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没交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因未交齐罚金而冻结了银行账户相关的存款是否算已交齐罚金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

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① 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②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③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④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⑤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法院有罚款没交,会冻结我爱人的银行帐户吗

法院有罚款没交,会冻结我爱人的银行帐户吗

简介:孙秋月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在外资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由于交通肇事,被起诉,判我败诉,判决书签了,我没赔钱,法院冻结了我的帐户,请问会冻结我爱人的银行

  • 帮助网友:2472 次

简介:张萧,男,四川达州人,在校期间就通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我银行卡冻结了,没钱交罚金可以让法院从我冻结的银行里划过去交罚金吗?

简介: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民商法专业;以422分的成绩高分通过司...

  • 0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经济纠纷时候,法院有权利冻结低保吗?有权利冻结土地直补吗还是有权利冻结全家的呢?

  • 点赞人数:1708 人

简介:华律网律师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在线为有法律纠纷的当...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

9月13日,省一中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省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布10起具有代表性的执行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不能”以及法院的执行工作有更加理性、全面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进而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注入更多强劲力量。

海药公司与诚利公司合作投资合同纠纷一案,省高法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令诚利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海药公司3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诚利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海药公司申请法院执行。

省一中院立案执行后,向诚利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先后冻结诚利公司股权、注册商标,查封诚利公司7辆汽车。在执行过程中,诚利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操纵公司,不仅不申报公司资产,还拒绝提供公司资产和财务资料,不配合法院进行公司股权和资产评估鉴定,造成鉴定无法进行。潘某某通过与公司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私下收取公司债务人执行款后挪作他用,绕开其他法院对公司到期债权的执行。潘某某低价转让诚利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并委托他人代为收取股权转让款、低价转让诚利公司名下的土地等,所有资产转让款项均未进诚利公司账户。潘某某还通过其持有股份的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以290余万元价格购买一辆奔驰S600小车供自己使用,将该车登记在郑某(潘某某前妻)名下等。执行中,潘某某以各种手段共隐匿和转移诚利公司上千万元资产,导致诚利公司为空壳公司,法院多年执行未果。

据此,省一中院将被执行人诚利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潘某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海口市美兰区公安分局侦查。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海口美兰法院查明被告人潘某某作为海南诚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案件执行过程隐匿、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据此认定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潘某立不服,提出上诉,海口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海南某混凝土公司与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终审判决,判令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向海南某混凝土公司支付混凝土货款元,并从2017年4月1日起至偿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一年期基准利率4.35%上浮50%计付利息。该判决生效半年后,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海南某混凝土公司向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海南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网络银行、证券、车辆、工商、不动产等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有10个银行账户均有存款,法院立即冻结账户并告知当事人。该公司得知账户被法院冻结后,即向法院表示要筹集款项履行付款义务。在账户被冻结5天后,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向海南某混凝土公司支付混凝土货款及利息共计元,并缴纳执行费31250.15元,该案在执行立案后第6天顺利执结。

2017年10月27日,林某某等人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向省一中院提起上诉,省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林某某等人在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赔偿义务,并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判决于2018年1月29日生效,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法院向林某某发出了缴费通知书,通知林某某等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7天内缴纳案件受理费,林某某在收到通知书后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省一中院依法强制执行。

林某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之后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未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执行法院决定将林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下达限制消费令,通过“失信”和“限消”制度,限制林某某的交通、旅游、借贷等多方面行为和资格。在“失信”和“限消”令下达后第3天,林某某便主动履行了义务,将案件受理费缴纳完毕。

申请执行人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琼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省一中院依法查封琼海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位于琼海市的132套面积为8300平方米的房产。

执行中,某建筑集团公司与琼海某房地产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金额与还款期限,并于2017年12月28日向法院申请解除了上述房产的查封。之后,琼海某房地产公司没有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还款。为防止琼海某房地产公司恶意转移财产,法院决定对该公司的售楼部进行搜查。

今年8月20日上午9时,执行局和法警支队的干警们赶赴琼海某房地产公司在琼海市的售楼部,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房产销售情况进行搜查。通过搜查发现,该公司已将解封的房产大部分出售,并将售楼款转移到案外人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根据该线索,立即赶赴银行冻结509万元存款,从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老赖”乖乖偿还执行款

郭某某与张某某约定合伙承包经营虾塘,并订立了合伙协议。后双方发生纠纷,郭某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终审判决判令张某某向郭某某支付退伙款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郭某某向省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海南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张某某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银行存款、车辆等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执行法官约谈张某某,张某某坚称因做生意失败,现仅靠给别人打工维持生计,无财产可供执行。郭某某认为张某某作虚假陈述,并称张某某为逃避执行以同居女友王某名义承包经营虾塘,具有可观的收入。根据郭某某提供的线索,法院经调查,该虾塘承包合同为案外人王某所签订,也无证据证明王某与张某某的关系,执行陷入僵局。由于张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张某某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随时有返回香港的可能,法院将张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出境。张某某欲从深圳赴香港,在过关时被告知无法出境并返回海南。尔后,法院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张某某对外称其是虾塘的经营者,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张某某,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张某某仍拒不履行。

针对张某某不如实申报财产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司法拘留10日。在实施拘留时,被执行人张某某迫于拘留的威慑力,终于承认其是虾塘的实际经营者,并当场通知该虾塘的名义经营者王某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助企业恢复“造血”功能

执结8000多万元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海口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某某与被执行人海南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省一中院分别作出民事判决和民事调解书,判令海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两申请执行人支付8368.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在法官例会上对两个案件进行了讨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利益的通知》精神,考虑到海南房地产处于销售火爆时期,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决定对这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采用“放水养鱼”的善意执行方式。执行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背对背”的协调沟通,在多次沟通、劝解下,两个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了“分期分批履行”的和解协议,利用海南房地产销售火爆的有利时机以双方共管销售的方式,使房地产公司在债权人的监管下,尽快恢复自身“造血”功能,积极进行楼盘销售,加速盘活项目,短期内即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从而使这两件标的额达到8000多万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2004年11月3日,某市政府向吴某(中国台湾居民)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张。2009年10月9日,吴某为建设房屋,申请了报建手续但并未建房。2012年12月28日,某市规划建设局作为建设业主分别与案外人林某勇、林某民等签订《垃圾收集站租赁土地协议书》,在吴某的宅基地上建设垃圾收集站,并于2014年1月27日投入使用。吴某多次向某市政府反映其宅基地被占用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吴某向省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市建设局停止侵害并赔偿其损失。经法院终审判决,判令某市建设局执行拆除吴某《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赔偿吴某土地占用费损失2418.74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于2018年2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某市建设局自行拆除垃圾收集站并赔偿吴某损失。建设局主动向市政府汇报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案,分管副市长亲自上门拜访吴某,表达因政府部门违规占用其土地的歉意,并提出采取等价置换土地方式为吴某置换土地,建设局还及时支付了吴某的赔偿款。考虑到垃圾收集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减少损失,法院执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某市建设局自行拆除占用土地上的垃圾收集站,恢复土地原状,法院将涉案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吴某。

黄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000元。执行机关以服刑人员黄某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向省一中院提请对其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经查,黄某某应缴纳罚金5000元,服刑期间仅缴纳罚金3000元,剩余罚金2000元至今未缴纳。该犯在刑罚考核期内月平均消费262.02元,但账户尚有余额7163.07元。省一中院认为,黄某某系因抢劫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尚有罚金2000元至今未缴纳,其账户有余额7163.07元,属于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财产刑判项,不能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据此,省一中院裁定不予减刑。此后,黄某某全额缴纳了罚金,该案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海南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海南某农业投资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未履行义务。法院依法作出限制消费令,对海南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

执行中,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海南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对海南某农业投资公司的银行、网络银行、证券、车辆、工商、不动产等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仅发现该公司银行存款10079.71元,已扣划上述银行存款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尔后,经向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再次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海南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对该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告知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律师事务所上述财产调查结果,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6年12月10日,邱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四轮拖拉机撞到钟某某驾驶的摩托车,造成钟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系钟某某母亲)、谭某(系钟某某妻子)等人诉至法院,屯昌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判令邱某某向王某某等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49545元。判决生效后,邱某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王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中,未查找到邱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及其家属亦未获得相应赔偿。另查明,被害人钟某某生有4个孩子,最大的8岁,最小的未满1岁。钟某某为家里的主要劳动力,钟某某死亡后,其妻子王某某与其母亲谭某共同抚养4个未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申请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及镇人民政府为其出具了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王某某等人向省一中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认为,作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钟某某因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邱某某没有赔偿能力,其母亲王某某、妻子谭某及4位未成年子女无法获得相应赔偿并失去生活来源,导致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其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款和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金5万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罚金没交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