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应该取消有什么好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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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乱收费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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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投诉的是哪个中介,然后打12315,把他们公司违法的事情都捅出去。 也可找房管局,要维权。一个中介公司被投诉达6次就会被曝光。 找工商局主要是要站在你是个消费者的立场,给后来的朋友一个警醒。 再找住建委查看是否备案!打不通就继续打,你被欺骗了,说出来先上工商局网站查年是否注册,总会通的,没备案就是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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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9:17
事情是嫩个的,在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订金,还有中介费和贷款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写了如果因为贷款原因买不成房子,直接三方免责,现在因为我老公原因负债高了,贷不下来,去过两个银行贷,最先中介只是喊我打征信报告,并且看了我的征信说没得问题,并没有问过我负债问题,被拒之后让我们办假离婚证又去贷,结果银行区查了婚姻登记,又被拒贷了,当时我就说了如果两家银行都拒贷了,我就要求合同作废,三方免责,当时中介也答应了,后来说要退钱的时候中介就说他们经理那边不同意退还中介费和贷款费了,后来我就说那我出3千辛苦费给他们,中介同意了,现在钱退下来了,说是只给我退还3千,我一共交了一万多点点,我当时明明说的给三千辛苦费,现在中介倒过来说我当时同意退三千给我,现在我要去哪里投诉他们中介啊,请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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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之遛狗
发表于 14:16
工商局中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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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7
什么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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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8
引用:1什么中介?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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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之遛狗
发表于 14:19
引用:1工商局中介科之前有人说房管局,到底工商局还是房管局哦?还有就是合同已经被中介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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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1
合同被中介拿走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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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4
引用:1合同被中介拿走了,为什么?因为当时和业主解约的时候就拿去了,当时我一直以为是喔只给三千辛苦费,结果今天给我说只退3千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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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5
而且贷款根本就没贷下来,贷款收了我4千5一分钱不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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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6
我能想到的只有闹,闹,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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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6
打315工商投诉,然后房管局,同时去他们门店讲道理(n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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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09
不是所有问题都适合法律解决,有时候适当的武力不失为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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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4
黑中介,这是中介方办事没效率,没搞清你状况就给你下单了。你完全一分钱不用给。想办法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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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6
当然是拉起一帮兄弟伙呆着棒球棍讲道理啦,毕竟要以理服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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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
我也觉得只有去闹,天天坐他门市上闹,来一个顾客就给他摆,看他怎么做生意,投诉都是lua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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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
就只有去他们店里闹,天天不定时的去,让他们生意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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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0
哪个中介门店?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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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房产中介上“投诉黑榜”
日07:47  
北京市建委曝光上半年问题中介
晨报讯(记者 栗晓莉 王娟)“嘉丰”、“中天置地”等8家房地产中介因投诉多被市建委曝光,其中6家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的小中介,有的低至20万元。业内人士指出,要想避免交易风险,除了尽量找正规中介外,还要注意“资金安全”和“信息透明”。
小中介常打免佣金招牌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小中介还有很多,据北京市建委透露,全市256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中,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多达933家,占比高达36%。
链家市场研发中心主任王志伟告诉记者,虽不能仅凭注册资金来看一家公司的实力,但房屋交易金额毕竟比较大,或许是很多百姓一生中最大的一笔买卖,还是要对这些小中介提高警惕。
为什么有消费者找小中介买卖房屋呢?王志伟说,有些小中介操作不规范,有些会免收交易佣金,这样消费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少出了一笔钱。另外,消费者没有分辨好坏的能力,也给了这些小中介存活的空间。
交房款应通过银行托管
王志伟表示,要想避免风险,交易过程中“资金安全”和“信息透明”最关键。
因为房款交割和过户中间有个时间差,有的长达一个多月,在这段时间内,资金一般都放在中介那里,存在着被挪用或者携款出逃的风险。王志伟表示,一定要和中介约定好什么时候转移资金,最好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托管。
而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最好能签“买方、卖方、中介”的三方约,能在看房、签约时了解买卖方的真正意图,而不是仅听中介的一面之词。这样,就能很好地防止买卖纠纷,避免中介从中作梗,大吃差价,也可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
被曝光的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嘉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隆盛显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风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世纪花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顺益兴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城市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明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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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至明年元月15日前,宝鸡开展房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
房产中介违法违规请拨打举报电话
华商报讯(记者 吕美蓉)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市场安全,本月起,宝鸡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宝鸡房产中介上百家 备过案的只是少数  
房地产中介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宝鸡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迅速,在活跃房地产市场、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宝鸡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已达上百家(包含分店),但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只是少数,又因为二手房交易的网签系统还没有建好,没备案的法律也不强制,出现问题相关部门不好发现也难查处。今年,房地产中介市场仍存在着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赚取房屋租售差价、骗取委托人交易资金、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亟待清理整顿和规范。  
本次专项治理,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监督部门将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垫资贷款、担保抵押”等虚假广告,超出经营范围招揽业务。  
(二)不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代收代管客户交易资金、贷款首付、房屋租金等侵占、挪用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  
(三)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小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等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四)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五)未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未详细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  
(六)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未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通过混合标价、捆绑标价欺诈消费者。  无论备案与否都将向社会公布经纪机构  
据了解,本次由市政部门联合开展的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了查处力度,明年元月15日前查处工作结束后,不管是备过案的还是没备案的经纪机构都会向社会公布,让老百姓做到心里有数,实现市场透明化。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张贴二手房交易风险提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据法规坚决查处;  
二、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经纪机构,由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三、超出经营范围通过虚假广告招揽业务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四、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从事经纪服务且拒不改正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停止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五、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取消经纪机构备案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七、通过低价收进高价售(租)出赚取差价、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由物价监督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  代收代管的交易资金应存入银行专用账户  
二手房交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为积极防范交易风险,宝鸡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三部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二手房交易服务。  
二、谨慎防范交易资金、财物安全,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也不要把房屋权属证书原件等重要证件交由其代管,确需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应通过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的房屋交易结算专用账户进行。  
三、谨慎选择所购房源,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四、谨慎签订合同,防范价格欺诈。经纪服务应该明码标价,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对应缴纳的交易税费与经纪机构签订“打包收取”等协议,防范欺诈。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投诉电话:  
工商管理投诉电话:12315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华商报记者 吕美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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