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规模乡镇单位不准承包土地地的乡镇有哪些。

河南省乡镇国土所事业编改革后可参公吗?管理岗干部身份可成公务员吗?

由用户沐晨问答提供的知识: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开始以来,最受体制内同仁关注的热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应该也已经到了改革的尾声。下面我就自己对相关政策,做出自己一些想法。

一、关于乡镇国土所的事业编怎样改革,改革后会不会成为参公编制。我们都知道,乡镇国土所是县区一级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其中对国土局职能的描述上有一项。监督检查各乡镇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查出违法违章案件。从这里我们知道,它是一个执法单位。按照规定,参与行政执法的单位必须有行政执法类单位进行执法,所以极有可能在本次的事业单位改革,国土局事业编制人员成为参公人员。我所在的市,有执法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市执法管理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都已经整批的转为了参公编制。

二、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干部是否可以转为公务员。其实我们看看已经完成改革宁夏自治区,作为本次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的先行地区,从相关的政策我们可以到其中的情况。宁夏将原有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不留尾巴,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交由执法机构承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管理岗位能不能转为公务员,看的不是你是不是管理岗位,主要看原有事业单位是不是承担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所以这个还得等到具体的改革政策下来之后,看看单位性质的划分了。

总之,“打铁还需自身硬”,不管是参公编制还是公务员编制,我们通过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来完成自己身份的转换,这才是王道。

由用户公职向导达人提供的知识:

乡镇国土所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被划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吃全额财政,要参公几乎不可能,因为没有被划到行政类事业单位,当然管理岗也不可能转公务员了。

其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好多本应该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都划为了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还是受制于编制数量的限制。在基层好多单位公务员职数都是四五个,最多的也不超过15个,但是单位人员都是几十个,只能拿事业编来填补了。

基层乡镇国土所职能和中省市县职能一样都是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审批等但是就是受制于编制数量限制才不能参公。所以这个事是不可能的,题主就不要再想了,要想成为公务员还是参加考试吧。

由用户沧江提供的知识: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单位工作人员就是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虽然名称与公务员有区别,但职务职级,政治经济待遇,晋升,奖惩等管理与公务员一样,从本质上来说参公管理人员就是公务员。单位事业编改革后能否参公,关键看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性质,如果下达的编制还是事业编制,那就只能保留事业人员身份。如果下达的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那其单位事业人员的身份就可以平稳过渡,由人社部门按程序进行参公管理公务员登记,并对应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变更工资等待遇。

由用户一朵浪花17提供的知识:

事业编几乎不可能转参公。因为权限不同。公务员必须省编办批复编制。参公事业单位必须省上批复,报国务院备案。只要省上批的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公招跟公务员差别不大,所以上面一旦划进承担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参公可直接登记公务员。事业编是地方权限,地方编制拨款,转公务员要有省上下达指标,而且有指标要先满足省上批复公招参公人员,如还有余的指标,那就要考录了。那么多事业编不考录进入不公平吧,肯定不会成批转编制。

以前参公的事业单位这次都不一定划进承担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有一定变数,要等上级通知。我知道的这次有些参公都被划进公益一类,属运气不太好的。这个决定省以上的文件通知,地方都决定不了。我们那儿等上级通知,看怎么划的,暂时没归类按以前参公定,等待上级通知再定。我们那参公单位划入行政职能的,参公人员直接登记公务员。事业编要看上级给编制考录。所以成批事业编转公务员几乎不可能。

由用户袁家沟口村联合工作队提供的知识: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我也不太清楚。能说的是,乡镇站所除了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办有执法权,其他像国土、水务、林业都没执法权,工作都要上级审批才行,像遇到非法采沙、毁林、侵占耕地,乡镇只能阻止,只能给县级对应应法单位汇报情况。 所以,散了吧,拿多少钱干多少事,有多大权干多大事,连执法权都没,什么参公的就别想了。

由用户重庆来找茬提供的知识:

县级国土局为行政编制,下属监察队为参公事业单位。所以乡镇国土所应该是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改革后转为行政编制,不仅管理岗,专技岗都会转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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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给你点参考意见,首先要确定的是你是否想当参公工作人员或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如果想的话再往下谈,如果意愿不强烈劝你不要考了。因为待遇不会怎么高,清闲应该差不多,但是经过几年你的专业会都忘光。结合你的学校、专业,不建议你去。 如果想...

答:事业单位改革就是有行政职能的转到公务员单位 没有的变成纯事业单位(如教师、医生) 还有一种就是改制成企业模式的 检验所之类的

答:“乡镇国土所”这个单位申报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里面的大部分事业编制可以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 工勤人员说简单点就是工人,一般分为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

答:参公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度;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业管理等。二是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以上的两个硬指标满足,理论...

答:给你点参考意见,首先要确定的是你是否想当参公工作人员或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如果想的话再往下谈,如果意愿不强烈劝你不要考了。因为待遇不会怎么高,清闲应该差不多,但是经过几年你的专业会都忘光。结合你的学校、专业,不建议你去。 如果想...

答:有可能,但只是可能。

答:乡镇国土所已经是参公身份,改革应该不影响国土所。

答:有可能,一是看大的政策是什么,二是看国家、省上这个单位怎么改了;三是看本单位领导的活动能力怎么样。

答:国土资源局的局领导及机关科室人员是属于行政编制的。国土资源局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具有执法职能、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参公管理,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则是属于事业编制的。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

答:各地都不一样。有事业编的,有隶属公务员系列的,有参照公务员的,还有编外的 一般来说,基层国土所直接面对群众,面临各种矛盾,工作非常辛苦,还容易得罪人,待遇比传说中的公务员差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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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邓州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脱贫攻坚新路子

  邓州市地处河南省西南部,下辖28个乡镇(街、区), 626个行政村,177万人,244万亩耕地,是典型的农业大市。虽为非贫困县,但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绝对量大,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近年来,邓州市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的要求,立足实际,创新推动,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突破,以“四化双评”社会治理模式为抓手,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根,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立足实际,向土地要效益。面对新时代新征程,邓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重大决策,从改变农村生产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破题,积极探索农村改革新模式,彻底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虚置”状况,着力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民稳定增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选择了位于豫鄂两省交界的边缘乡镇孟楼镇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实施土地“流转--整理--再流转”,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释放发展潜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效助推脱贫攻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试点先行,变资源为资产。在充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邓州市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2016年8月在孟楼镇以土地整理为突破口,迈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的第一步。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组建了“邓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流转到位、整理到位、各类用地规划到位的要求,引导、协调农户与市土地开发公司签订流转合同,以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从农民手中获得流转土地经营权。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流转合同5966份,占全镇总户数的98%,流转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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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 研究生院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邬志辉、山西省长治市教育局局长牛玉书、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教育局副局长曲晓光、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教育局局长毛光伟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介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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