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女儿跟她,除了房子归她,每个月再给2500(我的一半收入)抚养费。其它物质平分。
2. 如果女儿跟我,所有物质平分。抚养费她一分钱也不给。
如果我是一个正常人,没有问题,就算去做牛做马,也会将女儿养大。问题是我有慢性病,或者5年,或者10年,不知道何时会瘫痪在床上。希望各位帮我起草一条协议,内容是:我现在有能力,她不给抚养费也罢了。但是要帮女儿开一个教育基金帐户,她现在每个月存 元,等到女儿18岁后,拿出来作为读大学的费用。如果未到18岁,我已经丧失劳动力,或者其它原因无能力抚养,抚养权归她,帐户里的钱也可以拿出来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用。她现在收入是3500/月(她以后可能要租房子),存多少比较合理?怎样约束她每个月存钱?怎样保证这笔钱只能用在女儿身上?要是她不肯存钱,怎么办?打官司?希望各位看在一个无奈的爸爸份上,帮我仔细想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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