟焦宝石为原料,经磨球、烘烤等工序生产匣钵,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该厂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8月30日,罗西街道对该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清理完毕。
费县薛庄东韩家庄村,村东鸭棚气味刺鼻,废水外排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反映的村东养鸭场,业主何某某,有4栋鸭棚,每栋约1300平方米,位于限养区。沈某某自2018年初租用何某某鸭棚从事养殖,为养殖专业户,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存栏肉鸭70000只,其中两栋20日龄,两栋15日龄,棚内有养殖异味。
   8月30日,县畜牧兽医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采用刮粪板刮粪,集中到沉淀池进行干湿分离,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沈某某已于9月3日清空鸭苗、拆除养殖设施、清理粪污。
兰陵县磨山镇西疃村,村民王某某在自家中(西疃小学南侧)用强碱液清洗兔皮,污水外排至沟内,污染地下水,要求查处。 该作坊用收购的兔耳朵、兔尾巴毛清洗后出售,清洗使用氢氧化钠,清洗废水未经处理,外排至屋后小沟。该作坊于2018年6月开始生产,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无治污设施。
   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作坊周边的地下水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未发现地下水被污染。
镇政府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郯城县李庄镇前墩村,村会计王凤雏将生活垃圾倾倒村东南角养猪厂内,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清理。 反映生活垃圾主要为聚乙烯塑料薄膜废品,系该村村民王某某从外地运来,存于此闲置养猪厂内,现场存放约18吨左右,现场有异味。 李庄镇政府对堆放的废品进行了清理,并运送至李庄镇垃圾中转站。
兰山区义堂镇东单村,1、村北宝顺板材厂夜间加工作业,噪音扰民;2、宝顺板材厂东100米仓库内贮存砂光粉,扬尘严重,夜间装卸货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1、反映的宝顺板材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宝舜板材厂,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正在进行自主验收。该企业产噪设备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且距离居民点300米以上。经走访周边居民,未收到该企业噪音问题的反馈。
   2、宝舜板材厂东100米仓库,主要收购、暂存附近板厂砂光粉、锯末等板材下脚料,装卸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现场检查时,该仓库内暂存的砂光粉、锯末等已基本清理干净,但地面清扫不彻底。
1、责令宝舜板材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2、要求宝舜板材厂东100米处的仓库彻底清空原料,加强厂区卫生管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郯城县庙山镇大埠二村,有人在村西大埠岭焚烧泡沫、旧衣服等生活垃圾,大气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郯城县庙山镇大埠二村村西大埠岭上有一处汪塘,内有大量丢弃的旧衣物、泡沫及生活垃圾,有明显焚烧痕迹。 庙山镇于8月29日进行了打捞、清理,运送至庙山镇垃圾中转站存放,并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周边群众规范处理生活垃圾。
费县马庄镇北豹窝村,村西有两家木器加工厂,噪音扰民,粉尘严重,要求查处。   1、张某某木器加工厂,有10台雕刻机、3台推锯,自带简易除尘设施,无降噪设备。该厂于2018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苏某木制品加工厂,有3台砂光机、4台锯、4台立铣、2台压刨、2台组装机,共用1套脉冲除尘设备,无降噪设备。该厂于2018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8月31日,马庄镇政府对2家加工厂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已关停取缔。
兰陵县磨山镇西石梁村,村西农贸市场向北150米路西塑料加工场,污水外排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该塑料加工点主要是将收购的塑料瓶,经水箱飘浮、分捡后,使用机械压块后出售,水箱内废水外排至西侧沟渠中,现已干涸。该加工店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
   县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加工点周边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Ⅲ类水标准,未发现地下水被污染。
磨山镇责令业主立即拆除设备。目前设备已拆除,厂内物料9月10日前清运完毕。
河东区凤凰岭镇王黑墩村,在村西主干道西段五金加工厂,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反映的五金加工厂为河东区百信晾衣架配件厂,主要生产晾衣架配件,冲压工艺产生一定噪声,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 8月29日,凤凰岭街道对该厂实施关停取缔,目前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费县朱田镇兴福庄村,村民孙百海在村东开设养牛场,气味难闻,要求查处。 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兴福庄村孙某某自家院内,养殖肉牛9头(散养户),粪便堆放于养殖棚外,地面未硬化,无围挡,无防雨棚,现场有养殖异味。 朱田镇责令孙某某停养整顿,待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完善,方可恢复养殖。
   孙某某已于8月29日清栏,并清理所有粪污。
费县探沂镇许庄村,村西北侧养鸭厂气味难闻,废水外排污染水资源,要求拆除鸭棚。   探沂镇许庄村村西北铁塔南有4家养鸭场,均为养殖专业户,位于禁养区。其中姚某某养鸭棚,存养肉鸭7500只,无雨污分流设施,晾粪场有少量污水外流,污水都流入自家责任田,气味较大;蒋某某养鸭棚,存养肉鸭10000只,无雨污分流设施,少量污水外溢,流入自家责任田,气味较大;齐某养鸭鹏,存养肉鸭13000只,无雨污分流设施,少量污水外溢,流入自家责任田,气味较大;刘某某养鸭棚,存养肉鸭10000只,无雨污分流设施,少量污水外溢,流入自家责任田,气味较大。
   4家养殖场均建设了粪污沉淀池,但清理不及时,存在少量污水外溢情况。附近无河流,无自备水井。由于外溢粪污清理及时,未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4家养鸭场均已清栏停养,并清理了粪污,鸭棚已于9月3日全部拆除。
郯城县高峰头镇205国道西侧,立交桥南段(郯城县交警大队店子中队对过),该道路扬尘严重,要求尽快治理。 反映的地点为一大型停车场,与205国道连接处场地未硬化,车辆进出时扬尘严重。 县公路局8月30日向该停车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12日前对停车场与205国道连接处场地进行硬化,在整改完成前,加强进出车辆管控,对该处路段及时清扫、洒水降尘。
临沭县临沭街道金墩顶村,村东靠老225省道废旧摩托车、电动车拆除厂(村民刘玉国、吴兆明的院内),废油、废水外排至池塘,污染水资源,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反映的2处院落,分别由韩某、马某某租用从事废旧电车拆解,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废油、废水外排至池塘问题。 2家拆解厂均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 临沭街道对2家拆解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清理完毕。
兰陵县神山镇西道庄村,村中206国道两侧铁门加工厂,油漆刺鼻,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西道庄村共有23家铁门加工点,其中206国道南侧20家、北侧3家,均为家庭作坊式经营门头,主要从事加工、出售铁门,有切割、焊接、喷漆等工序,存在油漆和噪音污染。均未办理环保等手续,治污设施不完善。 神山镇责令23家门头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目前已拆除完毕。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在完善环保手续和治污设施前不得生产。
河东区汤河镇后坊坞村,村西北侧养猪场,气味难闻,废水外排,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汤河镇后坊坞村西北共有5家生猪养殖户,均位于禁养区,属于散养户,分别存栏生猪19头、 22头、17头、20头、15头,养殖过程中产生一定气味,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8月29日,汤河镇政府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并清理现场。目前,5家养殖户已全部清理完成。
莒南县大店镇清华苑社区东南角沿街无名加工厂,气味刺鼻,要求查处。 1、反映的无名加工厂为“莒南县诺信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主要以白刚玉、棕刚玉、糊精(主要成分是玉米淀粉)为原料生产砂轮、油石,环保手续齐全。
   2、该公司窑炉、平磨、混料等工序全部位于密闭大棚内,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焙烧时糊精会产生特殊气味。
该公司正在进行整改,将窑炉烟气导入水膜处理装置处理,责令该公司安装污染治理设施,降低异味影响,防止扰民。
平邑县仲村镇沂山庄村,村东北侧鸭棚废水外排至水库,污染水资源,要求拆除。 反映的养殖场为郭某庆和李某所有,年存栏肉鸭4万只,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适养区,有粪污处理设施,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
   该养殖场距云头山水库560米,距八亩石水库1400多米,不存在污染水资源的情况。该养殖户已自愿将棚舍进行了拆除。
莒南县涝坡镇高家柳沟村,村西北侧洗沙厂,废水外排至河道内,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反映的洗沙厂正在建设,未投入生产,无废水外排。该厂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涝坡镇已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要求,对其进行了清理。
费县薛庄镇白马峪二组(前韩家庄),村东500米左右养鸭棚,废水外排至河道内,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反映的村东养鸭场,业主何某某,有4栋鸭棚,每栋约1300平方米,位于限养区。沈某某自2018年初租用何某某鸭棚从事养殖,为养殖专业户,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存栏肉鸭70000只,其中两栋20日龄,两栋15日龄,棚内有养殖异味。
   8月30日,县畜牧兽医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采用刮粪板刮粪,集中到沉淀池进行干湿分离,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沈某某已于9月3日清空鸭苗、拆除养殖设施、清理粪污。
平邑县平邑街道汶四路中段,金源食品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反映的金源食品有限公司实为平邑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平邑街道利国村西550米处,法人代表岳某某,环评手续齐全。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屠宰废弃物在暂存处露天堆放,未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有散发的臭味。县环境保护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燃气锅炉废气及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针对该公司屠宰废弃物在暂存处露天堆放未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的环境违法行为,平邑县环保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8月3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平环罚告字〔2018〕135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兴大西街兴大食品厂西侧巷内,塑料颗粒厂生产加工时排放污水,气味刺鼻,要求查处。 1、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为临沂金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化工园区,已取得环保批复文件,2018年5月中旬建成投产,正在开展自主验收。
   2、该公司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甩干机废水、物料循环冷却系统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沭牛腿沟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
   3、该公司废气主要为塑料挤出废气,建设废气处理设施3套,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其生产时偶尔存在异味排放现象。
   8月3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废水排放,未发现偷排乱排行为。
因该公司停产,下一步将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备正常运转。
罗庄区湖北路与临册路交汇处向西路北(大唐混凝土对过)无名厂房,生产塑料,气味刺鼻,要求查处。 反映的无名厂房为一处塑料制品加工点,车间内有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现场未生产。该加工点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该加工点,已于9月3日完成。
1、罗庄区罗六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南道路两侧,汽车喷漆气味难闻;
   2、罗六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100米路南多家烧烤店,废气排放严重,污染大气,要求查处。
1、罗六路与文化路交会处有3家汽车维修门店涉及喷漆,建有喷漆房和喷漆设施,分别为大军整形烤漆、福诚汽车修理厂和宏泰钣金烤漆,均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等手续。检查时,均未营业,未发现难闻气味。
   2、罗六路与文化路交会处有3家烧烤店,分别为小波烧烤、微山湖龙虾和阿里巴巴烧烤,因油烟净化器清洗不及时,均存在油烟外排现象。
1、责令3家汽车维修门店立即拆除喷漆房和喷漆设备,同时清除门店广告牌中关于喷漆的内容,目前已整改到位。
   2、责令3家烧烤店立即整改,一是立即更换油烟净化设备。二是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目前,油烟净化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毕。
平邑县地方镇爱华村,村东大桥东侧向北500米洗沙厂,无任何手续,噪音扰民,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反映的洗砂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洗砂场,清洗砂石中的泥土,用于高铁建设项目。该洗砂场建有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洗砂场立即停止洗砂行为,进行“两断三清”。8月30日,该洗砂场已将设备拆除完毕并清运出场,现场已清理完毕。
莒南县板泉镇邓家村,村北养猪场、养鸭厂,粪便堆积气味难闻,废水排放污染水资源,要求查处。 1、板泉镇邓家村村北邓某海养猪场,有1排猪舍,现存栏生猪27头,无雨污分流、粪场、沉淀池等设施;邓某良养鸭场,有2排养鸭大棚,存栏肉鸭3200只;2家养殖户均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限养区。
  2、邓某海养猪厂存在污水外排现象;邓某良养鸭棚采取垫料平养模式,粪污不外排。现场均存在养殖异味。
板泉镇责令2户及时清理转运粪污,严禁外排。邓某海完善雨污分流、粪场、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2018年9月8日前整改完成;邓某良承诺本批肉鸭出栏后不再养殖,限9月15日前整改完成。
罗庄区罗庄街道南外环与罗七路交汇处,朱张桥社区书记孙佃宣私自填埋河道,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水,要求尽快整改。 反映地址为南涑河老旧河道,1975年改道后不再承担行洪功能,通过还耕还林、清淤养鱼和修建道路基础设施等多种途径对老河道进行开发利用,河道功能彻底废弃。经走访附近11户居民,均称未发现孙某某有私自填埋河道行为,也未发现孙某某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地下水的有关证据。
郯城县郯城镇新县医院对过,运输建筑垃圾,扬尘严重,噪音扰民,要求整改。 反映的工地为北关三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装车过程产生噪音,并有扬尘污染。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加大洒水频次,减少建筑垃圾装车时产生的灰尘,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并由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沂水县许家湖镇万泉湖村,村南洗姜厂废水排放至河道内,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1、沂水县许家湖镇万泉湖村村南无洗姜厂。
   2、经排查应为沂水贵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该村东北,主要从事糖姜片生产加工,环保手续齐全。废水主要为切片、汽蒸废水和车间地面、设备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实际日排废水30吨左右,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AAO+MBR工艺,处理能力为100吨/日)处理后外排厂外土沟,周边无河道。2018年4月6日至今,该公司未生产。目前,厂外土沟已干涸。
责成许家湖镇政府加强监管。
兰山区李官镇加油站向东500米再向北,六合食品厂粪便堆积气味难闻,废水排放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1、临沂六合虹晨农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鸭、肉兔屠宰,废水主要是屠宰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李官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该企业已与第三方签订污泥、鸭粪、生活生产垃圾承包协议,污泥、鸭粪全部密闭储存并承包给第三方清理收购外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接外排现象。
责令该企业及时将污泥、鸭粪进行清理,不得长期贮存;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严禁超标排放废水。
临港区坪上镇与莒南县坊前镇交汇处342省道,该处坪上镇自东向西下坡处路段,因渣土洒漏,导致道路扬尘严重,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清理。 该路段为342省道临港区坪上镇七里沟段,是日照港、岚山港港口运输的重要交通路段,运输车辆较多。8月29日-9月2日,交警、交通部门在该路段对运输车辆进行连续检查,未发现有车辆渣土洒漏违法行为。前期342省道连接西外环路段路面损毁严重,过境车辆携带泥土至342省道七里沟段,导致该路段路面扬尘。 1、8月29日,坪上镇成立调查处理工作组,立即组织对该道路进行了彻底清扫,并制定了《关于342省道坪上镇七里沟段扬尘治理的整治方案》。
   2、要求负责该路段保洁的三霖市政园林公司,加大该路段保洁力度,新增环卫工人6名,增设三轮车1辆;机械清扫由每天2次增加到4次;道路洒水由每天4次增加到6次,实施深度保洁,确保杜绝扬尘污染。
   3、目前,342省道连接西外环路路面维修工作已经完成,道路状况得到改善。
莒南县涝坡镇高家岭村,村西南方向金鑫石材厂存在洗沙情况,废水外排,要求尽快查处。 反映的金鑫石材厂实为“金磊石材厂”,建有2处洗沙沉淀池,周边无废水外排迹象。该厂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涝坡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要求,对其进行了清理。
经济开发区滨河大道高尔夫球场北侧环卫加水站,环卫人员将泥土垃圾和冲洗车辆的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沂河水质,要求调查处理。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公司加水站,主要用于城区道路洒水车加水作业和道路保洁车辆停放。个别道路保洁车辆驾驶人员将洗扫的沙、土及降尘废水排放到河岸,流入河道,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2、8月31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河道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1、责令环卫公司对之前产生的淤积泥沙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2、环卫公司已禁止加水站任何车辆向沂河河道排放沙、土、水。
1、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墩村后边,原姜自夫老厂房租给一吹膜厂,废料吹膜,严重污染环境,标准散乱污厂,望清除。
   2、大墩村中街东部*斜对过,刘洪才制笔厂彩瓦大棚,天天关门。利用废料注塑记号笔本,偷排暗放剧毒记号笔液体,毒气污染*,典型散乱污。特别危害前面幼儿园,孩子不敢上学,居民愤怒,危害村民,周围地下水污染严重,大气环境更差,多次反映没有结果,请审查清除。
1、反映的吹膜厂实为临沂贤通塑料制品厂,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生产销售,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配套建设了1台光氧催化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
   2、刘某某制笔厂,主要从事记号笔生产销售,位于居民区,距离幼儿园20米,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审批条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3、白沙埠镇信访办、兰山区12345热线未接到过问题2反映的情况。
立即组织人员,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依法对刘洪才制笔厂进行清理取缔。目前,已清理完毕。
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墩村村中街西头,刘相平金属加工厂,暗地电镀,偷放毒性、酸碱液体,废气污染,严重扰乱周围居民,三无手续,散乱污,大气污染,地下水不能使用,上访多次未果,请省领导审查。 反映的刘某某金属加工厂实为临沂隆德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衣架加工销售。该企业在车床加工和喷涂工艺产生粉尘及有机废气,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该企业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车床加工、喷涂成产品进行包装,生产过程中无电镀工序,无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该企业位于居民区且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
   白沙埠镇信访办、兰山区12345热线未接到过问题反映的情况。
立即组织人员,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依法对该企业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清理完毕。
群众来信举报:沂南县蒲汪镇瓦插檐村村主任李新太利用职权在村西的基本农田果园里非法盖钢架结构大棚四个,非法养殖,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1、反映的养殖棚位于蒲汪镇瓦插檐村西南,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属适养区,业主李某某为长虹社区主任,建有养殖棚3座,为养殖专业户,现存栏肉鸭2万余只,年出栏量约14万只,已取得肉鸭养殖证。
   2、该养殖场养殖废水及粪便经刮粪机刮入养殖棚西侧排污渠道后汇至沉淀池,发酵后作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检查时发现排污渠道覆盖不完全,雨污分流措施不到位,渠道内存留粪污及雨水的混合废水,少量废水外溢。该养殖场建设了喷淋除臭装置,现场有轻微异味。
1、县环保局对李某某养殖户建设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对项目进行备案,并处罚款1万元。
   2、养殖户现场已对渠道外残留废水进行了清理,已完成雨污分流整改。
   3、责成蒲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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