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的交易方式基本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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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试题《期货基础知识》:期权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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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
( )的买方享有选择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所以也称为买权、认购期权。
A、美式期权
B、欧式期权
C、看涨期权
D、看跌期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期权的基本类型。看涨期权的买方享有选择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所以看涨期权也称为买权、认购期权。
  2015年备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中华会计网校为帮助广大考生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整理了以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基础知识》练习题供广大学员练习,希望对各位学员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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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晶2016年广东省期货从业资格:期权及其特点和基本类型考试试卷_中华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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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期货从业资格:期权及其特点和基本类型考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法规、政策规定向投资者承诺或保证收益,情节严重的,由中国期货业协会()
A.暂停从业人员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B.撤销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2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C.撤销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D.公开通报批评
2、王某、黄某、李某均欲应聘该职位,根据张某、王某、黄某、李某具备的下列条件,你觉得()可能会被期货公司录用。
A.张某专科毕业,从事期货业务10余年
B.王某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行业
C.黄某本科学历,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达5年之久
D.李某曾经担任某期货公司的董事,但尚未获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3、期货一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代表组成,这体现的是__。
A.分类评价申诉机制
B.分类评价“一票降级”制度
C.分类结果的披露和使用
D.分类评审的集体决策制度
4、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
A.应当按照公司标准计算保证金
B.可以只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C.应当按照分类和流动性进行风险调整
D.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
5、中国证监会对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企业实行()制度。
B.依法征税
6、期货公司董事会拟免除首席风险官职务的,应当向()报告。
A.中国证监会
B.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D.地方财政局
7、期货交易所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应报()备案。
A.中国期货业协会
B.本交易所会员大会
C.本交易所理事会
D.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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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更多 ""股票期权知识详解
[提要]股票期权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就是让经营者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并承担相应风险。经济学对股票期权的解释主要有人力资本产权理论与代理理论.........
  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员工的获利。如果该员工行使期权时,想立即兑现获利,则可直接卖出其期权项下的股票,得到其间的现金差额,而不必非有一个持有股票的过程。究其本质,股票期权就是一种受益权,即享受期权项下的股票因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利益的权利。
  以下是股票期权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一、股票期权制
股票期权具有双重激励作用。首先是薪酬激励。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如果经营有成效,其股票价格就会上涨。
股票期权制
  如何实现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称性安排,进而实现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充分激励和约束呢?笔者认为通过股票期权制度,人力资本可以实现企业剩余索取权,同时还可对人力资本产权进行定价。
  1.股票期权的含义及本质。
  股票期权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若干种,其内涵是不一样的。这里,笔者要讨论的是企业给予其核心人才(人力资本所有者)作为激励的期权,即经理人股票期权(ESO)。
  所谓经理人股票期权是指,企业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通过经营者取得该股权的代价与资本市场上该股权的价格差异,所形成的一种对企业经营者报酬的补充。股票价格是股票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二者是一致的,股票价值是公司未来收益的贴现,于是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与公司未来发展建立起一种正相关的关系。经理人股票期权本质上就是让经理人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并承担相应风险,进而得以激励经理人为企业剩余最大化而努力行使好剩余控制权。
  2.股票期权的作用。
  (1)股票期权具有双重激励作用。首先是薪酬激励。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如果经营有成效,其股票价格就会上涨。这样,企业的核心人才就可以行使股票期权,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其次是所有权激励。当企业的核心人才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了企业的股票之后,他们就会以所有者的身份,关注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关注企业的发展。因此,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的一种重要激励报酬方式,体现了人力资本在现代企业中控制权与索取权相结合的“激励相容”原则。
  (2)股票期权的约束作用。拟行使股票期权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必须高度关注股价的潜在收益及公司业绩,从而致力于企业运行机制的顺利运行。这就相对有效地约束了他们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做到了激励与约束的相对统一。
  (3)股票期权的定价作用。人力资本不能像非人力资本那样可以在静态下以货币加以量化,它的价值只能在人力资本的使用过程中通过其绩效的评价加以确定。而股票期权通过股价的波动与企业经营业绩相联,实现了人力资本价值计量的市场化、外部化和客观化,有效地解决了人力资本价值计量的复杂性问题。在资本市场上,各种各样复杂的内生力量相互运动、博弈和共同作用而自发生成的股价信号内在地包含了人力资本的种种特性。人们通过资本市场上买和卖来判断和决定人力资本的价值,通过资本市场上提供的价格信号来预期人力资本的价值,即人们在资本市场上对人力资本“出价”,并最终形成人力资本价格。
&二、股票期权制度概述
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的极大体现。所谓人力资本,是指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健康等的总称,代表人的能力和素质。
  股票期权制度概述
  (一) 概念及特征
  股票期权指公司授予经理人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以一个约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通常的做法是给予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一种权利,允许他们在特定的时期内(一般3-5年),按某一预定价格(通常是该权利被授予时的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这种权利不能转让,但所购股票仍能在市场上出售,这样,经营者就可以获得行权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这里行权指的是享有股票期权的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即
“行使股票期权”的简称;行权价格即指事先约定的购买股票的价格。如果在该奖励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那么这些奖励股份将被收回。因为管理者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管理者的收益取决于期权行权日公司股票市价与行权价格的差价,因此,期权持有人为了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就必须努力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使得公司股价持续上扬。股票期权原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衍生工具,后来将此概念引入现代激励理论,是将股票期权概念借用到公司治理中形成的一种制度。
  从上述概念中可以看出股票期权制度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征:(l)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它是公司所有者赋予经营管理人员的一种特权,在期权有效期内,期权拥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决定是否购买股票,公司不得强行干预,权利人有自主选择的自由;(2)股票期权是一种对未来期待的权利,经营者在行权日之前没有任何实际收益,只有当他行权后能获得相应的支配股票的权益,因此其价值只有经企业经营者若干年的努力,企业得到了发展,股票市价上涨,期权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所以这种权利具有不确定性。
  (二)意义及价值
  股票期权的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以股价为业绩评价指标,是管理层参与剩余索取权分配,且降低所有者的代理成本的一项激励制度,它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价值。
  经济学的经验研究表明,全部财富对CEO产出的激励效果中,有近77%是来自股票所有权的力量。因此许多公司都向高层管理人员授予股票期权,股权的吸引力远远大于现金报酬,这己经成为吸引并留住人才的一个重要砝码。作为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为激励经营者为公司长期发展而努力工作的一种薪酬制度,它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与企业股票价格的涨跌挂钩,有利于被授权者与股东形成共同的利益和价值偏好,从而降低了委托代理成本。因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股东平时是无法知道管理人员是否是在为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股东也无法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将资金用于有益的投资,而通过股票期权,将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期收益的不确定性联系起来。经营者只有在股价提高的前提下,才能与股东同时获益,从而激发经营者为提高公司业绩,使公司长期增长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仅仅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效益上,显然它具有其他很多种薪酬激励制度不可替代的优点。对于期权的此种功能,有人曾打过比喻“最早我们要求企业家只捉耗子,不偷鱼吃,后来出现大批亏损企业的老总只偷鱼吃,不捉耗子,现在常见的59岁现象是又抓耗子又偷鱼。期股期权制就是要让企业家猛抓耗子,卖出耗子买鱼吃。”
  同时,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的极大体现。所谓人力资本,是指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健康等的总称,代表人的能力和素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认为,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殊市场合约,在工业化时代,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导要素是企业拥有的物质资本。所以,在企业中,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就占据着统治地位:出资人的利益高于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利益;企业经营决策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股东手中。但是作为倡导知识经济的今天,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物质资本的地位相对下降,而人力资本的地位相对上升,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知识、经验、技能,在企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既然承认人力是一种资本,那么就必须承认劳动者拥有人力资本的产权。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一种稀缺性资源,传统薪酬制度己不能体现这一稀缺性资源的产权价值。而企业经营作为这种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在客观上有成为企业所有者的要求,股票期权制度是时代变迁的产物,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说,股票期权制度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价值。
&三、实施股票期权制的条件
虽然人们都会认同股票期权制的上述作用,但我们是否发现,我们在肯定股票期权制作用的时候,是默许了这样的假定条件。一是企业价值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经营者的努力;二是企业绩效、企业价值的增加、经营者的努力都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观察,以股价的高低作为评价标准;三是经营者是一个风险爱好者。
  实施股票期权制的条件
  1、股票期权制的作用机理。即经营者的努力决定了他对企业的贡献,贡献影响了企业的业绩,企业的业绩完全可以通过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价格表现出来,股票价格的高低决定了经营者的收入高低。所以说,努力程度、企业业绩、股票价格、经营者的收入之间越高度相关,则股票期权制的有效性就越强。而这又都取决于市场机制的完善与否,取决于各环节之间的传递顺畅与否,否则股票期权制的有效性则大打折扣。
  2、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企业价值是企业未来时期现金流量按照加权平均成本进行折现的现值。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除了经营者的努力之外还有很多,这些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会导致企业价值的增加。比如:(1)企业的资本结构变化使企业的价值发生变化。资本结构即长期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构成比例,现代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资本结构会影响经营者的行为选择,从而影响企业未来现金收入和企业市场价值,所以,当负债引起的成本费用未超过税收节约价值时,采用债权融资对企业是有利的。而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国有企业上市后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股权融资比例却逐年扩张。(2)经营者的种种短期行为表面上使企业的价值增加。如,剥离目前还不能产生利润、需长期发展且前景不错的项目和资产;削减企业发展研究费用、新产品开发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以增大企业赢利规模;大肆增大广告宣传费用;增加一些目前利润率较高但很快形成利润平均化的项目的投资;利用财务会计上的灵活性来操纵利润、作假等办法虚增企业利润、通过对交易时间的控制影响当期利润,从而扩大企业价值。(3)通过投机行为来增加企业价值。许多上市公司都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把上市圈来的钱用于炒作股票,进行投机,使每股收益大幅度增加,而主营业务收益增加率却在降低。詹森(1998)等人的研究发现:在拥有高额经理期权计划的公司中,管理层倾向于投资具有较高风险的新项目,从而增加公司盈利和股价的波动性,导致经理期权计划的潜在价值大大增加,但却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决策。
  (4)企业或行业的整体发展使企业价值大幅度增加,但这和经理的努力似乎没有关系。
  此外,经营者的努力导致企业价值增加的程度也要受到诸如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同政府的关系、外部的竞争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3、股票价格并非企业价值的体现。企业绩效、企业价值的增加、经营者的努力以股价的高低作为评价标准,这一点在我国当前还不能完全表现,因为它们之间的相关性还要受到证券市场的完善性、政府的监管水平和市场中介机构行为的规范性等因素的影响。有时股价的升高并不能代表企业绩效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增加:经营者可能会采取种种非生产性手段提升股价,如利用会计漏洞进行利润操纵;与他人联手在证券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行为;减少分红次数与比例,使股价达到预定水平;增加股份回购的比例和次数,使股价升高。另外,股价的升高还可能会和商业周期、牛市的来临有关,这时经营者无需更多努力便可使股价达到很高水平。
  4、实行股票期权制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应具有一个成熟、规范的证券市场。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完善与成熟,西方很多国家的股票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半强式有效、强式有效市场的特征,这时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才能就能够通过股票市场的价格信号被充分反映出来,企业的绩效和企业价值的高低就可以通过股票价格得到充分体现。而我国股票市场为准弱式有效市场,有这样一些表现:(1)由于处于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使得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不高,从而导致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价格较低,但投机气氛浓厚,市场投机行为严重。可以说股价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公司的实际业绩,股票市价和股票真实价值背离,难以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2)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还未完全成型,旧体制的影响还存在,所有者、监督者和经营者错位的现象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这些都会对股票期权制的激励作用产生一定的障碍。而且由于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绝对的控股地位,一些重大的决策经常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预。(3)我国的股票市场还不成熟,法规还不健全,政府干预的行政性手段较多,容易导致政府调控的非有效性,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由此产生股票价格的非理性波动。(4)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的存在、虚假的财务报告(如欺诈、隐瞒、推迟报告重大事项)等使证券市场信息偏离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股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反映公司的质量,使得投资者很难获得准确的市场数据,更谈不上根据市场行情来预测未来的收益。
  5、股票期权本身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对于风险爱好者而言,授予较大比例期权会产生较好的激励效果,但是对于风险厌恶者,大比例的期权可能会出现负面的激励效果。
  6、市场化的经营者选拔制度是股票期权制的有效实施。企业理论认为,经营者的劳动包括经营者的能力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要使激励机制真正能对经营者起到激励作用,经营者必须有足够的能力。美国著名垒球选手约瑟夫·格然德费斯特说过,“再好的利益机制也不能使我投出每小时九十五英里的球来”,因为这超出了他的投球能力,因此首先要通过良好的选拔机制选择称职的经营者。这就要做到经营者选择的公开化和市场化,公开化意味着经营者的能力得到公众的认可,而市场化则意味着经营者的选拔应该是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经营者要在市场中产生。但是,目前我国的企业家市场很不成熟、不发达,企业无处选择合适的经理人才,难以对在职的经理人员形成“就职替代压力”和有效监督。而且行政组织任命仍然是国企经营者产生的主要形式,因此有时经营者更追求晋升激励,而不是收益激励。
&四、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
随着企业控制权由所有者逐步向经营者的转移,由于两者之间的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以及合同的不完全,所有者无法准确判别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经营者的努力程度还是由经营者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
 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
  股票期权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就是让经营者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并承担相应风险。经济学对股票期权的解释主要有人力资本产权理论与代理理论。
  1、人力资本理论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明塞尔和贝克尔创立了人力资本理论。他们指出:人力资本形态是凝结在人体中的能够使价值迅速增殖的知识、体力和价值的总和。人力资本是一种“主动性资产”,它天然地归个人所有,人力资本产权权利一旦受到伤害,人力资本就会急剧贬值,甚至降低到零。这一特征就决定了人力资本所有者只能激励而不能压榨。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中,经营者的知识、经验、技能日益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经营者人力资本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因此,其所得的利益就应该与其权力和责任相对称,也就是说,为了尊重人力资本的权利和地位,企业需要建立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这不仅表现在他们的报酬要高于一般职工,更主要地是表现在经营者应参与企业剩余利润的分享。在此背景下,传统的所有者享有公司“剩余索取权”、经营者享有“经营管理权”的格局开始动摇,人力资本的回报形式逐渐开始从“管理权”向“剩余索取权”转变。因此,对人力资本的运用并提高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只有激励,而最优的激励机制就是让人力资本享有企业部分剩余索取权,使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正是在企业框架下让人力资本享有企业部分剩余索取权的制度安排。
  2、委托——代理理论
  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就是指代理人受委托人委托,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利益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④]委托——代理理论是关于委托人如何设计一套激励机制来驱动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行动的理论。现代企业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委托经营者从事经营与管理决策,所有者为委托人,经营者为代理人。随着企业控制权由所有者逐步向经营者的转移,由于两者之间的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以及合同的不完全,所有者无法准确判别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经营者的努力程度还是由经营者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并且,所有者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营者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这样经营者作为自利的经济人会偏离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就有可能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通过“隐蔽行为”获取个人利益,偷懒、机会主义行为等道德风险问题时常发生。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所有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要把经营者的利益和所有者利益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共同的利益取向和行为导向。这种激励机制应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有效配置。首先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其次,经营者的补偿收入应当与公司业绩挂钩而不应当是固定合同支付,即经营者应承担一定的风险。股票期权制度通过让经营者成为未来的股东,赋予其剩余索取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的目标函数尽可能地达到内在的一致性,能较好地减少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所有者对其监督的负担,进而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
  上述人力资本产权理论与代理理论比较好地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股票期权制度,并为其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理论支撑。
  法学界也对股票期权制度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从法理学的角度解释股票期权制度,则有股东权利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
3、股东权利论
  股东权利论认为,股份公司是由股东购买股票设立的。设立公司以后,股东就丧失了出资物的所有权,而只享有股权。股东由行使实物形态的权利转换到行使价值形态的股权。在不违背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股东可以自由行使股东权,主要途径就是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公司法》第103条第2项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第112条第9项规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可见,确定经营者的报酬方式是股东行使股东权的行为。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
  股东作为理性经济人,他们行使股东权是理性的。当公司成立后,必须选择经营者进行经营。经营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公司能否盈利、盈利多少并进而决定股东的收益。如何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和经营者的利益相结合就成为股东考虑的问题。股东通过股票期权主动让出一部分利益,既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又兼顾了为提高效率做出贡献的经营者利益,实现了公平。
五、股票期权确认的涵义
确认主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即能否记录和在报表中列示、何时记录和在报表中列示、如何记录和在报表中列示。
  股票期权确认的涵义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确认定义为:“确认是指把一个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确认包括以文字和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数额包括于财务报表合计数之内。”而且,“就资产或负债而言,确认不仅包括记录该项目的取得或发生,还要记录它的后来的变动,包括从财务报表中将其注销”。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确认是一个动态过程,它意味着一些项目的确认并非一次就可以完成。从会计程序来看,在记录时应当确认,然后在列入报表时也要确认,我们通常把前者称为“初始确认”,后者称为“再确认”。但从会计时序看,如果把列入报表作为确认过程的终结,则许多项目在正式计入报表过程中则可能要经过初始确认(Initial
Recognition)、后续确认(Subsequent
Recognition)、终止确认(Derecognition)。
  确认包含四条基本标准:1)可定义性,即应予确认的项目必须符合某个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2)可计量性,即应予确认的项目应具有相关并充分可靠的可计量属性;3)相关性,即项目的有关信息应能在使用者的决策中导致差别;4)可靠性,即信息应如实反映、可验证和不偏不倚。一个经济事项必须同时符合这四条基本确认标准才能予以确认,这四条标准是确认一切要素的共同条件,是确认的前提和基础。同时,确认标准也要符合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的约束条件。
  在会计实务中,确认主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即能否记录和在报表中列示、何时记录和在报表中列示、如何记录和在报表中列示。但四项基本标准只是主要回答了“能否”确认的条件而没有回答“何时”和“如何”如何确认这两个问题,特别是没有回答“何时”确认这个关键问题。权责发生制则对此做了原则性的补充:收入在实现时确认,费用在支付义务发生时确认,同时,应遵循配比原则。
六、股票期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限制性股票期权,指由公司直接向受益人赠与股票期权,受益人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什么,用以激励受益人在公司留用。
  股票期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1) 激励性股票期权
  激励性股票期权,是指那些必须满足美国国内税务法则优惠规定的股票期权,并可因此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美国税法规定在股票期权授予日认购价必须等于市价,同时持有者在行使股票期权时不支付股票市价与认购价差异上的税款,只有当以后将股票出售时,按其股票持有时间,以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率纳税。这种股票期权计划,实际上递延了股权持有人的纳税时间。在会计处理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要求企业按非法定性股票期权计划确认相关的成本,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 非法定性股票期权
  非法定性股票期权,是指那些不符合美国国内税务法则优惠规定的股票期权,其股票期权方案设计更为灵活,没有对认购价和等待期等的约束条件。在会计处理上,要求用公允价值法确认期权成本,且期权成本作为递延报酬成本按员工服务期逐期摊销转为费用。
  (3) 限制性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期权,指由公司直接向受益人赠与股票期权,受益人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什么,用以激励受益人在公司留用。其限制条件在于当行权者在奖励规定的时限到期前离开公司,公司将会收回这些奖励的期权。在限制期内,拥有限制性股票赠予的受益人享有分红权和表决权。限制性股票期权相对于激励性股票期权的优势在于,○1在付出相同成本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期权需要的股份数量要少得多,因为限制性股票期权是全值赠与,而激励性股票期权享有的仅是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额部分;○2风险相对较小。
  (4) 虚拟股票和股票增值权
  虚拟股票,指公司在初期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由于是虚拟的股票,受益人对这些股票没有真正的所有权,但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样享有分红权。
  股票增值权,指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股票增值权,受益者获得公司股价上升所带来的收益。和股票期权一样,它也具有行权价,也需要行权,行权收益同样是行权价与行权时市场价的差额,不同的是由公司支付此收益。
  虚拟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本质相同,都不涉及实际的股票,而是将股票作为一种量度工具。与股票期权不同的是:一是虚拟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收益由公司来支付,而股票期权的收益来自股票市场;二是这两种期权都不能像股票期权那样通过行权实现长期持股。二者的区别在于虚拟股票享有分红权,而股票增值权没有。在会计处理上,两者的衡量日是行权日而非授予日,因此需要在会计期末重新估价,记录与分摊本期应确认的报酬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在摊销报酬成本时,贷方账户需视员工选择现金或股票而定——若选择现金,则贷记负债账户“应付员工股票增值款”;若选择股票,则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七、股票期权的性质
股票期权的性质是人力资本获取企业所有权的一种途径,是一种潜在的“权益”。股票期权一方面体现了对企业人力资本及其作用的认同,另一方面体现了对企业人力资本的激励。通过实施股票期权,可以使得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在所有权上实现平等,进一步地使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在经济利益目标上尽量达成一致,从而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降低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股票期权的性质
  目前对股票期权性质认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的性质类似于一种奖金,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在纳税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剩余分配的一种方式,其一般在被赠予股票期权时并未被确保可以得到确定的补偿金额,而是在将来通过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去分享不确定的企业剩余(利润)。
  第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是一种工薪性质的所得,因此企业因授予股票期权所产生的支出应该处理为费用。这种观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企业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及以后可能并没有现金支出,甚至还有现金流入,此时“费用”从何而来;二是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措施,而工薪所得(或奖金)是一种短期激励措施,其设计目标完全不同。相对而言,第二种观点比第一种观点要合理一些,但没有完全抓住问题的本质。首先,人力资本所有者获得股票期权不仅获得了参与剩余分配的权力,而且可以部分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从而从所有权上实现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其次,一旦人力资本所有者将股票期权行权以后,重要的不是获得了剩余(利润)的分配,而是受益于股票价格的上涨。股票期权可以激励人力资本所有者,尤其是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专注于股票价格的上涨,从而通过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使经营者和所有者在经济利益上保持一致,这正是企业纷纷采用股票期权制度的真正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股票期权的性质是人力资本获取企业所有权的一种途径,是一种潜在的“权益”。股票期权一方面体现了对企业人力资本及其作用的认同,另一方面体现了对企业人力资本的激励。通过实施股票期权,可以使得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在所有权上实现平等,进一步地使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在经济利益目标上尽量达成一致,从而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降低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目前对股票期权性质的认定存在误区,所以在设计股票期权制度时,往往容易将股票期权视为一种福利或奖励,从而产生短期行为,极大地降低了股票期权的制度效应。无论是将股票期权视为一种奖金,还是将股票期权视为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方式,都容易给人产生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纯粹利益让渡的印象。而如果将股票期权视为一种人力资本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方式,股票期权行权以后,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股份并不会减少,而行权的条件是股票市价高于行权价。换句话说,当股票期权行权时,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获得价差收益,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股票市值也会增加,从而实现了双赢。为了使这种双赢的局面能够保持较长的时间,企业在设计股票期权计划时,应制定相应的条款,如规定限售期、规定长期持有的保值条款等。
九、股票期权的分类
各种不同的股票期权具有不同的特点。一般认为,凡是在授权日就明确行权价和股票数量的就属于典型的期权;那些在授权日尚不明确行权价或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的分类
  根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25号《意见书》的规定,股票期权可以按照其计划条款的不同,分为典型的期权、不确定的期权、涉及次级股票的期权、股票增值权以及混合与可选择的期权五种类型。
  各种不同的股票期权具有不同的特点。一般认为,凡是在授权日就明确行权价和股票数量的就属于典型的期权;那些在授权日尚不明确行权价或股票数量,或两者都不明确的则为不确定的期权;凡经理人具有将一定的次级股票交换成普通股股票权利的就是涉及次级股票的期权;规定经理人只能享受授权目的股价总额与行权价总额之间增值额的即为股票增值权;而混合与可选择的股票期权是指经理人通常可以在企业提供的多种权利中选择一种,各种权利一般会同时存在或存续的期间不同。例如,一个拥有在特定的期间内以规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票权利的某经理人,又被赋予了以不同的价格或是在不同的期间购买相同数量的股票的权利。有时,经理人甚至具有选择收取现金或购买股票的权利。
  从我国一些企业的实际运用情况看,我国目前的股票期权主要有典型的期权和不确定的期权两种。
十、股票期权的执行方法
个人不需以现金或支票来支付行权费用,证券商以出售部分股票获得的收益来支付行权费用,并将余下股票存入经理人个人的蓝图账户。
  股票期权的执行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使一般有三种方法: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和无现金行权并出售。
1.现金行权。个人向公司指定的证券商支付行权费用以及相应的税金和费用,证券商收到付款凭证后,以行权价格执行股票期权。证券商为个人购买股票,并将股票存入经理人个人的蓝图账户(个人在指定的证券商开设的经纪人账户,用以支付行权费用、税金、佣金和其他费用,存放股票,行权受益也可存入蓝图账户。)
  2.无现金行权。个人不需以现金或支票来支付行权费用,证券商以出售部分股票获得的收益来支付行权费用,并将余下股票存入经理人个人的蓝图账户。
  3.无现金行权并出售。个人决定对部分或全部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并立刻出售,以获取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带来的利润。
香港一般的做法是:获受人部分或全部行使期权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表示期权行使及行使的股份数量,每次通知单必须附有按行使价计的相应股份认购汇款单,公司在接到附有审计员确认书的通知单及汇款单28日内,将把相应股份全部划拨到获受人(或其个人合法私人代表)账户上。
十一、员工股票期权的确认
认为员工股票期权无成本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忽视了在员工股票期权这种交易中,企业是为了得到员工的有价值的服务,
  员工股票期权的确认
  在员工股票期权的问题上涉及两个方面的确认:一方面是对员工股票期权本身的确认,另一方面是对向员工发行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报酬成本的确认。
  1.股票期权的确认
  对于股票期权的确认,目前的争议主要围绕在这种期权究竟是负债还是权益的问题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权益和负债的定义分别为:“权益是指企业对全部资产扣除全部负债以后的净资产所享有的剩余利益。”“负债是企业由于过去的经济事项而承担的现有的义务,使得企业要将具有经济利益的企业的资源转移给其他个体。”[2]笔者认为,从权益的角度来看员工股票期权,员工在行权之前并不享有对公司净资产的要求权,所以员工股票期权不符合权益的性质。从负债的角度来看,负债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会引起企业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一般来讲主要是指现金资产或者其他资产的流出。员工股票期权的行权将导致股票的发行,股票是一项权益工具而并非企业的资产,因此员工股票期权也不能被确认为一项负债。所以有的学者认为除非改变现有的会计模式,否则在现有的会计理论框架中,无法把员工股票期权明确地归入某一种会计要素中去。笔者也赞同这种观点。然而,在现有的会计模式之下,要确认并计量员工股票期权,就必须将其纳入现有的会计要素中,把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益项目来处理,以相对地减少与现有会计理论框架的冲突。在实践中,以美国为首的大部分西方国家也是这样来确认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的价值变化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权益工具价值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的收益和损失,即不会对损益表产生影响。此外,权益工具一旦被确认,就不会重新估价,而债务工具则可以进行重估。
  2.报酬成本的确认
  在是否确认以及如何确认报酬成本上,有些人持有一种“无成本因此无费用”的观点。他们认为对于员工股票期权,不需要企业付出现金或者其他资产,因此无成本,不需要确认费用。另外有些学者提出了“机会成本”的观点,认为当这些股票或者股票期权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授予员工的时候,就有一种以机会成本的形式存在的经济利益的牺牲。这里所指的机会成本是指企业把这些股票或者期权以市场价格出售给其他个体所获得的现金。
  另外的反对确认向员工发行股票和股票期权为费用的理由是,当发行股票时,股数增大了,同时如果费用也被确认记入损益表的话,那么每股收益就会被双重减少。这种对每股收益的双重影响表现在:(1)股票的发行使得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中的分母数量(股数)增加;(2)由于发行股票和股票期权所换来的资源被消耗掉(形成的费用记入损益表)使得分子减少。与此相比,如果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给员工,那么只有分子会受到影响而分母不变,这样的话,企业只要通过产生足够的收益就能补偿由于消耗掉这些服务所带来的对损益表的影响。
  笔者认为,认为员工股票期权无成本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忽视了在员工股票期权这种交易中,企业是为了得到员工的有价值的服务,才以有价值的股票或者股票期权作为回报。员工的服务作为企业获得的一种资源,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资源既不同于一般的股票期权交易中与期权相交换的现金,也不属于一般的资产范畴,它在获得的时候就立即被消耗掉了,它的价值体现在公司的产品中,直到产品出售以后才实现。为了衡量由于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发行所带来的企业资源的变化,必须建立相应的会计科目来反映这一交易。任何记入损益表的交易都代表着企业经济利益的耗费,当股票发行的时候企业所得到的资源也要在损益表中反映。而“每股收益双重减少”的观点只能说明,相对于现金支付方式,实行员工股票期权对企业的获利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但是并不足以作为不确认报酬成本的理由。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员工股票期权的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必须对报酬费用进行确认。2002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同意批准起草新的会计规则,新规则将要求公司把股票期权列入经营开支。与此同时,在美国,呼吁公司把股票期权作为费用入账的呼声也日渐高涨。
十二、股票期权的披露
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①补偿成本的计算方法、摊销方法及其依据,对所得税和利润的影响;②由于执行股票期权是否造成公司股份稀释;③股票的来源及取得股票来源的相关费用。
  股票期权的披露
  1.披露有关股票期权的基本状况。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股票期权合约的签订日、等待期,授予数量及约定的行权价;②协议签订日的股价;③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标准及时机;④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各自所获股票期权的比例。从披露的基本情况可以了解行权价、授予日股价及授予时间,从而作出判断。
  2.应披露有关股票期权确认和计量的情况。披露的内容包括:①确认时间与计量属性;②放弃执行的人数、相应的股份比例及放弃的原因;③行权日及当日股价;
④取得股票期权价值的方法及依据;⑤若对行权价或执行日股价进行了修正,说明修正的原因、修正前后的价格、修正的方法及依据。披露这些内容,可以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工作是否合法合规且合理。
  3.披露股票期权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①补偿成本的计算方法、摊销方法及其依据,对所得税和利润的影响;②由于执行股票期权是否造成公司股份稀释;③股票的来源及取得股票来源的相关费用。
  4.披露与股票期权相应的风险。披露的主要风险为:①市场风险:股票市价波动的情况、原因;预期有哪些将影响股价波动的因素;②信用风险:被授予人离职的可能性,重要被授予人的道德状况;③政策法律风险;④其他股东抵制的可能性。总之,对有关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应坚持详尽、严格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司处于更透明的环境中,受到公众的广泛监督,从而使得其会计处理更规范、股票期权计划更完善,从而更好地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服务。
十三、股票期权的属性
要确定“股票期权”计划被授予的个人应在哪些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必须首先了解“股票期权”具有哪些基本属性。
  股票期权的属性
  “股票期权”计划被授予的个人应在哪些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这个问题,有很多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股票期权”只是上市公司发放奖励的一种形式,应当从授予之日起被授予人就负有纳税义务;有的认为在被授予人持有期间,应当负有纳税义务,因为持有期被授予人对股票具有除处置权之外的所有权;有的认为行权之日负有纳税义务,因为被授予人获得了收益等等。产生这些看法的原因,主要是对“股票期权”的概念及属性理解上差异所致。
  要确定“股票期权”计划被授予的个人应在哪些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必须首先了解“股票期权”具有哪些基本属性。从“股票期权”基本概念来分析,一是“股票期权”仅仅是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特定人员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以规定的价格认购本公司股票的一种特权,这种特权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公司无权要求特定人员必须承担购买本公司“股票期权”的义务;二是“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持有人可以依照公司事先确定的价格或条件,有偿而无障碍地获得公司发行的股票。持有人可以放弃在未来获得股票的权利行权,也可以实施此项权利;三是股票期权为被授予人所私有,不得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交换、记账、抵押、偿还债务或以利息支付给与期权有关或无关的第三方;四是股票期权具有奖励与激励双重属性,以低于市场价授予,具有对过去工作业绩奖励的属性,但更多的是对未来贡献的激励,因为期权的获益取决于个人的贡献和公司价值增长,没有积极贡献,以实现委托人的预期愿望,就无法获得期权,没有公司的价值增长,以创造有利的行权条件,期权就无法过渡到股份,持权人的利益就无法实现。
十四、股票期权及其激励模式
股票期权是现代企业中针对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指企业所有者向其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特定的时间内可以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一种做法。
  股票期权及其激励模式
  股票期权的价值在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由此有望更加激发经理人员的积极性。在行权价格既定的情况下,经营者的收益与股票的市场价格成正比。而股票价格是股票内在价值的体现,两者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
  因此,在理想的情况下,股票内在价值是企业未来收益的体现。于是,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未来发展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当股票价格决定于公司价值时,股票期权使得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收益成为企业长期利润的增长函数。通常情况下,从授予股票期权到行权应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从而使得经理人员不仅关心当前的股票价格,更关心将来行权时的股票价格,既关心企业的短期利益,更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因为只有未来股票价格足够高,经理人员才能在股票期权上获得丰厚的回报。
  市场有效性的重要意义
  显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有效性的假设前提是公司价值决定其股价涨跌。而只有市场是有效的,股票价格才和公司价值呈现相关性。市场的有效性是指根据某组已知的信息作出的决策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超额利润。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效率,包括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EfficiencyRun)与证券市场的配置效率(EfficiencyAllocation),前者指市场本身的运作效率,包含了证券市场中股票交易的畅通程度及信息的完整性,股价能否反映股票存在的价值;后者指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资源重新优化组合的能力及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能力的大小。
  有效性的基本假设是证券存在一种客观的均衡价值,股价已反映所有已知的信息,且价格将趋向于均衡价值。这一假设意味着投资者是理性的,其购买和出售行为将使证券价格趋向其内在价值,且调整到均衡的速度,依赖于信息的可利用性和市场的竞争性。
  就宏观而言,金融市场的目的,是将一个经济体系中的储蓄,有效地分配给最后的、资金运用效率更高的使用者。在一个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上,公司经营者的任何理财行为均可以通过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等证券的价格获得回应:有利的理财行为可以提高证券价格,不利的理财行为则会降低证券的价格。因此,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一个市场是有效的,则意味着企业行为也就是市场行为。
十五、股票期权激励效果
接下来证明股票期权的真正激励效果主要在于其降低员工的离职率,而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方面作用很小,
  股票期权激励效果
  股票期权是一种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股票期权持有者购买一定量公司股票的权利,持有股票期权
的员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票,这个购买过程称为行权。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任何源自股票期权的收益,行权之后,股票期权的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的差价乘以股票期权可以购买的股票量,由此可见,股票期权的实质是利用股票升值的可能性进行激励。收入递增计划是将员工的收入增长速度大干员工生产能力提高的速度的一种薪酬制度。我们认为在激励员工方面,二者是基本等效的。本文首先把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分为两种:1.激励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工作,及其努力工作的效果;2.降低员工的离职率,从而改进员工整体的工作效率。接下来证明股票期权的真正激励效果主要在于其降低员工的离职率,而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方面作用很小,而激励员工努力的效果是有利于公司价值提高还是相反,其综合效果是很不明确的。最后将股票期权和收入递增计划在降低员工离职率方面的相同点和主要差异。
十六、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FASB(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第123号公告“股票薪酬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鼓励公司采用新的公允价值法(fair value
based method)来核算股票期权计划。
  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
  从上述论述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我国目前试点企业实施的股票期权入账办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大落后于国外的会计标准,有很大的利润操纵空间。而我国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等国际通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大势所趋,为各界所认同,因此,制定统一的股票期权会计准则十分必要,同时也显得尤为迫切。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FASB(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第123号公告“股票薪酬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鼓励公司采用新的公允价值法(fair
value based
method)来核算股票期权计划。以股票薪酬计划授予日为其计算日,以当天公司股价为基础来确认薪酬费用的高低。股票期权计划无论在未来以发行股票还是以现金结清,都应该以授予日估算出的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在整个服务期内(或等待期内)确认股票期权计划的薪酬费用。授予日之后,无论公司股票价格如何变化,公司无须对授予日确认的薪酬费用的数量进行调整。如果企业是为了补偿员工以前对企业提供服务而奖励其股票期权,则该股票期权的所有薪酬费用要在期权授予的会计年度一次性确认为成本,抵扣当期净利润;如果企业是为了补偿员工未来对企业提供服务而奖励其股票期权,则该股票期权的总薪酬费用要在员工未来的服务期限的年度内用直线法分摊入账。
  如果公司修改已颁布的股票期权计划中的有效期提高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允价值,则在更改日所做的修改实质上应当作为一份新的奖励来进行账务处理。对已经获权的股票期权的修改所产生的额外薪酬费用应当立即予以确认,金额为修改日新的期权计划的公允价值与修改前期权计划的公允价值之差,该差额应当在初始股票期权计划的剩余有效期和修改后的股票期权计划的预期有效期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内加以确认。对于未获权的股票期权计划的修改,原始奖励的未确认薪酬费用必须累加到新增奖励的额外薪酬费用中去,并在员工剩余的服务期内予以确认。
十七、股票期权如何计量
与经理人股票期权相关的报酬费用应该在授予日按“最小价值法”模型进行计量,得出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最小价值。
  股票期权的计量
  概括地说,股票期权的计量方法有内在价值法、最小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
  内在价值法是首先出现的基本计量方法,在1972年由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发布的第25号意见书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所谓内在价值,就是赠予日的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只有在行权价低于赠予日股价时,期权才具有内在价值,即只有在此种情况下,才确认报酬成本。由于上市公司出于业绩的考虑,都将行权价等于或高于赠予日股票市价,导致这些公司的报酬成本为零。而对于条款不确定的经理股票期权计划,要求在财务报告日确认报酬成本,这样就会使不同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产生混乱和差异。同时内在价值法没有考虑授权期、股价的变动、无风险利率等与股票期权价值密切相关的因素,忽略时间价值的存在,所得出的结果有失科学性和客观性,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操作的空间。
  最小价值法是在内在价值法的基础上修改而得,1984年APB决定修改第25号意见书,于1986年暂时提出:与经理人股票期权相关的报酬费用应该在授予日按“最小价值法”模型进行计量,得出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最小价值。但是此方法忽略了股价的波动性,即假定股价波动为零。若不考虑利息因素,期权的最小价值就是它的内在价值。所以最小价值法并不常用,不过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该方法不失为行之有效的计量方法。
  公允价值法是按照“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进行定价的,相比较而言有其科学性和客观性。而且也使得对股票期权的计价与其它金融工具的计价统一起来。在公允价值法下,期权价值一经确定,便不再调整,可避免会计处理上产生混乱。当然,使用该方法时,应尽可能地考虑到各种影响期权价值的因素,适当地对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修正,以便计量出真正的公允价值。现在主流的会计准则都要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法已成为了股票期权核算中的主要方法。
十八、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归属
在现行会计模式下,之所以把所有者权益定义为资产与负债的减项,是因为现行财务会计观念与模式是基于经理人员尚未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
  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归属
  (一)负债的定义及特征
  美国FASB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某一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现在承担的、将在未来向其他主体交付资产或提供服务的责任。这种责任将引起可预期的经济利益的未来牺牲。”IASC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企业由于过去的事项而承担的现时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流出。”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负债的定义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由上述定义可以归纳出,负债的基本特点为:(1)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也就是说,导致负债产生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正在筹划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在会计上不能确认为负债。(2)负债是企业负有的现时义务。(3)该项义务的履行将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在未来通过交付资产(包括现金和其他资产)或提供劳务来清偿。
  从股票期权的性质可以看出,它并不符合负债的定义。首先不符合负债的第一个特点,经理人股票期权不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而是由未来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因为经理人是否行权是由未来的股票价格和行权价孰高孰低来确定的,是属于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其次不符合负债的第二个特点,因为股票期权计划中所确定的义务并不一定必须履行,是否履行义务并不是由发行股票期权的企业所决定,而是取决于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当可行权时行权价高于市价,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就会行权,否则就放弃行权。最后,股票期权不符合负债的第三个特点,因为它在未来不是通过支付资产、提供劳务或形成一项崭新的负债等手段来履行义务,而是通过权益性工具――股票来履行义务。由此可以看出,它不符合负债定义,不能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一栏,我国当前许多企业把股票期权列入负债是明显错误的做法。
  由于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剩余索取权,是人力资本参与分配企业资源的要求权和企业剩余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要求权,所以它应该属于企业的权益。
  (二)权益的定义及特征
  美国FASB在其SFAS
No.6《财务报表要素》中对权益的定义为:“在减去某一主体的负债后留剩在资产中所体现的剩余权益。”IASC在其《关于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权益的定义为:“权益是指企业的资产扣除企业的全部负债后的剩余利益(Residual
Interest)”。我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为:“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以上权益的定义仅仅涉及到权益的计量,并未涉及到权益的经济实质。我们不能说资产减去负债就是所有者权益,因为资产减负债后还是资产性质。所有者权益并不是资产本身,也不是资产减负债的差额,而是对这个差额所拥有的权益,即剩余利益。
  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一种限制性期权。首先在经理人行权获得股票之前,持有股票期权的经理人不能像普通股股东那样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享有投票权;其次经理人股票期权不能获得股利,股票期权持有者在行权之前,公司不会向其支付股利。由此可见,经理人股票期权在行权之前经理人员不是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不享有分享剩余权益的权利,所以不应该在现有权益类科目确认。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会计模式和报表要素的定义下,把经理人股票期权确认为负债是明显错误的,但它也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权益的概念。因为经理人在行权之前,它不享有投票权、股利分享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所有者所享有的权利,所以,经理人股票期权又不能归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权益类科目。即在现有的会计模式下,股票期权很难成为表内的项目加以确认,但如果仅仅在表外披露,又不能提供可靠的、相关的会计信息。
  (三)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归属
  经理人股票期权作为公司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它具有激励员工、留住优秀人才的作用,是为解决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激励不足或是短期行为严重、长期激励不足等问题,降低代理成本而出现的一种管理创新的产物。但在现有的会计模式下,把经理人股票期权划分为负债和权益都不恰当。因为现有的会计模式的会计要素的定义都是在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进行定义,权益的定义缺乏独立性,无论是IASC、美国的FASB还是我国在对权益进行定义时,都是以资产减负债的剩余来表示权益。这说明在现有会计模式下,权益尽管是一个独立的会计报表要素,但权益的定义却不是独立的。这就为解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提供了思路。
  1.增强所有者权益定义的独立性,突出权益的剩余索取权的经济实质。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报表要素,权益的概念应体现权益的经济实质。为了体现权益的经济实质,应突出权益的剩余索取权的经济实质。权益持有者除了享有投票权、表决权、重大经营决策权之外,还应享有企业利润的分享权、企业清算时对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等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所有者对企业资源的要求权或对企业剩余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要求权。在现代企业中,经理人与股东一起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企业的经理人虽然不是企业的股东――股权资本的提供者,但有可能是企业的所有者,就股票期权而言可以说是或有股东。这样,企业的总资产扣除总负债的所有者权益就为股东与或有股东共同拥有。
  2.拓宽所有者权益的内涵,建立“或有权益”概念。在现行会计模式下,之所以把所有者权益定义为资产与负债的减项,是因为现行财务会计观念与模式是基于经理人员尚未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在这种观念的指引下,企业股东是企业正常状态(非破产与清算情形)下唯一的剩余索取权的享有者,而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就是基于这种观念。因此,股东的权益就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但在现代企业中,经理人员与股东_起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经理人员有可能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如果经理人员行权,仅就已行权的股票期权而言,经理人员已成为企业的股东;如果经理人员未能顺利行权,股票期权作废,则意味着经理人员失去了这部分剩余索取权,经理人员又恢复经营者的身份。在经理人员股票期权实施的整个过程中,经理人员的身份随着经理人员是否行权将发生变化,因此,股票期权被经理人员有效持有期间,它就是经理人员以或有股东的身份持有的所有者权益。为了恰当反映该经济事项,作者认为可以借鉴或有事项的概念,把经理人股票期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权益――或有权益加以列示。
  从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看,股票期权确实符合“或有事项”的有关定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对员工的授权)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是否行权)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如股价波动等)给予证实。而且,股票期权是应该确认的那一类“或有事项”。因为在授权日,可以预计股票期权“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即股票期权足以吸引员工行权。否则,若从一开始股票市价就和行权价差不多,股票期权便会“一文不值”,失去吸引力。但应注意,为了保证企业不虚增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在把经理人股票期权确认为或有权益的同时,应同时确认递延报酬成本,此时递延报酬成本应列为或有权益的减项,并在经理人员的服务期(通常所说的授权期)逐期摊销为费用。这样既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编制,又恰当的反映了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
十九、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
美国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方式一般有三种: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和无现金行权并出售;香港采取现金行权方式。
  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
  在香港,联交所在《上市规则》第17章中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不能低于股票期权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的80%。
  在美国,国内税务法第422条规定,激励性股票期权计划(ISO)的行权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授予时的股票公平市价,当某经理人拥有该公司10%以上的投票权时,如果股东大会同意他参加股票期权计划,则他的行权价必须高于或等于授予日公平市场价格的110%;而非法定的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则可以低至公平市场价格的50%。从美国公司实践来看,美国公司大多采用折价或平价行权价(尤其是平价),而很少采用溢价法。
  但是近些年来,研究者发现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增长远远高于公司业绩增长,股票期权甚至成了平庸的CEO的致富之道。究其原因,在于股票期权计划行权价格条件过于宽松。为了扭转股票期权计划条件过于宽松的情况,近年来,美国公司提高了股票期权计划的标准,行权价制定呈现以下几种趋势:
  1、溢价行权价。即行权价格高于授予时的股票公平市价,高管人员只有在显著提高公司业绩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利。TRANSAMERICA、COLGATE-PALMOLIVE等著名公司均采用了此方式。
  2、目标完成行权价。行权价格是授予时的股票公平价格,但高管人员只有在股价达到某一目标时才能行权,这一目标通常反映了公司的中长期利益回报要求,需要高管人员积极努力才能达到。花旗银行(CITICORP)、杜邦(DUPONT)公司采取了此种方式。
  3、指数化行权价格。即行权价格综合考虑授予时股票公平价格和股票指数,在行权时根据股票指数的变化相应调整行权价格,以分离高管人员经营业绩和股市动荡的影响。比如LEVEL3实行的股票期权计划中,其行权价随着标准普尔指数上升或下降。
  我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可直接参考美国公司在行权价格制定方面的几种趋势,以充分体现激励作用。
  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方式行权时机及行权安排
  美国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方式一般有三种: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和无现金行权并出售;香港采取现金行权方式。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公司法》中有关于高管持股在任期内不可转让的条款,因此国内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只能是现金行权。尽管可以预期《公司法》要做修改,但从鼓励经营者持股,从而对其产生约束效果的角度以及防止操纵市场角度讲,现金行权也是较好的行权方式,因此我们建议国内公司采用现金行权方式。
  行权期间。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在业绩报告期间的非正常波动,防止市场操纵,美国《证券交易法》规定,作为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只能在“窗口期”(WINDOWPERIOD)内行权或出售该公司股票。所谓“窗口”期是指从每季度收入和利润等指标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始直至每季度第三个月的第十天为止。除此限制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由选择行权时机以及股票出售时机。
  在我国,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限制,股票期权的行权时机不能像美国公司那样相对自由,只能采取集中行权的方式行权。
  行权安排。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不可在赠予后立即执行。获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期结束后,才能获取行权权。美国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权一般是按照授予时间表分批进行,行权权的授予时间表可以是匀速的,也可以是加速度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缩短经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可以采用美国公司的通行做法,但为加强控制,保证激励效果,股票期权赠予与行权都应与业绩挂钩。
二十、股票期权制度内在的缺陷
股票期权制度的产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少经理人的短视行为而设计的一种激励与约束机制。
  股票期权制度内在的缺陷
  股票期权制度从一诞生就肩负着委托人的深切期望——期望将代理人的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最大限度的整合在一起,以最小化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代理成本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因为寄予的希望过高,股票期权制度被当作一味“灵丹妙药”,企业没有从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就加以广泛使用,使得其内在的固有的缺陷被忽视掉了。综观股票期权制度的内在缺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关联性不强
  股票期权制度能够实施,很重要的一个假设就是股票价格应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这是股票期权制度的核心假设。由于经理人拥有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谢德仁,1997),他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操纵会计业绩基础来操纵市场业绩基础。这种行为在现实市场中的反映就是股价往往和公司的业绩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同整个市场的行情涨跌密切相关。在牛市的时候,股票期权可以给持有人带来很大的额外收益;在熊市的时候,可能公司的业绩大有改善,但股票期权却随着大市的走低而变得毫无价值。此外,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均能对公司业绩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当这些因素处于良好发展阶段时,即使经理人不努力,企业价值也会提升;反之,当这些因素处于不良状态时,经理人即便很努力,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理想效果。这时,他们就可能转而寻求操纵可以影响股票价格的财务数据,甚至不惜通过造假来推动股价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股市泡沫。
  (二)股票期权会计准则规范机制存在缺陷
  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曾经说过:“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人们会想到驾车人的责任。但是在同一地点接连发生多起事故时,人们就会考虑这段路的路况。”③
股票期权制度的内在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会计准则在这一方面的不完备性。在美国,其公认会计原则关于股票期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主要公告包括《会计原则理事会意见书第25号——对雇员发行股票的会计核算》(APB25)和《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3号》(FASB123)
。APB25倡导企业按“内在价值法”④来确认股票的价格,而FASB123推出“以公平价值为基础”⑤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但无论是采用“内在价值法”还是“公允价值法”,都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将计量的股票期权成本客观的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于是企业利润被无形的夸大了。利润虚增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又进一步加大了股市泡沫成分,进一步扭曲了股票期权制度本身的长期激励作用。
  (三)股票期权的泛滥实施加大了激励机制的反作用
  股票期权制度的产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少经理人的短视行为而设计的一种激励与约束机制。虽然它具有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但当财富与个人挂钩而且数额巨大时,将导致人们逐利和贪婪心理的膨胀。著名投资家沃伦&巴菲特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股票期权的滥用问题非常严重,在我看来,把管理层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挂钩形成的机制,经常演变成把股东利益拴在管理层利益的下面。”由于经理属于内部人,他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操纵财务数据以推动股价,使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增加,为自己谋取私利。这就导致了新的道德风险,具体包括:
  1、利用“内部人”的控制优势操纵财务数据,推动股价上升。据美国《首席财务官》杂志调查,17%的CFO(首席财务官)做过假账,虚报利润,从而人为地抬高股票价格,从中渔利。
  2、人为操纵公司的股利政策及股价的波动以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营者可以选择不派发红利,而将其投资于高风险的新项目;或采取股票回购的方式来满足行权要求,以防止公司增发新股而降低公司股票价格,达到推动股票价格上升,提高股票期权价值的目的。
  3、利用信息优势,在股价高涨时,经理人通过抛售股票提前转移风险。相对于普通社会公众,经理人更具有信息优势,他们可以利用职务之便在股价高涨之时,通过抛售股票提前转移风险。
二十一、股票期权的风险及防范
出于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以及股票的市场价格这两个动机,经理人员的逆向选择行为由此产生,从而使得为克服委托代理问题的股票期权制度引发了新的风险。
  股票期权的风险及防范
  授予经理人员股票期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两权分离下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是一种价格激励。这种机制需要通过股票价格的涨落对受益人绩效的度量来实现长期激励功能,它依托于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计量以及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出于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以及股票的市场价格这两个动机,经理人员的逆向选择行为由此产生,从而使得为克服委托代理问题的股票期权制度引发了新的风险。
二十二、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
如果期权可随意转让,在a点相当于获得一份资产,那么在a点征税更符合税收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在一定时期内将个人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
  下图列示了股票期权计划的三个关键时点:期权赠与日、行权日和股票出售日,并给出了股价的一种可能变化。我们称期权的赠与对象为员工,假设股价由市场决定。
  在赠与日,员工获得一项权力,该项权力使他能够在行权日可能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公司股票。用期权术语,这是一项“买权”(Call
Option)。买权是有价值的,在量上等于员工从买权可能获得的收益。虽然在行权日员工需付出成本才能获得股票,但在赠与日,买权是无偿赠与员工的,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员工的收入,按照税收原则应予征税。如果此时对买权征税,那么,自赠与日起至行权日,员工的所有收益实质上都已经包含在买权之中,即在行权日不应再予以征税。
  买权日对应图中的a点,这也是最终确定行权价的时点。行权价不应只决定于a点的市价,一般情况下,它是a点前若干日市价的一个函数(如均价)。
  在行权日(b点),员工以执行价取得一定数量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者),从而开始一种投资行为。员工愿意执行期权,意味着执行价不高于市场公平价格,两者之差(图中的A区域)构成了员工的收入,应予征税。如果在赠与日已经对买权征税,此时就不应对差价收入征税;如果赠与日没有对买权征税,此时应该对差价收入征税。从理论上讲,两者的收入数额是相等的(期权定价中包含了时间价值)。
  b点是一个分界点,在这点上,收益的性质发生了变化。b点以前的收益可以称为期权收益,b点以后的收益可以称为投资收益,两者之和称为总收益。
  在股票出售日,如果出售价格高于行权日公平市价(c1点),获得的总收益是B1+B2+B3,其中期权收益为B2+B3(B2+B3=A),投资收益为B1;如果出售价格低于行权日公平市价,但高于行权价(c2点),获得的总收益是B3,其中期权收益为B2+B3,投资收益为-B2,即亏损B2;如果出售价格低于行权价格(c3点),就会形成亏损B4.
  用c代表c1、c2或c3中的任意一点。从以上分析能够看出,可以选择a,b,c三个基本时点征税,其中a与b是互斥的,a或b与c是互补的,a与b的税基是同一的,与c是不同的。
  如果期权可随意转让,在a点相当于获得一份资产,那么在a点征税更符合税收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在一定时期内将个人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通常都会包含一些限制条款。因此绝大多数期权是不可转让的,即只能由本人执行。这样,在a点获得的买权虽然有价值,但却不能确认为一项收入。此时的买权并不能保证一定会获得收益,对这样的买权征税是不合理的。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期权市场,所以即使期权是可转让的,其公平市场价格也很难确定,理论上的定价并不能提供足够的征税依据。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这个问题更为突出。
  现在考虑在b点征税。如果此时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股票,期权收益马上就可以实现,那么,应税收益就应予确认,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这在法律和实践上都不存在障碍。即使此时个人没有出卖股票,即账面收入没有最终实现,征税也并不违反税收原则,因为此时个人持有的股票,可以视为按市价卖出然后再买入的结果,此过程已包含应税收益的产生。从税收角度讲,个人因贪心而可能造成的亏损不应从应税收益中扣除。
  如果存在“禁售期”(或称冻结期,指期权条款规定的执行期权后暂不得出售股票的时间段)的限制,期权收益作为账面收入不能马上实现。在禁售期内,股价可能有很大的波动,一旦在此期间股价大幅下跌,甚至会导致亏损。虽然这里也有收益性质的变化问题,但收益的实现不能由个人所控制,这个时候对账面收入征收所得税,不符合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另外,由于期权收益尚未实现,此时缴纳的税款是利用其他收入甚至贷款来缴纳的,这造成了收入与税款的不匹配,显然不合理。
  在c点,个人所有的收益都已经确定并实现。自b至c实现的收益(或亏损)是一种投资所得,如果开征资本利得税,也就不存在什么问题。按照《问题》的规定,该项收益视为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应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税(但目前我国对此暂不征税)。有人认为,因为此项收入与期权差价收入根源相同,应一并视为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进税率征收。但笔者认为,《问题》的规定更为合理。实际上,这部分收益自b点开始,价差的低端是b点时的市价,这与另外一个投资者在b点按市价购买股票而获得的收益没有本质的差别。那么,员工没有从期权中获得优势,这项收益也就不能和期权收益混为一谈。
二十三、股票期权的作用机理
行使股票期权的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如果该公司经营业绩优良,股票价格上涨,则经营者在他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股票,
  股票期权的作用机理
  股票期权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指公司授予一定对象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股票期权的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如果该公司经营业绩优良,股票价格上涨,则经营者在他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股票,就获得差价利润,从而实现激励;反之,如果股票价格下跌,经营者放弃行使此项权利,从而损失由股票期权可能带来的利益。股票期权的实质是授予经营者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它的最大优点是将公司价值变成了经理人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的变量,有效矫正经理人短视心理,较好地解决了所有者和经营者激励不相容的问题。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把经理层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发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达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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