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地税局怎么样局长施忠华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海门地税局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江苏省地税系统率先试点“三项制度”改革。“对于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没有可具参考的本地化现成经验,”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施忠华表示,“我们在投石探路之际,必须齐心协力,稳步推进。”

    为保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该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其中,以税政法规科为总指挥部,主要负责研究、协调、指导各项工作,并在各基层分局设立基层法制岗,协助完成相关推送任务。“同时,我局还将‘三项制度’工作细化分解成考核点,列入各单位的全年绩效,确保分工到位、责任落实。”该局税政法规科科长沈建敏介绍到。

    该局定期组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业务专项培训,开展相应知识点测评,确保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将系统内4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税务干部充实到公职律师团队中,并选择3名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高的外部律师作为常驻法律顾问。配备31台执法记录仪和5间配有录音录像系统的谈话室,并建设执法监控指挥中心,开发税收执法公示管理系统,实现税收执法公示信息数据流的自动导入、自动推送。同时,建立执法记录仪云平台,满足执法记录仪数据的上传和存储。

    早上9:45,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城东房产的张中介站在大厅中央,抬头盯着显示屏,时不时举起手机拍照。“这个存量房交易办理须知之前没有的,”张中介有点惊喜,“省得总是丢三落四,我拍下来,对照着整理就好了。”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相关内容的时候,站在一旁的中南集团王会计也掏出了手机,“这个内容很全,我拍完放公司群里,让大家学习下。”

    为做好“三步”事项公开,除了在办公场所的电子屏上对纳税人关注事项的办理流程、法律依据及办理时限等进行公示,该局还梳理罗列了行政权力清单,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本单位123项工作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和执法程序,加强事前公开。通过亮证执法、说理式文书等,规范事中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还通过建立健全欠税、欠费以及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机制,加强与信用办、法制办、新闻办合作,将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事后公开,借助媒体曝光被处罚人,有效压缩欠税2166万元,清缴欠费300万余元。

    为做好“两手”过程记录,该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记录管理和材料归档,有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着力规范执法程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明确各环节税收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以及执法案卷的标准,并明确执法规范用语、归档、保存和使用等,确保税务干部在使用执法记录仪时有章可循。同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全过程记录执法情况的抽检,充分发挥记录的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该局借助前台办税厅、纳税人学校等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就纳税人群是否知晓、了解途径、公示满意度及意见建议等开展调查,有效检验执法公示制的推行效果。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群知晓率达99.52%,满意度达99.7%,对该局执法公示制的推行表示肯定。

    “通过建立和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避免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执法的随意性。”近日,在全省“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施局长做了前期推进工作经验分享。执法案卷、现场记录设备、约谈室、指挥中心等媒介的运用,为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多个环节的有效监督提供了证据,督促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水平的再提升,也为税务执法的合法合规性提供了有利依据。截至目前,该局已在34起稽查案件中采用了执法全过程记录,获得纳税人理解和支持,同时稽查案卷在南通市局和海门市级机关评比中分别获得好评。

    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全面提升了税务干部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效规避了以往常见的执法瑕疵,保障税收执法合法性、合理性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话语权。今年以来,该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保费33户,裁定准予执行率100%;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3起,无一被复议机关或法院确认违法,充分展现了该局在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得到行政相对人和司法部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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