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认缴出资个人股权质押贷款0元转让账务

很多人都不知道关于资本的认缴时间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二、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

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综上所述,虽然在实践中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但是客户如果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公司的信用评级,而有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所以为了使公司更加顺利的运行,关于注册资本认缴问题详情,各位创业者还是请及时联系华律网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争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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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在社会实践中,股权的确认是复杂的,那么权利并不明确的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图自网络一、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在我国,未明文规定可

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在社会实践中,股权的确认是复杂的,那么权利并不明确的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

在我国,未明文规定可以质押的股权是实缴股权还是认缴股权。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股权,指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

有意见认为,股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具有价值及可否用于出质,应当由质权人自行判断和决定,而不是登记机关应当考量的问题,而且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未必不具备价值,在特殊情况下价值也可能很高。

但是,未实际缴付出资的股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合法性基础与股东按期缴纳出资行为密切相关。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还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将影响债务的清偿和质权的实现。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就明确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因此,从保护质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不适宜用于出质。

二、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非流通股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市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法定的登记机构,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担保品。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少合理的质押登记机构,从而加大了法律维权的难度。而商业银行以股权质押发放的贷款中,大多数质押物标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在进行资产保全时容易产生法律纠葛,从而影响到债权的顺利实现。

2、股权质押的设定风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没有向股东出具股东名册;即使出具股东名册,但股东名册的公示力、公信力不强,对质权人也缺乏有力的保护,出质人有必要采用股东名册独立第三方登记托管。因此,对有限责任公司,由现有的工商登记体系中的股权登记来实现股东名册的独立第三方托管。

本来工商登记系统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具有很强的操作意义,但由于担保法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生效,工商局没法突破担保法的规定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然而公司备置的股东名册,只是工商局的副本,且经过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也明确了股东名册的内容,公司有义务将自己保管的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与工商局的登记事项保持一致,且以工商局为准,工商局的股权登记应当涵盖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的法定记载事项。

3、出质股权的管理风险

担保公司作为质权人接受贷款企业的股权质押后,可以行使包括经营决策权在内的相关权利,以了解并掌握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担保风险。万一贷款企业出现坏帐,担保公司必须处置股权求偿。因此,在临近贷款到期前一季度,担保公司须密切注意贷款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若发现可能出现坏帐,要作好处置的准备工作,如与战略投资人、风险投资人以及产权交易所等沟通、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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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广顺小贷 黑天鹅娱乐 指 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黑天鹅集团 指 哈尔滨黑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天鹅小贷 指 哈尔滨黑天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黑天鹅家电 指 哈尔滨黑天鹅家电经销实业有限公司 玖顺担保 指 黑龙江玖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顺泰担保 指 黑龙江顺泰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鑫顺矿业 指 黑龙江鑫顺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龙顺新能源 指 哈尔滨龙顺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滨水新能源 指 黑龙江滨水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本次挂牌 指 转让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哈尔滨市工商局 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金融办、省金融办 指 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挂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 《暂行办法》 指 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银监发[2008]23号 指 号) 《小贷设立村镇银行规定》 指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国务院意见》 指 见》(国发[2010]13号) 《省管理办法》、《黑龙江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 指 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号)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暂行)(黑政办发 《省管理办法》(暂行) 指 [2008]68号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导意见(暂行)》(黑 《省监管指导意见》 指 金办发[2009]7号) 《非现场监管办法》 指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暂行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7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9月16日出具的中兴华 《审计报告》 指 (2014)第BJ02-158号《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8月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中银股字[2014]第070号 报告期 指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8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8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力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09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41号金马大厦20层4号 邮政编码:150090 董事会秘书:时晨光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J69); 其他非货币银行业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J6639)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小额贷款业务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0 联系传真:5 公司网址: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股票挂牌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广顺小贷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9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每股面值:1元 股票总量:20,000万股 挂牌日期:【】年【】月【】日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挂 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 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 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 及共同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 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 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 售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金融办颁发的《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 [2011]31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 额贷款公司开业之日起满一年且年度综合考核评级达到条件,可向绩优企业转 让。除此之外,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 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 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除《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黑龙 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号)的相关规定外,公司章程未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 定;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无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行 1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开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本次可进入股 持股比 股东地位/职 持股数量 质押/ 份转让系统转 1、2014年6月18日,广顺小贷取得了黑龙江省金融办《关于同意哈尔滨 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批 复》,同意广顺小贷到股转系统挂牌。 2、根据黑龙江省金融办于2014年6月5日出具的《证明》,广顺小贷自成 立至今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而被本办 公室处罚或追究违法责任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已根据省金融办的要 11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求履行了备案手续,公司符合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要求。 (四)挂牌后交易方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3.1.2条规定:“股票 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 式。” 2014年8月27日,黑龙江省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专项批复》,对广顺小贷的股 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方式、受让方进行了规定。 为保证在现有监管政策下广顺小贷挂牌后的股份转让既符合黑龙江省监管 部门的监管要求,又符合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制度,广顺小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及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1、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受让方的股东资格须满足《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十九条、 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之规定; 3、对涉及第一大股东、共同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交易,上报黑龙江省金融办 审批; 4、对不涉及第一大股东、共同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交易,在交易完成10个工 作日内向黑龙江省金融办履行备案手续。 在黑龙江省金融办出台小额贷款公司在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新的监管政 策后,公司及全体股东承诺及时披露新的监管政策,并披露按照新的监管政策调 整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的交易方式。 三、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2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15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1名, 自然人股东14名。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滨顺、曹连顺、曹连英、王洪力、王舜华5名自然人。 曹滨顺、王舜华、曹连英、王洪力分别直接持有公司8.95%、8.95%、8.00%、 8.00%的股份;曹连顺通过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77%股份,以上五人合计占公司股份的40.67%。 曹滨顺任公司董事长,王洪力任公司总经理,曹连顺、王舜华为公司董事, 以上成员合计占公司董事会4席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 曹滨顺、曹连顺、曹连英、王洪力、王舜华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其中曹滨顺、 曹连顺、曹连英三人为兄妹关系,王洪力、王舜华系公司董事长曹滨顺之妻弟、 妻姐。2014年5月19日,曹滨顺、曹连顺、曹连英、王洪力、王舜华签署了《一 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广顺小贷的治理和运营中互为一致行动人。 鉴于以上,认定曹滨顺、曹连顺、曹连英、王洪力、王舜华为公司的共同控 制人。 2、共同控制人基本情况 (1)曹滨顺,男,出生于195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13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大专学历。1974年10月至1976年10月肇东县东发公社下乡;1976年10月至 1980年10月大连旅顺37472部队服役;1980年10月至1986年7月道里区政府 工作;1986年8月至1989年7月伊春市经商;1989年8月至1998年5月组建 黑天鹅冰箱冰柜商场任经理;1998年5月至今任哈尔滨黑天鹅家电经销实业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1996年11月至今任哈尔滨黑天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09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哈 尔滨黑天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09年12 月至2014年10月任黑龙江顺泰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3月至今 任黑龙江鑫顺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任黑龙江滨水新能 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玖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2年7月至今任哈尔滨龙顺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任期至2015年11月。 曹滨顺现同时兼任中国小额信贷联席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小贷协会会长、黑 龙江省工商联副会长、哈尔滨市工商联副会长、道外区政协副主席、道外区工商 联会长等社会职务。 (2)王洪力,男,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大专学历。1981年1月至1984年8月任正阳河木材厂员工;1984年8月至1987 年7月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学生;1987年6月至1990年5月任哈市华兴建筑公 司技术员;1990年5月至1995年6月任哈尔滨市黑天鹅大酒店经理;1995年6 月至2009年12月任哈尔滨小神童电冰柜厂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10 月任黑龙江顺泰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任期至2015年11月,总经理任期自至 2017年4月。 (3)曹连英,女,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本科学历,198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学校财务管理专业。1982年8月至1983 年1月待业;1983年1月至1993年10月任道外房建公司二公司房管所职员; 1993年10月至2004年5月任新阳指挥部财务部会计职务;2004年5月至今自 营食品、百货批发。 (4)王舜华,女,出生于195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大专学历,198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市财贸职工大学商业企业管理专业。1971 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哈尔滨市秋林股份有限公司针纺部经理;2008年6月 至2010年3月任黑龙江广顺矿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4 14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年6月任哈尔滨黑天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 鑫顺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任期至2015年11月。 (5)曹连顺,男,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大专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75年10月至 1995年12月任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地局职员;1996年1月至今任黑天鹅休闲娱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96年11月至今任哈尔滨黑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09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任期至2015年11月。 3、共同控制人最近二年内变化情况 2010年11月20日,曹连顺、曹滨顺、曹连英、王洪力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以上四人为公司共同控制人。 2014年5月王舜华成为公司股东后,2014年5月19日,曹滨顺、曹连顺、 曹连英、王洪力、王舜华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增加王舜华作共同控制 人。 综上,公司共同控制人近二年内无重大变化。 (三)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 基本情况如下: 代表人曹连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3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歌舞 娱乐、电子游艺、沙壶球、(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长期)、餐饮(特种行 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长期)、旅店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2013年01月16日 -2017年01月15日)、游泳馆(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6日至2017 年1月15日)、中餐类制售:主食、热菜、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 海产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4年01月17日至2017年01月16日)”。 公司股东两人,其中曹连顺出资977.99万元,持股75.23%;王舜贤出资322.01 万元,持股24.77%。公司目前正常经营。 2、曹滨顺,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3、王舜华,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4、王洪力,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5、肖玉生,男,出生于195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高 中学历。1974年7月至1976年1月待业;1976年1月至2000年5月任哈尔滨 道外区汇丰食品大楼经理职务;2000年5月至今自营家具批发。 6、陈滨,女,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 学历,高级职称,2005年7月份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8 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黑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09年 12月至2014年10月任黑龙江顺泰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3月至 2014年6月任黑龙江鑫顺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1月至2014年 5月历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2015 年11月。 7、曹连英,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8、苑晓虹,女,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大 专学历,1999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专业。1980年8月至2001 年12月任黑龙江省百货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哈尔滨黑 天鹅家电经销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国美电 器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黑龙江圣龙金属磨损自修复材料 16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哈尔滨久润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任期至2015年11月。 9、时晨光,女,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 科学历,2000年1月毕业于黑龙江省委党校财会专业。1995年7月至2000年9 月任职于黑龙江卫视商务有限公司;2000年9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黑天 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黑龙江顺泰 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任黑龙江鑫顺矿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任黑龙江滨水新能源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玖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7月至2014年6月任哈尔滨龙顺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1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15 年11月。 10、郗双凤,女,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高中学历。1979年8月至1986年10月任振兴安装公司出纳员;1986年10月至 2001年6月任江岸水暖器材商店经理;2001年6月至今自营水暖器材批发。 11、孙玉卿,女,出生于195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本科学历,1995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商业会计专业。1992年4月至2006 年6月任联通集团公司管理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监事; 2006年6月至今任哈尔滨龙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2、高文祥,男,出生于195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高中学历。1975年1月至1979年8月系哈轴五常青年农场知青;1979年8月至 1993年5月任哈尔滨市第二运输公司汽车一队经理;1993年5月至1996年11 月任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建设总公司仓储运输公司经理;1996年11月 至2005年10月任哈尔滨市东方明珠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 2005年10月至今自营小商品批发。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股东中,曹滨顺与曹连英为兄妹关系, 与间接股东王舜贤系夫妻关系,与间接股东曹连顺为兄弟关系;王舜华为曹滨顺 的妻姐,王洪力系曹滨顺的妻弟,王舜华与王洪力为姐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17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五)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 1、股份公司的设立 (1)股份公司的筹建 2009年3月5日,黑龙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哈 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鸿信审字[2009]第0017号)、 《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鸿信审字[2009]第0018 号),对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2007、200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 审计。 2009年3月16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 组(以下简称筹建小组)出具了《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 建工作方案》(顺字[2009]01号)。 2009年3月17日,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和祁恩祥等十人签 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约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 2009年3月20日,筹建小组向哈尔滨市南岗区发展改革局提交《关于筹建 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顺字[2009]05号),并于 2009年3月30日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发展改革局下发的《关于同意哈尔滨市南 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南发改字[2009]19号)。 2009年3月28日,筹建小组发出《关于筹建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顺字[2009]04号),向哈尔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设 立公司。 2009年4月23日,哈尔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出《关于同意哈尔滨市南岗 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哈金办贷试[2009]23号),同意组 建公司。 2009年4月29日,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筹建哈尔滨市南岗区广 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黑金办批[2009]32号),同意筹建哈尔滨市 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筹建方案,并同意申请名称核准。公司各发 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及办理公司设立等事项,签署 了《公司章程》,组建了公司的组织机构,并全额缴纳了出资。 (2)股份公司的成立 18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09年10月20日,黑龙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 鸿信验字[2009]第013号),该《验资报告》载明:“经审验:截止2009年10 月2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贰仟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 2009年11月3日,黑龙江省金融办做出《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哈 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黑金办复[号), 同意公司开业并核准了公司章程;批准了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股权结构、经 营范围等事项。 2009年11月5日,公司取得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400),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75号宏洋综合楼1-3层4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 曹连顺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营业期限 长期 股份公司设立时共有发起人10人,其中自然人股东9名,法人股东1名。 各发起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哈尔滨黑天鹅休闲 1 400 货币 20.00 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2 祁恩祥 200 货币 10.00 3 苑晓虹 200 货币 10.00 4 时晨光 200 货币 10.00 201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资4,00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000.00万元,其中,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19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增资1,400.00万元,曹喜顺、祁恩祥、时晨光、孙玉卿、王洪力、苑晓虹共6 人各增资400.00万元,王林羽增资200.00万元,此次增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新增股东按期缴纳了全部出资,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0年3月4日,黑龙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 鸿信验字[2010]第003号),载明:“截至2010年3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肆仟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 资。” 2010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做出《关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广 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黑金办[2010]23号),同意公司增资 至6,000.00万元。 2010年3月18日,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核 万元,注册资本增 至14,000.00万元,其中,原股东肖玉生货币增资1,500.00万元,原股东王 洪力货币增资1,000.00万元,原股东时晨光货币增资700.00万元,新股东王舜 贤货币出资1,600.00万元,新股东曹连英货币出资1,600.00万元,新股东曹晓露 货币出资1,600.00万元。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2010年11月9日,黑龙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 2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鸿信验字[2010]第015号),载明“截至2010年11月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各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捌仟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0年11月12日,黑龙江省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黑金办[号),同意公司增资至 14,000万元。 2010年11月15日,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本次出资变更及章程 修正案进行了登记核准,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股权变更,并 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持股数(万股) 转让价格(万元) 1 祁恩祥 600 600 2 王林羽 陈滨 400 400 3 孙玉卿 600 600 4 曹喜顺 郗双凤 600 600 2013年3月10日,上述各方签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 价格均为为1元/股。 2013年4月7日,黑龙江省金融办下发《关于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 21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黑金办复[2013]77号),同意公司股权转让。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加6,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同意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 (1)增资情况 本次股东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增资价格(元/股) 持股数(万 股) 1 孙玉卿 货币 1,292.6 1.15 1,124 2 高文祥 货币 1,150 1.15 1,000 3 苑晓虹 6,000 2014年5月19日,黑龙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黑中准验字[2014] 第005号《验资报告》,对新股东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资,载明“贵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 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应由苑晓虹、郗双凤、高文祥、孙玉卿、郭玉英、艾春明、赵汝钢、曹滨顺、王 22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舜华于2014年5月19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 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年5月1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由苑晓虹、郗双凤、 高文祥、孙玉卿、郭玉英、艾春明、赵汝钢、曹滨顺、王舜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大写)。股东以货币出资共6,900.00 万元(其中:6,000.00万元为注册资本,900万元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此 次增资新进股东和原股东均以1.15元/股以货币方式进行了认缴,出资全部到位 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持股数(万股) 转让价格(万元) 1 王舜贤 王舜华 1,600 1,600 2 曹晓露 曹滨顺 1,600 1,600 2014年5月19日,上述各方签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主管部门对股权变更核准情况 2014年5月20日,黑龙江省金融办下发《关于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公 司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 程的批复》(黑金办[2014]14号),同意公司股权转让、同意公司增资至20,000万。 2014年5月20日,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此事项进行变更登记核准, 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630 货币 3.15 15 赵汝钢 536 货币 2.68 合 计 20,000 货币 100.00% (六)公司收购及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5人,分别为曹滨顺、王洪力、王舜华、时晨光、曹连顺,其 中曹滨顺任董事长,王洪力任总经理,时晨光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成员具体情 况如下: 1、曹滨顺,董事长,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2、王洪力,董事,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3、时晨光,董事,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三) 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基本情况”部分。 4、王舜华,董事,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5、曹连顺,董事,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二)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分别为赵汝钢、苑晓虹、周君,其中赵汝钢任监事会 主席,周君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赵汝钢,监事会主席,男,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 权,汉族,大专学历,1998年12月毕业于黑龙江省教育学院。1996年9月至2001 年12月任哈尔滨市江南春大厦销售组长;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哈尔滨 黑天鹅家电经销实业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5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国美电 器黑龙江分公司业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哈尔滨黑天鹅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日至2015年11月。 24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苑晓虹,监事,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三) 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基本情况”部分。 3、周君,职工代表监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 年,汉族,大专学历,2002年毕业于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1988年7月至1994 年3月就职于国营哈尔滨木器制造厂;1994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黑 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主 管;现任公司监事,任期至2015年11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5人,其中王洪力任总经理,栾淼玥任副总经理,苗 士军任副总经理,时晨光任董事会秘书,陈滨任财务总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 况如下: 1、王洪力,总经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 2、栾淼玥,副总经理,女,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汉族,本科学历,2009年12月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工商行政管理专业。1993 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哈尔滨黑天鹅家电经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5月至2006年9月任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 2009年8月任黑龙江凯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4年4 月任本司信贷业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17年4月。 3、苗士军,副总经理,女,出生于195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汉族,本科学历,1996年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74年10月至 1978年3月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公社插队知青;1978年3月至1979年12月黑 龙江省银行学校货币管理专业学生;1979年12月至1983年10月任哈尔滨市工 商银行安埠办信贷员;1983年12月至1985年1月任哈尔滨市工商银行安埠办 信贷科副科长;1985年1月至1991年7月任哈尔滨市工商银行安埠办信贷科科 长;1991年7月至1995年9月任哈尔滨市工商银行中山支行副行长;1995年9 月至2001年12月任哈尔滨市银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9 年10月任黑龙江省工商银行营业部资产风险管理处调研员;2009年11月至今 任本公司风控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15年11月。 4、时晨光,董事会秘书,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 (三)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基本情况”部分。 25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5、陈滨,财务总监,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三) 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基本情况”部分。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主要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4年8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万元) 注1:流动比率指标中2013年、2014年1-8月相对于2012年变动较大的原因是2013年、 2014年1-8月增加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计5200万元所致。 注2:类金融企业流动资产科目中存货等科目没有金额,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数值一 致。 注3:不良贷款率指按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中后三类次级、可疑、损失贷款的合计金额占发放贷款总额的比率。 (二)主要监管指标 1、中国银监会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要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 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该法规总计七条指导意见,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第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第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 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终止 第七条 其他 该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后的日常监管主要集中在第3、4、5条, 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日常监管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2、黑龙江省金融办监管政策 黑龙江省金融办主要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 试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6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31号)对辖区内 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黑政办发[2008]68号文自2008年12月26日起实施, 至2011年7月24日止废止;黑政办发[2011]31号文自2011年7月25日开始实 施。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黑龙江省金融办颁发了《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 监管报表暂行办法》(黑金办发[2010]4号),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须在每月10日 前向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利率执行情况、不 良贷款情况等报表;黑龙江省金融办及其他监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小贷公 27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司进行现场检查。 3、公司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监管要求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黑龙 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 发[2011]31号)等文件的监管标准,公司报告期内依法履行监管要求,具体如下: (1)资金来源监管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三条的规定: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 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 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 点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融入资金来源情况统计如下: 占资本净 金额 资本净额 年度 贷款人 借款期限 年利率 额比重 (万元) (万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00 - 6.71% 17,264.72 报告期内,公司融入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28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时间 融入资金余额(万元) 占资产净额比例 2014年8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余额未超过资本净额的50%,根据黑龙江金融办出具的 《证明》,确认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情况,合规运营。 (2)资金运用监管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四条第 一款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 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 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 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 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 制。” 2014年度1-8月,公司新增贷款中贷款余额前5名客户所占资本净额比例情 况如下: 序号 贷款客户 贷款期限 贷款余额(万元) 占资本净额比 哈尔滨市壹品茶城 1 - 1,000 4.22% 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朋邦经贸有 2 - 1,000 4.22% 2013年度,公司新增贷款中贷款余额前5名客户所占资本净额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贷款客户 贷款发放日期 贷款余额(万元) 占资本净额比 哈尔滨泰富实业有 1 - 700 4.43% 限公司 哈尔滨市壹品茶城 2 - 700 4.43% 经贸有限公司 4 吕英南 - 700 4.05% 5 李苗 - 700 4.05%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均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符合监 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3)贷款利率监管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四条第二款 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 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 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 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 [1991]21号)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 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根据上述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区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 倍。 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最高贷款利率、年最低贷款利率、年平均贷款利率如下: 银行基准利率 年度 年最高贷款利率 年最低贷款利率 注1:中国人民银行在2012年7月6日将一年期(含)贷款利率下调至6.00%。 报告期内,公司单笔贷款利率最高20.68%,最低9.73%,均在同期银行基 准利率的0.9-4倍的区间内,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4)风险控制指标监督管理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五条的 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 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贷款五级分类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2014年8月31日 项目 账面金额 贷款损失准备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正常类 270,700,000.00 2013年公司发放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低于不良贷款金额,拨备覆盖率未达到 10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2011年5月6日与大庆市昌盛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 向该公司提供35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为2011年5月6日至2011 年12月2日;2011年8月5日公司与大庆市昌盛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借 款合同》,向该公司提供10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为2011年8 月5日至2011年12月2日;2011年11月2日公司与大庆市昌盛达建材工业有 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向该公司提供5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贷款期 限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2月2日,上述贷款共3笔合计500万元,在 到期日后未缴纳贷款本金和利息。 通过查阅贷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相关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以及大庆市昌 盛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部分销售合同,该公司尚处于正常生 产经营,已于2014年6月归还了2013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贷款利息,2014 年8月归还了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贷款利息,同时该笔贷款 还采取了保证和质押风险控制措施。因此,该笔贷款的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计提 的贷款损失准备,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没有在2013年末计提一般损失 准备。 2014年1-8月,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已在100%以上,公司承诺严格遵 照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财务核算上严格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金[2012]20号)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 以上,提高公司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 2014年12月,公司共同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公司因上述事项被相关部门予 以处罚,由其本人承担该等不利影响。 32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5)关联交易监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 知》(黑政办发[2011]31号)中第五条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小额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对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 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发 放贷款。”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上述规定发放贷款。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等 对关联方的界定范围,公司没有向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法人和 关联自然人发放贷款。 综上,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6)经营区域监管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号)中第六条规定: “设立在市(地)城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主要面向市(地)城区开展业务,设立 在县(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主要面向县(市)开展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小额贷款业务客户主要为哈尔滨城区内企业和个人,仅存一 位哈尔滨城区外的企业客户,公司与该客户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年5月6日与大庆市昌盛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 向该公司提供35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为2011年5月6日至2011 年12月2日;2011年8月5日公司与大庆市昌盛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借 款合同》,向该公司提供10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为2011年8 月5日至2011年12月2日;2011年11月2日公司与大庆市昌盛达建材工业有 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向该公司提供5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贷款期 限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2月2日,上述贷款共3笔合计500万元。该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大庆市昌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已支付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 利息,本金尚未支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关于经 营区域的规定,主要面向哈尔滨城区开展业务。黑龙江省金融办2014年12月 10日出具证明,确认公司经营区域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共同控制人出具承诺, 确认公司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允许的经营区域内开展业务,承诺不进行跨区经 营,并由其本人承担因违反该承诺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33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7)股东持股比例、股东间关联关系的监管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号)中第二十五条规 定:“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股本总额的40%,其 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股本总额的20%,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 5”;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股东的法人代表不得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入股,企 业股东的法人代表与自然人股东之间、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得具有夫妻、父母子女 关联关系。” 2010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 至14,000万元,王舜贤、曹晓露通过增资成为公司股东,王舜贤与曹晓露系母 女关系。 本次增资发生于2010年9月,彼时生效的《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 法(暂行)》(黑政办发[2008]68号)并未对自然人股东之间的亲属关系作出限 制性规定,公司的增资行为符合当时的监管要求。 2011年6月,黑龙江省金融办颁发的《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 政办发[2011]31号),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不得以自然 人身份出资入股,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与自然人股东之间、自然人股东之间不 得具有夫妻、父母子女关联关系。根据该规定,股东王舜贤、曹晓露分别将其持 有公司股份转让至王舜华、曹滨顺。 综上,公司原股东王舜贤、曹晓露之间母女关系形成时符合彼时的监管要求, 其二人进行股权转让后,公司现有自然人股东之间已不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关联 关系,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股东间关联关系的监管要求。 (8)对发起人或出资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处置的监管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号)中第二十九条规 定:“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之日起满1 年且年度考核综合评级达到条件,可向绩优企业转让。除此之外,小额贷款公司 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2010年8月10日,公司法人股东哈尔滨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与哈 尔滨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将其持有本公司1,800万股权质押 给哈尔滨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该行为违反上述监管规定。 34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2年3月8日,哈尔滨民营企业担保中心向哈尔滨市工商局发出《关于 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解除质押,同时注销质押合同(合同号:2010年民保 质字第16号)。 针对该违反监管情形,公司股东做出承诺,确认其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处分其股份,并承担因违反该规定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2014年6月5日,黑龙江省金融办出具证明,确认公司自设立至今遵守国 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未 受到行政处罚。 (9)现金管理和现金交易监管 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全部是公司监管账户同贷款客户之间通过转账的形式 进行的。由于按月付息(每月固定20日收取利息,收息日不一定都是工作日) 方式,且因交易习惯等因素,公司存在部分自然人客户通过现金缴纳利息收入的 现象。公司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在收到客户现金后当日或次日存 入公司开户银行,且向客户开具发票、申报利息收入。公司从2014年6月开始 已杜绝上述现象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金融办出具的《证明》,确认公司部分客户存在现金支付 利息的情况不涉及违规操作,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做出承诺,若因上 述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由股东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六、相关机构情况 (一)主办券商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兴业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8 传真:6 项目小组负责人:陈婓然 项目小组成员:陈婓然 赵明 王开放 程昌森 35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崔炳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项目小组负责人:田守云 项目小组成员:田守云、张智、郭利军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兴华会计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 010- 项目小组负责人:徐红伟 项目小组成员:程传奋、王雪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联系电话:010- (五)证券交易所 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36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37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二节 公司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经黑龙江省金融办审批、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现经营范围包括:小额贷 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目前公司仅经营小额贷款业 务,其他业务尚未开展。 公司主要面向哈尔滨城区,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其他自然人发放贷款。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根据客户主体分类 公司提供的贷款产品有中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其他自然人贷款。 2、根据贷款方式分类 公司提供抵押类贷款、质押类贷款、保证类贷款、信用类贷款。公司在2012 年、2013年、2014年1-8月份取得小额贷款业务收入分别为2,515.95万元、2,764.13 负责公司同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货币资金管理等事 务。财务部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统计、汇总并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公 计划财务部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负责公司货币资金归集管理;负责公司贷款的 发放和回收、利息收取等工作。 公司开展贷款业务的核心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信贷业务开展、管理,具体 信贷业务部 包括制定信贷业务制度及规划以及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初审、立项、贷 后跟踪等工作。 负责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并完善公司的风险管 理制度和年度风险政策,识别、计算、检测和报告贷款资产的风险;负责 风险控制部 贷款项目的复审评估、贷后跟踪、贷款回收;负责对需要核销的损失贷款 进行查实,并逐层提交提报。 公司内控管理的监测评价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项业务和各个部门 审计稽核部 的日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审贷委员会 公司贷款发放的最终决策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贷款。 公司及贷款客户的服务机构,负责协助贷款人办理相关保证、质押、抵押 服务管理部 等手续;负责公司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贷款客户资料的保管工作。 综合事务部 负责公司行政人事后勤等工作。 39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公司业务流程 1、公司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2、公司的业务流程描述 4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受理和初审:企业或个人(一般是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信贷部工作人员要求客户提供相应材料,了解其主体 资格、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可提供的担保措施,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行立项。 (2)现场调查:参照公司的有关要求,信贷业务部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对借款人的各种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和汇总,分析借款人资信 情况,并对保证措施的合法性和充足性进行评估,说明项目的潜在的风险,形成 书面的调查报告。 (3)复查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部对报批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进行复核,再次确定贷款金额、用途、收费、期限、偿还方式、保证措施。 (4)贷款审批:审贷委员会对是否放贷做最后审批。 (5)合同签订:审贷委员会审批工作完成后,公司信贷部与借款人签订借 款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服务管理部人员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公司放款:抵押登记及他项权证办理完备及审核通过后,计划财务部 开始放款。 (8)贷后监控:贷款发放以后,公司风险控制部和信贷业务部要对客户有 关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跟踪调查,跟踪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非 现场检查、财务审核与生产经营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9)贷款到期后:贷款人按期偿还贷款,解除合同,贷款程序终止。(贷 款逾期,风险控制部进行追缴)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一)运营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无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同时作为经营贷款的 行业,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要的资源要素便是运营资金。根据银监会及黑龙江省金 融办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只能有四个渠道:股东缴纳的资 本金、向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捐赠资金、公司税后利润的 再投入。 41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资本金2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余额5200万 元,资本净额为23704.41万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采取统筹安排的策略, 融入资金的使用与自有资金一致,全部用于贷款业务。 (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完成以下的资金循环,才能保持其盈利的持续性:小额贷 款公司以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及从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通过合理的风险定价(利 率),以稳健的风控手段,在保持较低的不良贷款率和一定比例的拨备覆盖率的 前提下,持续获取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通过税后利润的再 投入,不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净额,提高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其 盈利的持续性。 综上,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能力是保持其经营持续性最根本的保 证,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关键资源要素。 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四节公司风险 管理与内部控制”。 (三)业务许可资格(资质)情况 1、公司获取经营许可情况 2009年11月2日,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复,准许哈尔滨市南岗区广 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批复文号为黑金办复[ 号)。 2009年11月5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准许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开业。((哈)内资核准号:0007)。 2012年2月29日,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同意公司的业务范围变更为贷 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批复文号为黑金办复[2012]67 号)。 2012年3月2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准许公司的业务变更。((哈)内资核 准号:0006)。 企业名称 编号 许可内容 时间 准许哈尔滨市南岗区广顺小额贷款股份 2009年11月 广顺小贷 黑金办复[号 有限公司在南岗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2日 同意公司业务范围变更为贷款业务、票 2012年2月 广顺小贷 黑金办复[2012]67号 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 29日 42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公司获得批准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2013年12月16日,公司获得代码为Z7的金融机构代码证, 获得黑龙江首批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资格,是黑龙江首批获得此资格的 小额贷款公司之一。 (三)特许经营权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事项,未拥有无形资产。 (四)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截至2014年 8月31日,公司账面分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76.09% 合计 2,961,816.000 1,471,541.32 1,490,274.68 50.32% (五)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整体情况 公司已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签订《聘用协 议》,并按照《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为其发放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截至 王洪力,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二)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部分。。 栾淼玥,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三)高级管理人 员的基本情况”部分。。 苗士军,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三)高级管理人 员的基本情况”部分。 44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业务经营情况 (一)业务收入构成 1、业务收入构成 说明:本节所统计的利息收入,是公司发放贷款获取的利息收入,而非公司财务报告载 明的利息净收入,下同。 (3)按不同贷款期限划分的利息收入结构 2012、2013年、2014年1-8月公司按3个月以下、3-6个月、6个月以上贷 款期限取得的利息收入结构如下: 下降较大,主要是公司加大了风险控制措施,有意识降低6-12月期的贷款发放 比例。 (4)公司贷款余额行业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贷款余额行业分布情况如下: 2014年8月31日 2013年12 月31日 2012年12 月31日 行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间的占比分别为81.83%、71.68%、50.55%,对批发和零售业的贷款比例正在逐 步降低。2014年8月末公司“其他行业”贷款余额2000万元具体为对房地产业贷 款1000万元,对物业管理行业发放贷款1000万。对房地产业发放贷款利率为月 息15(年化利率18%),2015年2月9日到期;2014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 金融办出具证明,确认上述贷款符合监管要求。鉴于房地产行业风险较高,公司 在该笔贷款收回后将不再对房地产行业发放贷款。 (5)公司、个人客户贷款发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客户按客户数量发放贷款情况如下: 类别 2014年笔数(截至8月31 日) 2013年底笔数 2012年底笔数 个人 38 44 91 公司 19 25 10 100.00% 100.00% 公司对公司类客户发放贷款的比例逐步提升,由2012年末的20.34%增加到 2014年8月末的67.95%。 2、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最高贷款利率、年最低贷款利率、年平均贷款利率如下: 年度 年最高贷款利率 年最低贷款利率 年平均贷款利率 2014年1-8月 19.20% 14.40% 2012年公司的年平均贷款利率为14.11%,2013年为13.36%,2014年1-8 月为16.13%。2013年公司的年平均贷款利率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12年6 月和7月央行两次下调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6-12个月为例,贷款基准利率从 6.56%下调到6.00%,加上贷款利率执行的滞后性,造成2013年公司年平均贷 款利率低于2012年;二是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贷款利率,哈尔滨地区贷款市场 竞争激烈拉低了贷款利率(具体见哈尔滨银行2013年年报)。 从2013年底开始,银行资金收紧,造成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公司根据市场 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贷款利率;公司第三次增资后针对一批新客户发放贷款并执 行了较高的贷款利率,综合以上因素2014年1-8月公司年平均贷款利率水平有 一定的上升。 47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报告期内重大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4年1-8月公司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哈尔滨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但公司的业务比较分散,对五大客户的依赖性较小,不存在对大客户的依赖性情 48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 户中占有权益。 (2)按贷款金额划分的五大客户 截至2014年8月31日按发放贷款金额划分的五大客户情况(当年新增贷款):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发放日期 贷款到期日期 贷款金额 月利率 年化利率 哈尔滨市壹品茶城 1000万 15 18% 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朋邦经贸有 1000万 15 18% 限公司 哈尔滨佳美投资集 1000万 15 18% 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美德地产置 1000万 15 18% 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壹品物业管 1000万 15 18% 理有限公司 注1:年化利率=月利率*12 2013年按发放贷款金额划分的五大客户情况 (当年新增贷款):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发放日期 水泥步道板厂 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 700万 10 12.00% 有限公司 隋郁 650万 16 19.20% 注1:年化利率=月利率*12 2012年按发放贷款金额公司五大客户情况(当年新增贷款):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发放日期 贷款到期日期 贷款金额 月利率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李苗 700万 12 14.40% 注1:年化利率=月利率*12 2、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利息收入前10位的合同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 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 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公司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不存在对 单一客户合同的依赖性。但为了充分披露公司合同履行情况并如实反映公司的经 营情况,将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居前10位的合同披露如下: 截至2014年8月31日利息收入居前10位的贷款合同及履行情况如下: GJ00248 信用 4,500,000 556,200 业 完毕 (2)逾期贷款合同 报告期内,发生的逾期贷款余额500万元,是因大庆昌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产 生的逾期贷款,具体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本金(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月利率 大庆市昌盛达建材有 1 GJ,000.00 大庆市昌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该笔逾期贷款500万占公司 2014年8月末贷款余额1.73%,且该笔贷款采取了保证和质押风控措施,综合上 述因素,该笔逾期贷款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报告期内重大的融资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大融资合同如下: 贷款银行 金额(元) 借款日 还款日 年利率 担保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短期借款2000万元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借款期限为2011年9月2日起 至2012年3月1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71%,该笔借款由公司关联方曹滨顺提 供担保(保证合同编号:YB3101)。该合同已于2012年3月1日 履行完毕。 52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0144165),借款期限为2010年12月24日起至2012年12 月24日止,借款利率为第一笔借款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 币贷款基准利率(具体执行利率是5.85%),该笔借款由抵押人哈尔滨黑天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0144165)。 公司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6月、2012年9月、2012年10月提前 归还了贷款。具体还款明细如下: 序号 还款金额 还款日期 1 11月7日止,借款利率为合同项下第一笔借款的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 至三年(含三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具体执行利率为7.07%), 该笔借款由抵押人哈尔滨黑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 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0006374)。截至本 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三)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来源 公司是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资金 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税后利润再投入、同业拆借融入的资金、以及来自不 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1、资本净额 注1:资本净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资本扣减项,其中核心资本包括注册资本金、资 53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2、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截至2012年末,广顺小贷向银行借款余额5200万元;截至2013年末,广 顺小贷向银行借款余额5200万元;截至2014年8月31日,广顺小贷向银行借 款余额5200万元。 3、同业拆借资金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8月,公司同业拆借6笔,借款利率为月息8 (年化率9.6%),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公司同业拆借情况: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还款金额 借款单位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万元) (月息) (万元) 哈尔滨市桐楠格小额 2012年6月26 公司在小额贷款业务的经营过程中对资金采取统筹安排的策略,融入的资金 使用与自有资金一致,全部用于小额贷款业务。 54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从这两家银行和同业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的合计,并未 超过资本净额的50%。符合银监会及省市各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并且前五名供应商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公司商业模式 (一)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行业分类归属于其他金融业,公司具备许可经营资格和充足的资金储 备,可在经许可经营区域范围内发放小额贷款等服务。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利用公司股东缴纳的股本金和向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融 入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以小额、分散为原则,向中小微企业和自然人发 放贷款。公司以灵活、快捷的差异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别于银行的贷款 服务,解决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公司的盈利模式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贷款收入,其收入水平主要受市场需求、公司融资比 例和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公司对客户进行严格的风险把控,审批通过后, 办理好贷款相关手续确认发放贷款后,公司按合同规定按期向客户收取利息,到 期收回本金。 公司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自有资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 过对中小微企业、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其他自然人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获取利息收入,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 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一)行业的监管和政策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所在行业为小额贷款行业。 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小额贷款 行业可归属于大类“J金融行业”中的子类“69其他金融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所属行业为“J金融 业”下的“66货币金融服务”中的“6639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55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号中 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属于大类“Z-其他”中的子类“1-小额贷款公司”。 2、行业监管机构 根据200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 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 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各地省级金融工作办公室依据此办法对本地的小额贷款公司 进行监管。 公司的监管机构是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3、行业相关政策 (1)国家政策和法规 ①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关 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 发〔2008〕137号),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地银监局要根据本 通知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密切协作配合,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鼓励、引导和督 促四类机构以面向农村、服务“三农”为目的,扎扎实实依法开展业务经营,在不 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 努力为“三农”经济提供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 ②200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 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8〕137号)。在《指导意见》中对小额贷款公司定 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 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指导意见给小额贷款公司一个合 法的地位,对丰富农村金融市场、改善融资困难的环境、规范民间融资具有现实 的标杆性意义。 ③2009年6月银监会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银监发〔2009〕48号),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 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等。依据《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 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满足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必须有银行业金融 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另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当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经营 管理及支农服务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 56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④2012年5月26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 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规定了“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 制设立为村镇银行”。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 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调整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原 来的不低于20%降低到15%;同时明确,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 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公司 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⑤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 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67号),其中第九条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民 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积极作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 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2)和公司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①2008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68号),规定了黑龙 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是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 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试点工 作的相关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等工作;该通 知对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监督管理等做 了详细规定。 ②2010年3月,黑龙江省金融办颁布了《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 管报表暂行办法》(黑金办发[2010]4号),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上报公司 财务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利率执行情况、不良贷款情况报表。 ③2011年6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31号),同时《黑龙江省小额贷 款公司管理办法(暂行)》(黑政办发[2008]68号)废止。 ④2012年4月,黑龙江省金融办颁布了《关于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工作质量的意见》(黑金办发[2012]4号),提出总体目标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提升质 量措施,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规模显着扩大;实现增资扩股、银行融资等后续 资金补充的机构数量和资金额度显着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质量、股权结构、 治理水平显着优化;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显着提升;小额贷款公 司贷款规模和服务能力显着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合规发展和持续发展能力显着提 高。 57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同小额贷款行业有关的政策具体如下: 主要政策 发布时间 颁布机构 发布形式/文件编号 国务院办公厅、人民银行、银监会政策 《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 2008年4 银监会、中国人 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 银发〔2008〕137号 月 民银行 通知》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 2008年5 银监会、中国人 银监发〔2008〕23号 见》 月 民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2009年6 中国银监会 银监发〔2009〕48号 暂行规定》 月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2012年5 国务院 国发〔2010〕13号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月 《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 2013年7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3〕67号 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月 黑龙江省政策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2008年12 黑龙江政府办公 黑政办发[2008]68 (暂行)》 月 室 号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 2010年3 黑龙江省金融办 黑金办发[2010]4号 管报表暂行办法》 月 2011年6 黑龙江政府办公 黑政办发〔2011〕31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月 室 号 《关于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2012年4 黑龙江省金融办 黑金办发[2012]4号 工作质量的意见》 月 国家历年来出台的小额贷款政策,对小额贷款的诸多限制,阻碍了小额贷款 公司的发展;但是总体上来说给了小额贷款公司一个合法的地位,对丰富农村金 融市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 公司变更为村镇银行,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行业规模分析 1、行业发展现状和规模 (1)我国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历程 ①起步阶段:1994年,小额信贷的模式被引入中国。 1996年开始受到中国政府重视,进入以政府扶贫为导向的发展阶段。 1998年底,仅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华援助的小额贷款项目资金就达300万 美元。 2000年以来,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始试行并推广小额贷 款,中国小额贷款发展开始进入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导向的发展阶段。 58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05年10月,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 五省(区)试点。 ②发展阶段:200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发了《关 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 位和特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始在各地展开,新设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急剧增 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开始进入发展期。 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 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立村镇银行,以银行身份参与金融市 场的竞争。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 升级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 (2)中国小额贷款发展情况分析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 司7,839家,从业人员95,136人,实收资本7,133.39亿元,贷款余额8,191.27 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 从数据统计分析来看,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中,贷款余额最高的是江苏 省,为1,142.90亿元,其次为浙江省,贷款余额899.85亿元。最低的是西藏自 5146.97 0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实收资本(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中国小额贷款行业贷款余额前五省市的数据对比如下: 地区 机构数量(家) 从业人数(人) 实收资本(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江苏省 573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黑龙江共有小额贷款 公司249家,从业人员2,218人实收资本113.3亿元,贷款余额104.2亿元。 年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及从业人员: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年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 余额上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公司的上述指标高于全国水平。 2、行业的生命周期 根据行业生命周期理论,行业的生命发展周期主要包括四个发展阶段:导入 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2005年,我国开始在五省市进行民间小额贷款的试点,我国的小额贷款公 司开始起步,小额贷款行业开始进入导入期。 年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截至到2013年末我国的小额贷 款公司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7,839家,同比增长了28.93%;从业人员95,136 人,同比增长了35.25%;实收资本7,133.39亿元,同比增长了38.59%;贷款余 额8,191.27亿元,同比增长了38.33%。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正处在行业的成长期。 3、行业的价值链 行业的价值链主要是三个环节,分别是股东、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客户。小 额贷款公司股东的自有资金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贷 款,解决了中国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是中国金融市场 的重要组成部分。 4、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政策的支持 2008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规范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关 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8〕137号)给小额贷款公司一个合 法的地位;《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 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规定“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设立为 村镇银行”;《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对于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转型都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 62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4年5月银监会连同中国人民银行,向各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小 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在内容上对融资限 制、业务范围、监管细则等细节方面可能会做出对小额贷款公司更为有利的政策 支持。 ②融资需求旺盛 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巨大,融资需求旺盛,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 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据协会调查,众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不久 其注册资本就全部被贷走;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小额贷款行业贷 款余额从2010年的1,975.0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8,191.27亿元,黑龙省小额贷 款公司贷款余额从2010年19.12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04.2亿元,年平均增长 率超过60%,但仍不能满足客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融资需求,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对的下游贷款需求旺盛。 ③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小额贷款行业的国家政策、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因素都决定了小额贷款公 司的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小额贷款行业还刚刚进入成长期,市场规模占金融机构 的比例较低,未来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2)不利因素 ①资金来源渠道窄 受各种法律法规的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相对单一,资金来源基本上 只有自有资金,只有极少数能够获得政府注资,而且不能吸引存款,一般只能依 靠自有资金发放贷款。面对旺盛的贷款需求,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都十分短 缺,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受到限制。 ②缺少相应的扶持政策,经营成本较高。 小额信贷公司的服务客户一般都是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缺乏必要 的财产抵押和财务数据,确定贷款对象的成本较高、难度系数大,一般银行金融 机构的贷款分析技术难以得到理想的审查结果,这就需要小额贷款公司承担了较 高的审核成本。目前,国家政策在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但是还没有出台相 应的扶持政策(例如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等),使得小额信贷的持续发 展受到制约,风险较大。 63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行业风险特征及进入障碍 1、风险特征 (1)政策变化风险 ①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从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开始,我国相关部门又发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我国的小额贷款行业的监 督和管理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如果我国的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制 度发生改变,例如注册资本的变化、股东资格的变化等,这些变化使公司难以准 确预测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影响,也无法保证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及时调整并适应 这些变化,会给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带来影响。 ②信贷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信贷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行业的业绩,如果行业不能及时适应国家信贷 政策的变化,就会对行业的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影响行业的发展。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不断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 示,2013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了7839家,到2014年3月增长到了8127 家。不断增长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造成我国的小额贷款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部 分地区出现了过度竞争现象,影响了金融市场对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信用评价, 给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3)经营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面对的客户大多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小额贷款公 司的放贷对象多为抗风险能力较差、级次比较低、风险评估难的“三农”和小企业。 这势必造成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难以控制,经营风险较高。 (4)银行利率变化风险 小额贷款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 上限(即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的0.9倍,如果银行的利率降低,将直接影响行业的营业收入,给行业的发展带 来不利影响。 (5)客户信用风险 64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中小、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提供信贷服务, 大部分借款人是因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从而转向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但是 小额贷款公司在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还款信用上有很大的难度,如果出现逾 期还款或者无法还款的现象,将会给行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进入障碍 小贷公司以“方便、快捷、灵活”的经营特点受到了客户的青睐,在借贷活动 中做到了双方共赢,但在经营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障碍。 (1)资金门槛障碍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注册资本,目前全国多数地区都提高小 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金融办要求在城区注册的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提高到4000万;类型为股份公司 的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8000万,注册资本的提高,成为进入该行业一 个重要门槛。 (2)融资障碍 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社会存款造成资金来源受限按目前国家相关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只有注册资本、社会馈赠、业务经营中实现的利润收入以 及向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的借贷资金。由于资金不 足,导致无法获取更多资金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另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也 较高,由于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其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而 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加上银行贷款对抵押、担保要求很高,小贷公司融资显 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均偏高。 (3)风险控制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其能否持续经营的重要因素,这种风险控 制能力难以短期获得,构成该行业进入障碍。 (四)公司的竞争地位分析 1、公司的竞争地位和获取的荣誉 (1)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颁发的中国 小额信贷公司竞争力100强;从注册资金、贷款余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四个 指标对比来看,公司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是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协会 65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会长单位,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公司在经营理念、 发展策略、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在黑龙江省及其全国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公司获取的荣誉 公司2011年荣获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最佳创新贡献;2012年获得哈尔滨日报、 新晚报、创信市场研究机构颁发的最佳金融产品奖;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 被黑龙江省小贷协会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小额贷款公司。 2、公司所在区域内竞争态势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公司所在区域内竞争态势 依据黑龙江省金融办统计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3月末,哈尔滨地区 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31家,其中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122家,公司性质为 股份公司的9家。 (2)辖区内股份制小额贷款公司情况 哈尔滨辖区内共有9家(含本公司)股份制小额贷款公司(注1),其他股 份制小额贷款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金(万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盛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1,500 2010年9月21日 6 哈尔滨市南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000 2011年5月19日 7 哈尔滨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11年8月22日 8 哈尔滨市晟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000 2012年6月5日 注1《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注册为股份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金须在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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