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有风险敞口计算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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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风险案例税务筹划分析
16:53:00注册税务筹划师莱芜考试中心字体:
  2012年10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甲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处产权面积为50平方米的商铺卖给甲,以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成交(2012年10月,该地段同类型商铺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万元),总价为100万元,甲需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还要求甲与另一家物业公司签订无租使用合同,约定从交房之日起8年内,该商铺无偿租赁给物业公司(2012年10月,该地段平均租赁价格为每年6.25万元)。对上述行为,购房者甲未对租赁收入进行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了如下会计处理: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2)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暂不考虑其他税费)
    贷:银行存款 50000。
  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根据合同内容约定,自己只涉及100万元的现金流入,应按照1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而购房者甲认为自己并未实际收到租金,不需纳税申报。
  这是一种典型的售后回租模式。售后回租,指卖主将自制或外购的房产出售后,又将该项房产从买主(即出租人)中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和购房者签订《商铺买卖合同》的同时,要求购房者与其或其他公司同时签订《商铺回租协议》,约定交房后,购房者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款扣除租金后的金额直接作为《商铺买卖合同》的成交价。这实际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购房者以放弃了一定时期的房屋出租收益换来了价格上的优惠,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名义上价格的优惠,换取了对购房者不动产的经营权或使用权,即其他经济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指出上述业务的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上述两种行为联系起来,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核定其营业额。上述案例,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根据房屋成交价加优惠额度缴纳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及附加,购房者甲应参考市场租赁平均价格缴纳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及附加。
  对于这种模式,部分省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浙江省地税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8〕62号)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折让优惠等形式将商品房销售给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的关联企业)与购房者另行签订商品房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购房合同以折让优惠后价款为成交价,购房者自愿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折让优惠额(或商品房售价低于同类商品房价格部分)应并计商品房销售价款一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购房者因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而享受的折让优惠额属取得经济利益,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风险提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该种模式下,如果采用上述账务处理,不仅没有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购房者带来任何税收上的优惠,而且可能会给双方带来风险。
  1.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优惠后的应税收入作为营业额进行纳税申报,其行为往往会被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偷税,不仅会被追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而且会被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2.国税函〔号文件规定,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代扣代缴的义务,而这义务如果按照售后回租模式进行上述账务处理,容易产生被忽视的风险。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明确指出,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售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账务处理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往往将优惠后的金额作为开票的金额,而购房者一旦对外销售该房产,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为可以扣减的原购房价款的减少,将会导致多缴纳税款的风险。
  4.以扣除租金后的金额作为买卖的合同成交价,购房者若进行贷款,则需要提高首付成本,减少贷款额度。以上述案例为例,以首付款40%,贷款比例60%进行计算。若采用真实的价格150万元作为合同金额,则需首付60万元,获得贷款90万元,另有8年的租金共计50万元作为收入,这样购房者实际只需支付10万元,获得贷款90万元;若采用案例中合同的成交价100万元,则购房者需首付40万元,获得贷款60万元。两者比较可以看出,后者使购房者提高了首付成本,减少了贷款额度。
责任编辑:初晓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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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5:东方电气:2016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日期: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28,408,778,336.14
21,087,539,125.49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9,661,930.59
36,079,098.10
衍生金融资产
4,917,792,022.12
4,340,955,431.92
15,954,481,388.79
17,290,192,715.92
2,513,937,554.91
3,299,961,538.85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373,159,473.91
297,206,934.58
其他应收款
245,140,412.85
366,296,279.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871,046,530.61
26,899,590,387.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93,077,796.09
335,373,683.92
流动资产合计
72,637,075,446.01
73,953,195,196.0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00,000.00
3,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47,245,662.23
1,066,013,723.84
投资性房地产
111,942,870.46
70,560,947.99
7,617,279,165.25
8,099,246,237.21
107,598,422.31
447,801,742.11
113,464.96
113,464.9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911,701,102.64
946,229,278.85
长期待摊费用
1,075,608.94
344,00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64,994,092.61
1,547,269,129.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6,208.77
524,564.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65,524,855.41
12,181,228,068.66
84,702,600,301.42
86,134,423,264.67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284,500,000.00
1,642,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372,195.96
5,853,124.58
衍生金融负债
5,276,331,920.02
4,657,772,328.81
14,380,312,585.36
15,179,533,382.72
35,566,439,682.61
34,846,467,692.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27,869,549.45
396,074,204.46
566,207,934.48
518,222,871.19
736,111.11
1,776,111.10
2,787,911.77
3,144,122.09
其他应付款
1,965,909,372.89
1,774,765,747.0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1,379,338.40
354,32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77,113,715.51
103,512,042.66
流动负债合计
59,289,960,317.56
59,483,441,627.03
非流动负债:
536,940,000.00
718,820,000.0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16,537,992.7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62,107,103.50
142,868,920.51
专项应付款
58,062,614.63
58,062,614.63
1,771,952,763.14
1,330,193,012.30
473,991,696.19
408,634,664.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92,893.73
14,813,276.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26,885,063.89
2,673,392,487.70
62,616,845,381.45
62,156,834,114.73
股东权益:
2,336,900,368.00
2,336,900,36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8,828,262,489.81
8,828,516,983.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8,762,895.01
-34,093,733.04
45,314,931.41
33,167,401.60
769,092,997.56
730,751,423.5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193,484,301.02
11,156,346,701.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1,144,292,192.79
23,051,589,145.83
少数股东权益
941,462,727.18
926,000,004.11
股东权益合计
22,085,754,919.97
23,977,589,149.9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4,702,600,301.42
86,134,423,264.67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11,381,567,991.30
7,514,610,838.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9,661,930.59
36,068,759.00
衍生金融资产
567,394,000.00
386,376,590.50
4,745,672,922.71
5,571,352,222.71
12,586,382,578.40
12,140,191,338.69
65,747,794.78
18,120,377.78
131,436,444.73
131,436,444.73
其他应收款
6,144,015,724.17
6,215,312,953.39
1,541,201,576.93
1,424,153,310.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75,804,734.55
647,969,236.34
流动资产合计
37,698,885,698.16
34,085,592,072.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813,480,800.68
10,559,843,563.61
投资性房地产
14,545,537.78
15,658,898.04
5,712,064.88
8,562,532.97
704,585.01
135,922.33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10,598,294.13
12,566,992.92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477,713.82
203,043,329.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28,550,642.54
10,799,836,219.14
48,727,436,340.70
44,885,428,291.18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8,118,611,030.08
6,536,829,028.27
20,414,122,044.34
18,411,949,106.94
应付职工薪酬
13,911,224.08
9,724,290.17
8,555,709.24
107,266,289.32
其他应付款
1,557,682,276.88
1,400,746,598.4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8,521.37
流动负债合计
30,112,946,395.30
26,466,663,834.47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58,500,000.00
108,130,000.00
5,377,849.97
3,738,056.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648.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391,827.23
111,868,056.91
30,177,338,222.53
26,578,531,891.38
股东权益:
2,336,900,368.00
2,336,900,36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8,891,700,256.53
8,891,700,256.5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57,456,113.99
1,019,114,539.94
未分配利润
6,264,041,379.65
6,059,181,235.33
股东权益合计
18,550,098,118.17
18,306,896,399.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727,436,340.70
44,885,428,291.18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一、营业总收入
33,285,723,808.34
36,017,943,700.32
其中:营业收入
33,285,723,808.34
36,017,943,700.3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5,521,296,310.11
35,804,857,985.80
其中:营业成本
29,277,766,070.66
29,959,761,391.9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税金及附加
377,711,750.58
330,076,838.27
1,446,957,948.09
964,883,532.33
3,562,680,183.45
3,361,762,730.46
-641,457,176.95
-477,001,415.20
资产减值损失
1,497,637,534.28
1,665,374,908.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95,327.47
-20,939,890.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4,534,695.61
191,836,520.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6,351,801.03
165,611,516.5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95,933,133.63
383,982,344.61
加:营业外收入
219,422,545.80
227,912,649.2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406,076.57
17,450,857.66
减:营业外支出
167,553,419.82
78,995,557.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842,983.53
4,044,719.7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44,064,007.65
532,899,436.82
减:所得税费用
-184,625,607.38
73,401,825.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9,438,400.27
459,497,611.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4,306,804.76
439,072,644.82
少数股东损益
24,868,404.49
20,424,966.6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30,615.51
1,786,267.5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30,838.03
1,786,259.1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330,838.03
1,786,259.1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330,838.03
1,786,259.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54,107,784.76
461,283,87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78,975,966.73
440,858,903.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868,181.97
20,424,975.1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__
_元。上年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__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一、营业收入
16,310,743,282.66
19,284,271,592.95
减:营业成本
16,413,861,765.85
18,599,802,129.53
税金及附加
14,389,568.00
4,736,594.61
-8,622,143.98
111,729,862.30
169,943,738.67
196,310,613.38
-291,433,919.38
-265,868,797.86
资产减值损失
-184,584,801.18
546,385,828.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6,506.31
-15,058,045.8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2,716,860.22
511,698,553.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2,887,237.07
78,032,439.0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9,499,428.59
587,815,870.29
加:营业外收入
9,669,891.95
8,374,277.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389,173.71
379,692.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7,780,146.83
595,810,455.52
减:所得税费用
34,364,406.38
29,323,067.3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3,415,740.45
566,487,388.1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3,415,740.45
566,487,388.1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491,201,013.05
37,103,750,197.8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9,520,446.16
522,069,019.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4,645,589.20
464,728,239.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415,367,048.41
38,090,547,456.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088,940,522.03
25,471,281,801.7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92,832,222.80
3,757,826,789.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10,334,457.50
3,365,417,867.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8,169,652.03
1,340,153,41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450,276,854.36
33,934,679,87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5,090,194.05
4,155,867,579.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469,200.22
125,784,604.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538,818.20
83,670,897.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7,530,160.40
32,208,418.6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38,178.82
241,663,920.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3,826,098.71
385,281,362.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716,755.66
113,971,569.1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542,854.37
499,252,931.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004,675.55
-257,589,010.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24,440,000.00
3,04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4,440,000.00
3,074,000,316.98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985,000,000.00
3,438,297,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10,916,342.68
341,888,963.2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890,986.37
11,534,269.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9,834.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8,126,177.28
3,780,185,963.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3,686,177.28
-706,185,646.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9,344,851.29
71,999,060.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27,744,192.51
3,264,091,982.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066,533,111.81
17,802,441,129.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394,277,304.32
21,066,533,111.81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288,547,382.17
17,229,305,680.8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019,138.86
513,535,081.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855,263.55
429,119,693.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54,421,784.58
18,171,960,455.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843,180,267.79
17,570,400,285.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7,798,827.69
209,442,143.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821,834.31
162,556,65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6,830,508.10
365,550,92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88,631,437.89
18,307,950,009.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5,790,346.69
-135,989,554.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5,000,000.00
2,784,378,099.1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5,967,569.32
500,012,702.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969,269.32
3,284,390,801.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1,721,018.00
3,446,566.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5,716,755.66
2,076,598,809.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7,437,773.66
2,080,045,37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531,495.66
1,204,345,426.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97,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0,214,022.08
210,595,965.2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214,022.08
214,092,965.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214,022.08
-214,092,965.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8,825,332.42
48,518,006.2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67,933,152.69
902,780,912.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07,119,838.61
6,604,338,925.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75,052,991.30
7,507,119,838.61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36,900,368.00
8,828,516,983.85 -34,093,733.04 33,167,401.60 730,751,423.51
11,156,346,701.91
926,000,004.11 23,977,589,149.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36,900,368.00
8,828,516,983.85 -34,093,733.04 33,167,401.60 730,751,423.51
11,156,346,701.91
926,000,004.11 23,977,589,149.9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254,494.04
5,330,838.03 12,147,529.81
38,341,574.05
-1,962,862,400.89
15,462,723.07 -1,891,834,229.97
(一)综合收益总额
5,330,838.03
-1,784,306,804.76
24,868,181.97 -1,754,107,784.7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573,980.36
-573,980.36
1.股东投入普通股
-573,980.36
-573,980.3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38,341,574.05
-178,555,596.13
-10,494,776.05
-150,708,798.13
1.提取盈余公积
38,341,574.05
-38,341,574.0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40,214,022.08
-10,494,776.05
-150,708,798.13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2,147,529.81
1,664,152.63
13,811,682.44
1.本年提取
55,471,046.44
3,309,125.93
58,780,172.37
2.本年使用
-43,323,516.63
-1,644,973.30
-44,968,489.93
(六)其他
-254,494.04
-255,349.16
四、本年年末余额
2,336,900,368.00
8,828,262,489.81 -28,762,895.01 45,314,931.41 769,092,997.56
9,193,484,301.02
941,462,727.18 22,085,754,919.97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3,860,000.00
5,895,507,792.32 -35,879,992.16
22,258,212.85 674,102,684.70
10,984,243,829.02
925,173,104.,631.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3,860,000.00
5,895,507,792.32 -35,879,992.16
22,258,212.85 674,102,684.70
10,984,243,829.02
925,173,104.,631.3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333,040,368.00
2,933,009,191.53
1,786,259.12
10,909,188.75
56,648,738.81
172,102,872.89
826,899.52 3,508,323,518.62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86,259.12
439,072,644.82
20,424,975.11
461,283,879.0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333,040,368.00
2,933,031,535.61
317.02 3,266,072,220.63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33,040,368.00
3,735,818,352.23
4,068,858,720.23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802,786,816.62
-802,786,816.62
(三)利润分配
56,648,738.81
-266,969,771.93
-20,657,999.03
-230,979,032.15
1.提取盈余公积
56,648,738.81
-56,648,738.8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10,321,033.12
-20,657,999.03
-230,979,032.15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0,909,188.75
1,059,681.50
11,968,870.25
1.本年提取
48,530,244.57
4,024,757.40
52,555,001.97
2.本年使用
-37,621,055.82
-2,965,075.90
-40,586,131.72
(六)其他
-22,344.08
-22,419.16
四、本年年末余额
2,336,900,368.00
8,828,516,983.85 -34,093,733.04
33,167,401.60 730,751,423.51
11,156,346,701.91
926,000,004.,149.94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36,900,368.00
8,891,700,256.53
1,019,114,539.94
6,059,181,235.33
18,306,896,399.8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36,900,368.00
8,891,700,256.53
1,019,114,539.94
6,059,181,235.33
18,306,896,399.8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38,341,574.05
204,860,144.32
243,201,718.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83,415,740.45
383,415,740.4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三)利润分配
38,341,574.05
-178,555,596.13
-140,214,022.08
1.提取盈余公积
38,341,574.05
-38,341,574.05
2.对股东的分配
-140,214,022.08
-140,214,022.08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336,900,368.00
8,891,700,256.53
1,057,456,113.99
6,264,041,379.65
18,550,098,118.17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3,860,000.00
5,958,668,720.92
962,465,801.13
5,759,663,619.13
14,684,658,141.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3,860,000.00
5,958,668,720.92
962,465,801.13
5,759,663,619.13
14,684,658,141.1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333,040,368.00
2,933,031,535.61
56,648,738.81
299,517,616.20
3,622,238,258.62
(一)综合收益总额
566,487,388.13
566,487,388.1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333,040,368.00
2,933,031,535.61
3,266,071,903.61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33,040,368.00
3,735,818,352.23
4,068,858,720.23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802,786,816.62
-802,786,816.62
(三)利润分配
56,648,738.81
-266,969,771.93
-210,321,033.12
1.提取盈余公积
56,648,738.81
-56,648,738.81
2.对股东的分配
-210,321,033.12
-210,321,033.12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336,900,368.00
8,891,700,256.53
1,019,114,539.94
6,059,181,235.33
18,306,896,399.80
法定代表人:邹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2)67号和体改生(号文、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企函发( 号文批准,由东方电机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其持有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组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取得由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5485Y,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总部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日以体改生(1994)42号文批准,本公
司于日在香港公开发行1.7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于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于日在中国境内
公开发行6,000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上股份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4.5亿股。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以《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号)批准,东方电机厂将其持
有本公司的2.2亿股(占本公司原股本的48.89%)国有法人股划转至中国东方电气集团
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以《关于核准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定向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号)
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11月向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3.67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
(A股)股票,本公司因此取得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原持有的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现已更名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锅股份公司)
273,165,244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占东锅股份公司原股本的68.05%)和东
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本公司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 10月26 日本公司更名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以《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
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11月向非特定对象
公开发行 6,500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本次公开增发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8.82亿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以《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11月向包
括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993 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00,193万股。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本公司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0年第一次内资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本公司以
日股本100,1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变更
为200,386万股。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于
日公开发行的40亿元A股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日,本公司A股可转
债累计转股333,040,368股,转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2,336,900,368股。
截至 日,本公司股本为2,336,900,36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境
内上市内资股(A 股)1,996,900,368股,占股本的 85.45%;无限售条件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34,000万股,占股本的14.55%。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均为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本公司设有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济运行部、法律事务部、科技质量部、市场部、财务部、审计部、规划发展部和集中采购中心等十一个职能管理部门,燃机事业部、核电事业部和电站服务事业部等三个事业部,以及国际工程分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包括:东汽有限公司、东锅股份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有限公司)、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重机公司)、Dong Fang Electric(India)PrivateLimited[中文名称东方电气(印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核设备公司)、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电公司)和 Pt DongfangElectric CorporationIndonesia [中文名称东方电气(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公司]等21家子公司。
本公司属发电设备制造行业,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核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及其备品备件制造、销售及研发;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环保设备(脱硫、脱硝、废水、固废)、节能设备、石油化工容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等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工业气体制造及销售;电站设计、电站设备成套技术开发,成套设备销售及服务;总承包与分包境外发电设备、机电、成套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贸易;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集团主要产品为火力发电设备、水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核能发电设备以及燃气发电设备等。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东汽有限公司、东锅股份公司、东电有限公司、东方重机公司、武汉核设备公司、东方风电公司、印度公司和印尼公司等21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除东电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电机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动力设备公司)清算注销外,其余未发生变化。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变化” 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并基于本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本集团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
本集团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业务以所在地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指定的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和远期结汇衍生金融资产。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产。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1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股票投资、远期结汇衍生工具和股份支付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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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超过 3,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超过
1,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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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成本和其它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合营企业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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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3.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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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物
其中: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非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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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它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的分类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一、房屋建筑物
其中: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4.75%或双倍余额递减法
非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二、机器设备
9.50%或双倍余额递减法
三、运输设备
四、仪器仪表
15.83%或双倍余额递减法
五、电子计算机
19.00%或双倍余额递减法
六、其他设备
15.83%或双倍余额递减法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采用与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与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16.借款费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用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集团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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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于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8.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
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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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2)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3)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位于中国境内的公司按规定参加由中国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中国境外子公司的雇员只参加当地机构设立的养老金固定缴款计划。计划项下的福利仅限于累计缴纳的金额。雇员在离职后享有该计划归属于雇员的累积账户结余。累积账户结余将包括雇员及雇主的缴款、雇员自愿缴款、任何其他缴款及账户结余产生的利息或投资回报。该计划的相关缴款在支付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中国境外子公司雇员的长期服务休假负债按雇员享有权利予以确认,并按截至报告日雇员提供的服务产生的未来应付款项的账面价值计量,同时考虑未来预期工资及薪金水平、离职雇员的经验及服务期限。未来预期支付款项按同期市场利率进行贴现。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1.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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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
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23.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内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费: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机械制造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在所有者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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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提取的专项储备余额不足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本集团销售商品以发货、验收或安装验收为收入确认时点。
(2)提供劳务收入
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5.建造合同
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合同成本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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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目前主要对水电机组、核电机组、1000MW 及以上汽轮机及发电机、工程承包
项目等符合建造合同条件的,在实际发生成本时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电站锅炉生产的特殊性,在完工比例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开始按照建造合同确认合同收入:
1000MW等级电站锅炉、环保产品
600MW等级电站锅炉、环保产品
300MW-600MW等级电站锅炉、环保产品
不含600MW等级
200MW-300MW等级电站锅炉、环保产品
不含300MW等级
100MW-200MW等级电站锅炉、环保产品
不含200MW等级
其中:CFB电站锅炉
于期末对建造合同进行检查,如果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投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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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外的其他租赁。
(1)融资租赁租入资产
于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以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届满时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融资租赁租出资产
于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有证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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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租赁投资净额是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在原已确认的投资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经营租赁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30.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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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1.持有待出售资产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组成部分被划归为持有待售: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以及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32.套期业务的处理方法
本集团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保值业务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1)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本集团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本集团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本集团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本集团套期项目为未来履行的出口项目将收取的部分外汇,对应的套期工具为远期结汇合同。
本集团以合同(协议)主要条款比较法作套期有效性预期性评价,报告期末以比率分析法作套期有效性回顾性评价。
33.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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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年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随着近年来风电行业的发展,风电产品价格不断下降,尤其是质保期从2 年陆续增
加至3年或5年等,按照3%的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已不足以支付风电项目质保期
内发生的费用。经本公司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集团从日开始,对销售的风电整机按照
销售收入的3%变更为6%计提质量保证费。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数
本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本集团月销售费用7,808.57万元,减少利润总
额7,808.57万元。
34.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由于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管理层需要持续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评估,从而使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下一会计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风险。
(1)应收款项减值
如本财务报表附注四、10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审阅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
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判断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的可判断数据等事项。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2)存货减值准备
如本财务报表附注四、11所述,本集团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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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
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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