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伤赔偿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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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赔偿金额
48岁,矽肺(尘肺)1期,基金赔付金额和单位赔付金额分别是多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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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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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鉴定为职业病,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等级结果来核算赔偿金额。
要鉴定伤残等级
根据伤情初步判断属七级工伤,具体的赔偿需要根据伤者本人的工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计算确定。
你好: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知道等级后方可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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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职业病有什么规定吗?怎么赔偿?
提问时间: 21:29:39
劳动法对职业病有什么规定吗?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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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详情请电话咨询&br/&纵横法律网-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唐晓华律师。标准为、自治区,可以适当延长,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包括,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br/&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br/&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未签劳动合同造成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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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民事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般是因为自己的职业原因所染上的病,所以很多员工在患有职业病时都迫切的相要知道自己在患职业病之后能够获得怎样的赔偿以及所获赔偿的依据的问题。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职业病民事赔偿依据是什么?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我国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均是处理职业病的相关依据。另外《》、《》及相关法律也是较为明确的依据。职业病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业病民事赔偿依据大多是我国颁布的各大关于职业病的法律,所以是有法可循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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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相关知识
现实生活中,职工除了工伤与相关单位有关系之外,其职业病也与相关单位有关系,对此,不少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还有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有哪几种?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很多人在不同的行业中都有着不同的职业病,而职业病是指该职业行业内劳动者通常会患有的一种疾病。在长期的工作下,有些人会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这时就会去医院进行观察、诊断。在这期间,劳动者并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的病假,那么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怎算?对此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因为职业性质的不同,劳动者长时间劳作会患有职业病,那么要证明劳动者是在工作期间患上了职业病,就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按照规定的时间申请职业病才能通过,超过时间后职业病鉴定申请就会被驳回。关于职业病鉴定申请期限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在生产车间工作的职工,长年累月在噪音环节下的话,可能患上职业病,职工身体感觉不舒服的,应当及时申请职业病鉴定。按照规定,各地的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开展鉴定工作。根据不同的等级,赔偿费用不同。那么,职业病鉴定九级能拿多少钱?针对这一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等1位律师回复
你们夫妻双方同意就可以。不同意的话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两个孩子都判给你不太可能。
等1位律师回复
等1位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提出辞职的。
等1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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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相关专题执业资质:******
执业机构: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常州市常武北路8号新地中心7楼(龙城大桥向南500米)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医疗纠纷劳动纠纷
1585198****
未鉴定为职业病,仍然可以获赔偿
发布者:朱兵飞律师|时间:日|分类: |567人看过
案情简介:张某自2005年开始在某机械公司工作,主要在酸洗车间从事酸洗、磷化和皂化工作。张某工作期间,长期与酸洗原料挥发出来的气体接触,公司未定期为张某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也未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2012年7月下旬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先后到常州多家医院进行治疗,但最终还是不治身亡。家属为此悲痛不已,张某工作期间公司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在张某治疗期间也不积极配合治疗。事后张某家属向公司讨要说法,并要求进行职业病鉴定。2012年8月,经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认定职业性疾病诊断不成立。张某家属不服,要求进行职业病鉴定。2012年11月,经常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仍然鉴定无职业性疾病。公司认为张某死亡系自身原因,与自己无关,不愿向张某家属作出赔偿。无奈,张某家属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非因工死亡待遇。案件分析:1、职业病鉴定的困境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实践中比较典型的职业病有矿工常得到矽肺、尘肺等。认定职业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所患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发生的;(3)该疾病必须是因接触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很多,告知职业病的范围很广,所以国家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参考国际通行做法,于2002年制定了《职业病目录》重点防治10类115种职业病。职工所患职业疾病必须是上述范围内的,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相关待遇。虽然职业病目录包含的疾病种类一定程度保护了职工的利益,但很显然随着现代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改变,很多新型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无法认定为职业病,使得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即使员工所患的疾病属于《职业病目录》的种类,但根据最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自日起施行)第21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原则上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但在涉及到用人单位利益的问题上,很显然其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值得怀疑。劳动者如果稍微有点法律维权意识,即使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也会自己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而如果长期未进行过健康体检,像本案中的张某家属在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很难提供的客观的健康检查结果。事后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安监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的结果也很难客观、真实。这也是我国目前职业病鉴定的一大困境,鉴定为职业病的比例极低。2、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应当承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后,我们代理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也参与了职业病鉴定会。经过向专家的现场询问,我们对鉴定结果有了个大概。因此鉴定结果下来后,我们和张某家属进行了沟通。他们决定放弃申请进行再鉴定的权利,直接以非因工死亡待遇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非因工死亡的标准,张某家属可以主张的权利有丧葬费6000元、直系亲属抚恤金1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10800元(供养一人),共计32800元。由于公司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对于张某治疗期间所支付的3万余元医疗费,其中医保可报销部分应当由公司承担。张某家属通过农保报销了一部分,因此对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农保报销的1万余元差额部分也是由公司承担。3、职业病鉴定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职业病鉴定,只有先经过诊断程序,对于诊断结论不服后才能进入鉴定程序。从该办法的立法本意来看,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而不论鉴定是否改变了诊断结论。通过检索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和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例后,我们认为本案张某鉴定费用也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仲裁结果:仲裁裁决支持了张某家属的非因工死亡待遇主张,但认为鉴定费用应当由张某家属一方承担。点评:我们认为仲裁委的裁决思路是有问题的,错误的将职业病鉴定当成了复核鉴定,按照工伤程序中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思路进行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是在认定工伤的前提下进行,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于伤残等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再鉴定,再鉴定结论未改变鉴定结果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而职业病鉴定适用的是《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因此对于职业病鉴定费用的承担应当按照立法本意处理。相关法条:《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201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号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近几年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日起,调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二、各市(含所辖县(市)、区)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支出渠道不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1〕21号)第六条和《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个人账户支出,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四、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计发办法和执行时间,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民优〔2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五、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及支付渠道暂不作调整,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9〕1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关于调整常州市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文号:常劳社险〔2009〕8号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部、委、办、局、单位: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通知》(苏劳社险[2009]10号)精神,从日起我市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调整为:丧葬补助费6000元;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一人的10800元,供养二人的16200元,供养三人及三人以上的21600元;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供养一人的360元/月,供养二人的540元/月,供养三人及三人以上的720元/月。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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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如何赔偿
很多职工都换上了职业病,其中很大一部分不知道职业病能获得赔偿,那哪些病才是职业病呢?怎么确定的?确定后的职业病如何赔偿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职业病的部分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职业病应及早做好防治措施,但是如果不幸患上了职业病,应如何得到保障?本文提供相关职业病鉴定程序内容。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2  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六个阶段: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四、职业病诊断讨论: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   五、结论形成: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六、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3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4 职业病患者都很关心职业病如何赔偿的问题,很多人只知道找单位赔偿,具体应该赔偿多少自己也不知道,实际上法律对职业病赔偿是有明确的标准供参考的,下面就是职业病如何赔偿的详尽参考规定。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鉴定来确定赔偿具体的赔偿额。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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