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都知道出租人不同意转租还签订的转租合同有效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解除权二、出租人的解除权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帮助人数:0 所在地:江苏常州 擅长: 公司法、婚姻家庭

房屋租赁违约的,违约方是否有合同解除权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原告提供房屋,为被告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被告按期支付租金,在被告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后,部分承租人封堵被告经营场所造成被告无法经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虽然合同笭工蒂继郦荒垫维叮哩无法履行的责任不可归责与原告,但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认为实际情形已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有权解除本合同”这一条款,被告在合同实际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拥有合同解除权,被告这一权利来源于合同约定,被告的违约行为不影响其权利的行使,本院据此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本院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帮助人数:294 所在地:重庆长寿区 擅长: 合同纠纷、破产清算

房屋租赁纠纷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为由主张合同解除权吗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要看情况,通常而言,对权利存在争议的房屋可能会影响到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所以,如果因此而使承租人不能实现租赁目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此事由可以解除合同的,也可以行使相应的合同解除权。

帮助人数:2216 所在地:广西钦州 擅长: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 擅长: 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 擅长: 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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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对于这个问题,很多文章从出租人的角度分析得多,而对次承租人如何保障权益的讨论较少。笔者曾经承办过一个案件,次承租人(对方当事人)先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未果,后又起诉解除转租合同也被驳回诉讼请求,虽然此案中根据法律规定及双方的合同约定次承租人提出的这些诉请不应得到支持,但由此笔者却意识到次承租人的权利保护问题也值得深入探讨,故笔者尝试站在次承租人的角度上就此问题展开分析,探究次承租人在此情况下的救济模式。

  一、三则案例折射出司法实践中的不同认识

  其一:认为虽然未经出租人同意,但并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闽民申字第655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认为:“虽然陈忠平与永辉超市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未经永辉超市的同意,陈忠平不得转租讼争店面,但该约定仅约束陈忠平与永辉超市。陈忠平虽在未经永辉超市同意的情况下,将讼争店面转租给王政,系陈忠平对永辉超市构成违约,但并不影响其与王政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

其二:出租人可主张转租合同无效,次承租人无权主张。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1民终1254号民事 判 决 书》认为: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针对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情形出现时,赋予了出租人解除与承租人合同的权利,以及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合同无效的权利,但并未赋予次承租人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本案中,川师大作为出租方,虽明确表示不同意刘某将房屋转租给冯某,但在诉讼中并未要求认定《协议书》无效。在此情况下,冯某主张《协议书》无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与刘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其三:认为次承租人应举证证明出租人是否知晓转租事项,如果不能举证,出租人也未同意或事后追认,转租合同无效。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4)高新民初字第593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被告吕冰鑫未提交证据证明第三人刘忠存在向原告张漫婷收取房屋租金等情形以推定第三人刘忠知道或应当知道被告吕冰鑫转租商铺的事实;……第三人刘忠以书面方式告知了原、被告以被告吕冰鑫未经第三人刘忠同意转租商铺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故被告吕冰鑫将承租第三人刘忠的商铺转租给原告张漫婷,未经第三人刘忠的同意或事后追认,该《商铺转让协议》无效。”

  二、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租合同的效力

  (一)有关转租合同效力的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引申出三个问题

其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许可转租房屋,是否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对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方法,王利明教授提出三分法:第一,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也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取缔性规定(管理性规定)。

以上区分方法简明有序,具体到转租法律关系,法律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只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而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也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故未经出租人许可转租房屋,并未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当然无效的合同。

其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许可转租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有些文章指出,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未经出租人许可转租房屋属于负担行为不属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也叫债权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某项权利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主要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

对于此问题梁慧星教授在其《回应对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批评》这篇文章中指出:特别要指出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当年参与设计合同法立法方案的学者、法官,起草工作小组及法工委民法室,都不赞成德国民法区分物权行为(处分行为)与债权行为(负担行为)这套理论。正是这个历史事实决定了我们的合同法,虽然采用了大陆法系的德国民法的概念体系,却没有采用德国民法区分物权行为(处分行为)与债权行为(负担行为)的理论和立法思路。

既然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没有区分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那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许可转租房屋,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个结论也被司法实践所印证:比如《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31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王兵未提供证据证明达尔曼公司将涉案房产出租给王兵的行为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达尔曼公司取得了处分权,王兵请求确认涉案《房屋租赁协议》有效,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民申446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在此情况下,邱庆翠于2014年8月10日与成慧娟签订《商铺联营合同》,将案涉房屋转租给成慧娟使用,属于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形。

其三、无权处分出卖的标的物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是否可以推导出无权出租也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

有文章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既然买卖合同出卖人没有处分权,合同是有效合同,那么作为转租合同来说只是处分承租权并未转移所有权,根据举重以明轻的原则,转租合同也应当为有效合同。

对此,梁慧星教授在其《回应对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批评》也指出:合同法上没有规定将来财产买卖合同(所谓将来财产买卖合同,就是出卖人订立出卖合同的时候,还没有购进所出卖的标的物,属于先卖出、后买进。),是因为起草人当时不了解这种交易形式。从这个角度说,合同法没有规定将来财产买卖合同,应当算是一个立法漏洞。而这个立法漏洞,已经为最高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法释〔2012〕8号)第三条买卖合同特别效力解释规则所弥补。该项司法解释规则起草时的名称就叫“将来财产买卖合同”,其(7月修改稿)第5条(将来财产买卖合同的效力): “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为标的物的合同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说是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则并未改变无权处分合同的处理规则,但是笔者也认为即使有梁慧星教授的解释,因为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并未特别限定为“将来财产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与《合同法》第五十一关于无权处分规则的规定还是存在逻辑不顺的问题。但是,因为买卖合同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另行规定,有关买卖合同的处理应当适用专门的司法解释,而租赁合同也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并且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出租人在一定时间内(6个月)可以要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那么应当按现行司法解释来处理,不能在有明确司法解释的情况下,运用法理解释来类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为有效合同。

(三)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比较清晰得出结论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A座20-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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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门面凭租合同范本哪位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原推光漆门面房(现隆兴源)一套(1-3层)租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二零零九年 月 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 万元,三年共计 万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甲方 万元,第二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第三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乙方执掌。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但甲方负责水、电、暖接通到租赁门面房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保证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租赁房屋产权出现问题,由甲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理。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包括卷闸、玻璃门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即增减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及时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负担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任何一方不愿续租的,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要将门面完好交付于甲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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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原推光漆门面房(现隆兴源)一套(1-3层)租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二零零九年 月 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 万元,三年共计 万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甲方 万元,第二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第三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乙方执掌。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但甲方负责水、电、暖接通到租赁门面房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保证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租赁房屋产权出现问题,由甲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理。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包括卷闸、玻璃门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即增减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及时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负担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任何一方不愿续租的,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要将门面完好交付于甲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凭合同书范本哪位有?

基本上都是差不多 没有很大的区别 只要能说清房屋的租金期限 写出条款要求就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自主产权房xxx房屋一间)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从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租期x年,租金每年xxxx元(大写),甲方不自主经营时,应优先租给乙方使用,租金随行入市,再行调整。 三、甲方依法出租自有房屋,有收取房租的权利,有养护房屋,维修房屋,保障租户的使用安全的义务。 四、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应每年依期缴交租金,不得拖欠;逾期不交,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x%向乙方收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对房屋扩建改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改变经营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住房屋从事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的行为。 六、租赁期间,甲方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自用时,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出。 七、租赁期间,乙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退回房屋给甲方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租期一年不变,不退租金。 八、乙方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电费、水费、税收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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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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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半年 以上的。 (2)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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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租凭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求沿街门面凭租合同范本?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原推光漆门面房(现隆兴源)一套(1-3层)租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二零零九年月日到二零一二年月日止,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万元,三年共计万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甲方万元,第二次付款的时间为,金额为万元,第三次付款的时间为,金额为万元。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乙方执掌。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但甲方负责水、电、暖接通到租赁门面房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保证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租赁房屋产权出现问题,由甲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理。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包括卷闸、玻璃门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即增减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及时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负担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任何一方不愿续租的,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要将门面完好交付于甲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半年 以上的。 (2)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哪位有杭州房屋租凭合同范本?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中介方) : 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 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_区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月租金为_____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 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 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 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_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______,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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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范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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