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哪个律所的北京房产律师律所比较专业,希望是胜诉率比较高的?

首席律师彭正萍简介:女,一九七三年出生,资深律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一九九九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148法律服务热线负责人。从九九年执业至今,有近二十年的律师实务经验,在房地产(一、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追讨、婚姻、家庭、继承及共有财产分割、公司股东权益维护、刑事辩护等诸多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取得了骄人业绩。始终秉承“想当事人所想、服务好当事人”、“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和宗旨,注重诚信,以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负责任的执业精神和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及同行们的尊重和信任!因为负责任、敢担当,加之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我们所代理的案件有极高胜诉率!执业近二十年来,经办的案件数千起,同时担任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达数亿元。彭正萍律师团队共有资深律师九人,律师助理五人,均毕业于国内外名牌大学,其中五人有法院、检察院及大学任教经历。在我们团队服务中,实务经验与理论知识都得到了很好的结合。

我们团队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1、 合同审核、起草和谈判参与;

二、诉讼和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1、 各类经济合同纠纷诉讼和仲裁;

2、 侵权纠纷诉讼包括交通事故诉讼、调解;

3、 房地产买卖及动拆迁法律事务;

4、 产品质量争议诉讼和仲裁;

5、 建设工程法律纠纷的诉讼和仲裁;

6、 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7、债权债务纠纷(金融、借贷及担保争议)诉讼和仲裁;

8、刑事辩护(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代理受害人申诉等;

9、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及上市法律事务。

10、律师见证、执行异议诉讼、代为执行!

高胜诉率!首席律师彭正萍思维缜密,理论功底深厚,加之有近二十年的实务经验,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快速梳理出正确的诉讼策略和应对技巧,以点到面,层层击破从而赢得了大量诉讼!

高起点、高标准、团队合作!我们组建了强大的律师团队,均名校毕业,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同时又依靠集体智慧帮助、服务于当事人,对每个案子都高质量、严要求、高标准!

负责任、敢担当。首席律师彭正萍自身正直,正义感强。同时也要求团队的其它律师,要先做人再做事,当事人的事无小事,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同时又不畏权贵,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专业、细致、耐心。首席律师彭正萍律师具备女律师的细心,善于从细微处着手,对证据的收集、整理及运用都具备超强的把控能力!

综合实力强。执业地点位于繁华的徐家汇商圈,交通便利,所在律所是律师执业人数有近二百人的大型、综合事务所。律所学习气氛浓厚,凝聚力强,软、硬件设施在上海市均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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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数据调研机构尚普和CATI于今年年中时,完成了对全国487家律师事务所的调研工作。主要从公司规模(包括律所成立年限、在职员工等)、律师工作年限、专业度及服务满意度这四个角度出发,完成了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在这项排名中,北京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尤为突出。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这十大律师事务所的排名情况。

盈科律所凭借这些年的告诉发展,已经成为律所行业的巨头。其规模和实力在业内毋庸置疑。

在这份评比中,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成为了名列前三的律所。这项数据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在年间成立的律所,律师人员比较稳定,不愿意跳槽到其他律所。而近十年发展飞速的律所都是以吸纳新的律师人才为主,所以平均工作年限会被拉低。

在这份排名中,注重服务的银雷律师事务所成为了好评率最高的律师。这份排名说明服务的重要性,这也将是未来律所的发展趋势。

这份排名中,我们又看到了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值得强调的是,银雷律所之所以可以荣登榜单,是因为他们对所要接的案子非常注重筛选。银雷律所不是所有案件都会接,高胜诉率也由此而产生。而德恒律师和中伦律所的胜诉率还是非常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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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 北京厉害的纠纷行 通州区分配律师哪个最好

离婚协议中在处理实际细节问题时缺乏操作性,一些认为既然是就不需要花钱解决了,许多问题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造成发生问题时无章可循,协商无果,又很难解决的尴尬,变得离了婚后事情还是没完没了,心烦意乱,精神憔悴。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院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有规定的除外。

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由于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私下达成的,没有经过法院的确认。所以,不具有像书、离婚判决书那样非常确定的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后一旦某一方反悔,另一方是无法凭借离婚协议书直接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只能以离婚协议书为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待经过法院审理确认了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后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而审理过程中便有可能出现前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书的某些内容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无效,而最终导致离婚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结果。

朱世剑虽主张因彭兴平威胁恐吓,致其无法及时维护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其起诉期限被耽误,但其在本案一审、二审及申请再审时均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其该项申请再审的理由亦不能成立。

一审查明,2007年5月,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初办理了。2008年12月及2009年1月,张某向王某出具了两张,金额分别是39000元、40000元。2009年12月2日,双方发生纠纷,张某离家出走,被父母接回家,在柳州某医院住院治疗,支出2450元。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提出离婚,张某同意,双方的感情却已破裂,对王某的予请求以支持。两张的借款系双方在存续形成的,应该是为,张某应当承担50%的的责任。夫妻之间负有相互扶助的,对张某支持得医疗费,王某应当负担50%。其他相关财产由于双方未在本次诉讼中进行主张,故不予以处理。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王某所欠79000元的金额形成过程和钱的来源说不清楚,出现相互矛盾的地方,不应采信。王某辩称欠条客观存在,相关款项由张某花销,其应当归还。

问题一:我姐姐家的房子是她老公他们家所得,上的名字为她老公妈妈的名字.请问如果我姐姐与他老公离婚的话,该房子是否在他们的范围

网回复:原则上应不再分割范围。但如你姐户口早已迁到你姐夫家,婚后<FONT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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