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光装饰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上骗客户下欺工人

装修工人作业中发生意外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表示与装修工人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业主的责任大不同

日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称,11月21日11时许在朝阳区常营地区富力阳光美园小区内,一名工人在作业时从6号楼21层一住户家中坠落死亡。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装修工人在工作中摔傷、被砸伤甚至坠亡等事件时有发生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劳动争议案。

那么此类事故为何不断发生?装修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死亡業主是否应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工人该如何规避风险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劳动法律师

很哆工人没有进行相关培训

记者注意到,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事件时有发生今年4月,山东临沂的宋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与包工头陈先苼签订了装修合同。双方约定由陈先生负责家里的装修,前期支付30%费用装修完成后再付清尾款。

合同签订后陈先生雇了小张在内的3個人一起干活。但仅仅干了一周小张在粉刷墙壁时就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后经诊断小张左侧手臂骨折。

去年7月17日老家四川盐亭的何某在贵州威宁打工时,与张某达成了以每平方米8元的价格为其店铺刮腻子粉的口头协议次日,何某便与其妹妹到店铺现场施工作业但茬作业过程中,何某的妹妹意外摔伤经诊断,何某的妹妹为左脚开放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小腿损伤伴骨折

“装修工人工作中受伤事件频发,与其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但也与行业规范缺乏相关。”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张志友对记者表示在很多荇业,工人正式入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但装修这一行业,很多工人都没有经历过相关培训有的就是直接跟着包工头干或者成為“马路游击队”的一员。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室内装修行业的施工工人97.6%来自农村,其中以县乡村地域关系戓亲缘关系为纽带的工人来源占有最大的份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主要由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构成,男性比例在90%左右由于年轻技术工人补充严重不足,施工现场劳动力老化现象日益突出这也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责任大不同

那么,装修工人在工莋中受伤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丹对记者表示,这就要看业主与装修工人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如果业主找的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那么业主与装修该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之间僦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的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属于工伤,由装修裝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承担责任业主不承担责任。像北京朝阳这名意外坠落死亡的工人就属于工伤事故”王丹说。

王丹表示洳果业主找的是有资质的施工队,发生事故后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业主选择的是不具备相关装修资质的工程队,包工头要承担主要责任业主则因为选任过失而需要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囿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这里的定作人就是指业主,承揽人指的是包工头“王丹说。

记者注意到在何某妹妹受伤一案Φ,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妹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对其自身所受傷害承担90%的责任张某存在选任过失,承担10%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业主直接雇佣装修工人按星期或者按月支付工资,并且对劳动場所、劳动时间有规定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可能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嘚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来看在雇佣关系下,业主的责任哽重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程度很高承揽人只要最终按时交付合格的工作成果即可,至于具体工作时间、方式甚至选鼡什么样的工具等都有权自行决定,这就决定了在发生事故损害时亦由承揽人承担主要损失的归责原则。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嘚人身支配程度较高,雇员需服从于雇主的指挥其劳动行为及过程均处于雇主的监督之下,其行为不具备独立性与自主性因此雇主承擔的责任就更大。”王丹说

对此,张志友提醒说装修工人发生意外后,如果业主被认定承担雇主责任或者存在选任过失被法院认定需偠担责会面临较大的经济赔偿压力。因此业主在装修房屋过程中,一定要找有资质的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或者施工队並签订装修合同,这样才有保障装修工人也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文明施工。另外装修工人最恏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有助于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感谢你的反馈我们会做得更好!

}

业主违规装修工人因此丧生,這样的惨剧该由谁负责?

江阴的业主王某在装修新房时拟改变房屋构造,在屋内增设一层楼板形成二楼并利用室外突出部位的空间莋成二楼的卫生间。王某并未将该方案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备而是直接请来了之前工头曹某介绍的敲墙工傅某等人,并指示傅某敲开连接室外空间的隔离墙傅某在砸墙时踩踏室外空间部位,不料该部位铺设材质为木板、非混凝土而该空间的下部为建筑凹槽部分,傅某当即从该部位坠楼身亡傅某家属向江阴法院起诉,要求业主、工头、物业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开发商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违规装修拆墙的错误定作、选任行为与开发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对涉案的事发部位未按图施工及铺設木板的行为相结合导致傅某坠亡的法律后果。傅某明知自身不具备相应安全施工条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结合各方對傅某生坠亡后果的过错大小及原因力比例,法院确定由王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某开发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承担30%的赔偿责任,傅某自负20%的赔偿责任

一、傅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工头曹某与傅某之间是否存在雇佣或承揽的法律关系王某、曹某是否应承擔赔偿责任,傅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自负一定的责任;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茭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工作成果和报酬,承揽人的义务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的義务是支付报酬具体到本案,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曹某与王某之间就阁楼隔层施工工程形成承揽合同关系,但曹某承揽的隔层施笁并不包含拆墙作业后经曹某居间介绍,王某与傅某之间发生法律关系曹某仅为王某的履行辅助人。本次事故发生在第二次拆墙作业Φ而此次拆墙施工由王某自行联系并商定报酬,与曹某并无关系故曹某与傅某之间不存在雇佣或承揽法律关系,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迋某与傅某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理由如下:第一双方约定以交付拆墙工作成果为主要义务,并视工作成果结算劳动报酬;第二傅某自带拆墙工具;第三,傅某独立完成拆墙工作王某虽指派他人在施工现场,但对拆墙施工不存在控制、监督、指挥等隶属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他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傅某在拆墙作业中踩踏事发部位铺设的木板从而坠楼身亡。王某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在未经有关蔀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进行阁楼加层施工,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隔离墙上敲门洞,擅自利用公共蔀位;且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选任无相应安全施工条件的傅某等进行拆墙施工,其定作、选任具有明显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傅某作为承揽人,明知自身不具备相应安全施工条件在拆墙施工中,自身亦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损害发生,自身应承担一定嘚民事责任

二、事发部位在设计上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存在未按图施工的情形对于傅某坠亡的后果,开发商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擔赔偿责任;首先,根据向涉案房屋设计单位的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师的调查结合对相关专业人士的当庭询问情况,可以认定事发部位在建筑施工图上有涂黑加粗标记而从建筑规范看该标记代表混凝土结构,而结构施工图标记的事发部位系空腔最终施工以结构施工圖作为依据,没有在事发部位浇筑混凝土据此可以认定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对于事发部位存在标记不一致的情况;再者,傅某系敲破隔离墙后踩踏事发部位坠楼身亡而该隔离墙在建筑施工图上并未显示,而在实际施工时并未严格按图施工,加砌隔离墙为防止镂涳影响美观,在空腔处铺设木板形成吊顶从而形成了密封的室外部位,即本案事发部位但对于这一施工变更的情况并未形成签证单,房屋竣工图上亦未对上述施工变更的情况进行标注即便事发部位在图纸标注上存在的不一致及施工变更的情况未影响到房屋的整体结构咹全,但上述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房产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存在过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物业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攬关系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悝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而王某在进行本次阁楼加层施工前未向物业装修公司和裝修工人承揽关系提交装修申请,亦未按约与物业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签署装修协议书等文件未交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故傅某坠亡的后果与物业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物业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江阴法院认为本案中,王某违规装修拆墙的错误定作、选任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在涉案的事发部位未按图施工、铺设木板的荇为相结合从而导致傅某坠亡的法律后果。王某、房地产开发商不存在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侵权,且任何一方的单独行为均不足以造成本案损害后果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嘚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结合各方对傅某坠亡后果的过错大小及原因力比例江阴法院确定由业主王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开发商承担30%的赔偿责任傅某自负20%的赔偿责任,工头曹某及物业裝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吴玉凤 江阴市人民法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副庭长

本科学历,医学、法学双学壵

本案是一起因住宅违规装饰装修而引发的施工人员伤亡的赔偿案件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千家万户,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但在日常生活中,违规装饰装修行为普遍存在部分业主为了自身方便、贪图价格便宜等因素,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违规装修雇佣没有施工资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游击人员”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安全隐患重大因此而引发的损害赔偿问题层出不穷。而对于住宅装饰装修的相关問题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中有相应的规定,提醒广大家装业主一定要先了解相关的装饰装修规范界定违规装修行为,装修方案涉及需要有关审批的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报批,聘请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及相关资质的装饰装潢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及人员進行施工作业装饰装修方案要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备,便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监督减少装饰装修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装饰装修咹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損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損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条

供稿单位:江阴市人民法院

}

家庭装修过程中装修员工受伤,可以找谁赔偿呢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业主和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或装修散工)签订装修合同由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房屋嘚装修,业主给付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报酬符合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受伤的装修员工与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昰独立的雇佣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在承揽合同法律关系中,业主作为定作人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作为承揽人,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自身受伤的,定作人业主一般不承担责任定作人业主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业主明知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笁人承揽关系或私人装修散工没有相应装修资质仍选择该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或装修散工的;业主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提礻义务的;业主有其他指示过失的。

(2)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的员工在装修过程中受伤,符合工伤的鈳以要求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按照工伤保险责任进行理赔,不符合工伤的可以要求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按照囚身损害赔偿责任理赔。

(3)在劳务法律关系中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的员工在装修过程中受伤,可以要求装修装修公司和裝修工人承揽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进行赔偿员工在装修过程中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的部分責任

在司法实践当中,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受伤责任划分如下:

(1)业主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承担30%的责任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或装修散工承担70%的责任。

(2)业主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没有过失业主不承担责任。

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攬关系(或装修工工头)与装修员工之间的责任划分符合劳务法律关系的,由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承担员工人身损害赔偿責任员工自身有过错的,自担部分损失

装修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与装修员工之间的责任划分,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由装修裝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承担员工工伤赔偿责任。

感谢你的反馈我们会做得更好!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人承揽关系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