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省级机关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2018年怎样提取

             
     
     
新闻热线: 4&&&广告热线:1
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9月1日起执行新政
记者昨日从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1日起,不涉及公积金的纯商业性住房贷款也可支取公积金偿还了。而之前,只有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才能办理公积金支取还贷业务。
在省级机关工作的张女士8年前贷款买房,因公积金贷款需楼盘封顶后才下款,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当时只允许购房人办理商贷,这些年,张女士每个月背负5000多元的商贷还款压力,与此同时,她账户内缴存的公积金却一直“沉睡”。根据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出台的《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起,像张女士这样在资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职工,便可以申请支取公积金偿还商贷。
如果购房人办理的是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经过几年还款后,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已经还清,商贷还没有还清,9月1日起也可申请公积金还商贷。据介绍,可支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的房屋为:职工购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办公用房、商业性用房、别墅和酒店式公寓(45年以下产权)以及非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则不适用本办法。申请偿还商贷时,借款人或配偶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汇缴情况正常,还贷信用良好。
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取还商贷采取报销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偿还商贷的,须实际还贷满1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距上次申请满1年(含)以上时间。借款人和配偶申请支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借款人及配偶方均在资金中心缴存的,按先借款人后配偶方顺序支取公积金(住房补贴)。
对于借款人在资金中心缴存,配偶方在非资金中心缴存的,配偶方已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逐月偿还商贷的,则应先扣除配偶方公积金(住房补贴),再支取借款人公积金(住房补贴);配偶方未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逐月偿还商贷的,则先支取借款人公积金(住房补贴),再支取配偶方公积金(住房补贴)。
借款人或配偶一方未缴存公积金(住房补贴)的,须提供未缴存证明材料,方可支取缴存方公积金(住房补贴)。办理地点在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一楼资金中心服务大厅。责任编辑:进展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扬州网”或“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时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扬州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
新闻热线:4
广告热线:9
扬州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苏ICP备号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时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三项公积金业务分别制订了管理办法,对其相关事项进行了细致划分。本文将为您详细说明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及提取资料,以便大家查阅。
【承办机构】:及各区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1-6项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7-11项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2项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公积金提取资料: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
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
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
二、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
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
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
9、租房提取:
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
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12、离、退休: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证明。
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
公积金提取流程:申请人只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完成。
【成都公积金留言区域】
一、爸爸是成都某企业职员,下月即将退休,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离退休职员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但需提供如下资料:身份证、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二、本人已经缴存公积金3年了,现打算提取公积金租租房,不知道如何办理?
【回复】:如提取公积金租房需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等资料。如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则需提供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等资料。申请人只需备齐上述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三、我是成都某企业职员,已经缴存公积金2年了,现打算提取公积金出来买婚房,房子是成都市内的,不知道需备齐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回复】:根据规定,提取成都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房子需提供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等资料。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到辖区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详情咨询。“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由成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成都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1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江苏省直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具体流程怎么样做?
江苏省直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具体流程怎么样做?
全部1个回答
公积金提取有三种情况: 1、你退休了。当你退休之后,可以凭你的公积金卡和退休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把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2、买房子。如果你买了房子,合同姓名是你的,那么你可以凭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你的房款发票总额。 3、装修房子。装修和买房子一样,你凭装修合同、装修款发票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装修发票总额。 希望可以帮到你
最少6个月,现在个人最少也能贷款60万
办理完房产证就可以提取了,一次可提取商贷一年的还款额
首付2成,可以贷款8成
不算首套了
这个一般在2个月
可以在成都买房,算二套!
待解决问题
Copyright&&&&www.anjuke.com&All Rights Reserved&&&如何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_百度知道
如何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
提示该问答中所提及的号码未经验证,请注意甄别。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专业贷款|抵押、信用贷款
主营: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短期资金周转,贷款方案设计,财富资源配置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提取条件,之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个人公积金提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