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减少楼道灭火器有权利拆除业主在楼道内的搭建物吗

滨海时报--津滨网-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清除遭投诉
第05: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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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出版
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清除遭投诉
  时报讯(记者&田敏)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将会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所以在小区内物业都会反复提醒业主,不能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以防危险发生时阻挡了逃生出口。但即使是这样,不少业主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近日,贻成豪庭的物业在清理楼道杂物后竟接到了业主的投诉。  “为清理消防通道,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请各位业主将楼道内堆放的杂物清理干净。”近日,贻成豪庭小区各楼门内都出现了这样一条通知。住在8号楼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楼道堆放杂物的情况确实很严重,不少业主也向物业提出过建议,要求物业严查楼道杂物的情况。所以这次物业出示通知后,很多业主都表示了赞同,并且积极配合。  “给业主几天时间清理后,物业就开始检查工作了。”物业负责人孟经理告诉记者,大部分业主都积极配合,但还是有少数业主依旧将杂物放在楼道内。随后物业联系到该住户要求清除,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物业就组织工作人员自行将杂物清除了。但是让他们无奈的是,随后该业主竟投诉物业,表示自己的杂物中有贵重物品,物业擅自清除给他家造成了损失。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赵治国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清理楼道杂物的行为虽然是履行管理职责,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私人物品进行处理,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对于业主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业主在物业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自行清理的情况下,仍占用楼道放置物品,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对自己的损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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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时报都市05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清除遭投诉车子不放进车棚 业主将被断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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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洛阳晚报
  【居民反映】
  老城区邙山办事处定鼎北路社区富阳佳苑小区居民赵女士:前两天,我们小区物业张贴通知称,禁止业主在楼道内停放车辆,否则将断水断电。这就意味着必须把电动车、三轮车停到车子棚,业主一年就要交纳60元至180元停车费。物业的这项规定算不算“霸王条款”?
  【记者采访】
  赵女士住在该小区C区,平时骑电动车上下班。赵女士说,她一直没有租用小区的车子棚,而是将电动车停放在单元楼道里。
  “6月28日,我看到小区里张贴了通知,要求业主必须将电动车、三轮车停放在车子棚,并且不能私搭电线充电,否则会被断水断电。”赵女士说,因担心正常生活受影响,她只得于当天交纳了一年的停车费,并办理了一张电动车充电卡,以使用车子棚里的电动车充电设备。“物业的做法是否合适?”赵女士有些疑惑。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在该小区B区门口看到了这份紧急通知,内容与赵女士所说基本一致。
  该小区物业经理孙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消防部门公示的待整改小区名单,其中有该小区的名字。“去年至今,消防部门多次给我们下发整改通知书,原因是小区‘电动车私搭乱接现象严重,且消防通道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去年我们在小区的4个车子棚内统一安装了充电装置,可供400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并多次张贴整改通知,并对楼道乱停乱放情况进行治理,可效果一直不明显。”孙女士说。
  至于紧急通知里提到的“断水断电”,孙女士说:“目前并未真正施行,只对个别联系不到的业主家进行断水,在对方保证日后规范行为后就会立即恢复供水,且未对任何业主实施断电。”她说,这样做的目的是督促业主规范行为,并非真的想给其生活带来不便。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捷认为,物业公司在管理业主共有区域时可以对其提出规范要求,但不得违犯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富阳佳苑小区物业的初衷可以理解,但不太妥当。无论出于什么理由,物业公司都不应擅自断掉业主家水电,中断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洛阳晚报记者 刘心)
[ 责任编辑: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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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关于楼道杂物的温馨提示提要:为了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安全、干净的生活环境,请各位业主不要在公共楼道、区域内堆放杂物或点燃物品(纸张、废弃物等
  物业关于楼道杂物的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为了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安全、干净的生活环境,请各位业主不要在公共楼道、区域内堆放杂物或点燃物品(纸张、废弃物等),避免存在安全隐患。届时,XX家园物业提醒各位业主将堆放在公共区域(楼道、管井)的私人物品进行自行清理,如不及时清理,XX家园物业将会视为废弃物不定时对物权不清的进行处理。
  谢谢合作!美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
  XX家园项目部
  20XX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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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资源来自网络及会员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请勿作商业用途,如存在异议,请来函告之。&&&& 一小区业主入住新房后,即在楼道内安装防盗门。物业公司遂以其行为侵占了公共部位,且将消防逃生通道封闭为由,要求其拆除。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业主拆除防盗门并将防盗门与露台门之间的楼道恢复原状。
&&&&市民蒋某居住在南开区某高层小区,其房屋位于14层,入户门前有宽约1米的楼道,入户门出来右侧约2米处是通往楼下业主屋顶的玻璃门。蒋某入住后,即在楼道中其入户门左侧2米处加装了一道防盗门,将部分楼道及通往楼下屋顶的玻璃门封闭在内自己使用。据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称,蒋某私自在楼道内安装防盗门,不仅侵占了楼道公共部位,而且将消防逃生通道封闭,另外蒋某家封闭的露台将13层以下业主共用的烟道、排气口、避雷设施及防水都封在了里面,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使用。物业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多次要求蒋某将防盗门拆除,并与居委会、派出所一起向蒋某送达了《整改通知书》,后综合执法局还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蒋某一直没有将防盗门拆除。物业公司认为,蒋某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故请求拆除其在公共部位安装的防盗门,将公共区域恢复原状。
&&&&针对物业公司的诉求,蒋某答辩称,其在与开发商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曾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连接房屋外墙的楼下屋顶部位作为露台赠送给其使用,同时约定通往露台的唯一出口将在建设过程中征求蒋某意见,选择开在其屋内的适当位置。但房屋交付后,蒋某发现露台的唯一出口在楼道处,其要行使该露台的使用权必须通过楼道。蒋某就此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此后,小区一位业主代表其他同样位置的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由开发商帮助其在楼道安装防盗门。蒋某遂效仿该业主自行安装防盗门,开发商及其他业主也予认可。原告只是物业公司,无权对涉诉标的是否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界定,所以,不同意原告诉求。
&&&&结合已查清事实,法院认为,原告与案外人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对原告的权利、义务均有明确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该合同对小区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且被告已经签署确认书,确认其认同合同条款内容并遵守,故该合同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墙体、梁、屋顶等)、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被告在楼道内加装防盗门,系占用业主的共同部位,原告作为小区物业服务部门,依法有权对被告的行为进行管理。原告主张被告拆除在公共部位私自安装的防盗门并将公共区域恢复原状的请求,既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被告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被告应另行向其主张相关权利。由此,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频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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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不满被换 在业主门前楼道撒冥币
业委会主任的家门前和楼道内,被人撒满了纸钱福州西滨好美家小区的业委会想更换新物业,但福建好每家物业公司称物业费、设备费等投入没有回收,紧锁物业大门拒不撤离。昨日小区业委会主任秦先生告诉记者,日前又与物业人员产生冲突,事后不久家门前竟被撒满纸钱。旧物业管理不善 又拒不撤离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州祥坂路上的西滨好美家小区,见小区大门敞开,没有保安值班,垃圾溢出桶外,物业办公室大门紧锁。“旧物业撒手不管,也不让新物业进驻。”秦先生介绍,2月27日新物业来交接,“好每家”不仅不提供小区规划图等,还将办公室锁住,阻止新物业入驻。秦先生说,17日晚,好每家物业人员又上门催缴物业费,并要求他帮忙收缴其他业主的物业费,“我认为物业提出的价格不合理,拒绝了”。之后,秦先生离家与其他业主商讨,1小时后家里人打电话说“家门口怎么都是纸钱”。秦先生说,他赶回家,发现家门口和楼道前都是纸钱,还用石头压着,“肯定是物业所为,为了恐吓我们”。秦先生说,之前他家还被泼水、堵钥匙孔,均已报警。昨日,记者也看到了出警单。小区业主李女士等人也表示,从去年开始,明显感觉旧物业管理不善,不仅垃圾常没人收拾,小区景观损坏也无人修理,业主们这才决定更换物业。物业行为违规 房管局将约谈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福建好每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先生,他否认撒纸钱是他们所为。他表示愿意撤离,前提是业主们交清欠缴的物业费约20万元,还有前期设备投入的约10万元。记者问,那为何目前小区无人管理?他说,“现在闹得这么僵,怎么管?”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福州台江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好美家小区的业委会是由政府监督正规成立的,也通过正规选举程序解聘旧物业。按照规定,好每家物业有义务将材料移交给业委会,再由业委会移交给新物业公司,但是目前旧物业以资金问题拖延,拒不出面处理,又不履行职责,存在过错。对于业主所欠费用,他介绍,移交完毕后,物业公司有权再向业主索要,“将会积极联系双方约谈,协商费用结算和移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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