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购金道这个平台怎么样样?

妈妈购app 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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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购app 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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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入驻协议商家信息提交平台审核资质商家缴纳费用店铺开通
本标准适用于妈妈购开放平台所有卖家。
第一章 入驻须知
1.1 妈妈购开放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妈妈购开放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1.2 妈妈购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卖家入驻申请。
1.3 妈妈购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1.4 妈妈购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1.5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妈妈购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1.5.2 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1.5.3 妈妈购开放平台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1.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妈妈购;如未提前告知妈妈购,妈妈购将根据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6 妈妈购开放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1.7 妈妈购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入驻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第二章 妈妈购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2.1 旗舰店,卖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妈妈购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1.1 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卖家所有,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经营已获得明确排他性授权的一个品牌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
2.1.2 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妈妈购开放平台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2.2 专卖店,卖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妈妈购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2.1 专卖店类型: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商品(多个授权品牌的商标权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旗舰店排他授权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专卖店;
2.2.2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2.3 专营店,经营妈妈购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经营类目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
2.3.1 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2.4 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妈妈购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命名规则》。
第三章 妈妈购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3.1 妈妈购开放平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第四章 开店入驻限制
4.1 品牌入驻限制:
4.1.1 与妈妈购平台已有的自有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4.1.2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1.3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1.4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2 经营类目限制,卖家开店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妈妈购开放平台的相关标准,详细请参考《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4.3 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
4.3.1 单个店铺只可对应一种经营模式。各经营模式内容请参考与卖家签署的对应合同;
4.3.2 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同一类目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经过妈妈购审批的店铺不受此项约束。
4.4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限制:
4.4.1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妈妈购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4.4.2 若卖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入驻。
4.5 续签限制:须在每年9月1日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每年9月20日18时之前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妈妈购将在每年9月31日24时终止店铺服务并下架商品。
第五章 妈妈购开放平台保证金/平台使用费/费率标准
5.1 保证金:卖家向妈妈购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卖家发生违约、违规行为时,妈妈购可以依照与卖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
5.1.1 保证金的补足、退还、扣除等依据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5.1.2 妈妈购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第六章 店铺服务期
6.1 卖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至最先到达的9月31日止,第二个服务期自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1日止,第三个、第四个服务期以此类推,以一年为周期,除非店铺或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
6.2 卖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妈妈购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6.3 卖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缴纳续展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妈妈购审核。
6.4 卖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妈妈购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妈妈购开放平台将不再向卖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第七章 附则
7.1 本标准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0日是连续10个自然日。
7.2 妈妈购开放平台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7.3 妈妈购开放平台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生效前在妈妈购开放平台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妈妈购开放平台服务的主体,一经发起举报即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
卖家在线入驻流程
卖家在线入驻流程示意图image
2、卖家在线入驻流程介绍
2.1 签署在线入驻协议登陆卖家在线入驻系统后,请阅读并签署在线入驻系统方可进入入驻流程。
2.2 卖家信息提交
2.2.1 提交公司经营信息提交公司目前经营状态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规模、相关联系人等信息。
2.2.2 提交入驻预经营信息提交入驻公司期望在妈妈购经营的店铺名称、经营类目、经营品牌等信息。
2.2.3提交公司资质信息提交入驻公司完善的公司资质及资质电子版,包括公司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图片清晰)。
2.2.4 提交公司财务及税务信息提交公司财务及税务资质及资质电子版,包括开户银行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图片清晰)。
2.2.5 上传产品资质提交公司所经营品牌对应的资质及电子版,包括品牌资质及品牌对应的产品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图片清晰)。
2.2.6 提交信息等待资质审核提交以上提交的信息,等待妈妈购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会在系统中进行提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2.3 合同签订
2.3.1 确认合同信息公司信息审核通过后,招商人员会与您联系确认合作细节事宜,合作关键信息(包括保证金、平台使用费、类目扣点等)会反馈到入驻系统等待卖家确认,如确认信息无误后,招商人员会寄出合同文件。
2.3.2合同/资质寄回卖家收到合同文件后,确认合同细节并签字盖章,同时按照系统提示寄回妈妈购所要求的各类纸质资质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内容清晰可辨),收到卖家寄回的资料后,妈妈购工作人员会尽快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缴费环节。
2.4卖家缴费
2.4.1卖家缴费卖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费用交纳。
2.4.2上传缴费回执单卖家缴费完成后,上传相应的缴费回执单电子版,以便妈妈购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确认。
2.5店铺开通
2.5.1妈妈购确认缴费无误妈妈购工作人会根据卖家上传的缴费回执单电子版进行财务确认。
2.5.2开通店铺缴费确认无误后,妈妈购工作人员会开通卖家店铺并寄回合同供卖家留存。
2.5.3卖家登陆店铺开通店铺后,卖家登陆入驻系统后,即可进入卖家后台进行相关运营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妈妈购开放平台所有卖家。
第一章 入驻须知
1.1 妈妈购开放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妈妈购开放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1.2 妈妈购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卖家入驻申请。
1.3 妈妈购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1.4 妈妈购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1.5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妈妈购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1.5.2 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1.5.3 妈妈购开放平台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1.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妈妈购;如未提前告知妈妈购,妈妈购将根据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6 妈妈购开放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1.7 妈妈购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入驻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第二章 妈妈购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2.1 旗舰店,卖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妈妈购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1.1 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卖家所有,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经营已获得明确排他性授权的一个品牌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
2.1.2 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妈妈购开放平台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2.2 专卖店,卖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妈妈购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2.1 专卖店类型: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商品(多个授权品牌的商标权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旗舰店排他授权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专卖店;
2.2.2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2.3 专营店,经营妈妈购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经营类目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
2.3.1 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2.4 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妈妈购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命名规则》。
第三章 妈妈购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3.1 妈妈购开放平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第四章 开店入驻限制
4.1 品牌入驻限制:
4.1.1 与妈妈购平台已有的自有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4.1.2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1.3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1.4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2 经营类目限制,卖家开店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妈妈购开放平台的相关标准,详细请参考《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4.3 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
4.3.1 单个店铺只可对应一种经营模式。各经营模式内容请参考与卖家签署的对应合同;
4.3.2 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同一类目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经过妈妈购审批的店铺不受此项约束。
4.4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妈妈购开放平台限制:
4.4.1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妈妈购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4.4.2 若卖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入驻。
4.5 续签限制:须在每年9月1日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每年9月20日18时之前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妈妈购将在每年9月31日24时终止店铺服务并下架商品。
第五章 妈妈购开放平台保证金/平台使用费/费率标准
5.1 保证金:卖家向妈妈购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卖家发生违约、违规行为时,妈妈购可以依照与卖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
5.1.1 保证金的补足、退还、扣除等依据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妈妈购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5.1.2 妈妈购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第六章 店铺服务期
6.1 卖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至最先到达的9月31日止,第二个服务期自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1日止,第三个、第四个服务期以此类推,以一年为周期,除非店铺或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
6.2 卖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妈妈购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6.3 卖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缴纳续展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妈妈购审核。
6.4 卖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妈妈购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妈妈购开放平台将不再向卖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第七章 附则
7.1 本标准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0日是连续10个自然日。
7.2 妈妈购开放平台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7.3 妈妈购开放平台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生效前在妈妈购开放平台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妈妈购开放平台服务的主体,一经发起举报即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
附录:卖家在线入驻流程
卖家在线入驻流程示意图
卖家在线入驻流程介绍
&○签署在线入驻协议登陆卖家在线入驻系统后,请阅读并签署在线入驻系统方可进入入驻流程。
&○卖家信息提交
&○提交公司经营信息提交公司目前经营状态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规模、相关联系人等信息。
&○提交入驻预经营信息提交入驻公司期望在妈妈购经营的店铺名称、经营类目、经营品牌等信息。
&○提交公司资质信息提交入驻公司完善的公司资质及资质电子版,包括公司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图片清晰)。
&○提交公司财务及税务信息提交公司财务及税务资质及资质电子版,包括开户银行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图片清晰)。
&○上传产品资质提交公司所经营品牌对应的资质及电子版,包括品牌资质及品牌对应的产品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图片清晰)。
&○提交信息等待资质审核提交以上提交的信息,等待妈妈购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会在系统中进行提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确认合同信息公司信息审核通过后,招商人员会与您联系确认合作细节事宜,合作关键信息(包括保证金、平台使用费、类目扣点等)会反馈到入驻系统等待卖家确认,如确认信息无误后,招商人员会寄出合同文件。
&○合同/资质寄回卖家收到合同文件后,确认合同细节并签字盖章,同时按照系统提示寄回妈妈购所要求的各类纸质资质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内容清晰可辨),收到卖家寄回的资料后,妈妈购工作人员会尽快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缴费环节。
&○卖家缴费卖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费用交纳。
&○上传缴费回执单卖家缴费完成后,上传相应的缴费回执单电子版,以便妈妈购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确认。
&○妈妈购确认缴费无误妈妈购工作人会根据卖家上传的缴费回执单电子版进行财务确认。
&○开通店铺缴费确认无误后,妈妈购工作人员会开通卖家店铺并寄回合同供卖家留存。
&○卖家登陆店铺开通店铺后,卖家登陆入驻系统后,即可进入卖家后台进行相关运营操作。
妈妈购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2015年妈妈购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承诺无假货,假一罚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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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购引爆“她经济”时代
打造千万妈妈创客财富分享平台
日 14:08来源:凤凰商业
可以通过微商分享好用母婴潮品、参与众筹创业计划实现个人理想&&妈妈们作为消费者可以得到购物实惠,同时也能够成为亲子服务提供者,为自己和家庭创造价值和收益。
以&便利妈妈幸福全家&为理念,构建千万妈妈们信赖的亲子消费购物平台&&妈妈购www.motherbuy.com ,3月8日正式发布&与爱同行,相约妈妈购!&全职妈妈创业计划,再一次将两会期间不断攀升的分享经济热潮推向更具实践意义的创客时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建设共享平台,做大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动力强劲的新引擎。妈妈购作为分享经济典型的亲子消费平台,是妈妈放心的购物首选,也是妈妈创业实现财富梦想的平台,是一个&平台+个人&的新商业生态圈。此次妈妈购发布的全职妈妈创业计划&&&金色未来&创业频道涵盖了微商创业、O2O创业、创客任务和创业众筹四大商业框架,通过建立分销渠道、加盟线下实体、发布分包任务和众筹创业计划,不断积聚丰富的女性创业服务信息,帮助更多加入&她经济&的妈妈创客创建多样的交易平台。
自2014年&她经济&萌芽,女性所具备的感性、多元化和乐于分享的特质,与互联网特质形成互通,决定了女性更适合于互联网创业,而互联网也给予了女性充分释放自己天性和优势的机会。 妈妈购负责人表示,妈妈购打造B2F(business to family)的商业模式,全职妈妈创业计划正是&她经济&和&分享经济&紧密结合的产物,妈妈们在享受亲子服务同时,通过分享沟通营造更具信任感的妈妈圈,让妈妈们在享受服务之外,也有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能力,从而完成女性价值和经济利益的轻松实现。
在&她经济&不断扩容之下,&女钱时代&和&女神消费&随之兴起。全职妈妈创业计划给妈妈创业赋予新的机会,低门槛和高收益开启亲子消费创业新时代,妈妈购或将成为2016年分享经济模式不可忽视的新锐力量。
社会娱乐生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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