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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66
公司简称:天龙股份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胡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忠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忠灿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其他披露的事项”中“(二)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000股。该分配方案已于日实施完成。
释义 ..................................................................................................................................... 4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公司业务概要 ..................................................................................................................... 8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1
重要事项 ........................................................................................................................... 17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7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7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 130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公司、天龙股份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
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
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慈溪市天龙模具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
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
司持有75%股份
福州天隆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
三河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
司持有75%股份
长春天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天龙重庆分公司
成都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廊坊天龙意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博泰克
BURTECKLLC,天龙模具的参股公司,天龙模具直接持有其30%
实际控制人
胡建立、张秀君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boTianlongElectronic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ianlongCorporat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号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http://www.ptianlong.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上市交易所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000股。公司已于日完成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刊登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比上
(1-6月)
年同期增减(%)
450,133,629.54
409,561,61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84,547.81
45,643,51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923,886.86
37,435,575.1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45,068.59
40,733,286.38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6,475,464.69
806,291,676.72
1,062,621,831.15
1,031,252,203.06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2.05个百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1.31个百分
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22.91%,一方面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14.72%;另一方面,老项目产品的年度降价、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对应折旧费用增加及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的上涨,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000股。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以140,000,000股为依据加权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也已追溯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7,251.5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922,481.26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3,122,320.55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4,898.77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313,757.00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616.85
所得税影响额
-580,130.71
3,260,660.95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于各类精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以及精密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生产的塑料零件按用途分为:汽车类塑料零件、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和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在汽车类精密塑料零件方面,公司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制造功能性塑料零部件,代表性客户有博泽集团、京滨集团、大陆汽车、博世集团、马勒集团、东洋电装,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摇窗系统、座椅系统、仪表系统和空调系统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塑料粒子,以境内采购为主,通常根据产品的特性,考虑供应稳定性和成本的因素后决定原材料供应商。在塑料零件行业,部分下游客户在发出订单时,会针对自身产品的需求,对原材料的类别、品质、规格、型号等作出标准限定。另外,存在部分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公司通常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采购。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持续改进采购管理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因公司使用的上游原料塑料粒子系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上游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公司产品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但有存在部分原材料客户指定采购,材料价格与产品价格联动情形。
2、生产模式
精密注塑产品的生产主要基于精密模具的开发和制造,模具产品的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根据用户的技术参数进行三维模具结构设计、图纸审定、编制程序、高精密数控机床加工和产品制造、装配、检验发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对于开发完成后的产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设计与生产,以ERP系统为生产制造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生产全过程实施计划管理和控制,通过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全程质量检测控制程序保证产品品质稳定、优良可靠,最后通过高效的配送机制完成产品的发出。
3、销售模式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直接面向客户,不经过中间销售渠道,对国内外客户的销售均主要通过各子公司销售部门进行。公司塑料零件产品的销售方式分为寄售、国内直接销售和国外直接销售三种模式。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细分行业为塑料零件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代码为C2928,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行业代码为C29。
一、塑料零件制造业
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塑料加工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最大的塑料制品生产与消费国。《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塑料加工业未来发展的规划和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即塑料加工业是以制品成型加工为核心,以合成树脂及助剂、塑料机械及模具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兴制造业,塑料零件行业作为塑料加工业重要的子行业,为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航空航天以及高科技领域提供重要产品和配件,应用领域广阔。塑料零件产品的应用行业广泛,其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又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因此,塑料零件制造业受某个下游应用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小,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近年来,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行业的产业链均在世界范围内向中国大陆转移,塑料零件行业作为下游应用行业的配套产业,生产厂商从生产成本、产业集群和供应链效率的角度考虑,也将主要产能集中于下游应用行业集中的区域,尤其是向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集中,由此形成了塑料零件行业的区域性特征。针对塑料零件行业,相关行业指导政策主要包括由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制定的《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据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统计,我国塑料加工行业前十强企业的市场份额只占整个行业5%,产业集中度较低。同时塑料零部件涉及种类繁多,国家有关部门及相关协会统计未细分至公司生产的塑料零部件产品范畴,因此公司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各自的产能产量及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很难准确统计。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对应下游行业形势说明如下:
1、汽车零部件行业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份。
因塑料具有重量轻、易加工等优点,其应用能有效降低汽车的重量,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随着塑料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的不断提高,塑料材料已经能部分代替钢材应用于汽车零部件中,尤其是新材料及新成型技术的出现,使得塑料制品在汽车工业中的消费量日益增加。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8年上半年,汽车产销保持稳定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量增速有所减缓,销量增速小幅提升,产销增速略高于年初的预期。上半年,汽车产销1405.8万辆和1406.6万辆,同比增长4.2%和5.6%,销量增速高于上年同期1.8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1185.4万辆和1177.5万辆,同比增长3.2%和4.6%。但从宏观经济形势看,上半年,国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向好态势趋于明显,消费和投资增速延续平稳态势,预计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会延续缓慢增长的态势,但增速会有所下滑。
201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放开和部分进口汽车关税下调的政策,随着中国自主品牌和汽车工业的崛起,竞争开放是必然趋势,充分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倒逼汽车工业升级转型,促进消费需求升级,有利于我国汽车产业长期发展。
2、电工电器行业
我国电工电器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的跨越式发展,已经在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低压电器以及电工器材制造等主要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公司在电工电器领域主要产品为断路器、继电器塑料面板与结构件及电动工具塑料结构件,主导产品应用于电工电器行业的低压电器领域。低压电器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资本品,广泛应用于生产及居民生活中,其在电能传输过程中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低压电器具备稳定的市场需求。就低压电器市场地区分布而言,欧美等发达国家仍是全球最大的区域市场,但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在经济持续增长和电力总装机容量高速增长的支持下,市场规模连年维持快速增长。在中国电力投资稳定增长的背景下,中国成长为全球增长最为迅速的低压电器市场,电力工业的发展是低压电器产品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中国电力联合会发布显示,2017年,全国用电形势呈现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6%,增速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预计2018年电力消费仍将延续2017年的平稳较快增长水平。考虑到2017年高基数因素,在平水年、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情况下,预计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
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中国电力工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将为低压电器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
由于大部分塑料零件需要依靠模具成型,使得模具开发成为了塑料零件生产的基础,而模具开发又需要依照产品设计进行,根据塑料零件行业这一特点,可以从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和注塑生产三个层次划分行业的竞争层次。具有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并能够进行模具开发且拥有足够规模的注塑生产能力的企业处于较高层次的竞争中。相应地,只有模具开发能力而不具备产品设计能力的企业处于行业竞争的中端,仅具有注塑生产能力的企业则处于行业竞争的低端。处于较高层次竞争的企业自身拥有较强的模具开发实力,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零件设计并进行量产,且主要为以全球五百强为主的国内外知名客户供应塑料零件。这一层次的竞争集中体现为产品同步设计及精密模具开发能力上的竞争,公司在塑料零件行业的竞争来源于较高层次。
二、模具行业
精密注塑产品的生产主要基于精密模具的开发和制造,模具的开发制造能力是保证注塑产品高精密度和高质量的关键因素,决定了注塑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注塑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根据《模具行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模具制造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虽然很多,但我国经济发展仍在高速增长期内,我国模具在国际模具市场上的比较优势仍旧存在,国内模具市场预期也继续看好。
由于塑料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塑料模具成为模具产品中最常见的一种。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统计,约90%的汽车内外饰塑料零件是通过塑料模具生产的,约70%的家电产品零件是通过塑料模具生产的。未来期间,随着下游应用领域汽车、家电、医疗、电子通信行业的持续不断发展,以及随着汽车、家电等下游行业高品质外观、以塑代钢、材质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塑料模具的市场空间十分广阔。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日已取得22项发明专利和84项实用新型专利,完整地掌握了模具设计所需的模流分析、CAD/CAM/CAE设计能力以及精密注塑所需的二次注塑成型等关键技术,并拥有专业的高效低能耗塑料轴流冷却风扇产品设计能力。除了较强的产品设计与模具开发能力外,在塑料零件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注塑生产工艺经验。公司积极参与主要客户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设计,并凭借较强的产品设计和模具开发能力对客户的产品方案提供进一步优化建议。此外,公司还设有风洞实验室,用于汽车空调离心叶轮总成、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等产品的性能测试。公司十分关注技术人才的培养以及后续研发投入,目前拥有一批技术实力强、勇于创新的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并制定了研发规范管理制度与奖励方案。
(2)、模具开发设计与制造优势
由于塑料零件需要依靠模具成型,使得模具开发制造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塑料零件制造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发展模具开发设计与制造能力,拥有多项与模具相关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凭借较强的模具开发设计与制造能力,直接参与客户产品同步开发工作,并在完成早期产品设计后,直接使用自己开发和制造的模具进行注塑生产并持续改进,为公司维护客户关系、市场开拓和新产品推广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区域布局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战略实施,公司已经建立了全国性的战略布局,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华中、西南和东北地区等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产业集群区域建立了生产基地,合理的生产基地布局有利于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4)、管理经验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均有十年以上的精密模具设计与精密塑料零件生产从业经历,积累了大量的市场知识与行业经验。
公司注重优秀人才引进、内部人才储备与整体人才梯队建设,其中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系市场公开招聘的曾任职于知名外资企业的职业经理人;除从市场上招聘职业经理人外,通过引进外部先进的管理经验,在近几年着重加强了内部人才的培养,建设了稳定进取的人才梯队。
(5)、丰富的产品线优势
公司一直专注于精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以及精密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凭借多年与众多国际知名公司的紧密合作经验,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优化配置公司资源,逐步形成了“持续改进、稳健成长”的发展战略。根据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开拓产品应用领域,已经形成了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三大主要应用领域,并开始探索医疗、航空领域塑料零件的生产能力。
公司充分利用注塑生产设备通用性特点,依靠较强的产品设计与模具开发技术,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在不断深入开拓现有产品市场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加强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能力,从而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多样化的产品组合可以有效保障在某个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动时公司经营状况不受重大影响,在分散了经营风险的同时能够更加高效的配置资源,从而推动持续稳定发展。
(6)、客户资源优势
自创立以来,公司通过多年的艰苦创业,以良好的产品品质、较强的创新能力,逐渐积累了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目前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电工电器厂商,经过长时间的严格审核认证,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并与主要客户保持了稳定合作关系。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13.36万元,同比增加9.91%;营业利润4,322.39万元,同比减少1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8.45万元,同比减少22.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64.51万元,同比减少10.04%。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既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产能。
公司于日成功在A股上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2,5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公司募投项目正在根据市场情况稳步推进,截止报告期末,共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748.92万元。
2、狠抓生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毫不松懈的抓好生产,把公司发展、盈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控成本、降费用、节能降耗为重点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初显效果。全年,公司将精细管理作为强化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理顺和规范。使员工在工作中有章可依。针对员工的积极性,加强了合理有效的考核考评管理,有效的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加强技术管理
抓创新,成果初见成效。提倡和激励技术革新,积极为技术人员提供技术革新和小改小革的环境与条件,鼓励全员积极学习技术,提高自身技能。对在生产技术、公司发展上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以使全体员工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自主创新工作,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心出力。
截止日,公司已取得22项发明专利和84项实用新型专利。
4、加强公司管理机制建设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实时反映经营成果、及时交流市场战略、掌握业务计划及预算可控等要素,公司管理层每月、每季度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从市场情况、或有重大事项、团队建设、
库存情况、应收款回款情况及各项成本指标等层面分析讨论。公司团队的凝聚力得到升华,市场变化的应对措施得到完善。
5、完成年度利润分配,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000股。注重投资者现金分红回报。
(一)主营业务分析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450,133,629.54
409,561,615.55
335,760,778.61
294,507,593.14
18,559,589.79
17,718,043.76
55,215,048.05
48,447,382.10
-984,621.09
1,429,55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45,068.59
40,733,286.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69,537.93
-201,195,392.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90,542.55
209,151,474.81
19,395,705.93
16,593,473.6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继续加大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开拓,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53%,占营业收入的70.07%;同时因新项目的增加,模具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32.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5%;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和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对应折旧费用增加及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上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营业收入增加导致销售运输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职工薪酬、技术开发费用的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政府奖励较去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去年同期募集资金银行理财未到期未收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去年同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为本期加大了新产品的研发投入。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资产及负债状况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37,671,181.12
28,697,693.50
20,615,755.95
12,885,843.74
投资性房地
2,744,595.11
8,444,993.99
固定资产清
166,444.02
其他非流动
6,756,753.41
17,674,173.56
衍生金融负
429,527.97
9,098,301.86
5,308,678.41
140,000,000.00
100,000,000.00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账面价值
5,446,648.88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
32,640,461.93
质押给银行
14,867,744.69
抵押给银行
5,379,691.10
抵押给银行
58,334,546.60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包话9家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1家由全资子公司100%控股的孙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2家参股公司。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设
计、制造、主要以汽车
类为主的精密注塑零
件的生产、组装和销售
主要从事包括汽车风扇
和护风圈在内的汽车塑
料零部件的生产、制造、
销售和服务业务。
主要从事包括汽车塑料
零部件、电工电器类在
内的精密塑料零件生产
加工和销售业务。
主要从事包括打印机结
构件与外壳在内的消费
电子类塑料零件的生产
和销售业务。
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
的生产及销售。
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塑料
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
主要从事包括汽车塑料
零部件、电工电器类在
内的精密塑料零件生产
加工和销售业务。
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塑料
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进一步产业升级和发展,作为主要配套行业的精密塑料零件制造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公司凭借较强的精密模具开发设计能力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塑料零件制造商,但在技术、人才、设备、研发投入等方面与国际知名塑料零件生产厂商及境内合资企业相比尚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国内的精密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也成长较快,因此公司处于竞争可能加剧的市场环境。如果公司发生经营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技术、生产水平的先进性,或者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被市场淘汰或被竞争对手替代等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2、下游行业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等下游行业,经营业绩受下游行业波动影响。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影响较大,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量分别达到2,811.88万辆、2901.54万辆和1405.8万辆,中国汽车市场整体保持缓慢增长态势。但受整车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面临更加强烈的汽车类产品降价要求、更长的结算周期、更高的票据结算比例以及更长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等诸多挑战。从宏观经济形势看,在国内经济继续下行、消费和投资增速延续平稳态势,中美贸易摩擦加大、新兴经济体政治和政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下,预计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会延续缓慢增长的态势,但增速会有所下滑,如果未来汽车终端市场产销量增长乏力甚至下降,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将面临下降压力。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动,将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资产周转率下降和资金压力增大,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塑料零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包括PA、PP、PC和PBT等在内的多种塑料粒子。塑料粒子系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上游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由于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波动,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4、核心技术与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塑料零件的精密度和生产稳定性要求较高,注塑零件的生产主要基于模具开发和制造,模具的开发制造能力是保证公司注塑零件高精密度和高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公司能够获得主要客户塑料零件订单的基础。富有经验的生产管理团队、优秀的模具开发团队和长期的模具开发技术积累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障。如果未来行业人才竞争加剧,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人才团队,如果未来公司对核心技术的管理不当,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进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5、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总部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下设子分公司分别位于上海市、广东省东莞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河北省三河市、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长春市、河北省廊坊市、四川省成都市和重庆市,这一布局虽然兼顾了公司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华中、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等主要经济区的发展,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但未来随着公司总部及各地子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存在着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才和管理手段不能同步适应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效益和发展速度。
6、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交付的产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内部管理,导致公司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无法获得客户谅解或无法继续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内部管理,可能导致公司成本和费用提高,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外销市场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月公司产品出口收入为5,650.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12.76%,外销业务占比不大,如果未来主要外销市场的税收政策进行变动,并涉及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导致公司客户承担税费提高,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出口业务规模下降或外销产品售价有所降低。
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进行,美国政府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的外销收入和盈利水平将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竞
争力来应对美国新的关税政策,将导致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失去竞争优势,使得公司对美国的出口业务规模下降。但截至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形成实质性影响。
(三)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注1、实际控制人胡建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安泰控股的股权以及其通过安泰控股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安泰控股公开发售的部分公司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安泰控股或公司回购前述股权或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胡建立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安泰控股的股权以及通过安泰控股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此外,胡建立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其在任职期间内(于前述禁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胡建立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安泰控股股权或通过安泰控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胡建立减持前述安泰控股股权或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胡建立在公司处的职务发生变化或者其从公司处离职而终止。另,在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注2、实际控制人张秀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安泰控股的股权、公司股东均瑞投资的份额以及其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投资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安泰控股公开发售的部分公司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安泰控股、均瑞投资或公司回购前述股权、份额或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张秀君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安泰控股的股权、均瑞投资的份额以及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投资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张秀君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安泰控股股权、均瑞投资份额或通过安泰控股和均瑞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张秀君减持前述安泰控股股权、均瑞投资份额或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3、控股股东安泰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安泰控股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安泰控股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安泰控股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4、均瑞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均瑞投资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均瑞投资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均瑞投资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5、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益华、张宇昕、沈朝晖、于忠灿、虞建锋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此外,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其在任职期间内(于前述禁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在公司处的职务发生变化或者其从公司处离职而终止。另,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注6、公司其他股东张海东、陈慧、全尔骏、陈明、陈怡、魏惠、许国文、毕川、杨颖、胡小平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7、根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的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预案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即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公司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当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
(3)在上述(1)、(2)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应要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具体的稳定股价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应当遵守预案中关于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规定。公司决定采取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酬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决策程序、具体的方案应当符合法律、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规定。具体回购方案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10%,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触发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2%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8%。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增持)与程序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方案获得必要的审批及授权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依照方案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10%,增持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
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20%,和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可同时执行稳定股价的措施,亦可分别执行。若公司实施回购的措施后或者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在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触发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5、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且公司、控股股东均已依照预案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但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生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计划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10%。但如果在稳定股价的措施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触发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和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更换或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该等人员就任前,公司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要求其依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提出未履行预案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注8、关于申报文件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承诺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9、关于申报文件控股股东安泰控股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其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承诺将依法购回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0、关于申报文件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张秀君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其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其承诺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促使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购回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注11、公司控股股东安泰控股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为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其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之意向。
(2)在其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其自身发展需要,其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其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注12、公司其余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瑞投资和张益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为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其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之意向。
(2)在其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其自身发展需要/自身需要,其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其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注13、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包括上市当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倘若届时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倘若届时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注14、胡建立、张秀君、安泰控股、均瑞投资、张益华承诺:承诺方目前均未在与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它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会:(a)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b)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c)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注15、胡建立、张秀君、安泰控股承诺:承诺方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或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倘若日后承诺方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或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则将确保:a)实施关联交易之前,双方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制度之要求的方式和程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回避表决等);b)关联交易价格将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c)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d)保证不利用各承诺方在公司中的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手段为各承诺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注16、公司控股股东安泰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夫妇出具承诺:若公司或其境内控制的子公司被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或公司及其境内控制的子公司的员工本人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依法为部分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公司或其境内控制的子公司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安泰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夫妇将全额承担,并保证公司或其境内控制的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17、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和张秀君夫妇承诺:如果因租赁物业的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东莞天龙无法继续承租上述物业而必须搬迁时,其将在相关区域内为东莞天龙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合法经营场所;倘若因该等搬迁导致东莞天龙生产经营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停业损失等),其将予以全额承担,以保证东莞天龙或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罚。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计的议案》,预计2018年与美国博泰克产生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具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报告期内,
实际发生金额980.05万元,未超过预计额度。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金关联
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的比交易市场场参考
结算价格价格差
363,777.14
363,777.14
101,845.79
101,845.79
474,779.58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按市场价格承租安泰控股部份物业用于食堂与员工宿舍,
公司按市场价格出租部份物业给关联方宁波汇衡电子有限公
司用于厂房经营,以上关联交易金额未构成董事会审议条件。
公司出租给关联方宁波汇衡电子有限公司的部份物业,于2018
年1月30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浙江省杭州湾新区八塘
-363,777.14
路厂区内一层食堂以及
浙江省杭州湾新区八塘
路厂区5号楼厂房
101,845.79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景
-1,015,608.84
联路188弄3、7号厂房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景
-479,265.54
联路188弄6号厂房
东莞市石碣镇新风路刘
屋村委会工业区厂房
-1,090,737.60
马尾区马尾镇d头村工
业小区仙芝路42号D座
-198,981.48
马尾区d头村宿舍
-43,276.00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经济
开发区锦文路9号1-3
-1,188,666.00
武汉市汉南经济开发区
武汉市汉南经济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
山组团103M1地块的军
-496,577.00
山街科技产业园6#厂房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
山组团103M1地块的军
山街科技产业园15#厂
-237,675.00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兴隆山镇潍坊街4668号
-634,422.88
长春高新北区兴华园A
-226,000.00
区22栋106室
东大阪市长田西4丁目3
-468,000.00日元
廊坊开发区耀华大道12
-576,983.56
廊坊开发区耀华大道12
-359,570.64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
南二路厂房
-608,298.00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
道茂林路14号1幢车间
-727,663.68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
1658号6D室一层
974,622.00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
1658号6D室二层
859,282.98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
850,632.00
1658号6D室三层
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承租18项房屋或场地用于经营生产、办公和员工宿舍等用途。另外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共出租4项闲置物业。除上述承租物业以外,公司及子公司还于南京、武汉、长春、廊坊和宁波等地共承租33间房屋,用做公司管理人员宿舍。
公司承租安泰控股部分物业用于食堂与员工宿舍及公司出租给宁波汇衡电子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均按市场价格交易。
注:公司承租的赵明亮两处物业已转租,故报告期租金为0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存是否为关
担保否已经担保是担保逾在反担关联方联
到期日类型履行完否逾期期金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8,799,004.07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0,590,738.1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0,590,738.1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对子公司的担保:1)、是为了向供应商申请
更长的付款账期,就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
支付货款等事宜,公司向供应商作出连带责任担保。2)、
通过集团票据池运作,公司及子公司票据质押给其他子公
司获取授信开具新应付票据业务(详见关于公司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报告期对子公司担
保实际没有发生担保违约责任。2、日,公
司向客户BroseFahrzeugteileGmbH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
称“博泽集团”)出具《担保函》,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全
面适当履行公司与博泽集团签署的《全球采购条款及条
件》、《质量保证协议》及附属订单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若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了任何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及时交付货物,货物。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仅为少量的废气和噪声。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并对上述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股
75,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5,000,000
75,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5,000,000
55,065,000
22,026,000
22,026,000
77,091,000
19,935,000
27,909,000
25,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35,000,000
25,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35,000,000
三、股份10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140,000,000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000股。公司已于日完成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刊登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初限售股
报告期增加
报告期末限
解除限售日期
浙江安泰控
股集团有限
49,065,000
19,626,000
68,691,000
11,340,000
15,876,000
宁波均瑞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75,000,000
30,000,000
105,000,000
说明:限售股份变动原因同本节一、(一)之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二、股东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件股份数量
浙江安泰控
股集团有限
19,626,000
68,691,000
68,691,000
34,475,000
15,876,000
15,876,000
宁波均瑞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及数量
件流通股的数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银
人民币普通股
华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胡建立、张秀君夫妇持有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100%股份,张秀君持有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0%的份额,公司股东张海东与实际控制
人张秀君为姐弟关系。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
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海东是一致行
动人关系。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
持有的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售条件股份
新增可上市
可上市交易时间
交易股份数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8,691,000
15,876,000
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胡建立、张秀君夫妇持有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份,张秀君持有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90%的份额,公司股东张海东与实际控制人张秀君为
姐弟关系。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均瑞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海东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注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注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此外,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其在任职期间内(于前述禁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注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份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11,340,000
15,876,000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使得董事、高管持股数量增加。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流动资产:
102,000,677.55
116,804,213.51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7,671,181.12
28,697,693.50
272,772,904.73
268,608,709.98
20,615,755.95
12,885,843.74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3,036,178.48
2,972,007.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5,914,307.40
156,788,801.2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1,852,424.50
159,562,544.92
流动资产合计
763,863,429.73
746,319,814.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
1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93,316.01
6,430,276.71
投资性房地产
2,744,595.11
8,444,993.99
222,478,985.64
198,779,121.40
18,423,773.19
14,770,066.12
固定资产清理
166,444.02
生产性生物资产
6,928,759.79
5,613,994.39
长期待摊费用
11,491,311.92
9,965,218.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74,462.33
8,166,131.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56,753.41
17,674,173.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8,758,401.42
284,932,388.31
1,062,621,831.15
1,031,252,203.06
流动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429,527.97
35,142,027.01
28,462,435.79
154,563,193.59
136,536,718.04
3,144,617.86
3,082,694.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301,884.30
28,705,097.01
9,098,301.86
5,308,678.41
1,083,165.36
1,083,165.36
其他应付款
1,949,526.37
2,427,822.4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5,712,244.32
205,606,611.64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3,090,884.32
3,406,650.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90,884.32
3,406,650.58
228,803,128.64
209,013,262.22
所有者权益
14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298,190,518.80
338,190,518.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525,753.74
-524,993.90
28,447,208.00
28,447,208.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50,363,491.63
340,178,94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6,475,464.69
806,291,676.72
少数股东权益
17,343,237.82
15,947,264.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3,818,702.51
822,238,940.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2,621,831.15
1,031,252,203.06
法定代表人:胡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忠灿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忠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流动资产:
43,228,570.62
51,925,661.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4,401,078.87
8,963,793.02
91,806,322.51
93,585,545.46
10,022,427.48
4,911,991.58
22,618,355.86
21,667,543.49
其他应收款
57,954,001.57
41,866,325.47
77,533,074.79
74,622,118.3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6,358,407.22
153,066,707.53
流动资产合计
463,922,238.92
450,609,686.1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
1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99,449,739.65
199,449,739.65
投资性房地产
5,264,221.80
78,327,573.68
75,376,914.69
2,448,326.79
1,595,847.0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4,818,307.78
3,434,608.62
长期待摊费用
3,292,199.94
3,599,984.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9,552.14
1,279,297.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6,514.60
1,383,950.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594,827.83
306,452,746.03
770,517,066.75
757,062,432.21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429,527.97
13,154,802.78
10,532,031.86
57,372,367.79
52,261,545.41
3,750,652.09
2,997,533.14
应付职工薪酬
5,766,507.05
8,715,656.85
3,885,993.15
422,437.52
其他应付款
135,431.19
664,822.6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4,495,282.02
75,594,027.45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543,431.41
653,342.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3,431.41
653,342.75
85,038,713.43
76,247,370.20
所有者权益:
14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300,539,189.34
340,539,189.3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8,027,587.27
28,027,587.27
未分配利润
216,911,576.71
212,248,285.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5,478,353.32
680,815,06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0,517,066.75
757,062,432.21
法定代表人:胡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忠灿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忠灿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50,133,629.54
409,561,615.55
其中:营业收入
450,133,629.54
409,561,615.5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10,350,997.02
362,175,384.78
其中:营业成本
335,760,778.61
294,507,593.1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税金及附加
2,593,350.46
2,641,496.16
18,559,589.79
17,718,043.76
55,215,048.05
48,447,382.10
-984,621.09
1,429,551.94
资产减值损失
-793,148.80
-2,568,682.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67
-429,527.9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25,559.85
1,754,665.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36,960.70
-48,590.5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177,251.53
-34,377.1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22,481.26
2,402,972.9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3,223,894.13
51,509,492.24
加:营业外收入
342,438.02
5,716,983.74
减:营业外支出
111,102.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537,651.13
57,115,373.72
减:所得税费用
6,957,129.62
9,006,828.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580,521.51
48,108,545.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36,580,521.51
48,108,545.09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184,547.81
45,643,513.50
2.少数股东损益
1,395,973.70
2,465,031.5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579,761.67
48,119,909.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183,787.97
45,654,877.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95,973.70
2,465,031.5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胡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忠灿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忠灿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58,719,427.92
145,681,352.12
减:营业成本
125,004,461.80
112,833,460.30
税金及附加
951,451.76
593,962.93
4,212,945.58
3,909,607.59
17,820,355.35
17,161,317.31
-1,462,846.67
资产减值损失
-436,253.40
-1,678,537.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429,527.9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552,966.56
27,492,385.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2,711.34
388,249.5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945,463.43
40,677,425.20
加:营业外收入
314,506.36
5,235,649.58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255,489.62
45,868,645.29
减:所得税费用
2,592,198.31
3,282,950.0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663,291.31
42,585,695.26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9,663,291.31
42,585,695.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663,291.31
42,585,695.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胡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忠灿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忠灿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0,725,632.38
439,219,095.5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00,254.23
4,901,078.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34,534.85
13,004,491.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2,260,421.46
457,124,665.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1,880,086.47
266,613,861.7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966,302.67
94,736,690.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731,442.28
25,270,855.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37,521.45
29,769,971.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5,615,352.87
416,391,379.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45,068.59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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