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交通管理局交投管理中心应管那些部门

恩施市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公示
2015年是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考核年。根据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各单位自愿申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州直机关工委推荐,市文明办初步考核,拟向市委市政府推荐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机关等243个市级文明单位,白杨坪镇等4个市级文明乡镇,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等16个市级文明村,舞阳街道办事处官坡社区等6个市级文明社区。为真正将创建工作扎实、社会形象好、业务工作强、群众评议高的单位推选出来,根据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有关规定,真正体现文明创建群众参与、社会认可的原则,现将申报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届监督。公示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
市文明办监督电话:(市文明办)&&&
电子信箱:
地址:恩施市市府路23号
邮政编码:445000
附:恩施市2014—2015年度拟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
&&&&&&&&&&&&&&& 恩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恩施市2014—2015年度拟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
一、文明单位243个
1、舞阳街道办事处29个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水产管理站与办事处机关共同创建)
舞阳街道办事处五峰山小学
市第三实验小学
市江城希望小学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初级中学
舞阳办事处金子小学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红庙小学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鸭子塘小学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长堰塘小学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七里坪小学
市国土资源局舞阳坝国土资源所
市财政局舞阳坝财政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市殡葬管理所
市公路管理局
市儿童福利院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恩施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恩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恩施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恩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合并)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阳鹊坝小学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市救助管理站
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恩施管理中心
2、小渡船街道办事处24个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中心
市孝感幼儿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燃气办公室与局机关同创)
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市林业局小渡船林业管理站
市国土资源局小渡船国土资源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地方海事处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水利水产管理站、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市林木种子站
市路灯管理所
市县乡公路管理所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小学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小学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六角亭街道办事处12个
市第二中学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市房屋管理所
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机关(水利水产管理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四维街小学
市书院中学
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市林业局六角亭林业管理站
市人民武装部
市水利水产局
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劳动希望小学
4、沐抚办事处11个
沐抚办事处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路建设与养护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沐抚派出所与机关共同创建)
市财政局沐抚财政所
市林业局沐抚林业管理站
市国土资源局沐抚国土资源所
沐抚办事处卫生院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沐抚工商所
沐抚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沐抚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沐抚办事处大庙小学
沐抚办事处前山小学
沐抚办事处梨树小学
5、三 岔乡15个
三岔乡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市林业局三岔乡林业管理站
三岔乡初级中学
三岔乡中心小学
三岔乡农业服务中心
三岔乡水利水产管理站
三岔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岔乡芬水小学
三岔乡甘溪坝小学
三岔乡茴坝小学
三岔乡莲花池小学
三岔乡茅坝小学
三岔乡三元小学
三岔乡鸦沐羽小学
三岔乡河湾小学
6、新塘乡12个
新塘乡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机关同创)
市国土资源局新塘国土资源所
市林业局新塘林业管理站
市工商局新塘工商分局
新塘乡双河初级中学
新塘乡双河小学
新塘乡中心小学
新塘乡民族初级中学
新塘中心卫生院
新塘农业服务中心
新塘乡校场坝小学
新塘乡前坪小学
7、红土乡16个
红土乡人民政府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恩施州红土邮政支局
市林业局红土林业管理站
红土乡稻池小学
红土乡石灰窑小学
红土乡卫生院
红土乡中心小学
红土乡民族初级中学
红土乡石灰窑初级中学
红土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土工商所
红土乡水利水产管理站
红土乡农业服务中心
红土乡乌鸦小学
红土乡大河沟小学
红土乡老村村新世纪希望小学
8、沙地乡11个
沙地乡人民政府机关(沙地乡广电服务中心与机关同创)
市林业局沙地林业管理站
沙地乡初级中学
沙地乡中心小学
沙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沙地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沙地乡黄广田小学
沙地乡麦淌小学
沙地乡柳池小学
沙地乡花被小学
沙地乡楠木园小学
9、白杨坪镇11个
白杨坪镇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服务中心、水利水产管理站与机关共同创建)
白杨坪镇初级中学
白杨坪镇熊家岩初级中学
白杨坪镇熊家岩小学
市工商局白杨坪工商所
白杨坪镇卫生院
白杨坪镇中心小学
市林业局白杨坪林业管理站
白杨坪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恩施州营业分公司白杨支局
白杨坪镇董家店村小学
10、太阳河乡6个
太阳河乡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水利水产管理站、乡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太阳河乡民族小学
市林业局太阳河林业管理站
市国土资源局太阳河国土资源所
市国有百户湾林场
太阳河乡梭步垭希望小学
11、崔坝镇14个
崔家坝镇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崔家坝工商所
崔家坝镇小学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恩施州营业分公司崔坝支局
市林业局崔家坝林业管理站
市国土资源局崔家坝国土资源所
崔家坝镇水利水产管理站
崔家坝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恩施农村商业银行崔坝支行
崔家坝镇鸦鹊水小学
崔家坝镇斑竹园小学
崔家坝镇茅田坪小学
崔家坝镇焦庄坡小学
崔家坝镇中村小学
12、龙凤镇18个
龙凤镇人民政府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公路建设与养护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龙凤国土资源所
龙凤镇中心卫生院
龙凤林业管理站
龙凤镇中心小学
龙凤镇武商小学 
龙凤镇龙马民族小学
龙凤镇水利水产管理站
龙凤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龙凤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龙凤镇农业服务中心
龙凤镇小龙潭小学
龙凤镇杉木坝村小学
龙凤镇向家村小学
龙凤镇龙马初级中学
龙凤镇熔炉希望小学
龙凤镇金茂希望小学
市双龙客运公司
13、屯 堡乡11个
屯堡乡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屯堡乡中心小学
屯堡乡罗针田小学
屯堡乡畜牧中心
屯堡乡农业服务中心
屯堡乡初级中学
屯堡乡车坝小学
屯堡乡鸦丘坪小学
屯堡乡双龙小学
屯堡乡中心幼儿园
屯堡乡新华保险希望民族小学
14、板桥镇10个
板桥镇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板桥镇初级中学
板桥镇中心小学
板桥镇堤场小学
市林业局板桥林业管理站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板桥镇工商所
板桥镇穿洞小学
板桥镇大木希望小学
板桥镇水利水产管理站
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15、芭蕉侗族乡18个
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水利水产站、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与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芭蕉侗族乡林业管理站
芭蕉侗族乡卫生院
芭蕉侗族乡初级中学
芭蕉侗族乡中心小学
芭蕉侗族乡黄连溪明德小学
芭蕉侗族乡民族小学
芭蕉侗族乡高拱桥村民族小学
芭蕉侗族乡黄泥塘小学
芭蕉侗族乡工商所
芭蕉侗族乡白岩小学
芭蕉侗族乡四方坪小学
芭蕉侗族乡朱砂溪小学
芭蕉侗族乡民族初级中学
芭蕉侗族乡米田小学
芭蕉侗族乡玉露小学
芭蕉侗族乡柳树沟小学
芭蕉侗族乡白果树小学
16、白果乡10个
白果乡人民政府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公路建设与养护服务中心及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白果乡国土资源所
白果乡卫生院
白果乡林业管理站
白果乡中心小学
白果乡水利水产管理站
白果乡金龙坝村中心小学
白果乡桑树坝村中心小学
白果乡见天坝村中心小学
白果乡两河口村中心小学
17、盛家坝乡9个
盛家坝乡人民政府机关(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与机关共同创建)
市财政局盛家坝财政所
市林业局盛家坝林业管理站
盛家坝乡中心小学
盛家坝乡大集场小学
市国土资源局盛家坝国土资源所
盛家坝乡水利水产管理站
盛家坝乡农业服务中心
盛家坝乡桅杆堡明德小学
18、州直机关工委6个
恩施州水文资源勘测局
恩施州高桥水利工程管理处
恩施州水土保持试验监测站
恩施州国资委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恩施州文化馆
二、文明乡镇4个
三、文明村16个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
三岔乡莲花池村
沙地乡黄广田村
白杨坪镇熊家岩村
太阳河乡金峰山村
龙凤镇二坡村
龙凤镇双堰塘村
屯堡乡花枝山村
芭蕉侗族乡灯笼坝村
白杨坪镇蓼叶村
崔家坝镇斑竹园村
龙凤镇向家村
板桥镇大木村
白果乡桑树坝村
白果乡下村坝村
盛家坝乡二官寨村
四、文明社区6个
舞阳街道办事处官坡社区
屯堡乡屯堡社区
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解放路社区
白杨坪镇白杨坪社区
太阳河乡太阳河社区
龙凤镇龙凤社区
主办单位:中共恩施市委员会/ 恩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CopyRight @ 2016 hbEnshi.gov.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红旗大道4号宏城大楼6楼 邮编:445000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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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 正文
湖北交投恩施、小池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及环境监测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交投恩施、小池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监测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小池服务区位于福银高速公路湖北段K715+500公里处,服务区与新建通车九江二桥同步建设、开通,属于福银、沪蓉高速共用段。往南与国家对外开放港口九江相连,距九江机场24公里,距庐山风景区20公里。
  恩施服务区位于湖北省恩施市(中国硒都)舞阳街道办事处鸭子塘村,距恩施市市区仅10公里,距恩施火车站20公里左右,距恩施许家坪机场25公里左右。处于沪渝高速公路K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交投恩施服务区、小池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设备采购安装、技术支持、质量保证以及缺陷责任期的污水处理系统维护管理、出水水质监测等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WSSGJC-1。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月,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环境监测管理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设、监测能力。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日上午8点30分至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5.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906开标室,联系电话:027-)。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27楼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430050
  电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430030
  联系人:胡先生,吕先生
  电话:027-
  传真:027-
  网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附件1:附 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对于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其中一名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③项资质,另一名在本项目中承担环境监测管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②项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审查批准的环境监测资格;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财务要求
  对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
  投标人201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对于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业绩;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其中一名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以下业绩①,另一名在本项目中承担环境监测管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以下业绩②:
  ①近5年承担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②近5年承担过1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的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经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查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并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之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工程师,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测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具有环保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近5年内曾担任过至少1个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的技术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满足招标公告第3.2款、第3.3款的规定。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了投标人的单位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且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且开标现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5.2.5规定的第(1)~(4)规定任一情形;
  (7)投标人填写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文字报价应保持一致。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建议书:30分
  人员:10分
  投标报价:40分
  业绩:2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建议书
  技术建议书(40分)
  (1)技术方案较为合理,施工组织设计较好的,环境监测方案要点分析较为妥当的,得24~32分;
  (2)技术方案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完善,环境监测方案要点分析透彻的,得32~4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6分;
  (2)项目经理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个人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3)监测技术负责人近5年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个人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2.2.4(3)
  评标价
  满分40分,其中: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0.4。
  2.2.4(4)
  其他因素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6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项近5年承担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3)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项近5年承担过1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第1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推荐顺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3项细化为:
  本次招标不进行算术性修正。
  增加3.1.4项:
  3.1.4单价遗漏的处理原则: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3.2.2项目细化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
  增加3.3.4项: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离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评标办法正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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