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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宁溪镇截污(十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 千里马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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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宁溪镇截污(十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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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号:(略)招标工程:(略)招标人:(略)招标代理机构:(略)(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略)招标监管机构: 黄岩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年 12 月目 录第一卷 3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1. 总则 102. 招标文件 123. 投标文件 134. 投标 155. 开标 156. 评标 167. 合同授予 168.重新(略) 189. 纪律和监督 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0第二卷 62第六章 图 纸 63第三卷 6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7第四卷 7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目 录 73一、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74二、项目负(略) 75三、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76四、主要施工(略) 77五、**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78六、**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市政专业) 79七、**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园林绿化专业) 80八、**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 81九、**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82十、(略)授权委托书 83十一、**市建(略) 8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上招标公告(**省*****,(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名称:(略)(略)联系人:(略)(略)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略)**市椒江区亿嘉路华中大厦1单元701室**市黄岩区桔乡大道314号(原灵通台)8楼联系人:(略)(略) ****1.1.4 工程名称 (略)1.1.5 建设地点 位于宁溪**川路以南,镇东路以西,规划路以(略)。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政府100%1.2.3 资金(略)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道路、排水截污、管网修复及室外配套等工程。1.3.2 工期要求 270 天(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宁溪**川路以南,镇东路以西,规划路以北、横街新区及大沸头自然村。本工程包括道路(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略)级及以上资质。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2、园林绿(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注: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非联合体),且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上2项资格的,可以为同一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二人且专业须分别对应相应的投标人资质(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员工,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须是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员工(略)三、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二家;2、同一专业的(略),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投标保证金(略)4、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为牵头单位,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其它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略)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投标工具安装程序(版本号:(略)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3)Excel格式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略)2.2.2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1、商务标(除电子文档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外,其他文档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成纸质文件)包括:(1)投标函;(2)投标总价表;(3)编制说明(如有);(4)后缀名为“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建议刻录成二张光盘,一正一副,副本作为备用。如果开标时两份电子文档均无法读取的,则以无效标处理);2、资格标包括:(1)联合体协议书(参考(略));(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市政)(投标文件格式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绿化)(投标(略));(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主要(略)(投标(略));(5)**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市政)(投标文件格式五);**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绿化)(投标文件格式五);(6)**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市政)(投标文件格式六);(7)**市建设工程(略)(绿化)(投标文件格式七);(8)**市建设工程(略)(投标文件格式八);(9)**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10)**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市政)(投标文件格式十一);(11)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仅指**省省外企业);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复印件,资质等级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址:(略)/docmaap中查询结果为准。《城市园林绿化(略)(原件随身携带)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和中级职称证书(绿化)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超出有效期的无效。3.2.1 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略)最高投标限价:(略)元(招标控制价×87%)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担保 1、担保金额: (略)2、担保形式:必须解入**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黄岩交易站“招标快线”系统,具体详见*****站公告通知栏目“关于黄岩建设工(略)收款单位:**市公共(略)(略)银行帐号:(略);银行(略)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招标快线”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4、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为银行基本账户账号,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所有投标单位在缴款之前必须通过招标快线的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温馨提醒:①没有在工行办理登记的投标人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天内将招标快线通知书的附件一及开户许可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直接送至电大路工商银行窗口(黄岩招投标中心楼下(略)②招标快线系统仅用于投标项目预报名和退款以及投标保证金是否汇款成功查询(汇款第二个工作日方可在该系统查询(略)③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周五9:00—17:00,若周一截标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略)④若有疑问,请咨询工商银行徐静 ****-****,****;张晓 ****-**** ****;董铃倩 ****,黄岩招标快线QQ群: (略)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6.1 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略),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3 “编制人”栏盖章要求 对造价人员不作签字和盖章要求。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证书复印件),其中证书原件、电子文档仅需提供一套。4.1.2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 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和商务标必须采取分别单独密封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公(略)(黄岩区桔乡大道工商银行二楼)(略)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5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IC卡,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2、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略),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针对本工程的(略)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委托市政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注:如为联合体的,只需提交牵头单位的交易证IC卡。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开标地点:(略)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和人员(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 先开资格标,待资格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投标人对密封情况、人员到场情况和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3.1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如(略)保金额,其追加额度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额。若履约担保金额加追加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时,中标人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担保。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帐户。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通过投标工具格式化后,刻录在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光盘中。所有光盘与纸质(略)。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版本号:5.7.0)编制。投标文件的(略),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略)。投标工具开发商:**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分公司(开发区广场南路168号鑫泰广场413室)联系(略)编制本工程预算文件的电子加密锁(计价软件)采用实名制,即最终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后缀为.投标标书)在评标系统里(略)的锁号及单位名称。编制预算(略)(计价软件)需激活唯一性激活码,该加密锁会匹配投标单位名称,否则组价(略)。投标使用的计价软与投标工具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无法件生成加密标书。填写申请表并盖好公章后由擎洲软件进行激活。具体咨询**擎(略)。10.2 票据要求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为:(略)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略)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略)1.1.3 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略)1.1.4 本招标工程名称:(略)1.1.5 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略)1.2 资金(略)1.2.1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1.2.2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略)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略)1.3.2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略)1.3.3 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略)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略)(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3)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48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略))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原件(略)3)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和竣工(交工)报告原件(略)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略),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原承接的项目,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不作为在建项目。1.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略)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略))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14)**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的。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略).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略)投标。(4)招标文件如有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清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略)。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收取。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略)。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略)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略),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略)。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略)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略)(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略)。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略))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略),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略)3.2 投标报价3.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年**省定额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以“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的规定为准(略)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报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略).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略),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略)。3.4 投标担保3.4.1 投标人在(略),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第一、二中标候(略)(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1)投标人违反《**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第一、二、三条承诺内容,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10%~20%不予退还;在评标结束后被查实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30%~40%不予退还;涉及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50%~60%不予退还;(2)投标人违反《**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四、五、六条承诺内容,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70%~80%不予退还;在评标结束后发现并被查实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5)投标人因同一行为涉及上述多种情形的,招标人按投标担(略)。3.4.5 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略),按有关规定办理。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略)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略)。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略)3.6.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格式及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署或盖章,其中“投标总价表”表中“编制人”栏盖章要求(略)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不得改动。3.6.4投标文件份数(略)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将投(略),并注明招标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4.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略)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4.2.3 除投标人须知(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略)。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略)。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略)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略)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略)(4)按照投标(略)(5)按照投标人须知(略)(6)按照宣布的开标(略),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略)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略)。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略)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核查意见。7.1.2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略))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略)(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7.1.3 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略)。7.1.4中标候选人(略),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略).4项规定的;(2)投标人提(略)(3)按第三章“评标(略)(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第二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略).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略),评标结果不作调整。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3合同签订7.3.1中标人应(略),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担保人应当是在**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并已在招标监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规定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当将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担保合同的原件提交给招标人保管。在合同备案时,招标人应当将保函收取告知单、承包商履约保函复印件、工程担保合同和风险控制金收据复印件(如有)提交给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果是现金解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则提供招标人开具的盖有招标人公章的收据复印件。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监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3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略),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略),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投标文件装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5项规定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水印编号 电子投标文件的(略)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4款规定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和评分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办法(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略)2.1.5成本价评审标准:(略)2.2 分值(略)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略)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略));(2)不同投标(略)(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略)。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略),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1.4商(略)。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略),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略)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略)。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略)。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3.3 投标文件(略)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略)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略)。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略)。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无法赶到开标室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略)综合评估法(2)一、资格审查(略)的资格内容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略),以无(略),不再进入(略)。二、资信标评审(100分)(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50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数和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市***站((略))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市***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评价分(略)本工程需分别查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信用评价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信用等级AAA的,得50分;AA+的,得49分;AA的,得47分;A的,得45分;B的,得43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或联(略))信用等级AAA的,得50分;AA+的,得49分;AA的,得47分;A的,得45分;B的,得43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略)。以上两个资质的信用评价分取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工程的信用评价分(保留1位小数(略)(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0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数和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市***站((略))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市***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评价分(略)绿化园林项(略)。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AAA的,得50分;AA+的,得4(略),得47分;A的,得45分;B的,得43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其信用评价分为43分。以上两个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取平均值即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保留1位小数(略)(三)资信标得(略)。三、确定下一阶段投标人评标(略)的投标人,未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以无效标处理。确定时有并列情形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方法如下:(一)如E>40时,根据资信得分从高到低取32家。(二)如6≤E≤40时,根据资信得分从高到低取F家(F=E×80%,F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略)(三)如E≤5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四、(略)(80分)(一)评标标底价1.确定评标基准价样本在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其中B=A×4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略)取余下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样本。2.修正评标基(略)在评标基准价样本中,如有高于评标基准(略),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取余下的投标(略)。仅修正一次,不再(略)。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去掉,则评标基准价样本不作修正。3.评标基(略)(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在修正后的(略),随机抽取5家投标报价并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家数不足5家时,按实(略))4.评标标底价的确定(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评标标底价=评标基准价×[1+(D-0.2×M)%]。其中M值(评标基准价相对于风险控制价的浮动百分比)计算公式为:M=((评标基准价-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100(M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略)D值从以下五个数中随机抽取:0.2,0.1,0,-0.1,-0.2。5.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以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标底价。6.确定评标标(略),如有效投标人发生变化或本项目重新评标,评标标底价不作调整。(二)风险控制价的确定(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N%)(略)(N=4)中标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追加(略),其金额和方式详(略)。(三)投标(略)(60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满分为6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以下情形时,则按相应情形分别予以扣分 (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1)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扣分分值=〔(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3;(2)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2分,扣分(略)(评标标底价-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略)(3)投标报价(略).5分,扣分分值=〔(风险控制(略))/风险控制价〕×100×2.5;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60-以上情形扣分总和。(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四)商务标编制质量分(20分)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略)标编制质量分扣0.1分,累计最高扣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五)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编制质量分。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P%+商务标得分。(P值为 5 )六、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略),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一)资信标得分高者;(二)技术标得分高者(如有);(三)投标报价低者;(四)工期短者;(五)抽签确定。评标委员(略)详细评审,如不符合要求,作无(略),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经资格审(略)。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略)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略)的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略)2.工程地点:位于宁溪**川路以南,镇东路以西,规划路以北、(略)。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略)4.资金来源:(略)5.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宁溪**川路以南,镇东路以西,规划路以北、横街新区及大沸头自然村。本工程包括道路、排水截污、管网修复及室外配套等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略)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道路、排水截污、管网修复及室外配套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略(略)计划竣工日期: (略(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略)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略)3.根据《关于(略)(财税〔****〕36号)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应当向发包方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略)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略)。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略)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略)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略)。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合同备案机构执 份。发包人: (略)(略)或其(略)或其(略)(签字) (签字)(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备案意见:编号:(略)经办人:备案机关(章)(略)第二部分 通用(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核暂行规定》(台政办函[(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法〔(略)、《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略)、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1.1.2.5 设计人:名 称:(略)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建建发(略)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国家标准的通知、浙建站计(略)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略)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省补充规定(二)》、《**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略)《**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版)、浙建站计[(略)件关于《**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建建发[(略)件《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略)件《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略)件《关于发布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略)件《关于调整**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台建[(略)件《关于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施细则》(台建规[(略)、《**造价》((略)10)、**市区价格及相关市场调查价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略)。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 合同(略)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略)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 3 ]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略)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略)修改或优化方(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略)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 联络1.7.1发包人(略)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略),由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略)。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略)。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略)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合同通用条款,不包括承包人(略)。2.5 资金来源证明及(略)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略)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略)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略)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略)(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 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略)c 、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 、按当地有关部门(略)手续。(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略)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略):发包人有权要求(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达到《**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要求,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 承包人擅(略):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略)材料)、被责令(略),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略),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略),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略))后7天内。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略),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略):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略),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略)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330号)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天数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略)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略)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略)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略)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略)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如承包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追加履约担保金额,其追加额度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额。若履约担保金额加追加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时,中标人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担保。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 元(其中风险控制金为 元(略)履约担保现金部分不计算利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退还履约担保。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略)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略),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略)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略),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略),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略)5.3 隐蔽(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略)。6. 安全文明(略)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省建筑(略)(浙建建[****]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略)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略)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50 % 。其余与每期工程款一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略)安全文明施工费(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略)专家论证。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略))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略),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略)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略)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略)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略)。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7.7异常恶劣的(略)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持(略)(台风) ;(2)24小时内持(略)(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以上的高温天气。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略)8. 材料与设备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略)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略)(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略)(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如商品砼、商品砂浆等(略)(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经发包人认可;所有(略)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5)所有绿化苗木到场后,均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种植。(6)用于本工程的苗木等必须按《植物检疫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检疫,并出(略),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否则与之有关的费用不予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7)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略)(8)所有设备、材料(略)(试车)报告(略),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10)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略):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略)。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略)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略)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略)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略):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略):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略)。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略)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要求发包人与(略)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略),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 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试验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略)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其中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招标控制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中,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略)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略),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超过上(略)估价按10.4.1(2)条确(略)。10.4.2 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略)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日内(略)。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略)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略)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略)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略)。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略)第3种方式:(略)(略)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略)创优质工程增加费 (略)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略):指人工(包括机械(略))、主要材料(特指圆钢、螺纹钢、黄砂、石屑、石粉、碎石、塘渣、块石、水泥、混凝土实(略)工(含机上人工)调整的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及民工工伤保险费。因市场价格波动(略),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略)第2种方式:(略)(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2)市场价格约定:A2=结构施工(略)(建议具体以工程节点施工段划分,遇整体工程或大地下室工程应按各单体工程、地下室部分、桩基施工段等进行划分,分别计算市场价格)《**造价》(正刊)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市政工程如有多个分项工程可按分项工程施工期分别计算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例:结构施工期以基础垫层砼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屋面梁板砼浇筑所在月份为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另应约**构施工期不超过合同总工期60%(70%)月份,超过60%(70%)按60%(70%)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略)〕(3)调整方法a、Δ=(A2-A1)/A1×100%;b、如|Δ|≤5%(其中钢材为|Δ|≤3%),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不作调整;c、当Δ>5%(其中钢材为Δ>3%)时,该材料(人工)价格按超出5%(钢材为3%)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承包(略).05(钢材为1.03)];d、(略)(其中钢材为Δ-3%)时,该材料(人工)价格按超出5%(钢材为3%)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0.95(钢材为0.97)-A2]。第3种方式:(略)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 (略)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略)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 单价合同 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略)。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略):1)综合单价;2)施工组织(略)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略),综合单价按技术工18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计取);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d.所有土方开(略),结算时不作调整。e.关于各专业工程(略),各潜在投标人宜结合现场实际,综合考虑运距、运输方式与(略)费用,报入(略),结算不予调整。f.草绳绕杆及支撑(略),不再另行计取。g.反季节种植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h.苗木防台措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另行计取。i.一年的绿化(略),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建建发****[273]号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等国家标准的通知、浙建站计****[63]号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省补充规(略)(GB ****-****)、《园林(略)(GB ****-****),《**省(略)(****版)、《**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市政(略)(****版)、《**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略)。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10.4.1(3)条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略).4.1(2)款约定执行。5)因分部分(略),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略),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调整。但合同中(略),不作调整。6)未在投标价中(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金额 元,其中含安(略) ]元,其余作为备料款。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略)。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略)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略)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略)(GB ****-(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建建发****[273]号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等国家标准的通知、浙建站计****[63]号文件《建(略)工程量计算规范》(GB ****-****)、《园林(略)(GB ****-****),《**省建筑工(略)(****版)、《**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工程师。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略),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略)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本合(略).1款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价款;工程变更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略)。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75%。工程完工并竣工(略)(含备料款),工程结算经审定后,付至该工程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可申请返还保修金。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工程进度款足额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价款。工程完工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5%工程价款。其余(略)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略)(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略)(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略)(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略)(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略)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略)(2)发包人支付进度(略):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略):支付应付工程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略)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略)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略):12.5 支付帐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开户行: 帐号: 。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发包人仅接受承包人开具的金额与当期拟支付的价款一致的(略(略)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略)。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 竣工验收13.2.1竣(略)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以后开始计算。养护: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负责养护一年,养护期内死亡的花草苗木由承包方及时免费补种(补种的花草苗木按原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并经发包人认可),补种的花草苗木尚需负责养护一年。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及时(略)(不低于1次/月)、施肥、浇水(不低于1次/半月)、有效防治病虫害等,确保(略)。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略)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略)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略)。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略)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略)14. 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他工程: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超过90(略),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略),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单的期限:(略)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略)14.2 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略),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至。(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按政府有关管理规定和黄政办发[****]88号文件《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执行,审核由黄岩区财政部门统一安排,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由承包人负责。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略)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略)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略)(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略)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略)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略)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略)(2) 3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略)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略) 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略)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 4 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略)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4、其它:本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略)》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略)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始计算第7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2)因发包人原因未(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略),利率按中国人民(略),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略)(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略)(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略)(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担承包人造成损失,超过60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7)其他: (略)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略).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略)2、本工程(略),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略)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略):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略)。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略)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略),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略)。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略)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略)、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 罢工、政府禁令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略)。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略),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略)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略)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略)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略)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略)20.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略)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发包人(公章): (略)(略)(略)(略)(略)(略)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6:(略)附件7:(略)附件8:(略)附件9:(略)附件10:(略)附件11:(略)(略)发包人(全称):(略)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略) (工程全称)签订(略(略)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略)。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略)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略)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市政工程为二年,绿化工程植被养护期为一年。绿化工程(略),保修期自绿化工程养护期结束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算。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绿化工程除外)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略)。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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