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原始股上市集资

【警方提示】警惕以投资“原始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近期,部分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内收到了投资原始股的相关信息,号称投资者可直接向公司或法人代表购买原始股,部分公司除低价购得原始股外,还有返利、赠送消费券、分红等回报。由于收益颇丰,不断地有群众投资。深圳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提示,警惕类似以投资“原始股”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原始股通常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一些不法分子和法人代表利用投资者对“原始股”的热衷,恶意混淆沪深两市的“中签新股”概念,混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大搞“原始股”交易骗局。这些公司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
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这三个市场公开发行和交易,其余公司股权和股票不能公开发行和交易。
警方提示,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上述在朋友圈内流传的所谓投资公司原始股并能获取高额回报的活动不合法,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广大群众应予以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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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原始股”骗局激怒证监会:以在某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原始股”转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暗流涌动!_中国好案例_传送门
“原始股”骗局激怒证监会:以在某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原始股”转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暗流涌动!
来源: 投实编者按:继担保公司民间金融链条雪崩之后,“原始股”骗局也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情况终于引起了中国证监会关注:以在某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原始股”转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暗流涌动!重要集中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和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少部分在天津股权交易所! 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举行例行发布会,宣布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也就是各地证监局,将配合查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原始股骗局”等涉嫌非法活动。 证监会称: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的企业),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活动;对发现的这些涉非行为,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及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 证监会披露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媒体早有报道,部分嫌疑人已经被批捕。 据新华社日报道,因涉嫌以“原始股”非法集资,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被依法批捕,其炮制的假股票骗局骗取上千名河南群众的2亿多元资金。 证监会在12月11日的发布会上特别提出,这些涉嫌非法活动的,“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的企业”。 证监会同时对公众进行了一次“科普”:我们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区域性股权市场(名称一般为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主要服务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证券市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或转让证券,私募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不是到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前,证监会曾明确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外的企业提供服务。 也就是市场所称的一省一市场,不得跨区域挂牌。 但事实上,在外地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豫企数量众多,根据投实统计,截至日,有673家河南企业在河南以外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重要集中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和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少部分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甚至还有的县市“集中组团挂牌”,据《郑州晚报》报道,日,来自新密市的9家企业接连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市”,“创造了股交所一天同地区上市企业数量的纪录”。 那么重点来了,既然证监会都说了,涉嫌原始股骗局的“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的企业”,那么为何地方政府还要支持企业“组团”到省外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呢? 一位投实粉丝向投实君描述了这样的链条:背靠上股交、前海股权中心等省外四板的中介机构或孵化基地,纷纷在中原安营扎寨,充当说客,招揽政府有关部门帮其站台,并将业务沉淀到县级层面,“忽悠”河南中小微企业“走出去”。企业挂牌得“名”,中介机构推手拿“钱”,地方上市公司增量得“绩”,这条彼此心知肚明、相对默契的“到四板去”的生态链十分繁荣。 证监会派出机构配合查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涉嫌非法活动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时间: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在工作中发现,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的企业),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活动;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还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对发现的这些涉非行为,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及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 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事涉非活动,反映出有关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其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存在疏漏。为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体制和监管职责的规定,我会已函请各省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切实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发现挂牌企业或中介机构涉嫌从事非法活动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致使非法活动得以产生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区域性股权市场(名称一般为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主要服务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证券市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或转让证券,私募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不是到证券交易所“上市”。如发现有人公开销售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股票或债券,请不要购买,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并请及时向当地政府金融工作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非法集资新骗局:以四板挂牌公司“原始股”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时间: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扩大了直接融资,优化了创业创新的金融环境。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但一些不法分子混水摸鱼,以在某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原始股”转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暗流涌动,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对此,广大投资者应当高度警惕,坚决抵制,防止上当受骗。 【案例】比存银行多赚20倍?一夜暴富美梦成惊魂9月1日,郑州市民王先生与其维权团队成员正在向警方陆续提交申诉材料,指控上海优索环保公司及其负责人段某,涉嫌编造“公司上市转让原始股”的谎言。由于该案目前仍在警方侦查阶段,该事件的轮廓与波及范围尚不清晰。但在坊间,同案几个“维权人”向本报描述,“该公司涉及融资规模数亿元,省内投资人数量已过千”,这些人多为50岁以上中老年人,且“串亲友”现象非常普遍。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索环保”)成立于2013年,是由美林国际投资集团投资控股的环保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吴淞路308号耀江国际广场,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2014年,“优索环保”已由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核准挂牌交易,股票交易代码:200735。 日,该公司在郑州召开了一场“定向增资扩股河南首发”发布会。当时媒体报道,称是国内一家专注于垃圾发电和生产“再生煤”的领先企业,投资遍布江浙沪、京津、豫陕等省,已建及在建项目共计14个,并于当年5月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完成“挂牌上市”,代码200735。其负责人亦在会上称,该公司已获省内某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背书”,即将在省内10余城市新建垃圾处理项目。而此轮定增,其资金主要用于上述项目落地。 除了其大肆宣传的所谓“上市公司定增、职能部门背书、省内大笔投资”等高大上的名头,对于投资者而言,更现实的刺激是“原始股‘受让’”。据该公司提出如下受让股权方案:受让股权后,以投资资金为基数“以4个自然月为期限,逐月按4分息支付。”、“原始股投资年化收益率48%,相当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约2.25%)的16倍。”。因此,许多错过了发布会的投资人,在两日后“追到”涉案公司总部买股。据有关媒体报道,就在该公司组织的定增发布会上,现场200余人签约定增,该公司收取资金总额约1800万元。 然而,发布会的次月即发生了收益兑付危机。两个月后,该公司郑州总部“人去楼空”。涉及该公司“股权投资”除了河南的维权者外,还涉及到了邻省河北等地,当地电视台也曾就此事进行了聚焦报道。 【现象】卖股像卖菜“上市公司”售卖原始股成风 上述情况并非个案,随着新三板、新四板的火热,国内出现新一轮所谓“原始股”发售潮,河南亦出现一波高峰期。 比如,日,河南一家珠宝公司在郑东新区举办了一场挂牌上市答谢会暨原始股首发仪式。这家公司刚刚于7月24日在上海证卷交易中心正式成功挂牌。据该公司披露“与会嘉宾现场踊跃签单购买,场外亲朋好友也通过公司网络平台纷纷购买,现场购买原始股和企业内部流通股总额达1000多万元”。 再如,2015年6月,河南某农业科技公司在登陆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后,同样开启了原始股发售。该公司一位高管称,内部原始股权每股1.61元,一万股起购,预期在年底每股股值将上升到每股2.08元。“此次出让股权的比例为公司总市值的10%。公司将在3年内完成公司重组,正式在‘中小板’上市。届时,所有认购人的股值将会有2倍甚至100倍以上的增值,开盘当日至少按投资额2倍置换上市公司股票复牌当时开盘价的股票,甚至更多收益。”该高管称。
为了增加诱惑力,该公司还制定了“回收条款”:满3年后公司如未成功上市,认购人有权随时退还该股权,恢复原状。届时,出让方保证无条件用现金回购股权,并按股权本金的30%分配红利。 又如,2015年7月,河南一家酒业公司对外公开称,公司即将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上市”,“原始股”预售也启动在即。这家公司的公开宣传资料称,原始股权投资有超高的投资回报率。“无商不富,无股权不大富。股权投资是一种新兴的投资型创业模式,它具有收益高、风险小及容易操作的特点。股权投资不需要太大的资金,也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更不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及管理。你所需要做的仅仅是,找到一家拥有一流管理团队的一流企业,放心地把资金交给他们,成为这家企业的老板,让他们利用你的资金为你创造财富。” 诸如此类“原始股”售卖行为,尤其所谓在“四板上市”的企业较为集中。部分企业在异地四板市场挂牌后,即开启了全国范围的所谓“原始股融资”模式。 【调查】“上市公司+原始股受让”一场异化的资本游戏 “上市公司+原始股”,这个搅动无数人暴富幻想的玄妙故事,在投行人士看来却是“自砸脚面”的逻辑。 NO.1 什么是“空壳公司”? 现实中,工商登记认缴制改革后,花个几万块钱注册或购买一家“空壳公司”(通常显示为注册资本金较高的公司),并非难事。而后,对其经营业务包装为环保、农业、新能源等时尚题材。但核心问题在于,这些公司所宣称的业务内容,很可能只存在于漂亮的宣传册上。 NO.2 混淆“上市公司”概念? 以上海某环保公司为例,其宣称已在某区域股交中心(通常称为“四板”,以下简称“四板”)挂牌上市。但这与真正走完IPO流程、登陆A股的上市是完全两个概念。 省内一家“四板”业务中介机构负责人透露,与到主板上市的动辄数千万元的费用相比,那些到“四板”挂牌的企业,只是个报价展示系统,不需要报表审计、股改,披露信息也是全凭自愿,而整套挂牌费用甚至仅需三五万元,一两个月就能搞定。“深圳前海、上海股交中心挂牌费用会贵些,其他‘四板’市场多是几万块钱随便挑。” 这是因为,区域股交中心并不具备A股“连续竞价交易”(在二级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公开销售股票)的资格与功能,仅相当于一个“广告橱窗”,或仅具备“场外交易”功能。而场外交易,是指公司股权可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内交易,针对投资机构或持100万以上资产证明的合格个人投资者,且股东总量不得超过200人。 NO.3 “借词”玩法纯属张冠李戴 定向增发、原始股受让、股权融资等投资市场常用词,被一些四板挂牌公司挂为“卖股”的噱头。
中原证券新三板业务总部经理李林立称,任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都可进行定向增发。哪怕只是个卖炒瓜子小店,只要投资人有意做合伙生意,与合伙人谈妥投资总额与出资额,到工商部门做个注册资本金、股东信息变更即可。“相反,唯独上市公司是不能随意,任何举动都要合规、上报证监会或交易所审核、报备。” NO.4 编造“转板”故事哄抬原始股虚幻预期 一些打着已登陆“四板”的公司,声称在未来两三年后,可从区域股交中心“转升”至新三板或中小板,因而,鼓吹其发售的原始股具有暴涨潜力。 李林立告诉记者,“四板”、新三板、中小板三个不同等级的交易市场,隶属完全不同运营管理、监管机构,根本不存在随意“转板”的可能。“严格来说,‘四板’挂牌企业仍是非公众公司。要实现登陆新三板、中小板,需完全达到主板市场上市的严格条件,从原有市场先完成退市,再按照申报程序,取得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才能登陆新目标市场。能否成功上市主板市场并不是完全确定的”。?求赏:中国好案例需要大家陆续支持,以共同把平台做得更有味道更对您有帮助!打个赏吧!请长按指纹图,然后选择提示框中的“识别图中二维码” ,您可以打赏任意金额,任性哟,您的点点滴滴支持是中国好案例(ChinaCase)前进的动力源,我们为您的成长提供援助!加入“好案例”社群及关注新增垂直号!?“好案例”社群(微信号:m)~~~~~~~~~~~~~~~~~~~? 餐饮好案例(微信号:canyincase)~~~~~~~~~~~~~~~~~~~? 好产品趣事(微信号:chanpinqushi)~~~~~~~~~~~~~~~~~~~?众筹好案例(微信号:zhongchouCase)~~~~~~~~~~~~~~~~~~~?三板好案例(微信号:haochina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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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13:18
中国好案例 最新文章企业在没有上市前,在企业内部和外部集资的资金份额,在企业上市后将这些资金份额转化成股份,这些股份叫做原始股。通常都是1元1股。
其他答案(共8个回答)
在没有上市前,在企业内部和外部集资的资金份额,在企业上市后将这些资金份额转化成股份,这些股份叫做原始股。通常都是1元1股。
OTCBB主要以监管做市场来规范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很松,不与股票发行者取得任何联系
原始股是公司尚未上市之前通过政府产权交易机构发行的股票。原始股的持有者通常是公司员工、部分与公司有密切关系的人员和公司私募的对象。原始股投资回报较高,一...
原始股在市场上是不流通的。所以不存在是否可以购买原始股。除非您是某单位职工,您单位要上市了,您是内部职工,并且规定有资格购买。这个时候购买的才是原始股。一般面值...
原始股,没有准确定义。一般指公司发行是通过中签等方式直接买到的股票。一般来讲,股票发行价较低,而上市以后,市场价较高。持有原始股一般会赚钱,2004年上半年及以...
  原始股票是指在公司申请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盈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原始股票的购买机会是十分有限的,购买者多为与公司有关的内部投...
答: 我们经常说上证综合指数2000点,这个2000点是如何算出来的?
答: 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渠道一定要正规,君弘投资者俱乐部是由国内最老牌的证券公司国泰君安成立,是国内第一家由券商成立的高端投资者俱乐部。5W就可以申请银行,30w可以申...
答: 个人认为,股票操作性抢,时效性快。可做长期也可做短期。
答: 的股金在线!
每家运营商的DNS都不同,而且各省的也不同。你可以问问你的网络提供商,他们会告诉你的。(也可以通过分别访问域名和IP来检查DNS是否正常,访问域名不行,而访问IP可以,则说明DNS设置不对)
另外,如果ADSL-电脑没问题,一般ADSL-路由器也没问题的。而且采用ADSL拨号的话,DNS可以不设置的,拨号成功后会自动取得DNS服务器。
问题可能出在路由器设置上。进去检查一下吧。看看上网方式,上网用户名密码是否正确。
(有个问题要注意一下,有些地方的运营商会限制使用路由器或者限制接入数量,一般是采取绑定网卡MAC地址的方式,如果路由器设置都正常,试试路由器的MAC地址克隆功能,把电脑网卡的MAC复制过去)
餐饮业厨房产生的油烟,顾名思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烟,一般采用静电除油。
液化气属较清洁能源,废气污染程度不高,主要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吧。
柴油属石油类,废气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碱液喷淋即可去除,氮氧化物主要以一氧化氮为主,要催化氧化成二氧化氮才能被碱吸收,造价成本非常高,一般的柴油发电机尾气难以治理,除非大型发电厂。
煤炭废气含二氧化硫多,一般常用的脱硫工艺即可。
你用的是工行的卡吗?到工行网站问了一下,下面是它们版主的回答——您好~
1、您可以拨打95588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消费明细。
2、若您的信用卡开通了网上银行。请您按照以下地址进行登录。工行网站地址: 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登录”或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地址: 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登录。
“网页错误”请您进行以下操作:
(1)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菜单--&“Internet选项”--&“高级”标签--&点击“还原默认设置”,点击“确定”后关闭所有IE浏览器窗口;
(2)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菜单--&“Internet选项”--&“常规”标签--&Internet临时文件设置中的“检查所存网页的较新版本”选择“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并在Internet临时文件设置中点击“删除文件”,在“删除所有脱机内容”前打勾后点击确定关闭对话框,关闭所有IE窗口;
(3)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菜单--&“Internet选项”--&“安全”标签,在“请为不同区域的Web内容制定安全设置(z)”窗口内选择“Internet”,然后选择“自定义级别”,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中“下载已签名的Activex控件”、“运行Activex控件”等设置为“启用”或“提示”,点击确定后,请重新启动电脑;
(4)若您安装了3721上网助手之类的软件,请您将其完全卸载;
(5)请登录工行门户网站 ,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登录”下方的“下载”。进入下一个页面后,下载并安装控件程序。
(6)若仍无法正常使用,建议您重新安装IE6.0或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并使用WINDOWS系统的UPDATE功能安装补丁。
3、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查看对账单进行还款。
4、是可以的。您需要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跨行转账业务。
如果您想在网上办理跨行汇款,请使用“工行与他行转账汇款”功能,您除了需要申请开通网上银行对外转账功能,还需要您所在地区开通网上跨行汇款功能。若未开通,那么在操作时系统会提示您的(国际卡及香港信用卡无法使用此功能)。
从日起,柜台注册且未申请U盾或口令卡的客户,单笔交易限额、日累计限额以及总支付交易限额均为300元,9月1日前支付额度已经达到300元的客户需到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从注册日起计算支付额)。
若目前已达到交易限额但急需支付,建议您可通过下列方法变更交易限额:
1.申请U盾。u盾客户不再受交易限额和支付次数的限制。此外,使用u盾,您可以享受签订理财协议等服务项目,并在您原有使用基础上大大加强了安全性。如需办理U盾,请您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当地指定网点办理U盾,办理手续及网点信息请您当地95588服务热线联系咨询。
2.申办口令卡。您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当地指定网点申办口令卡。申办电子口令卡后,个人网上银行单笔交易限额1000元;日累计交易限额5000元,没有总支付额度控制;电子银行口令卡的使用次数为1000次(以客户输入正确的密码字符并通过系统验证为一次),达到使用次数后即不能使用,请及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申领新卡手续。
如果是下拉的,只有党员而没有预备党员一项,可填党员,但如果是填写的,你就老老实实填预备党员,填成党员对你没什么好处,填预备党员也不会有什么吃亏。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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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龙德教育就挺好的,你可以去试试,我们家孩子一直在龙德教育补习的,我觉得还不错。
成人可以学爵士舞。不过对柔软度的拒绝比较大。  不论跳什么舞,如果要跳得美,身体的柔软度必须要好,否则无法充分发挥出理应的线条美感,爵士舞也不值得注意。在展开暖身的弯曲动作必须注意,不适合在身体肌肉未几乎和暖前用弹振形式来做弯曲,否则更容易弄巧反拙,骨折肌肉。用静态方式弯曲较安全,不过也较必须耐性。柔软度的锻炼动作之幅度更不该超过疼痛的地步,肌肉有向上的感觉即可,动作(角度)保持的时间可由10馀秒至30-40秒平均,时间愈长对肌肉及关节附近的联结的组织之负荷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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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曝光】扒开“原始股”骗局底裤,你的钱到底是怎么没的?
当前“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之名行骗,大多都故意混淆了“股权交易中心”与“股交所”,而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除此之外的其他交易市场挂牌并不等同于上市,而这些挂牌企业抛售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也不受法律保护。
这年头,您手里没点儿原始股,你都不好意思出门了?在“无股权不富”的投资概念冲击下,一场场原始股售卖骗局在各地集中上演。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已经成为孵化原始股骗局的温床。
【曝光】扒开“原始股”骗局底裤,你的钱到底是怎么没的?
文章来源:防骗大数据新华网、招远市金融办
反传销网发布:在“无股权不富”的投资概念冲击下,一个个“上市公司”正在导演着原始股售卖大戏。继担保公司带来的民间资本链条崩裂之后,一批投资人开始讲述他们投资“原始股”,从一夜暴富的美梦骤然深陷惊魂乃至血本无归的经历。在人们的印象中,原始股几乎是与发财并肩对等的代名词。但问题是,你买到的真的是“原始股”吗?
近年来,许多投资者亲身经历了股市热潮,“人无股权不富”俨然已经成为多数投资者深信不疑的“座右铭”。犯罪分子敏锐地捕捉到投资人的财富增长需求,其通过“原始股”等手段非法集资,严重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与投资人合法权益。
涉案企业在某些中介机构协助下,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另外,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通过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众所周知,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或转让证券,发行证券应当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未经监管机构许可擅自发行证券属于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相应犯罪。
案例:擅自发行股票,高息非法集资
广东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014年4月,该公司由广东某区域性股权市场核准挂牌交易。之后,其在某市召开“定向增资扩股”发布会。
该公司在发布会中声称,其是国内一家专注风力发电的高科技领先企业,产业遍布全国,并于当年5月在某区域性股权市场完成“挂牌上市”。该公司同时声称,此轮通过“股权众筹”方式的定增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开展企业相关业务。在发布会上,公司提出“原始股受让”方案:投资者通过认购“股份”受让相应数量原始股。之后,以投资资金为基数,以3个自然月为期限,逐月按5分息支付,并承诺原始股投资年化收益率68%,相当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约2.25%)的20倍。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起投资人认购狂潮。据有关媒体报道,发布会现场,有500余人签约股权众筹定增协议,该公司收取约1亿元金额。然而,发布会结束不久,该公司便发生兑付危机。两个月后,该公司“跑路”。
本案中,涉案企业便是一起典型的“原始股”骗局。涉案企业已构成非法集资。
在我国,非法集资犯罪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一系列罪名的总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定,纯正的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指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与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罪。当然,考虑到目前“互联网+”特征,我们认为,行为人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罪,通过互联网所犯的虚假广告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非法经营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等罪名可以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犯罪的周边罪名。
就本案而言,我们认为涉案企业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我国刑法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涉案企业未经我国证监会批准,擅自向公众发售所谓的“原始股”,符合本罪的构成。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涉案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行“原始股”,其构成集资诈骗罪而非擅自发行股票罪,最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编造上市信息 诱骗公众购买
段国帅由他控制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多地设立分公司,自称“环保产业的先锋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造势,不少投资者以为这是一家潜在的“绩优股”企业。
“利用该企业在上海某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办案人员介绍,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据初步了解,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原始股”共向群众非法融资2亿多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几十万元都打了水漂。”郑州市民王先生说,“当时听信了他们所说的企业马上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始股能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案例:非法机构违规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
上海中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300万元。股东为自然人沈某(占股90%)、杨某(占股1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产权经纪及管理咨询等。
中证公司以连锁加盟的形式,“抱团”向社会公众销售未上市公司股权。各分公司从中证公司的总部获得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各自独立对外销售,并按约定比例与中证公司分成。任何各人或销售团队,只要有办法能卖出未上市公司股权,只 要愿意和中证公司总部分成,都可以获得中证公司的许可,以其名义开设分公司。后根据有关线索,上海证监局迅速介入调查,并将其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其后上海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对上海中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案犯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原始股
38岁的耿海平时爱好炒股,一次他结识了徐经理,之后耿海结识了徐经理的上司魏总,和魏总对话后,耿海称想与其合作炒股。但魏总的合作条件是:耿海必须要把和徐经理的合作利润分红先打过去才推荐股票。“我同意了,他就给我推荐了新华龙和新大洲A两只股票,并打了分红给他。”耿海说,之后却没有实现先前约定的3-5天实现5-10%的收益。“我当时也质疑了这个问题,他们给我的回复是,为了弥补我的损失,魏总决定帮我进行‘股权转让’,弄一些原始股。”耿海说。
今年1月,魏总致电耿海,以每股2.14元的价格给他配了47万股“包钢股份”。按照约定,耿海当天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100.58万元。
1月8日,耿海接到徐经理通过一个座机打来的电话,称股权转让过程中出了点问题。“他说是他们另外的经理私下转让原始股太多,被证监会盯上了,要缓两天到。”耿海说,对方称最迟1月12日到。但1月12日,耿海没等来电话,也没等来股权,给徐经理和魏总打电话,全部打不通了。
案例:以货币充当原始股
一起以秘鲁币充当港股原始股的行骗案件在浙江告破。据悉,4名犯罪嫌疑人短短一个月,以同样手段合谋骗得了50多万元。报案人何女士在陈述被骗过程时表示,开始,两名犯罪嫌疑人以结交朋友为名请她吃饭。席间,其中一人称另一人是香港老板,手里有原始股,他们这次碰面就是为了交易。
随后,“香港老板”将一摞看起来很正规的票子拿出来,而另一人立刻拿起手机,给冒充收购大户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打起了电话,几句话下来,貌似其从中轻松赚取了4000元差价。陈女士也心动了,拿出10万元买了2万股。然而,当她去收购大户那里出手时,才发现人去楼空,联系方式中断,后经验证,这些“原始股”为兑换价值很低的秘鲁币。
案例:明着澄清暗里诱人
投资者向女士在一股票论坛中看到一则转让原始股的信息,好奇的她随手点下了下面的链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很大幅的《郑重声明》,称“公司上市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近日发现有机构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股份转让,目前公司只转让第三大股东蒋女士的股份,除此之外没有转让其他任何股东股份……”这引起了向女士进一步了解这家公司的兴趣。
在看过网页之后,她致电公司询问原始股如何购买,原本也只是简单的询问,但当公司说蒋女士的股份已转让完毕后,向女士认定是自己错过了机会,感到很失望。于是,在公司让她留下电话说如果有其他股东转让再通知她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4天后,公司打来电话说有新股东出售原始股,但股价稍高,且数量不多,赚钱心切的向女士最终花费16万元买进了2万股。
过了一段时期,向女士发现公司网页已无法打开,原来的电话却没存下;3个月过去了,网站一直没有打开,她不得不相信自己被骗了。
警方提示:“原始股”投资骗局的实质是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活动。
“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在我国,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买卖股票,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 “原始股”并不受法律保护。
六招识骗局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
第三,股份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这样的“原始股”存在明显欺骗投资者之嫌。作为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其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流动性是第一位的。而“原始股”则因其根本就不具有合法的流动渠道,只能通过“私下转让”的方式进行,这正是其“软肋”所在。(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从而陷入“只要能够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区。虽然投资者可以从中间转让环节中获取一定差价或得到一定的分红,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手中的“原始股”在多次转让后,是不是接到了最后一棒,而最终使“股权证”成为废纸一张。
第四,高额分红应引起警觉。为了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入会购买“原始股”,不法中介或咨询机构往往会有一至两年的分红承诺,并积极进行兑现,从而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的资金。其实这只是一个“诱饵”和精心编制的“圈套”。面对“原始股”中的高分红,投资者应进行一番细致地实地调查和了解,并对其投资运作水平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避免走入误区。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应搞清。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都会对《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款有所了解。并不是所有带有“股份”字样的公司都是允许发行上市的公司。
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另外,以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的合法外衣,也应三思而后行。
第六,签订合同应谨慎。为防止购买“原始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即便没有投资眼光,也要有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在选择“原始股”进行投资时,应当把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股东身份”、“款项结算”、“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界定清楚,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争取维权上的主动。
最后提醒:真正的原始股早就内部消化了,根本就轮不到外人。而拉你购买所谓原始股的不过就是拿你当垫背的,用心何其歹毒!保持本心不被贪婪蒙蔽双眼,你就不会被骗!
朋友推荐你买发财的“原始股”---买还是不买???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来源:法律顾问工作室
作者: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导读】: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持股人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然而,目前市场上可谓是“原始股”满天飞,我们身边很多朋友几乎每天都能接到这样的推销电话“我们是***公司的,专门做新三板原始股,我们可以帮你投资新三板原始股…”。针对原始股满天飞的乱象,今天隆安律师事务所吴取彬律师就和大家谈谈所谓的“原始股”及其法律风险,以帮助大家更理性的投资。
一、什么是原始股
原始股,指的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目前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然而奇葩的是:目前社会上出售的所谓新三板原始股,大多数是指准备挂牌新三板的公司,在股改前(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因缺少资金而引进投资者,从而利用投资人的钱来充实公司资本,说白了这个过程就是“增资扩股”或“股权融资”。而不明法律风险的散户被鼓吹后却干了一回专业“风险投资人”干的事。
作为散户投资人应记住以下两点:
1、原始股不会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发售,只会针对内部高管、核心员工、风投、私募或者特定对象来融资,否则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2、若是很好的项目,这个市场从不缺投资人,抢疯了的东西不需要推荐的,更不会跑到市场上公开叫卖了,当然,或许你运气好碰上了漏网之鱼。
然而,有些所谓的原始股投资,根本就不是股权融资,而是诈骗分子精心策划的一场骗局!!!
(前几天,笔者一个朋友说:2015年11月花费30万元购买了江苏通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原始股,现在已找不到老板!!!而这家公司就是声称即将上新三板的公司...)
二、投资原始股法律风险
1、以发行原始股实施诈骗、非法集资----投资人血本无归的风险
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原本与股权融资风流马不相及,但是在目前的市场不排除这种行为,有些企业打着出售原始股的旗号,进行诈骗、非法集资,作为散户投资人务必擦亮眼睛。判断是否为属于真股权融资,还是非法集资。较为典型的案例是:陕西华西股份公司出售原始股集资诈骗案。作案手法主要通过:
a、虚报注册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几千万上亿均不是问题);
b、聘请中介人员,高额提成激励(提成比例甚至高达40%);
c、精心选定目标,顺利实施犯罪(有一定经济实力、相关知识较为欠缺、容易上当受骗的群体作为推销对象);
d、虚构经营状况,大肆蛊惑群众;
e、假借挂牌交易,诱骗群众上当。
最后,集资诈骗的典型特点还有就是给予投资者确定的年化收益率+公司印发一份股权证。
当投资人发现出售原始股的公司无法兑现承诺时,往往该公司已人去楼空,投资人的血汗钱将彻底打水漂!!!
2、发行原始股可能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而目前在市场上公开叫卖的这些原始股,即便是实施真正的股权融资,亦不可能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其行为一般均能构成变相发行股票。
三、投资原始股的商业法律风险
1、不能挂牌新三板的法律风险
虽然目前新三板挂牌要求不高,大多企业均能满足挂牌条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所投资的企业就一定能挂牌新三板。一旦股改完成后,企业又不能挂牌新三板,作为散户投资人所持公司股份流动性将大大降低,虽然目前新三板的成交量并不高,但“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毕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企业的股份流动性远远高于未挂牌的企业。
2、股份转让限制---锁定期至少一年
对于那些尚未股改的目标公司,作为投资人投资后获得该公司的股权,在该公司挂牌新三板前股改中,投资人作为发起人与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以外的其他股东而言持股转让限制而言,《业务规则》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即只要该股东并非股份公司发起人或虽作为发起人但股份公司设立已经满一年的,该股东股份转让不受任何限制。因此,若挂牌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也就意味着你资金将至少锁定一年,若这笔钱不是闲钱,建议不要投资新三板原始股。
3、投资溢价风险
很多没有经验的投资人,在听取中介机构鼓吹后,没有对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对所投资的行业没有足够的了解,完全听从中介机构的安排,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合理估值根本没有任何概念,甚至在投资时溢价多少都不清楚,而这些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往往可能不被市场看好,投资人要想出局,只能低价转让股票,甚至低价也不一定有人接手(目前,新三板的成交量大家都很清楚)。
4、公司股权投资的共性法律风险
风险一、被投资企业既有的债务风险,尤其是重大债务的法律风险
散户投资人所投资的企业为已经设立的公司,而且通常以增资扩股方式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在增资中,投资人以股东身份进行出资,该出资成为被投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被投资公司对该资产享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财产权。该公司既有的债务状况,在一定条件下会对公司资产构成风险。如该公司到期不清偿债务,则该公司债权人可向公司主张权利,并对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货币资金、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采取限制性措施,从而可能对散户投资人的出资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重大债务有可能会使公司直接资不抵债。
风险二、是被投资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企业运营受政策变化、行业发展、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能继续经营的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被投资企业可能面临着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特殊资质,被司法机关宣告破产、经营无法为续而解散等法律风险。如出现该等风险,被投资企业则须进行清算。而投资人作为该公司的股东,相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参与清算分配的顺序一般在最后,从而只能较为被动地接受清算结果。
风险三、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这方面的风险为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此类情况,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进而直接导致股权价值的降低。
风险四、被投资企业公司治理的风险
散户投资人的持股较少,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相对于控股股东相对弱势。在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等公司机构之间的治理关系中,散户投资人的弱势使其面临着被原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利用特殊地位而侵犯其在被投资公司中的权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占款、转移资产等。
风险五、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对于某些特定的目标公司而言,这部分风险也是股权投资中的易发地带。此类风险一般与目标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目标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目标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等情况密切相关。
如不能充分掌握情况,则可能在投资后集中爆发风险,导致股权权益受损。
风险六、或有债务法律风险
或有债务就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必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通俗的讲,就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债务,也有可能不产生该项债务,比如对外担保,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时,该笔债务产生,被担保人主动履行债务,则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则不存在该笔债务。或有债务的风险,往往能拖垮一个企业,尤其重大对外担保。
风险七、其他法律风险
在投资过程中,会面临目标企业财产和财产权利瑕疵问题、原始股东出资瑕疵问题、增资程序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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