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项目招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分办法如何衍生来的?

工程招投标中,有哪些定标(评标)方法?_百度知道
工程招投标中,有哪些定标(评标)方法?
什么情况下,一般会选择哪种方法?(如综合评估法,抽签定标法等)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评标方法一般包括两大类: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前者是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也是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比如机电产品招标中的综合评“价”法等。关于抽签定标法:工程招标一般会进行资格预审,当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人数过多,且资质都符合要求时,某些地方会使用抽签、摇号等方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但是评标方法中,是不可能使用抽签定标法的,是违法的。
采纳率:48%
这个问题太广,说下什么工程的,各个工程都有自己行业规定。像公路的就有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另外公路的在03版的招标范本中也有说评标办法。要想了解全面,最好是找本相关书看看,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当前位置: >>
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的研究
l 7 3 6‘0 8分类号UD C密级 编号幸l初大?学CENTRAL SoUTH UNIVERSITY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建选王猩整攮插趣羲後…… ……………….的砑庭……………学科、专业……………题一旦一釜堡…………… 研究生姓名……………胨…一堡……………. 导师姓名及………张3蓬……熬一援……… 专业技术职称………:一曼窭氯……高…王………2 010年5月 b:0 jj;fI!一 原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 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论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南大学或其他单位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共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作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作者签名:陆,呼日期:2汐肜年箩月羽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了解中南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 权保留学位论文并根据国家或湖南省有关部门规定送交学位论文,允许学位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可以采用复印、缩印或其它手段保存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 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作者签名:渣:亟导师签名:垒簋兰蕊期:丝年兰月兰日
摘要招投标作为最具竞争力的一种采购方式,正不断地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工程招投标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节约了工程投资,促进了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然而我国实行工程招投标的时间还不长,工程招投标中规范化的操作还远远不够,还存在许多寻租现象,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亟待加强。如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针对我国实际情况,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招投标程序、评标方法、招投标管理体制等等。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招投标制度,从资格预审、评标定 标、第三方监督、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来减少寻租现象,真正做到招 投标的公平、公开、公正。 本文阐述了工程招投标的起源、发展历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权利寻租在招投标领域的表现、治理措施,对寻租成本进行了博弈分 析;研究了招投标的程序,提出了要完善资格预审制度,加强建设工 程评标专家管理,推行专家评标的后评估,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公正 度评价制度等监督措施,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研究了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方法,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和无标底法招标,重点讨论了目前最常用的最低价中标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 策,在具体的评标方法上,倡导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最优价值评标 法;研究了招投标的体制问题,讨论了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行政管 理体制改革,集中和完善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主体评价体系,建立独立的社会监督机构,使招投标管理、监督、服务三种职能相互独立, 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体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评标方法,招投标体制
ABST RACTThemostcompetitivebiddingasaprocurementmethod,isconstantly in―depth into all aspects of social the implementation ofourlife.Proj ects tendering forcountry’S construction market to promote thesaveprosper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to promote social implementsresourcestheproject investment,optimization disposition.however,our countrynotproj ectstenderinglong,thetenderingareofthenormalization of the operation was still far from,there formany availabletendering,proj ect management calls strengthened.Howto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ourproject bidding market,the actualsituation inaspectstocountry,I think that the primary from the followingand tendering system,etc.the bid procedure,evalumiona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systemscientific,standardized,the tenderingfor pre―qualification,evaluation and selection,a third party and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aspects,tomonitoringreducerent-seeking behavior,bidding truly fair,open and fair.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situationproject bidding origin,history,currentand problems;right seek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e field into costsbidding,management measuresof rent―seeking game analysis; improve the pre―qualificationthe tendering procedures and made system,strengthen constructiontoproject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onof evaluation expels and experts implement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measurestobid assessment of the assessment,theprojects tendering system for monitoringact;further standardize the tendering of the mainstudy the works tendering evaluation methods and bidding pretender work amount list and the tender and discussed the most commonly used for the law and the main question and answeL in particular,the bid assessment method of assessment and reasonable pricing policies theII value of the study evaluation;research the tendering system,the question is discussed further deepen the tendering field administration reform,and improve existing legal regulations and tendering for tendering market, establish the business of credit assessment mechanism andtheestablishment of the main markets for construction of credit evaluation system and establishanindependent socialsupervision organs,thetendering management,supervision and theservice three functionsindependent,a collection,mutual checks and balances of the system.Key words:Construction,Bidding,Standardization,Evaluation Methods, Bidding SystemIII 目录摘要…………………………………………………….IABSTRACT..........................................................I】:目录…………………………………………………….IV第一章绪论………………………………………………l 1.1选题背景及意义……………………………………….11.1.1招投标的起源及发展历史…………………………..11.1.2我国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 1.1.3研究意义……………………………………….41.2国内外研究动态水平……………………………………41.2.1国外研究动态水平………………………………..4 1.2.2国内研究动态水平………………………………..5 1.3本文的研究内容及逻辑框架………………………………71.4本文研究思路与方法……………………………………8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10 2.1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寻租现象的分析………………………10 2.1.1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寻租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102.1.2寻租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危害性…………………..112.2招投标活动中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1 2.2.1招标人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1 2.2.2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2 2.2.3投标人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2 2.2.4专家评委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3 2.2.5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j…13 2.3工程招投标寻租成本与博弈分析………………………….13 2.3.1寻租与寻租成本…………………………………13 2.3.2工程招投标寻租成本的博弈分析…………………….142.4预防、治理招投标活动中寻租现象的措施…………………..172.4.1科学规范招投标程序……………………………..17 2.4.2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172.4.3积极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172.4.4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管……………………………..18 2.4.5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管……………………………..18 2.4.6完善工程担保制度……………………………….19 2.4.7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20 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21 3.1招投标的一般程序…………………………………….213.2资格预审的研究………………………………………221V 3.2.1国外的资格管理…………………………………22 3.2.2国内资格预审的研究……………………………..26 3.3专家评估的后评估…………………………………….32 3.3.1加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32 3.3.2推行专家评标的后评估……………………………32 3.4招投标公工F度评价…………………………………….33 3.5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设计………………………….33 第四章 建设工程项目评标方法的研究………………………….35 4.1常用的评标方法………………………………………35 4.1.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35 4.1.2最低价中标法…………………………………..36 4.1.3复合标底法…………………………………….38 4.1.4综合评标法…………………………………….39 4.2国外的评标方法………………………………………41 4.3评标方法的改进………………………………………42 4.3.1推行无标底法招标……………………………….42 4.3.2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44 4.3.3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45 4.3.4最优价值评标法………………………………….46第五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的研究……………………………49 5.1现行招投标体制分析…………………………………..495.2建立健全招投标法律制度……………………………….505.2.1现有法律漏洞亟需弥补…………..‘……………….50 5.2.2分散无序的相关法规亟须集中………………………50 5.3深化招投标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51 5.4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机制……………………………..52 5.4.1建立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 5.4.2规范中介市场…………………………………..53 5.4.3设立综合评标专家库……………………………..54 5.4.4建设招投标信息网络……………………………..54 5.5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55 5.5.1扭转承包企业重揽轻管的问题………………………55 5.5.2强化企业信用等级在招投标中的地位…………………56 5.5.3建筑市场信用主体评价体系………………………..575.6建立第三方的监督体制…………………………………575.6.1同体监督的弊端…………………………………57 5.6.2建立独立的社会化监督机构………………………..57第六章结论与展望………………………………………..60 6.1本文主要研究结论…………………………………….60 6.2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62参考文献…………………………………:………………63 致谢……………………………………………………69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70V 硕士学何论文第一章绪论第一章绪论现在,招投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种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当中。不仅是政 府、企事业单位用它来采购原材料、器材和设备,各种工程建设项目(如电站、 港口及其它建筑等)也普遍采用这种形式。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规定必须采取公开 招标(即ICB系统)的方式进行。 我国招标投标是从建筑安装行业开始的,然后逐步推广到勘察设计、工程监 理、设备采购、市政建设等方面。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国家采取立 法等强制手段,目前在制度上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招投标机制,但实践过 程中还存在些问题。比如,应该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不进行 公开招标,或者行政干预进行假招标,拉关系套标底,串标,陪标,评标倾斜等 大量的“寻租”现象。此外,标底的编制和审查也不够严谨,评标方法不够科学, 招投标机制等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1.1选题背景及意义1.1.1招投标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生产用的固定资产和满足人民 群众同常生活需要,是国民经济中一个独立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建筑行业 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 比例为5%左右。 首先采用招标投标这种方式的国家是英国。当时采购市场按资金来源分为政 府采购和私人采购两种方式。1782年,英国首先设立了皇家文具公用局,作为 政府办公用品采购的官方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这种形式,该部门后来逐渐发展成 物品供应部门,专门负责采购各部门所需物品。随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相应 机构来负责政府的采购行为。 招投标真正开始是19世纪初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1861年,美国通过一项 法案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政府采购,都必须使用公丌招标的方式。产生招标的 一个直接原因是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部门的开支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取于民 众,开支的使用就必须要对公众负责。因此,政府和公用事业部门有义务保证自 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己的购买行为合理和有效,为便于接受公众的监督,上述部门的采购需要最大限 度地透明和公开,即产生了公开招标。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实践,国际上的招投标运作越来越成熟。现在已经形成了 一整套国际惯例,规范化程度也越来越高。197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欧洲建筑工程国际通用联合会(FIEC)以各国实践为基础,编制了 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它以工程招标承包制为基础,规定了工程承包 过程的管理条件,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市场。 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张之洞创办 的湖北制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丌价比价,张同声以1270.1两白银的开价中标, 并签订了以保证质量、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承包合同。之后, 1918年汉阳铁厂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改革揭开了我国招投标历史发展的新篇章。1979 年,我国土木建筑业最先参与国际竞争,以投标方式在中东、非洲、亚洲和港澳 地区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国内于1981年在深圳和吉林开始招投标的试点工 作。 为了推行招投标制,在最近的二十多年中,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198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提出了对一些 适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投标办法。1983年6月在总 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试行办 法》,规定在国家工程建设中实行招标投标承发包制度。1998年3月,《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在规范建筑市场特别是在工程项目承包上, 具有了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 199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正式颁 布,并于2000年1月l同起正式施行,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2000年5月1 R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0 年6月30日建设部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000年7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布《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1年6月建设部颁布《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2月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公布《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3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 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4年7月12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 意见》(国办发[2004156号),指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打破行业垄断和地2 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区封锁,促进全国市场统一。招投标制度必须保持统一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 要加快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 明度。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建立和完善招投标行业自律机 制,推动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招标投标协会。依法实施管理,完善招投标行政 监督机制"。2005年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招标投 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2005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发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07年5月23 日人事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 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上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 案)》,统一市场规则,增强可操作性。九部委将联合颁布实施《标准施工招标资 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和公正。 1.1.2我国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有些招投标的规章和文件与《招投标法》不完全一致,而且比较分散。 前些年,由原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招投标法规文 件专项清理。但有些应当修改或者废止的文件规定至今还在执行,一些新发布的 规定与《招投标法》不一致的情形仍有发生,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问题未根本 上解决。:f、2、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屡屡发生。一些部门违法设置投标许可、注册登记、 资质验证等手续,阻碍甚至排斥其它地区或行业系统的投标人投标。 3、市场主体行为不够规范。部分项目招标人想方设法规避招标,将应当公 开招标的变为邀请招标,或者虚假招标,不按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部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人挂靠投标,低价抢标、高价结算,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中标后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 4、评标不公正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评标专家泄密或者与投标人串通,不能 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5、信用机制建设还相对滞后,对守信者缺乏足够保护,对失信者也缺乏相 应惩罚。 6、招标代理机构政企不分、垄断经营;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很 多从业人员没有经过规范的专业培训和教育,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 齐,造成一些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 7、招投标行政监管不力,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状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3 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违规行为查处不力,行政部门直接介入招投标活动,非法干预项目法人自主招标权。与此同时,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寻租现象,部分政 府部门的领导干部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 1.1.3研究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条件下,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具有重 要的意义: 1、确保招投标的公开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健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遏制不正当竞争。 3、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效益和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投资项目的经 济效益,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4、防止腐败,限制、约束个人权利,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1.2国内外研究动态水平1.2.1国外研究动态水平 国外由于社会政治制度、所有制(投资体制)、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模式的 不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范化研究的迫切性不强,多是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研 究。对招投标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标报价、招投标方式、评标方法等等方面。 关于投标报价的研究,很多是从工程项目成本估算开始的。国外学者在这方 面作了大量工作(如文[6―14]),文[6]研究了影响项目成本估计的因素, 指出影响项目成本估计的因素和承包企业的规模关系不大,这些因素主要有:项 目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文[71研究了工程项目的不可预见费的 预测问题,提出了适用的解决方法。文[83则研究了利用招标数据预测项目完 成成本问题。文[9]研究了费用估计模型。文[101构造了一条曲线,提出了 投标价格的估计不是一个单点估计,而应是一个累计概率函数,有关的一个主要 因素是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数量,涉及的预测方法主要有统计预测方法(多元回归、 逐步回归等)、神经网络分析方法、计量经济预测方法等。文[1 1]则研究了利 用投标价格指数建立回归方程,以预测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者数量。文[12] 应用收集到的数据建立神经网络模型(BP模型),用来帮助承包商决策是否参加 投标,预测精度比较准确,非常实用。文[13]分析了工程项目报价和成本之间 的关系,建立了回归模型,输入报价即可预测项目的完成成本,精度较高,该模 型也适用于多个标段情形。E.cagno,Ecaron,A.Peregoll4l运用层次分析法(AHP)4 硕士学位论文第~章绪论建立了以多准则评价为基础的竞争性投标过程中,获胜概率的模拟模型,该模型 允许投标人在了解有关招标人、竞标者和自身情况的基础上自主地决定投标策略。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作为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已有上百 年历史,规章制度日渐成熟,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已成为国外工程 项目管理的通用方法。文【15―18】,都是介绍工程量清单在建设项目中的具体 应用途径及价值的,其中Forbes W.S.&Skoyles E.R.(1963)、Skoyles E.R.(1968)及Skinner D.W.H.(1979)介绍了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作用,Pasquire C.L.&McCaffer R.(1988)、Kodikara G W.、Thorpe A.&McCaffer R.(1993)对工程量清单在中标后施工计划与控制、成本计划与控制、工程监理等方面的应用进行 了介绍。 在西方大部分国家,评标一般是采用合理低价或最低价法。什么是工程量清 单计价下的合理低价,是否仅考虑价格因素?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作了很多研究, 其中HATUSH2.and SKITMORE M.【l 9J(1 997)对选择承包商应考虑的因素进行了 研究,指出,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承包商财务稳定性、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安 全保证措施。PAT刚CK SIK―WAHFONGand SONIAKIT~Ⅵ肘GL.G andCHOI[20】(2000)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选择承包商的模型,Crowley HancherS.YD.E.【21 J(1995)对竞争性投标的评价问题进行了研究。K.K.Laia、S.L.Liub、Wang[22】(2004)介绍了一种在有标底情况下采用复合标底进行评标的方法,选择了六个评价准则,包括: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施工组织设计、投标者的 信誉和竞争能力、投标价格、三材用量、优惠和综合评价与检查。认为投标报价 与标底价相差士5%之内为有效标。对各个指标进行打分,然后加权汇总,得分 最高者中标。Wen―LinTzeng、John Chien―Chung Li、Tzu―Ying Changt23】(2006)则对最优投标价法MAT(Most Advantageous Method)的有效性进 行了研究,与最低价投标法LBT(LowestBid Tenderingmethod)进行了比较,提出,目前采用LBT的案例多于MAT,但后者优于前者。采用MAT的中标价会略高 于LBT,但那是真实价格的反映,对保证工程质量有利,对行业发展有利。 文【24】、【25]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后的分包及其担保问题进行了探讨。但这些 工作的研究深度和系统性还不够。 1.2.2国内研究动态水平 国内对招投标的研究很多,主要集中在投标报价、计价模式、评标定标、招 投标和项目管理基本理论方面。 关于投标报价,国内很多学者在这方面作了研究。顾承东,刘武君【52】(2005)5 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指出工程无标底法招标其核心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标底,二 是制定规范、公正的评标办法。文章通过对工程无标底招标进行深入分析,揭示 了无标底招标方法的基本特点及工程价格形成的本质内涵。颜忠云【54J(2004)指 出现行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标底的不合理性和投标报价的不规 范性,以及投标企业要采取的相应投标策略和投标技巧。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彭根刚26J(2002)介绍了利用招投标清单项目单价指数办法编制概算、估算,以提高概算、估算的准确性。王玲12 7】(2003)提出增 强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准确性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低于成本报价的 限制,并应对工程索赔的内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最终结算等作出了更为详细 的规定。费阔【281(2003)、李佐华、尹凤玉【29】(2003)、马楠【30】(2004)、申玉宝、 牛爱梅【311(2004)等就怎样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工程量清单 计价模式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定性分析。杜葵132J(2003)、王莉例(2003)、段淑芳【34】(2004)等则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应用为目的,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两者进行了比较研究。李青、张绍兵pM (2004)指出,由于我国的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同步于经济体制的改革,所以我国 的招标投标方式不同于国际通行的方法,探讨了我国招标投标的办法和发展目标 以及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模式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 关于评标定标及招投标理论,王秀蓉、吴焱136J(2003)指出,在中国当前的建 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着恶意低价投标的可能,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经验与 做法,应在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合理低价中标模式。与此相对应,张明 晨【37】(2003)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的成本要素角度,潘立新【38】(2004)从工程量 清单计价下企业定额编制与管理的角度,对如何确定合理低价问题进行了探索。 蒋红焰【39】(2003)、邓晓岚【40l(2003)则进一步就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 评审问题进行了探讨。马俊、邱苑华、张浩等i4lJ(2000)对评标的群组决策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方徽掣42】(2004)指出,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全面性是判别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改革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为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实施创造条件。 张莹【43J(2002)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招投标的概念、现状、理论、 规则、机制、价值、方法和发展对策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李玉萍、于萍ⅢJ(2005)应用博弈理论中的不完全信 息博弈,分析目前我国招标投标中的“寻租现象”及对招投标工作带来的危害, 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文[45]指出,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在招投标过程中,很可能出现违背伦理的败德行为。 从经济地位、价值观以及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产生行贿受贿行为的经济根源,提 出了建立伦理约束的有力措施。周其明、任宏146J分析了围标行为产生的原因和预6 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防围标行为的意义,阐述了围标行为的整个过程,并且从经济学角度建立了围标 预收益模型,分析了各经济变量与围标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根据模型分析结果 提出了预防围标的措施及建议。文[47]贝JJ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寻租问题进行 了研究。文【48]利用博弈理论,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并 建立了相应的对策模型。通过所建模型,讨论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双方的对策及 博弈,力图达到一种均衡。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施工中的激励、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设计。综上所述,国R多'I-,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阶段、各方面已作了一定的研究, 但是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入,结合我国国情的系统性研究相对较少,由于我国 建筑市场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同国外建筑市场相比,存在着一些差异。国外的研 究成果对我国是否适用?国内的研究成果应该如何完善、突破?我们如何建立适 合国情的清单计价下的招投标方法?如何减少行政干预下进行的假招标、拉关系 套标底、串标、陪标、围标、评标倾斜等等“寻租”现象?此外,标底的编制和 审查也不够严谨,评标方法不够科学,招投标机制等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 问题都需要做进一步的系统研究工作,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各个主要阶段、主要方面加以规范。’。1.3本文的研究内容及逻辑框架如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针对我国实际情况,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辱1、资格预审。招投标寻租双方,往往从招标文件内容的制订开始,在资格 预审阶段,就设置各种门槛,排斥潜在竞争对手,限制入围企业数量,为实施串 标、围标、陪标创造空间。 2、评标方法。确定最优中标方是招投标的基本目的,但是现在的很多评标 方法都存在不少弊端,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完善。 3、有效监督。权利失去约束,缺乏制衡,是非常可怕的,会导致大量的权 力寻租。要建立专业化、社会化、有相应职权的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引入专 家评估的后评估、公正度评价制度等等措施。 4、招投标体制。用制度来管理而不是凭借领导者的权力、良知来管理,研 究改革招投标的制度是本文的核心所在,而体制问题又是其中最根本的。招投标 领域(尤其是国有项目)的所有者、执行者、管理者、监督者四位一体或者互为 隶属,同体监督的现象非常普遍;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地方和行业保 护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系统、不统一;招投标市场由各部门人为划 分成各自的自留地,建立规范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任重而道远。,7 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因此,本文主要从招投标程序、评标方法、招投标体制等方面来阐述如何规 范建设工程招投标,防治各种权力寻租现象。本文的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概述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起源、发展历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 定本文的研究方法;确立了文章研究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阐述权力寻租和商业贿赂在招投标领域的表现、治理措施,对寻租成 本进行博弈分析;为后面三章的展丌论述做了铺挚。 第三章研究招投标程序的完善,提出要加强资格预审和引入专家评估的后评 估、公正度评价等措施;从程序上来规范招投标,防治各种权利寻租现象。 第四章研究评标方法,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和无标底法招标,重点讨论 目前最常用的最低价中标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倡导合理定价评审抽取 法、最优价值评标法;选择最优的中标单位是招投标的目的所在,而评定标的方 法在整个招投标制度中无疑是非常关键的。 第五章研究招投标的体制问题,讨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企业信用 评价机制,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建立健全招投标法规,建立第三方的监督体 制的具体措施;各种不规范的行为从根源上说还是体制上的问题。 第六章对上述研究进行总结和展望。 本文的逻辑框架如图1.1所示。1.4本文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通过对我国招投标现状,尤其是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从招投标的程序和―_解决的方法。充分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并吸收国内最新法规制度的精神,立足于政府的角度,寻求一定的制度设计,对招投标体制的各方面进行 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具体的研究方法有: 1、调查研究法 对各政府主管部门、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及招投标专家进行走访及咨询, 对企业招标文件进行调查及研究,对企业招投标项目实际状况进行综合汇总和分 析。 2、文献资料综合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著作、文章、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等,运用对比、 综合、归纳的方法,形成新的观点、思想和结论。 3、寻租理论分析方法 运用寻租理论和博弈理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规范各方 招投标主体的行为进行研究。8‘招投标的行为两个方面着手,提出规范招投标的具体措施,即:存在的问题 硕十学位论文第一章绪论4、比较研究方法 通过比较各种招投标制度、评标方法、监督措施,分析各自的利弊,以进一 步完善、规范招投标行为和制度。 5、理论联系实际方法 结合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招投标不规范行为,理论联系实际,对现行的招 投标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以期找出针对性的措施。套图1-1研究方法及结构图9 硕十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的概念,理论上的影响力却遍及经济学的各个分 支,乃至为社会学、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等等其他社会学科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它是政府管理失灵的典型表现之一,也是招投标领域混乱的主要原因。2.1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寻租现象的分析2.1.1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寻租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工程领域是寻租的多发地带,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l、政府行政权力过于集中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寻租问题已经成为降低政府权威,影响政 局稳定的瘤疾。尽管各国政府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涉及公务员的行为管理、道 德自律等方方面面,但收效不大,寻租现象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根源在于政 府的行政权力过于集中,而且缺少制约。 在我国,工程项目一般须经过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方能建设。特别是重大建设 工程项目,往往由政府投资,从立项到竣工,集中了多个管理部门公共权力的行 使,如计划管理部门(立项)、国土管理部门(征地)、建设和规划管理部门(拆 迁、规划)、财政部f-1(建设资金)、公安部门(消防安全)、招投标管理部门、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等。这就给工程寻租提供了许多机会,在任何一个环节上, 一旦产生制度不规范、决策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就会造成权力行使不当, 甚至会产生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 2、监督管理体制有点混乱 美国学者阿米尔泰有句名言:“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 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交通系统官员(多个省的交通厅厅长等)大规模的 落马,集中暴露了我国工程建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制度缺失与监管缺位,从而 导致各种利益集团纷纷介入工程项目,容易出现寻租现象,不管是在公共工程还 是在私营工程都是这样。某省一位厅长说:“建设领域腐败易发、高发的症结主 要在于招投标机制”。所以应该有更严密的控制和制衡,社会的各个方面也要求 保证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具体到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寻租产生的原因还有: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评10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标方法不科学、招投标体制不完善。此外,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管理)执行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也加剧了工程招投标 的寻租现象。 2.1.2寻租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危害性 招投标市场领域宽、投资额大、竞争非常激烈,极易发生权力寻租现象。建 设工程实施招投标的作用和目的不仅是为招标人选择一个合格的中标人,保证工 程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招投标市场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承发包的廉洁,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等寻租 现象的发生。据有关统计,在经济腐败案件中,建设领域案发率达30%,大约项 目资金的20%~40%被用于腐败活动,其中,很大一部分发生在承发包上。 1、招投标活动中的寻租会腐蚀政府和企业领导干部,产生商业行贿受赂等 腐败行为,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2、会扰乱建筑市场经济秩序,背离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则,阻碍社会经济的 健康发展,影响大批守法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3、会扭曲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滋生大量的特权型商人(企业),不断将资 源转向寻租,而最终由消费者或整个社会来买单。2.2招投标活动中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寻租现象的主要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评标专家以及招投标监管人员。 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阶段在:招标前接触、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标、 定标等。 寻租表现的形式主要有:实质性接触、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假借他 人名义投标)、制定不公平评标办法、串标、陪标、围标、倾向性评标、不确定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等。2.2.1招标人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招标前与潜在投标人进行实质性接触,串通投标。招标人为得到“好处”, 在招标前与潜在投标人频繁接触,以为其承揽到工程等承诺,私下进行实质性谈 判,向投标人泄漏标底和透露其他投标人的信息情况,泄露评标专家组成名单等。 2、.招标人规避招标。招标人为达到其个人目的,想法设法钻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空子,使项目的投资规模达不到强制招标的规模要求,以实现直接发包的目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化整为零、肢解工程;二是巧立名目,一些招标人借 政府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区项目、形象工程之名,不招标而直接确定 承包商;三是不履行任何建设手续就先开工建设,宁愿接受处罚也要把工程交给 意中承包商。 3、招标人制定歧视性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制定不平等的、有针对性 的条件去排斥其他投标人,以保护“意中人"。主要表现有:资格预审中,制定 针对性的条件;抬高报名条件;在评标办法中制定不平等或针对性条件。 4、倾向性评标。利用招标人主持或参与评标的机会,诱导评标专家打倾向 分、印象分,进行不平等评标,甚至干扰正常的评标秩序。 5、不确定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因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不是“意中人”,就迟迟不宣布中标人或使用刁难、承诺好处等手段迫使排序第 一的候选人退出,以使“意中人”中标,或商谈背离中标人意愿的条件,迫使其 退出或签订另外一份协议,即签订阴阳合同。 6、强行改变中标内容。招标人为达到自身目的,强行让中标人让出所中标 的某一部分(如水电、装饰等),由其指定的承包商承揽;招标人强行供应材料 从中索取好处。 7、虚假招标。招标人利用代理机构进行虚假招标,由于代理机构是由招标 人自主委托,不需招标,招标人便以此来达到私下交易的目的。或者招标人指使、 默认投标人搞串标、陪标,使其中标。 2.2.2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人的代表,在利益的驱动下,按照招标人的意愿,做 招标人不会做的、不敢做的,完成看似合法的招标,使招标人意中的投标人中标。 表现形式主要有: 1、串通投标。代理机构为揽到代理业务,因此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帮助招, 标人串通投标人投标。或代理机构收受投标人的好处,为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投 标提供便利。 2、串通陪标。代理机构收受好处后,按招标人或投标人的意愿,接受指定 单位陪标,搞虚假招标。 3、活动专家评委。为达到非法目的,代理机构利用在评标现场的便利条件, 串通专家评委,使专家评委在评标中打倾向分。 2.2.3投标人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12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1、串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事fj{『进行实质性商谈(承诺好 处),串通投标。 2、陪标和围标。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的目的,通过给其他投标人好处,请其 他投标人借证件陪标,或在报价中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达 到自己中标的目的。 3、活动评委。开标前,投标人想方设法接触、贿赂评委,使评委为其打高 分。 4、挂靠、借证。投标人出一定资金挂靠高级别企业,以他人名义投标。高 资质的企业收到费用后,将资质证借给资质低或没有资质的企业。 5、转包。投标人将中标的项目倒手转包给他人从中渔利。 2.2.4专家评委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1、不公正、不公平评标。评标专家在评标前接受宴请、收受好处,在评标 时倾向性评标或诱导、串通其他评委为某投标人打高分,为其它投标人打低分。 2、泄露评标情况。评标专家向利害关系人泄露评标过程中的评审和其他情 况,从中获得好处。 2.2.5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寻租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监管人员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好处,干预招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表现 形式主要有: 1、为招标人、投标人出谋划策,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 2、帮助招标人制定不公平的评标办法; 3、监管不力,对违法行为查处乏力; 4、直接介入招标投标活动,干预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等。2.3工程招投标寻租成本与博弈分析2.3.1寻租与寻租成本 寻租是耗费稀缺资源以获得政府创造的财富转移的行为,也可定义为通过政 府压制而追求利润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一方支付一定的成本(寻租成本), 以获取另一方(政府或企业官员)手中权力所能提供的利益,但这绝不仅仅是双 方的一种等价交换(权钱交易),它往往会损害社会(国家)、第三方的利益,即 寻租的社会成本。13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寻租成本由三部分构成: l、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 2、垄断本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 3、寻租所失去的技术创新的机会及其福利。 对于寻租者来讲,在这三部分成本中,他所承担的主要是第一部分成本,即 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至于后面两部分成本与寻租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 些成本会转化为一种社会成本,由全社会(国家)来承担,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 费。 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包括搜集潜在垄断租的信息成本、对政府官员的游 说成本、贿赂有关人员的成本以及维持垄断租的成本等,也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对 付寻租者游说、行贿而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以及政府为惩治与寻租者同流合污的 腐败分子而付出的代价。 另外,在一定程度上,寻租者以及分租者(腐败分子)所得即为社会所失。 从经济意义上来说,社会因为寻租而遭受的损失要远远大于寻租者和分租者的总 所得,因为寻租和分租以及为了防止寻租和分租行为的发生,都是需要花费成本 的,而且由此造成的稀缺资源的劣化配置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资源浪费。 寻租结果所造成的垄断和稀缺资源配置的扭曲,是一种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对消费者来说,寻租企业会把其耗费的寻租成本化入产品成本中,从而强加给消 费者;对于其他企业,他们为了也能捞取好处,必然会展开寻租竞争,即会连锁 引发第三方资源配置的扭曲。 同时,寻租造成的社会公害也非常严重,毒化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腐 蚀人们的思想,削弱干部队伍建设,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在寻租社会 中,多劳未必多得,这损害了发展生产的激励机制,会打击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 助长违法和投机。一个建立在权力、金钱、关系之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必然会破 坏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背离公平竞争的市场道德准则,并使得公众对政府 失去信任,最终导致的将是社会道德的沦丧。‘2.3.2工程招投标寻租成本的博弈分析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在风险不确定的情况下,多个决策主体行为相 互影响时理性行为及其决策均衡问题。 1、博弈模型条件 一般的博弈模型主要设置的条件由博弈人(或参与人)、条件和信息组成, ①参与人 在本模型里假定有三个参与人:第一个是监管主体,在我国是建设主管部门;第二个是寻租主体,即参与违规行为的有关法人,如建设单位、14 硕十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施工企业、设计监理公司、代理机构等,简称“机构”;第三个是寻租主体中的 决策者(领导),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每一个单独的参与机构中,事实上可 能有许多人可以对机构的经营决策施加影响,但为了分析的简便,假定每一个参 与机构的决策者只有一人,简称“决策者”。 ②行动 假设建设主管部门有两种行动可以选择:稽查或不稽查。机构和负责人的行动也各有两种:即正常经营和寻租(以下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统称为 “寻租”)。 ③信息 在这个模型中假设每个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行动选择都可以准确的了解,即本模型中参与人的信息都是可搜索的。 ④决策 ⑤监管效用 寻租主体是否进行寻租活动,是由“决策者”决定的。 监管机关的监管效用的高低取决于他的两个因素:监管频率(概率)和处罚(罚金),这两个因素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2、参数设定R一寻租主体在寻租成功后的租金所得 C一寻租计算入帐的经济成本 B~代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所付出的成本 F一代表建设主管部f-Jx寸机构寻租违规行为所处的罚款 D一代表建设主管部f-jx寸机构寻租违规行为处罚为寻租主体带来的连带损失L~代表负责人被查处后自身所遭受的损失 E一代表负责人从违规操作中获得的收益 Pl~表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的概率,则不进行稽查的概率即为1-Pl P2一表示机构进行违规操作的概率,则正常经营的概率即为1.P2 P3一表示建设主管部门在对机构的稽查过程中查证违规操作的概率;则机构 违规操作但是稽查没有成功的概率即为1-P3 P4一表示建设主管部门没有进行稽查,但寻租行为自动暴露或被其他主体揭 露的概率,则建设主管部门没有稽查而且没有收到举报的概率是1-P4 3、模型的均衡分析 ①假设寻租主体进行寻租的概率P2是给定的,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监 管和不监管的预期收益效用函数为:U1=(F+R-B)XP2 XP3+(-B)X(1-P3)XP2+(-B)×(1一P2) U2=(F+R1×P2XP4当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和不稽查的预期收益无差异时,就得到机构(寻租 主体)的寻租最优概率(P2’),即令UI=U2,得到:15 硕士学位论文 P2’=B/(F+R)×(P3+P4)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②在给定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的概率Pl的情况下,机构进行寻租和正常 经营的预期收益效用函数为:DU3=(…F C)×PI×P3+(R-C)×Pl×(1-P3)+(R―C)×(1?P1)×(1-P4)+(…FU4=0DC)×(1一P0×P4当寻租主体在进行寻租或正常运作收益无差异时,就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 管最优概率(PI’),即令U3=U4,得到:PI k(R―C)/(R+F+D)×(P3+P4)-P4/(P3+P4)③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的概率Pl给定的情况下,负责人进行寻租和正 常经营的预期收益效用函数为:U5=(-L)×Pl×P3+E×Pl×(1一P3)+E×(1-P1)×(1一P4)+(-L)×(1-P1)×P4U6=0当寻租主体决策人在进行寻租或正常运作收益无差异时,就得到建设主管部 门的监管最优概率,即令U5=U6,得到: Pl’=E/[(E+L)×(P3+P4)]-P4(P3+P4) 因此,我们所建立的博弈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 寻租主体利益与决策者利益一致时: P2’=B/【(F+R)×(P3+P4)] Pl’=(R?C)/[(R+F+D)×(P3+P4)]一Pff(P3+P4) 决策者以自身利益的得失为寻租出发点时:P2.=B/[(F+R)×(P3+P4)】Pl’=E/[(E+L)×(P3+P4)】-Pd(P3+P4) 4、参数分析 均衡模型中P2'的意义表示寻租主体和决策人将以最优的概率P2'选择寻租并 获得相应的额外收益。如果寻租主体和决策人选择以概率P2>P2'进行寻租,则建 设主管部门选择稽查行为是合理的,反之就是没有动力去稽查;如果寻租主体和 决策人选择以概率P2<P2'进行寻租,则建设主管部门的最优选择就是随机地选择 稽查或者不稽查。 从P2I_B/[(F+R)x(P3+P4)]可以看出,P2’是决定于参数B、F、R、P3、P4。 ①P2’与B成正比,说明如果建设主管部门的稽查费用过高,会造成建设主 管部门进行稽查的可能性减少,从而导致寻租的概率上升。 ②P2’与F成反比,说明违规的罚款增加有利于遏制寻租活动的猖獗。 ③P2。与P3成反比,说明建设主管部门在稽查过程中查证违规操作的概率直16 硕十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接与寻租活动的多少有关系,高效率的稽查行为必将减少寻租的产生。 ④P2’与P4成反比,说明寻租活动的自行暴露或者其他主体检举的概率(P4) 越大,寻租的概率就越小,因此应加大招投标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的力度。2.4预防、治理招投标活动中寻租现象的措施2.4.1科学规范招投标程序 为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必须科学规 范招标投标程序,只有程序正义才能导致实体正义。这些程序主要包括招标信息 发布、投标人资格预审、标前会、评标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中 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防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利 用信息发布、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等等环节搞地区封锁、行业垄 断和歧视性条款等问题的发生,预防各种寻租现象,必须从程序上加强监管:一 是严把审查关。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杜绝虚假招标; 二是严把评标委员会组建关。对招标人的评委,要参照法定的专家评委条件执行, 如达不到专家评委条件和资格,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补充,以保证评标质量和 制约招标人倾向性意见;三是严把备案关。对事后备案的资料要认真进行核对, 防止出现阴阳合同;四是严把监管关。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中各个环节的监管 制度。由国家或省统-N定严密的工作和监督程序、制度,制约滥用权力,最大 限度地减少随意性。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寻租的概率,加大寻租成本(C),同 时提高寻租被发现的概率(P3)。 2.4.2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 由于招投标活动中人为因素极为活跃,要从根本上扼制招投标活动中的寻租 现象,就必须减少活动中人为的干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最大限度地减 少人为活动空间。可以由省一级政府部门统一制定符合不同项目、不同要求的多 种形式的评标办法,如:合理低价法、综合评标法(百分计分法)、工程量清单 计价法评标办法等,防止由于办法不合理而导致出现地区或行业保护以及其它不 公平行为。同时尽量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因素,保证 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通过科学的评标办法,得到公丌、公平、合理的中标价,也能降低寻租可能得到的好处(R)。2.4.3积极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17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很多时候政府既是购买者或者所有者(业主)又是管理 者和监督者,因此政府官员既当指挥员,又当裁判员、运动员,权利失去内部制 衡,又缺少有力的外部监督,导致大量的寻租现象。同时,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 又根据项目的不同领域分散在各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可避免的形成了条块分 割、职能交叉、部门垄断、多头管理,程序繁多、效能不高。因此,应该积极推 进招投标体制改革,理顺和规范招投标各方(所有者、管理者、监督者、。签约者、 服务者)的行为,减少建筑经济活动的政府干预,完善招投标领域的市场机制。 从而降低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查所付出的成本(B),提高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稽 查的概率(P1)。 政府干预越多,政府官员权力越大,官员寻租越是便利。他们把自己拥有的 资源、权力都用来寻租,以进一步扩大其积累财富、权力和资本的能力,有的经 济学家甚至指出:“实际上,存在一个地下公共部门,它与地下私人经济直接对 称。”为此,希金斯(Higgins,R.)、托罩森等主张开放第一层次(直接的市场垄断) 的寻租竞争,促使这一层次寻租活动中的租消散,从而减少寻租活动的预期收益。 因为如果第一层次的垄断租集中在少数寻租者手中得不到消散,就会引起第二层 次(围绕政府官僚地位)的寻租竞争。贾格纳什(Jagannathan,N.)、迪索托(DeSoto, H.)等主张减少政府对市场交易的不适当压抑、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 健全法制等,以减少地下经济活动,矫正经济行为的扭曲,减少寻租耗费,抬高 总体效率。 2.4.4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管 招投标代理制度的建立和推行,解决了招标人不懂专业技术、缺乏法律观念 和招标经验等问题,但仍会滋生各种寻租现象。对此,应加强代理机构监管:首 先应明确代理机构的监管部门;其次,明确监管的内容,代理备案、委托代理、 代理过程表现、服务收费、业绩考核、资质管理等都应纳入监管范围:第三,建 立代理机构的信誉档案;第四,实施严格的准入、清出制度。对代理机构有弄虚 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将负有责任的 相关人员清出招标代理行业。 2.4.5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管 评标专家在招投标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应加强对其的监管:一是招投标监管 部门依据《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评标专家 管理办法。对专家评委的录用、道德教育、技能培训、评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做18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出明确规定;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评标专家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评标 办法及评标案例的培训及研讨,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采用统一标 准的考核手册对专家每次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考核登记,实行引入和退出制度; 四是加强评标活动的监控。防止在评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打人情分、不公正打分 及泄露评标内容,对出现违纪违规的评委坚决给予清退。 通过加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监管,从而增加其寻租被查处的概率(P3), 提高其被查处的损失(F+D+L)。 2.4.6完善工程担保制度 工程担保制度是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证参与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 机制。对规避工程风险、保证合同履约、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招投标各方的权益 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9年,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就提出了建立以工 程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个发达城市先 行试点。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的工程风险管理水平仍然较低,风险管理 意识较差,工程担保制度仍处于推行阶段,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 表现为: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的强制性条款不明确,缺乏针对建设工 程风险管理特点的具体规定,对担保中介机构(担保公司)的工程担保业务没有 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市场发育不成熟,整个社会的信用机制不完善,许多招投标人对工程担保制 度推行的意义不理解,又因担保费用、自身条件等原因不愿在建设项目中实行担 保;有的招标人只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而不愿提供对等的支付担保。目前, 许多担保公司的法人机制尚未建立,注册资本较低,经济实力较弱,业务能力不 高,及本身的信誉不高直接影响了担保公司的追偿及代偿能力以及投保人对担保 公司的认可度。同时,有的担保公司本身对这项业务生疏,以致不愿意提供建设 工程担保。因为没有工程担保作为保障,致使施工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大大降 低,也使暗箱操作和阴阳合同等现象屡禁不止。 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提供相应的强制性法律保证, 并利用法制的强制性加快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除了要尽快培育工程担保市 场外,还要利用政府有关部门对担保机构的资质认定,建立市场的准入和清出机 制,同时促进市场信用制度的发展,保障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要强制要求招标 人或投标人在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将相应的支付担保(保函)和履约担 保(保函)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防止“私下撤保”或“虚假担保”,大大 增加寻租双方的寻租成本(C)。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招投标寻租现象的研究2.4.7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规范招投标活动,治理寻租现象,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奏效 的。这就要求建设、发改委、纪检、监察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 同作战。首先,建设主管部门内部各监管机构应加强协调一致,严格把好建设手 续的每一道关;其次,坚持公开透明,增加社会监督力度。要将招标信息、招标 文件、招标代理、资格审查、评标依据、中标结果、招投标当事人的社会信用、 监督部门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以增加招投标活动 的透明度,为社会监督提供有利条件;第三,建设、发改委、监察、纪检等部门 既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同时又要互相制约。对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操作、 违规行为给予处罚,依法追究其单位及责任人,并逐步加大处罚的力度。从而提 高寻租方被查处的概率(P3),增加寻租方被查处的损失(F+D+L)。 针对我国当前招投标的实际情况,在以上各项措施中,尤其前三项(招投标 程序、评标方法、招投标体制)最为关键,亟待改革和完善。本文将主要从这三 个方面,就如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减少权力寻租展开阐述。20 硕十学位论文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3.1招投标的一般程序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 l、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择优选择购买商品的行为。 招标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J下当交易的重 要手段。我国招投标法规定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 2、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销售自己商品的交易行为。‰投标具有与普通买卖方式不同的两大特点。首先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比较直 接。招标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接受各种投标人提出的报价,并进行比较,势必使投 标人之间面临直接的竞争。其次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比较综合。投标人要想被招 标人选中,不仅在技术、商务上要具有竞争力,还要在企业资信、售后服务等方 面具备优势。因此,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体现出高度综合的特点。 3、资格预审 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及相关资信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说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施 工人员的情况、过去履行合同的情况、类似工程经历和企业财务现状等,供评委 会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4、开标 开标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当众开启招标文件,宣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报价等的公开过程。 5、评标 评标是招标人及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报递的投标书进 行审查及评议的过程。评标的目的在于从技术、经济、商务、法律、组织管理等 方面对每份投标书加以分析评价。这是整个招投标程序中技术要求最高的一个过 程,关于评标的方法将在第四章进行阐述。6、定标定标是评标委员会在充分评审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中标的过程。21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以上是招标投标的主要程序,但是招投标寻租双方,往往从招标文件内容的 制订开始,在资格预审阶段,就设置各种门槛,制定歧视性条件,排斥潜在竞争 对手,限制入围企业数量,为串标、围标、陪标创造空间,大大增加相关企业中 标概率,降低其寻租成本。正因为这样,资格预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同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作用独一无二,是暗箱操作的关键之处, 因此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在评标结束后、宣布中标结果前,由专家管理委 员会进行标后评估,对评标过程是否规范,投标文件的原评标意见是否科学、公 正等问题进行评估。 针对招投标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及时处理相关 单位的投诉,维护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为此应引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公正度评价 制度。在宣布中标结果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由管理部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所有投标人及评标专家发放公正度评价表。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应递 交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综上,在招投标程序中,资格预审、专家评估的后评估、公正度评价应引起 我们的高度重视。3.2资格预审的研究3.2.1国外的资格管理 发达国家的资格预审制度比较完善,虽然在宏观上与我国相类似,但在具体 环节上,有着更加明确而谨慎的实施方式。 1、美国的资格预审制度 美国招标是由招标人出面,对投标公司无名额限制,但投标人的资格、信誉、 报价等均相互制约。一般工程造价超过5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招标,必须经过资格 预审工作。投标人的公司级别需由专门确认信用的公司做资格审查,投标人只能 承担相应级别的工程造价的工程,特别情况只允许超过相应工程造价的10%。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或拒绝接受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没有支付前一项工程的账单或有过工程欠 款的;对投标人以前或目前正在进行的施工不满意的;有任何一项违约记录;对 投标人行为道德有疑虑的。"15IJ 另外,对于政府工程,美国法律规定,提供工程担保保函是参加政府工程投 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工程担保保函金额就成为衡量投标人资格(实力)的 主要标准,提高或降低保函金额也就改变了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同时,还要求 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其他条件。22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建没1: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由此可见,在美国项目招投标工作还是比较看重资格预审阶段的,规定了若 干条件。招标人了解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要性,他们清楚只有把好资格预审工作这 一关,之后的招标工作才能更加顺利地进行。这对项目的成功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2、英国及英联邦地区资格预审制度 在英国及英联邦地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选择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一是经常投资工程建设的招标人一般都保留有一份合格投标人名单,在工 程招标时,招标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从合格投标人名单中邀请适当的投标 人。名单中的合格投标人或是以前通过了招标人所进行的各类工程的资格预审, 或是与招标人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招标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监控、定期更新 他们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剔除那些履约表现不好的公司,吸纳那些质量水平和 技术能力合格、具有较高的财务能力和财务稳定性的新公司。一些社会中介组织 (如皇家工程师联合会)也会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参考数据。 第二是为具体工程确定一个一次性的合格投标人名单,该名单通常是从所有 投标人中经过资格预审而遴选出来的。具体做法是招标人就其项目建设发布招标 公告,邀请有意向投标人递送投标申请,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 人得以进入名单,才能进行正式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公司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 资料,证明其拥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提供财务状况的说明文件,以及技术、组织 能力和履约记录。 在第二种模式中,招标人也会保留一份常备的经批准的合格投标人名单。这 份名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实践中对新老投标人的了解加深,不断更新,这 样就使招标人在选择投标人时心中有数,并逐步向第一种模式转变,以常规的信 用评价工作代替一次性的资格预审,提高招标的效率。 英国及英联邦地区的资格预审制度提高了资格预审工作的效率,节约了时间 和费用。经常投资的招标人手中的那份名单可以说是社会对各承包商信用的一种 肯定。进入常备名单的承包人都具备了一定的承包实力,这样就能够避免一些善 于在资格预审中弄虚作假的投标人通过预审的情况发生,使投标人最终能够凭借 自己的真正实力赢得项目。 3、日本的资格预审制度 日本政府于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了一套公共项目承包商的资格评审系统, 只有通过该系统评估的承包商才能被邀请投标。 该方法要求承包商每年向政府提交以下材料:(1)每年平均完成项目的总值; (2)各个项目的平均价值;(3)参与工程项目的人数;(4)财务状况;(5)技 术人员数量;(6)从事工程项目的时间:(7)履约情况;(8)从事特殊项目的经23 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验;(9)安全记录;(10)工人福利。【52】根据以上因素,计算出各承包商的排名。 因此,在有招标项目的时候,只要简单审查一下该投标人的资格便可。同时,日 本政府还鼓励承包商,特别是小型企业联合投标,以增加他们的实力、经验和业 绩。该方法易于操作,但是需要承包商每年提交大量的资料。 日本的这套资格预审方法通过对承包商长期的审查,可以准确的了解他们真 正实力如何,有利于政府在不同的项目上尽快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这种方法重在 平时的积累,可以促使承包商不是为了投标而投标,督促他们时刻注意积累自己 的实力。另外,日本政府鼓励小型企业联合投标,也有助于保护小型企业的发展。 4、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推荐的资格预审程序 国际招标项目,无论是由政府出资,还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均要求按机会 均等、程序公开、充分竞争的原则进行资格预审,一般均采用FIDIC所推荐的资 格预审程序。 FIDIC所推荐的程序中,资格预审文件一般由咨询工程师协助招标人准备, 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资格预审的期限一般为60天。 资格预审通告通常是在官方或国际金融组织的刊物、网站公开刊载,或寄给有关 国家驻项目所在国的大使馆。资格预审的程序,大致如下: (1)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2)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审查投标人预审答卷: (4)招标人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对于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会向其发出通知书,也不会解释 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投标人也不得向招标人查询或提出质疑。凡是通过资 格预审的投标人都会得到招标人的投标邀请函。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有权根据 投标时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因此,招标人只有在投标人投标以后才 能确定招标项目的承包商。 国际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制度是很严格的。对于大型招标项目,招标人不仅 可以对参加竞标的投标人的财务、人员、设备、施工经验等方面按照常规方法, 即通过资格预审调查表进行审查,还可以通过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实地考 察或向完成项目业主询问投标人的资信。有的招标人为了防范投标人的欺诈,要 求投标人呈报的财务报表须注册会计师审核签章,还要求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对 其营业执照、注册文件和银行信贷证明等进行公证,有的还要求公证书必须经工 程发包国驻投标人所在国的大使馆或经商处认证。 FIDIC推荐的资格预审程序是在国际项目上采用最多的一种资格预审方法。 它统一了各国预审工作的口径,有助于实现各国之fBJ的横向比较,能够通过该项24 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资格预审工作也是投标企业实力的体现,对企业今后的发展也很有益处。 5、发达国家资格预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从以上情况来看,美国、英国、同本和国际工程师联合会的各种资格预审制 度给予了我们诸多启示: (1)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资格预审工作。在我国有些项目在招标时,资格 预审工作往往走过场,甚至有些还成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串标的幌子,使我国的资 格预审工作如同虚设。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美国的做法。他们能够意识到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要 性,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美国对资格预审工作的要求非常严格,对于参加政 府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美国法律还规定要提供工程担保保函,这也成为了美国工 程项目建设成功率比较大的一个原因。因此,我国也应适当提高对资格预审工作 的重视程度,使该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因为它仅仅是前期工作 而忽视其重要性。 (2)其次,将资格预审工作深入到平时工作中去。在美国,投标人的公司 级别是由专门确认信用的公司做资格审查。该类公司都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公 正性,这就使各个潜在投标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能够真正做到公平竞争。这 对潜在投标人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由公司做资格审查,一方面可以保证对承包商审查的长期性,防止有些企业 为了某一个项目而刻意去做适合该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这一点美国与英国、同 本政府的做法都有些相似,可见发达国家非常注重对企业的长期审查,对企业长 期的审查好于一次性的临时审查,这样企业提供的资料也就更具可信性。 另一方面,还可以简少招标时资格预审工作的工作量,资格审查公司一般都 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他们对投标人的审查一般都比招标人自己的审查更为专业 些,因此有些项目可以依据审查公司的结论直接进行资格预审工作,无形中又减 少了资格预审工作的工作量,节约了时间。 (3)再次,还应注重投标人资料的真实性。不论国内招标项目还是国际工 程招标的项目,他们资格预审工作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应是真实的。尤其对于比 较复杂的国际工程项目来说,其资格预审文件更应是全面而真实的。例如FIDIC 所推荐的资格预审程序中,招标人可以利用各种办法来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材料 是否真实十分关键,但是在我国往往会忽视这一点,有些招标工程为了尽快施工, 对投标人的资格只是进行简单的审查,预审工作草草了事,达不到预审工作想要 的真正目标。因此我国也应适当加强对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真实性的审 查,了解各潜在投标人的真J下实力。!:。奄25 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建设:【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3.2.2国内资格预审的研究 我国的资格预审制度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尽管在各地区所采取的形式并不完 全一致,但基本上己经形成了统一的程序: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报市级 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营业执 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资信等级证书、法人签署的委托书等 有效证件,并根据要求说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情况, 同时提供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过去履行合同的情况、类似工程经 历以及企业财务现状等,供评委会进行资格预审。 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等 7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在市投标中心建设工程评 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 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 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为防止潜在投标人围 标或串通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数量要适当增加,但也要防止过度竞争和恶 性竞争。根据目fj{『施工招标的情况,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数量宜控制在8.12家。”、资格预审工作的程序如图3一l所示。1、现行资格预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招投标体制资格预审工作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缺乏立法性 在建筑市场的招投标实践中,资格审查是非常关键的步骤之一。《招投标法》 第十八条仅对资格审查问题做了明确的程序性规定,但是对于资格预审是否必须 发布公告、公告的时间要求是否等同于招标公告,未作明确的表述。 ①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体与招标项目的受众范围不相称 某些项目按照要求是应面向全国招标的,但是登载资格预审通告的只是当地 的一家报刊。因此,有许多有资格的投标人因为不知道该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 要求而没有报上名。 ②资格预审公告自发布之同到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过短,对投标人要求过于地 方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公开化程度不足 资格预审工作都是在封闭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评委会与投标 人有接触,影响结果。但是这种评审方式也滋生出很多问题。招标人利用资格预 审工作的封闭性,从中做手脚,为自己看中的潜在投标人打高分。封闭式评审使 招标人很容易利用这种方式进行暗箱操作,让他们事前中意的投标人如愿进入下26 硕七学位论文第二章建设]: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一轮竞标。公开化程度不高的资格预审阶段是招投标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之一。厂]剧③资格预审与确定合格投标人的名单并发出通知l对表示有兴趣投标的投.1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伟获得投标邀请Br’ rl开始招标图3―1资格预审程序图开始投标27 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些资格预审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主要表现在招标人在文件中做出了较 为苛刻的条件规定,而这些条件往往都是他们内定的投标人所符合的。从而限制 了一些有条件和有能力的承包企业前来竞标,将这些企业拒之门外,使目标投标 人能够顺利进入下一轮竞标,这种做法在目前是比较普遍的。 (4)利用虚假资质、业绩参加投标 当前对于大多数项目,只要满足项目招标基本条件均可参加投标报名,使得 投标报名者众多,资格预审工作量过大。这就给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的考察工作带 来了很大难度,使得对企业资质、业绩的考察看表面,没有对企业的技术状况、 财务状况、人员配备等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些投标人利用这一点,利用虚假资 质、业绩来参与竞争,同时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现行 的资格审查往往只停留于书面审查,很少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这就助 长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有些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所审查的资料并不 能完全体现投标人真正的实力,也会使一些不够资格的投标人进入到下一轮的竞 标中。 2、完善资格预审制度 资格预审工作是招投标制度中严格市场准入、保证有序竞争的重要环节。针 对资格预审工作中存在的评审不规范、透明度不足以及投标人围标、串通投标等 问题,迫切需要完善资格预审办法。 (1)规范资格预审公告 2004年7月12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指出,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 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 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 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 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由此可见,我国对招标公告的规定已经比较规范化了,但是我国法律、行政 规章制度并未对资格预审公告作过多要求,有的也只是简单要求与招标公告相类 似,而导致一些招标人以此做文章,擅自加高门槛,让~些本应有实力通过预审 的投标人拒之f]#t-。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的招投标工程,行政监督部门最好从法律 层面上对资格预审公告加以规定,制定相应的法规,要求招标人发布专门的资格 预审公告,并规范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将资格预审公告作为招标公告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严格加以要求,以从源头上杜绝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程序以不合理28 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建设T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增加资格预审阶段的透明度,加大对招标相关人员的监管力度 信息不透明是所有腐败现象的根本特征,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没有公开就没 有监督。因此,在资格预审工作阶段也应适当增加透明度,公开审查条件、审查 程序、审查标准,审查结果。这样也能使某些不合格企业输得心服口服。 要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就应当不断增加资格预审的透明度,使 资格预审阶段在公开方式下进行,让所有利害关系人适时了解资格预审的有关情况,并以此来产生相应的监督效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的行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企业、交 易中心、评委会、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应分别制定行为守则,规定 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及违规处罚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对相关事项保密和人员回 避等也应制度化,防止相关人员非正常接触。 (3)规范资格预审主体 就我国目前而言,资格预审主体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矿一是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建立独立的资格预审组织。这是我国目前所采用的 做法,是由招标人自己组织专家评委会束进行资格预审工作。针对不同项目,从 专家库中抽取不同的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小组来评价各个投标企业的资格是否达 到建设项目所需的标准。但是要注意加强对专家库的更新,防止不够资格的专家 混入专家库。另外要注意的是资格预审的成员应与评标阶段评标的成员不同,这 样更能保证招标的公正性。 二是成立专门的资格预审评价公司,建立社会评价体系,由专业人员对企业 进行长期的评价。如上文所说,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当 前我国尚未出现这样的公司,但是只要看到发达国家此类公司所起的作用,就知 道建立独立的资格预审评价公司是一个发展的方向。 三是由行业协会组建专门的资格预审部门。加入WTO以后,行业协会的作 用就更加重要。由行业协会组建的资格预审部门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招标人也放 心由他们完成的资格预审工作。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的时候,投标人只需提供由 行业协会出具的一段时间内的预审报告,招标人稍加核查就可以进行下一轮的竞 标了,也节省了时间和费用。 四是利用银行或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数额。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担保的时候 一向都是比较谨慎的,他们向投标人提供担保的数额也反映了投标人相应的信用 和经济实力。招标项目在进行资格预审的时候,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规模来选 择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担保数额,而不同的数额也意味着不同的投标门槛。 后三种方法都是建立在对投标人的长期审查基础上的,这对招标人是十分有29 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建设]:程招投标程序的研究利的。一次性的资格预审有时并不能说明太大的问题,只有长期的审查才能体现 投标人的真正实力。由此,从长远来看,这几种资格预审方式均好于目前我国所 应用的方式。 (4)在企业经营业绩综合评价理论的基础上完善资格预审制度 如前文所述,资格预审制度本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